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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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這些黑色的衣服數量減一減,添一些亮色系的。”
路清珩對管家說明自己的要求,隨即又不忘叮囑到:“對了秦叔叔,衣服不用太貴,也不用告訴程沢禮。”
秦洲遠聞言面露難色:“少爺,您確定不告訴程先生嗎?”
路清珩沒有絲毫猶豫:“對,況且我現在對外的身份就是個實習生而已,如果穿得實在不符合氣質反而容易引起別人的註意。”
秦洲遠聞言仔細回想了一下,還是接受了這個解釋,畢竟少爺確實向來低調,甚至能為了不繼承路氏集團而選擇自己最不喜歡的醫學。
但問題是,如果沒記錯的話,少爺平時雖處處和程先生對著幹,但實際上這還是第一次瞞著對方自作主張。
不對勁,實在是太不對勁了。
此時的路清珩正著急著保命,根本就沒空去註意管家的狀態,他現在最在意的還是如何以炮灰配角的身份在狗血文裏茍住。
不久前,路清珩思考的問題還是如何在上班時間摸魚,想著去哪裏吃好吃的,但這一切都在自己一覺醒來後被打破了。
現實中路清珩是個小說作者,所以他內心對穿書這件事並沒有太大的波瀾,甚至在一開始知道自己穿書了的時候還有那麽點興奮。
不過很快他就興奮不起來了,原因是他穿成了狗血文中與自己同名的炮灰配角。
炮灰配角沒問題,狗血也沒問題,但問題就出在原作者對這個配角的描寫實在過於潦草,路清珩大致看下來就只能總結三點:花瓶、愛作、還菜。
說白了就是走個過場,用來增進兩位主角感情的工具人而已。
但就是這麽一個炮灰配角,放在小說裏卻是個美人,身邊還有一個陪他長大的全能竹馬,後來幫他管理著本該要由他繼承的集團不說,同時還要兼顧自己的公司,可謂是上得了廳堂下得了廚房,一生只愛原主,妥妥男德界的標桿。
而這個全能竹馬,正是原主處處跟對方對著幹的程沢禮。
按理來說,如此深愛著原主的程沢禮鐵定是舍不得動他一下的,然而最後兩人的結局卻令人大跌眼鏡,原主正是被自己的全能竹馬開車撞死的。
開車撞……死。
想到這兒,路清珩的腦海裏不禁自動響起了一首淒涼的BGM,以及一道散裝版的英語——
so?歪歐油達不溜……
abandon me?
而導致如此慘烈下場的原因也並不算覆雜,簡單來說就是雙方的父親從初中就是同學,關系也很不錯,後來二人各自建立了家庭,都成為了十分優秀的生意人,只不過某次對方父母回國時所乘坐的飛機失事,程沢禮也自此成了孤兒。
程沢禮當時只有5歲,卻不料人心險惡,他那自私的姨母為了能撈到更多好處,嘴上說著收養他,但沒多久就夥同著丈夫狼狽為奸,霸占他父親的公司不說,還反手就將他徹底趕出了家門。
原主父母得知此事後心疼不已,自然是毫不猶豫的選擇了收養他,不久以後原主出生,母親卻因為大出血沒能搶救過來。
由於原主在無盡的寵愛中長大,也因此養成了叛逆的性格,不僅在知道父親想讓他繼承集團後偏不照做,還瞞著所有人選擇了自己最不擅長的醫學。
之後,他更是占著程沢禮對自己的喜歡變本加厲,對方稍有不順就當眾厲聲指責,動輒打罵,甚至還威脅對方說只要不聽自己的話就和別人在一起。
最可氣的是,原主為了氣程沢禮還真去討好別人了,然而好巧不巧,他討好的對象不是別人,正是小說裏的主角,同時對方還是程沢禮的私人醫生的對象。
啊……蚌埠住了!
就算拋去狗血的成分,路清珩也敢保證這人鐵定得出事!
而事實也證明了果然如此,在原主的記憶中,程沢禮最終還是忍受不了自己對他的精神折磨而黑化了——
對方選擇了非常極端的方式,親自開車撞向了原主的車子,而他本人估計也沒打算活著,於是這倆小卡拉咪當場飲恨西北!
啊……不行!他氧氣罐呢?他要敲死這個傻逼原主!
