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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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晨曦答應小孩要去烤牛蹄筋,範陽陽對他爸爸的手臂的關心與重視達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每天晚上都會摸摸看看,才能安心睡覺。
在範陽陽掰著手指頭數日子,準備換另一個手去數的時候,晨曦宣布,他的手臂已經好了,可以去野餐。
野餐時間定在了明天,地點自然是縣裏的北橋公園,只有這個公園,才有自助燒烤店。晨曦想著既然要出門玩,自然是人越多越好,於是給順子打了個電話,讓他帶上他家慧珍。順子毫不猶豫地同意,約好第二日早上九點見。
晚上,範陽陽過於興奮不睡覺,賴在他爸爸屋裏的大床上,拉著晨曦講他要自己烤雞翅,還要烤蘑菇,晨曦給他蓋著被子,命令他不準說話,安靜沒一會兒,小孩翻個身又開始念念叨叨。
“陽陽,你趕緊睡吧,爸爸都困死了。”晨曦眼睛酸澀,渾身乏力,打了個哈切。
他的手基本上可以自然活動,所以白天忍不住去了一趟大棚,最近他手臂手上,地裏的活全都丟給了順子,雖然順子沒有怨言,但他也不能心安理得地讓順子自己幹活。
今年秋季,他跟順子一共弄了十個大棚,八個大棚種了小芹菜,剩下的兩個他試著養了香菇。
他們的大棚可以賺錢,除了種的菜是綠色無公害的,還因為他會看市場走向,這一點讓順子特別佩服,曾說過,晨曦總是能夠知道什麽樣的菜賣的最好。
之前他們一直種木耳菜,金市的物價一向偏高,他們賣的菜又是無公害的,菜到市場上基本上是十塊錢一斤,好的時候,甚至可以賣十二塊到十五塊,他們一斤菜能賺上三塊到四塊錢的純利潤,而每個大棚一季能摘三千斤的菜,一個大棚一季就是近一萬塊的收入。收入可觀,於是村裏人基本都跟著種木耳菜,到了現在,雖然還可以賺到錢,但是利潤已經削薄了許多,所以,晨曦讓順子果斷買了小芹菜種子。
小芹菜比較嬌嫩,容易生蟲,晨曦今天跟著順子,把草木灰水噴灑到菜苗上,雖然技術含量不高,但幾個大棚走一圈,身上背著打藥機,也是很累人的。
“爸爸,咱們明天帶上豆子吧?”範陽陽還是很精神。
晨曦昏昏欲睡:“好。”
範陽陽抱起小骨頭枕頭,幸福地打滾。晨曦照他屁股上拍一巴掌,正準備訓斥,臥室的門突然被推開,一個高大的黑影出現在兩人視線內。
“叔叔。”範陽陽先反應過來,伸出小手打招呼。
“你不去睡覺,來這裏幹嘛?”晨曦一看到是江銘誠,就沒好氣說道。
江銘誠借著月光,看到床上躺著的一大一小,眼神愈發幽暗,“明天野餐,我太激動,所以睡不著。”
晨曦嘴角直抽抽,“你可以再假一點,沒關系的。”
江銘誠莞爾笑道,“陽陽是不是睡不著?叔叔也睡不著,怎麽辦?”
“要不叔叔睡這裏,讓爸爸給我們講故事。”範陽陽自覺地想到了一個好辦法,拍了拍身邊的空位。
“餵,你不許......”
“那好吧,讓你爸爸給咱們講故事。”
兩人同時說話,範陽陽自動把他爸爸的話給忽略掉,移了移身體,留出一個更大的位置,江銘誠在晨曦火大的眼神中躺在床上。
“爸爸,快講啊。”範陽陽催促道。
晨曦覺得自己喉嚨有些幹,不自在地咳了一聲,睡都睡下了,現在再趕也是無用,好在他們兩人之間有一個活的分界線,讓他不至於太尷尬。
“不會講,趕緊睡覺,不睡覺明天哪都不去。”晨曦兇巴巴地威脅道。
範陽陽撅嘴,小聲抱怨著他爸爸一點都不好,不關心他的小孩......
