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39章 林蕓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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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們在寢室裏休息了兩個小時,準備晚上去圖書館。他們訓練基地是有給他們建設圖書館的,健身房也有。

兩人走出寢室,向圖書館走去。

傍晚時分,天空並沒有十分昏暗。天邊還籠罩著晚霞,給天空染上薄薄的紅暈。

兩人漫步在小徑上,享受落日和煦,春風溫柔。

“你幹什麽呢,你放開我,放開。”

不遠處傳來女子尖叫的聲音,這裏很多樹木,遮擋住了兩人的視線。

他們快步走過去,看到是一隊的林蕓和一名男子和老人。

“你給我回家去,你一個女的,整日裏跟男的一起訓練,算什麽樣子。”那個老太太冷然道,邊說邊拽著林蕓。

那名男子站在一旁不動。

“你們放開,這裏是國家訓練基地,你們再不放開,我叫人了。”林蕓連忙後退。

“蕓蕓,你怎麽能這麽對長輩說話,我媽也不容易,他就是想我們過的好。她這次來我們這邊長住就是為了你生了孩子,她幫我們帶。”

那名男子應該是她老公,苦口婆心的說道。

“我是國家運動員,你知道懷孕對我意味著什麽嗎?

我的運動員生涯基本上就停止了。我不會同意生孩子的。”

林蕓理智的說道,“而且當年是你自己說可以不生孩子,無所謂的。”

他們是在高中相識的,都是體育生,她老公以前是縣級田徑運動員。

機緣巧合之下林蕓被馬術隊看中,一路過關斬將,從縣隊到省隊最終被選入國家隊,對於一個偏遠山村的女子來說,這是極其不容易的。

這裏是她的價值所在,他不知道離開國家隊,不做運動員之後,她還能做什麽。

在家洗衣做飯,伺候婆婆。失去了工資來源,還要伸手要錢。她千辛萬苦是為了過這樣的生活嗎?她每次跟老公吵架就一遍遍的問自己,毫無疑問得到的都是否定。

她不願意過這樣的生活,從進入國家隊那一刻,她覺得她涅槃重生了。她享受這種獨立,強大,且自由。

她來自一個普通家庭,父母重男輕女,所以對她並沒有多看重。要不是縣馬術隊選上了她,她可能高中畢業就得輟學。

其實他們那好多女孩兒初中讀完就輟學了,她能堅持讀到高中還是自己成績好每年有獎學金。

她跟她老公也過過一段恩愛的日子。

後來她老公訓練時傷了腿,不能再劇烈訓練,所以從省田徑隊退了下來。現在在燕京一家還不錯高中當體育老師。

之前兩人都是運動員,都決定要麽不生孩子,要麽退役後再生。

可是他退役後就變了一副嘴臉,天天說她不顧家,讓她退役,說他養他。

可是就憑他一個月一千八的工資,還要在燕京租房住,並不能養活一家人,她自己在國家隊一個月保底一千,還有各種津貼,補助,她並不想退役。

“蕓蕓,你已經二十九了,再不生孩子就晚了。而且你是個女的,照顧好家裏就行。”林蕓老公循循善誘的說道。

“靠,這是什麽狗男人,怎麽女的就不能為國爭光了。”楊雨氣的想過去,她們正好在她們斜後方。

他們正在爭執,所以沒人察覺到她們。

“先別動,看看再說。”如果沒大事,她們就裝沒看到,免得林蕓尷尬。如果有問題她們再出去幫忙。

林蕓也不是什麽軟脾氣,從她走出大山開始,她就在心裏一遍又一遍的告訴她自己,她一定會做好自己,不再被人束縛,她要為國爭光。

她不可能放棄自己的運動員生涯,去生一個目前來說並不被期待的孩子。

“我說了,我不會退役。如果你必須現在生孩子,我們就離婚,你可以找別人。”她生氣的甩開了婆婆的手。

“蕓蕓,我們相愛了這麽多年,你說這話不是在插我刀子嗎?你明知道我不會跟你離婚的。”她老公趕緊上去握著她的手說道。

林蕓並不領情,”你也知道我並不會退役,也絕不會。既然談不到一致就離婚。你們也不用天天在我面前說我不顧家,沒生孩子,你們多辛苦。“

”完全是pua啊“程歲低聲說了句。

”什麽?”楊雨沒聽清。

“沒什麽。”她們倆繼續靜靜站在那裏。

“我兒子對你這麽好,他可是老師,你不過是個運動員,他要你是看得起你。不過是個農村的,我兒子學校老師多的是,那個陳老師就比你好,家裏是燕京本地,還比你年輕。”婆婆氣急敗壞的說道。

她嫌棄兒媳是農村的,也不想想自己家也是農村的。

她老公一副拿他們沒辦法的樣子,看著自己媽媽罵老婆。

等他媽不罵了,才滿臉糾結的開口說道:“蕓蕓,我不嫌棄你出身農村,也不嫌棄你是個運動員,你聽我們的,我們好好過日子好不好?”

“不好,我是運動員我驕傲,你沒有資格嫌棄我。不用說了,離婚。”

林蕓真的看透了這個男人,自私冷漠,還極其偽善。

“到時候離婚協議寄給你,你自己記得簽字,資產不用分了,我什麽都不要。”

其實也沒什麽資產,這麽多年。一直說老家媽媽身體不好,一千八的工資寄一千回去,就剩八百,租房吃飯就沒錢了,家裏花銷全用林蕓的。

林蕓之前工資被父母弟弟用,後來鬧翻了,徹底決裂了就不再給他們錢。

結婚後他也一直對她很溫柔,所以她心甘情願的用著自己的錢貼補家用。

曾經她以為這就是愛情,她眷戀這溫暖。

沒想到這就是泡沫,禁不住一點風雨,一戳就破。

林蕓轉身準備離去。

沒想到這時,她婆婆突然沖過來,一把推過去,“你這個賤女人,要離婚也是我兒子離婚。”

“啊——”林蕓被嚇得尖叫。

程歲眼疾手快得的沖了出去,一把攬住她的腰。

“林蕓姐,沒事吧?”楊雨慢她一步,過來問道。

轉身對著那潑婦斥責道:“誰放你們進來的,再敢亂動,我們報警了。”

剛剛一時氣憤推人的老夫人,後來也很害怕。看她們接住後又穩了下來。

“我們是家屬,報什麽警。”

程歲看到林蕓站穩就放開了手,對著她們說道:“《華夏刑法》第一百二十三條以暴力,言語或者其他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情節嚴重,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生。

我們都是證人,你還要糾纏嗎?”

其實這種事情根本不好判刑,程歲就是嚇嚇她們。

“回去就讓我兒子跟你離婚。呸!“她拉著他兒子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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