白長這麽好看還出生就在羅馬,別人連求都求不來的東西,結果他非要把自己作到死,作死也就算了,正因為原主選擇了醫學,導致自己穿書以後也還要老老實實打工,依舊無法擺脫社畜的命運。
關鍵是現實裏都比這好多了,現實裏好歹實習期已經過半,但穿書以後那就是妥妥的一朝回到解放前。
路清珩東想西想,心裏久久不能平靜,也就是這個時候,秦洲遠已經準備好衣服並且推著衣架來到了自己跟前。
“少爺,衣服已經準備好了。”
雖然自己提前叮囑過,但是當看到衣架上的衣服時,路清珩立馬就斷定肯定價格不菲。
衣服上散發著淡淡的香味,其中有一部分是他前所未聞的品牌。
路清珩滿意的點點頭:“謝謝秦叔叔,衣服放著就行,你去忙吧。”
秦洲遠臉上的表情凝滯了一瞬,隨即打完招呼就離開了。
……
程沢禮不愧是兩頭跑,一直忙到晚上十點多才回家,路清珩聽到動靜後早有準備的站在二樓走廊,他的位置正對著門,只要對方擡起頭就能看見他。
樓下,程沢禮看到管家還在便下意識開口,問:“清珩休息了嗎?”
雖然知道路清珩不會等他,但程沢禮每晚回到家後都會忍不住問上一遍,很顯然這已經成為了他的習慣。
還不等秦洲遠回答,站在樓上的人先開了口。
“哥。”
聽到心上人破天荒的主動和自己打招呼,程沢禮心中又驚又喜,但還是面色如常的擡起頭,結果一眼就看到了身穿明黃色衛衣,搭配黑色長褲的路清珩,整個人看起來幹凈利落,一米八五的個子竟帶上了幾分俏皮。
樓下二人皆是眼前一亮,這麽長時間以來路清珩的服裝都是以暗色調為主,現在忽然換了風格,明黃色衛衣顯得他青春洋溢,也給他增加了幾分靈氣,看起來確實有了幾分大學生的味道。
眼看程沢禮遲遲沒有動作,路清珩不禁有些擔心:對方對原主早就已經暗生情愫,占有欲自然是不用說,莫非是因為擅自換風格的事情讓對方生氣了?
不過這些都只是路清珩自己的想法,程沢禮轉過頭不知和管家交代了些什麽,然後便獨自走進私家電梯,片刻後,秦洲遠就拎著包離開了路家。
路清珩雖有些忐忑,但心想對方既然用情至深,那應該是不會輕易對自己動手的。
“再叫一遍?”程沢禮剛走到他面前就是這句話。
低沈且富有磁性的聲音讓也路清珩不禁楞了片刻。
“嗯?”
他自然知道對方是什麽意思,但就是故意裝作聽不懂樣子:“什麽再叫一遍?”
“你剛剛叫的。”
程沢禮的表情和語氣都沒有太大的變化,但只要路清珩肯擡起頭,就一定能感受到夾雜在對方眼神中的溫柔。
“叫哥啊,有什麽不對的。”
這下換程沢禮楞住了,對方已經很久沒有這樣叫過自己了,總覺得今天的路清珩有些說不上來的感覺。
大概是莫名的乖。
乖……
時隔多年,沒想到還有機會再次用這個字來形容路清珩。
想到這裏,程沢禮心中忽然泛起一股酸澀感,是啊,這麽多年過去了,他又怎麽會突然變乖,或許只是一時興起鬧著玩吧。
路清珩註意到對方突然變得有些失落,只得先開口打斷。
“哥?”
“嗯。”
程沢隨即禮回過神,暗暗在心中妥協,如果對方要是覺得這樣好玩的話,那自己也樂意陪著他演下去。
對方身上的明黃色衛實在是引人註意,程沢禮看著他,眸色也不自覺的沈了幾分。
其實,在剛看到對方的時候他就很想問了,為什麽會突然想到擅自換風格。
“你怎麽換衣服了也不告訴我,我好幫你挑選一下。”
果然來了。
“明天要去醫院上班,你給我準備的衣服太正式,我怕會引起別人註意。”
程沢禮微微挑眉:“因為這個?”
他倒是覺得路清珩像現在這樣才更加會引人註目,這麽好的人,實在有些舍不得讓別人看了去。
路清珩並未察覺程沢禮的情緒變化,反而還問他:“當然,那你覺得我這麽穿好看嗎?”