江銘誠說道:“我給你講故事吧,”
範陽陽不挑人,有故事聽就開心,晨曦也豎著耳朵準備聽江銘誠講故事,好奇這麽一板一眼的人能講出什麽樣的故事。
“從前,有座山,”江銘誠低沈的聲音如大提琴一樣在黑暗之中響起,“山裏有座廟,廟裏有個老和尚......”
範陽陽沒有出聲,倒是晨曦嗤笑一聲,就知道是這個老掉牙的故事。
江銘誠頓了頓,繼續講道,“老和尚在幹什麽呢?”
也許是太累了,也許是江銘誠的聲音太好聽,也許是激動興奮勁過去,晨曦與小孩頭抵著頭,沒多久便沈沈睡著。
江銘誠支著頭,看著兩張睡顏,一個純真稚氣,一個沈靜安然,心也變得軟軟的,傾身在兩人額頭上各印上一吻,江銘誠覺得自己從來都沒有像這段時間一樣,如此開心。
江銘誠知道晨曦去了大棚,本來他也想跟著一起去,但卻被張大爺喊著下棋,看晨曦回來時疲憊的樣子,江銘誠不是不心疼。來之前看的資料上寫著晨曦靠大棚種菜維生,他沒種過地,但他希望能體驗到晨曦的辛苦。睡著前,江銘誠暗暗下決定,下次一定要跟晨曦一起去。
三人一夜無夢,淺色的窗簾擋不住明亮的太陽光,晨曦掙紮著睜開眼睛,映入眼簾的是一堵古銅色的胸膛。
弄清楚自己睡在江銘誠的懷裏,晨曦的臉迅速爆紅,我擦,他什麽時候換的位置?手還很流氓地壓在他腰上,讓他動彈不得。
晨曦的心思飛速流轉,想著要在江銘誠沒醒之前,悄悄溜走,省得面對他的時候太尷尬。晨曦剛動了一下,腰上的手臂卻環得更緊,他的臉緊緊貼在江銘誠的胸膛上。
晨曦束手無策,聽到江銘誠“撲通撲通”的心跳聲,臉蛋越來越紅。
低沈的笑聲從胸腔溢出,晨曦擡頭對上江銘誠深潭般漆黑的眼睛,半天蹦出來一句:“你裝睡。”
江銘誠沒有否認,取笑道:“我是被你的臉給燙醒的。”
晨曦惱羞成怒,一把推開他的手臂,坐起身來穿鞋,“把陽陽也喊起來,都八點了,抓緊時間吶。”
晨曦說話的時候,頭也不回,說完便穿上拖鞋迅速溜走,讓江銘誠扼腕,應該先來一記早安吻的。
早上九點,順子開著車在外面按喇叭,晨曦邊開大門邊催促道:“陽陽,你順子叔來了,趕緊出來。”
江銘誠先從屋裏走出,他身上穿的還是晨曦的衣服,上身換成深灰色的夾克,□是一條深藍色的牛仔褲,腳上踩著一雙休閑皮鞋,雖然不太合身,衣服跟鞋子也不太搭調,但瘦高個子,挺拔的肩,筆直的腿,穿什麽都不會難看。
晨曦撇嘴,明明他自己的衣服已經幫他洗幹凈,偏偏非要穿不合身的衣服。那灰夾克他壓在櫃子底層,壓不知道江銘誠怎麽扒拉出來的,這件夾克衣服他沒穿兩次,原因是自己穿上灰色被順子取笑為“土鱉”。
江銘誠如臺上的模特般,飄飄悠悠晃了過來,“看呆了?”
