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侵權

關燈
侵權

在審慎公司和於濁僅都各自聲明後,“生遲9”在網絡界的口碑徹底跌到谷底,但是,其創作的《自洽:清於濁》仍占據暢銷排行榜首位。

其實這也才正常,每個人都生活在現實生活中,寫紀實文學的作者也不在少數,怎麽就她的作品大爆?且不說想通過她的自傳體來取經,就是閱讀一個入獄者的自傳本身就很有吸引力。

她的書粉還在竭盡全力洗白,在看到專業人士說生遲9的《斷舍離》侵犯了於濁僅的名譽權並需要承擔民事責任後,她們更是找到了新的洗白思路,即讓營銷號發布博文:

「《民法典》第1027條規定:

行為人發表的文學、藝術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為描述對象,含有侮辱、誹謗內容,侵害他人名譽權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該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故有網友稱,作者“生遲9”所創作的《斷舍離》文本角色“鄒整離”雖與於濁僅的日程軌跡有重合之處,但這並不代表就是現實生活的直接照搬,況且《斷舍離》的世界觀和設定,即“重生篇”、“靈異篇”和“出道篇”和現實生活八竿子打不著,所以作者並不需要承擔任何民事責任。

PS:希望該博文的評論能嚴肅正經,禁止出現“~”,擺脫啥啥都娛樂化從這條博文做起,請把非上升人身攻擊的觀點打在評論區。」

熱評一:「“藝術源於生活,高於生活。”你們不是討厭工業糖精嗎,現在《斷舍離》以現實生活為基礎架空出新世界討論人性怎麽又不滿意了?在這件事之前,不是有很多讀者表示很現實,甚至代入現實學到了很多嗎?」

唉light等523人回覆:「確實,做人不能太雙標,也不能因為書本或人不符合你一直以來的期待,或是覺得完美人設崩塌就瘋狂回踩吧。」

樓中樓回覆:「那請問堅持這類想法的人有沒有想過,這其實無異於吃“人血饅頭”。該作者無形之中把於濁僅的成長軌跡售賣,經過人家同意了嗎,說得再難聽點,難道您和他簽訂了某種合同或協議?再說了,請淑芬搞清楚了,如果該作者沒有拿於濁僅作為原型,她真的可以寫得這麽出彩?恐怕想一個人物場景都磕磕絆絆吧。我想這一點卡文的作者或是文案策劃師最能感同身受。」

樓中樓回覆:「難得跳出工業糖精的圈子就不必承擔民事責任?這是在打感情牌嗎?法律可不吃這一套,法律只認準理性,所以感性勸說的各位就省省吧。」

熱評二:「沒有指名道姓!讀者閱讀時沒有對號入座!作者更沒有明確表示體裁為紀實文學!就這三點,作者就沒有侵權,也沒有名譽損毀。」

艾僅僅等1235人回覆:「該作者獄中出版的《自洽:清於濁》承認了以於濁僅極其愛人為原型,所以《斷舍離》中的兩位主角經歷的大部分事情(這裏有匿名用戶提供數據,重合率高達80%,什麽概念?你論文重合率達8%你導師可是都不樂意的),所以以真人真事為原型這一點毋庸置疑。同時,因為這件事,於濁僅的社會好評度降低了330%。哪怕於濁僅方及時作出相應澄清,但在不看澄清的網友眼裏,他現實生活中就是被輪了。

以下為事件時間點內“20XX年7月1日—7月7日關於侮辱貼和澄清貼的數據可視化圖”:

由圖表可看出,侮辱貼總閱讀量是澄清貼的百倍,同時閱讀侮辱貼和澄清貼的用戶僅32%……」

熱評三:「本來我還真想理性參與探討的,但在看到熱評二中提到的“在部分不看澄清貼讀者的眼裏,於濁僅就是被輪了”後,我根本做不到像機器人一樣情緒毫無波瀾。」

生成器等1539人回覆:「其實這幾天,包括路人在內氣憤的點就是這個,因為我們是人,人不可能都是冷冰冰的,所以偏向心疼於濁僅是情理之中。書粉不管再怎麽洗白,於濁僅被傷害這一點是永遠洗不掉的,只會越洗越讓人生厭。當然,其他方面如果真被冤枉了也隨便洗,只是這一點,還是希望少提或不提,反覆在別人傷口上撒鹽可不是什麽很道德高尚的事。」

一天過去,話題熱搜由榜首慢慢下降消失,點進話題看似生遲9輸了,可在她的超話裏,她的粉絲還對她忠貞不渝。

尤其是《自洽:清於濁》中的最後一段話,在他們心中封神一般的存在:

「我們要回到書裏了,來跟你們告個別。

那麽,祝你早安,午安,晚安!

說完這句話,鄒整離和段遇舍轉身,

消失在茫茫白雪中。」

不管網上再怎麽熱鬧,於濁僅也真的是無法再跟蹤後續了,因為他即將出道。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