程沢禮本想立刻就回答他說好看,但也不知道怎麽了,話到嘴邊就變成了:“你再叫聲哥我就回答你好不好看。”
話音剛落,氣氛突然就安靜了下來,程沢禮意識到自己說錯了話,下意識就想道歉:“對……”
然而話音未落,他的道歉就被打斷了。
“算了,反正你肯定也覺得我好看。”
其實到底有多好看他一時半會兒確實不知道該如何形容,畢竟自己還沒照過鏡子,反正原文中說的是一個帥的慘絕人寰,一個好看的撥人心弦。
嘶……這形容詞……
驚訝之餘,程沢禮看到了路清珩滿臉傲嬌的模樣,他大腦空白了幾秒,最後實在沒忍住就用手輕輕捏了一下對方的臉,而對方竟也出乎意料的沒有躲開。
於是他沒忍住又多捏了幾下,等松手的時候才發現留下了一道紅痕。
“對不起,我不知道你會這麽敏感。”
路清珩楞了一瞬,心想這說的什麽虎狼之詞,立馬反駁到:“這不叫敏感,這是皮膚好。”
他說著,覺得這人好像也不是那麽的可怕,只是不知道為什麽早上管家提醒自己的時候為會露出一副擔憂的表情。
程沢禮愈發覺得這樣的路清珩實在是可愛,哪怕知道對方是裝出來的,但自己還是會不受控制的沈淪下去。
面對路清珩之前的種種威脅,他始終都不敢開口,生怕一開口就會徹底把人嚇跑。
這次路清珩沒有錯過對方眼中一閃而過的落寞,他抓住時機,主動開口邀請:“哥要不進我房間坐會兒?”
廢話,不然他提前準備好的茶可就浪費了,別的他不敢說,但就那塊茶餅,換現實裏自己可能連一輩子都喝不上。
程沢禮木納的點點頭,面對路清珩接二連三的主動,他對外就算是個雷厲風行的主,但當面對自己喜歡的人時,也照樣只能被對方牽著鼻子走。
路清珩的房間被布置的很是奢華,鏡子是鑲鉆邊的,不僅掛鐘是定制的,就連桌椅也都是定制的,無不散發著金錢味道。
他甚至想過是不是只要他開口,這位哥也能把他的梳子給換成鑲鉆的。
“我泡了茶,現在溫度應該差不多了,我記得你喜歡喝熱的。”
對方還記得自己喜歡喝熱茶。
程沢禮隔著茶杯感受到了茶水的溫度,他心想真奇怪,自己還沒開始喝,就已經感覺到暖和了。
不過接下來的話路清珩就有些難以啟齒了,說白了就是要適當勾/引對方。
路清珩原本是不打算這麽做的,但自己穿過來的時間點不早也不晚,原主對他的一部分傷害也已經造成了。
比起最後被車撞死,還不如先主動討好一下對方,就當是試試水。
程沢禮正喝著茶,在毫無防備的情況下就聽到路清珩說:
“哥,你有沒有想過你喝了我的茶就代表著是我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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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清珩對管家說明自己的要求,隨即又不忘叮囑到:“對了秦叔叔,衣服不用太貴,也不用告訴程沢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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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清珩沒有絲毫猶豫:“對,況且我現在對外的身份就是個實習生而已,如果穿得實在不符合氣質反而容易引起別人的註意。”
秦洲遠聞言仔細回想了一下,還是接受了這個解釋,畢竟少爺確實向來低調,甚至能為了不繼承路氏集團而選擇自己最不喜歡的醫學。
但問題是,如果沒記錯的話,少爺平時雖處處和程先生對著幹,但實際上這還是第一次瞞著對方自作主張。
不對勁,實在是太不對勁了。
此時的路清珩正著急著保命,根本就沒空去註意管家的狀態,他現在最在意的還是如何以炮灰配角的身份在狗血文裏茍住。
不久前,路清珩思考的問題還是如何在上班時間摸魚,想著去哪裏吃好吃的,但這一切都在自己一覺醒來後被打破了。
現實中路清珩是個小說作者,所以他內心對穿書這件事並沒有太大的波瀾,甚至在一開始知道自己穿書了的時候還有那麽點興奮。
不過很快他就興奮不起來了,原因是他穿成了狗血文中與自己同名的炮灰配角。
炮灰配角沒問題,狗血也沒問題,但問題就出在原作者對這個配角的描寫實在過於潦草,路清珩大致看下來就只能總結三點:花瓶、愛作、還菜。
說白了就是走個過場,用來增進兩位主角感情的工具人而已。
但就是這麽一個炮灰配角,放在小說裏卻是個美人,身邊還有一個陪他長大的全能竹馬,後來幫他管理著本該要由他繼承的集團不說,同時還要兼顧自己的公司,可謂是上得了廳堂下得了廚房,一生只愛原主,妥妥男德界的標桿。
而這個全能竹馬,正是原主處處跟對方對著幹的程沢禮。
按理來說,如此深愛著原主的程沢禮鐵定是舍不得動他一下的,然而最後兩人的結局卻令人大跌眼鏡,原主正是被自己的全能竹馬開車撞死的。
開車撞……死。
想到這兒,路清珩的腦海裏不禁自動響起了一首淒涼的BGM,以及一道散裝版的英語——
so?歪歐油達不溜……
abandon me?
而導致如此慘烈下場的原因也並不算覆雜,簡單來說就是雙方的父親從初中就是同學,關系也很不錯,後來二人各自建立了家庭,都成為了十分優秀的生意人,只不過某次對方父母回國時所乘坐的飛機失事,程沢禮也自此成了孤兒。
程沢禮當時只有5歲,卻不料人心險惡,他那自私的姨母為了能撈到更多好處,嘴上說著收養他,但沒多久就夥同著丈夫狼狽為奸,霸占他父親的公司不說,還反手就將他徹底趕出了家門。
原主父母得知此事後心疼不已,自然是毫不猶豫的選擇了收養他,不久以後原主出生,母親卻因為大出血沒能搶救過來。
由於原主在無盡的寵愛中長大,也因此養成了叛逆的性格,不僅在知道父親想讓他繼承集團後偏不照做,還瞞著所有人選擇了自己最不擅長的醫學。
之後,他更是占著程沢禮對自己的喜歡變本加厲,對方稍有不順就當眾厲聲指責,動輒打罵,甚至還威脅對方說只要不聽自己的話就和別人在一起。
最可氣的是,原主為了氣程沢禮還真去討好別人了,然而好巧不巧,他討好的對象不是別人,正是小說裏的主角,同時對方還是程沢禮的私人醫生的對象。
啊……蚌埠住了!
就算拋去狗血的成分,路清珩也敢保證這人鐵定得出事!
而事實也證明了果然如此,在原主的記憶中,程沢禮最終還是忍受不了自己對他的精神折磨而黑化了——
對方選擇了非常極端的方式,親自開車撞向了原主的車子,而他本人估計也沒打算活著,於是這倆小卡拉咪當場飲恨西北!
啊……不行!他氧氣罐呢?他要敲死這個傻逼原主!
白長這麽好看還出生就在羅馬,別人連求都求不來的東西,結果他非要把自己作到死,作死也就算了,正因為原主選擇了醫學,導致自己穿書以後也還要老老實實打工,依舊無法擺脫社畜的命運。
關鍵是現實裏都比這好多了,現實裏好歹實習期已經過半,但穿書以後那就是妥妥的一朝回到解放前。
路清珩東想西想,心裏久久不能平靜,也就是這個時候,秦洲遠已經準備好衣服並且推著衣架來到了自己跟前。
“少爺,衣服已經準備好了。”
雖然自己提前叮囑過,但是當看到衣架上的衣服時,路清珩立馬就斷定肯定價格不菲。
衣服上散發著淡淡的香味,其中有一部分是他前所未聞的品牌。
路清珩滿意的點點頭:“謝謝秦叔叔,衣服放著就行,你去忙吧。”
秦洲遠臉上的表情凝滯了一瞬,隨即打完招呼就離開了。
……
程沢禮不愧是兩頭跑,一直忙到晚上十點多才回家,路清珩聽到動靜後早有準備的站在二樓走廊,他的位置正對著門,只要對方擡起頭就能看見他。
樓下,程沢禮看到管家還在便下意識開口,問:“清珩休息了嗎?”
雖然知道路清珩不會等他,但程沢禮每晚回到家後都會忍不住問上一遍,很顯然這已經成為了他的習慣。
還不等秦洲遠回答,站在樓上的人先開了口。
“哥。”
聽到心上人破天荒的主動和自己打招呼,程沢禮心中又驚又喜,但還是面色如常的擡起頭,結果一眼就看到了身穿明黃色衛衣,搭配黑色長褲的路清珩,整個人看起來幹凈利落,一米八五的個子竟帶上了幾分俏皮。
樓下二人皆是眼前一亮,這麽長時間以來路清珩的服裝都是以暗色調為主,現在忽然換了風格,明黃色衛衣顯得他青春洋溢,也給他增加了幾分靈氣,看起來確實有了幾分大學生的味道。
眼看程沢禮遲遲沒有動作,路清珩不禁有些擔心:對方對原主早就已經暗生情愫,占有欲自然是不用說,莫非是因為擅自換風格的事情讓對方生氣了?
不過這些都只是路清珩自己的想法,程沢禮轉過頭不知和管家交代了些什麽,然後便獨自走進私家電梯,片刻後,秦洲遠就拎著包離開了路家。
路清珩雖有些忐忑,但心想對方既然用情至深,那應該是不會輕易對自己動手的。
“再叫一遍?”程沢禮剛走到他面前就是這句話。
低沈且富有磁性的聲音讓也路清珩不禁楞了片刻。
“嗯?”
他自然知道對方是什麽意思,但就是故意裝作聽不懂樣子:“什麽再叫一遍?”
“你剛剛叫的。”
程沢禮的表情和語氣都沒有太大的變化,但只要路清珩肯擡起頭,就一定能感受到夾雜在對方眼神中的溫柔。
“叫哥啊,有什麽不對的。”
這下換程沢禮楞住了,對方已經很久沒有這樣叫過自己了,總覺得今天的路清珩有些說不上來的感覺。
大概是莫名的乖。
乖……
時隔多年,沒想到還有機會再次用這個字來形容路清珩。
想到這裏,程沢禮心中忽然泛起一股酸澀感,是啊,這麽多年過去了,他又怎麽會突然變乖,或許只是一時興起鬧著玩吧。
路清珩註意到對方突然變得有些失落,只得先開口打斷。
“哥?”
“嗯。”
程沢隨即禮回過神,暗暗在心中妥協,如果對方要是覺得這樣好玩的話,那自己也樂意陪著他演下去。
對方身上的明黃色衛實在是引人註意,程沢禮看著他,眸色也不自覺的沈了幾分。
其實,在剛看到對方的時候他就很想問了,為什麽會突然想到擅自換風格。
“你怎麽換衣服了也不告訴我,我好幫你挑選一下。”
果然來了。
“明天要去醫院上班,你給我準備的衣服太正式,我怕會引起別人註意。”
程沢禮微微挑眉:“因為這個?”
他倒是覺得路清珩像現在這樣才更加會引人註目,這麽好的人,實在有些舍不得讓別人看了去。
路清珩並未察覺程沢禮的情緒變化,反而還問他:“當然,那你覺得我這麽穿好看嗎?”
程沢禮本想立刻就回答他說好看,但也不知道怎麽了,話到嘴邊就變成了:“你再叫聲哥我就回答你好不好看。”
話音剛落,氣氛突然就安靜了下來,程沢禮意識到自己說錯了話,下意識就想道歉:“對……”
然而話音未落,他的道歉就被打斷了。
“算了,反正你肯定也覺得我好看。”
其實到底有多好看他一時半會兒確實不知道該如何形容,畢竟自己還沒照過鏡子,反正原文中說的是一個帥的慘絕人寰,一個好看的撥人心弦。
嘶……這形容詞……
驚訝之餘,程沢禮看到了路清珩滿臉傲嬌的模樣,他大腦空白了幾秒,最後實在沒忍住就用手輕輕捏了一下對方的臉,而對方竟也出乎意料的沒有躲開。
於是他沒忍住又多捏了幾下,等松手的時候才發現留下了一道紅痕。
“對不起,我不知道你會這麽敏感。”
路清珩楞了一瞬,心想這說的什麽虎狼之詞,立馬反駁到:“這不叫敏感,這是皮膚好。”
他說著,覺得這人好像也不是那麽的可怕,只是不知道為什麽早上管家提醒自己的時候為會露出一副擔憂的表情。
程沢禮愈發覺得這樣的路清珩實在是可愛,哪怕知道對方是裝出來的,但自己還是會不受控制的沈淪下去。
面對路清珩之前的種種威脅,他始終都不敢開口,生怕一開口就會徹底把人嚇跑。
這次路清珩沒有錯過對方眼中一閃而過的落寞,他抓住時機,主動開口邀請:“哥要不進我房間坐會兒?”
廢話,不然他提前準備好的茶可就浪費了,別的他不敢說,但就那塊茶餅,換現實裏自己可能連一輩子都喝不上。
程沢禮木納的點點頭,面對路清珩接二連三的主動,他對外就算是個雷厲風行的主,但當面對自己喜歡的人時,也照樣只能被對方牽著鼻子走。
路清珩的房間被布置的很是奢華,鏡子是鑲鉆邊的,不僅掛鐘是定制的,就連桌椅也都是定制的,無不散發著金錢味道。
他甚至想過是不是只要他開口,這位哥也能把他的梳子給換成鑲鉆的。
“我泡了茶,現在溫度應該差不多了,我記得你喜歡喝熱的。”
對方還記得自己喜歡喝熱茶。
程沢禮隔著茶杯感受到了茶水的溫度,他心想真奇怪,自己還沒開始喝,就已經感覺到暖和了。
不過接下來的話路清珩就有些難以啟齒了,說白了就是要適當勾/引對方。
路清珩原本是不打算這麽做的,但自己穿過來的時間點不早也不晚,原主對他的一部分傷害也已經造成了。
比起最後被車撞死,還不如先主動討好一下對方,就當是試試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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