“切,我是看你穿上這衣服,鄉土氣息倍增。”晨曦嘴硬挖苦道。
江銘誠不在意,一只手閑閑地插在褲兜裏,把牛仔褲撐出鼓鼓地一塊,說道:“給我買一雙鞋吧?”江銘誠低頭望向晨曦腳下的布鞋,看上去很舒適的樣子。
“行,到了城裏就給你買。”晨曦翻了個大白眼,他穿帆布鞋是因為要經常下地踩泥,布鞋容易刷,他倒是挺想穿擦得鋥光瓦亮的皮鞋,可穿皮鞋下田不是糟蹋東西嗎?
順子性子急躁,等了幾分鐘,發現他們還不過來,於是打開車窗嚷嚷道:“晨曦,你小子真能磨嘰的,咋還不上車?”
晨曦只得再次喊他家小孩,“陽陽,趕緊出來。”
範陽陽終於背著他的小挎包出來,豆子跟在他身後搖著尾巴。
晨曦問道:“在屋裏幹什麽呢?昨天興奮地恨不得馬上就去,今天就數你最慢。”
範陽陽拍了拍略凸的小包,說道:“我要帶上我的畫筆跟美術本,王老師給我們布置作業了。”
“什麽作業?”晨曦鎖上院門,拉著陽陽的手問道。
“寫日記,畫畫,王老師說完成作業的人開學獎勵一顆星。”範陽陽回答。
晨曦不屑道:“才一顆星啊,你們王老師太摳門。”
他懷疑他家小孩有收集癖,總是想著積攢各種東西。以前喜歡收集糖紙的時候,他特意給小孩準備了一個月餅盒讓他裝糖紙,現在還在家裏放著,滿滿一盒糖紙,從黑白格子的牛奶糖紙到會變色的水果糖紙,顯示他家的生活也是越來越好。
範陽陽才不理會他爸爸的話,王老師給他說過,爸爸整天下地幹活就是因為小時候不好好學習,長大沒有出路只能去種地,他要向小叔叔那樣,上很大的學,將來爸爸就可以不種地了。
順子開的是他們的面包車,這小面包車,雖然外表比不上江銘誠停在他家門口的轎車,但肚量絕對比小轎車大。而且車子後面有兩排座位,後面還有一個空地,豆子正好能趴下。
晨曦上了車,看到副駕駛的位置上坐了一個姑娘,主動打招呼:“你是方慧珍吧?我聽順子提到過你,我是範晨曦。”
方慧珍長得五官端正,因為是坐著,他看不出具體多高。雖然長相並不十分出色,但膚色白皙,正所謂一白遮三醜,看上去白白凈凈,與順子這大老粗黑瓜蛋子倒也相配。而且,大概去大城市見過世面,說話也不像一般鄉下姑娘那樣大嗓門。
“我知道,順哥給我說過。”方慧珍點頭,態度落落大方。
“行了,都是自己人,別那麽客氣,”順子看人都上來了,就踩著油門轉彎。
“你也太自來熟了,人家姑娘承認是你家的嗎?”晨曦故意糗他。
順子被說得發窘,“是不是兄弟啊?這個時候拆臺。”而一旁方慧珍的臉早就紅透了。
一行人你說兩句我說兩句,如陽縣城也就到了。
作者有話要說:這也算是爬到床上了吧?
ps:感謝smilerc220與blnnn丟來的地雷,幸福來得太突然!也感謝每一章都為我打分留評的親們,這是我的動力,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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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餐時間定在了明天,地點自然是縣裏的北橋公園,只有這個公園,才有自助燒烤店。晨曦想著既然要出門玩,自然是人越多越好,於是給順子打了個電話,讓他帶上他家慧珍。順子毫不猶豫地同意,約好第二日早上九點見。
晚上,範陽陽過於興奮不睡覺,賴在他爸爸屋裏的大床上,拉著晨曦講他要自己烤雞翅,還要烤蘑菇,晨曦給他蓋著被子,命令他不準說話,安靜沒一會兒,小孩翻個身又開始念念叨叨。
“陽陽,你趕緊睡吧,爸爸都困死了。”晨曦眼睛酸澀,渾身乏力,打了個哈切。
他的手基本上可以自然活動,所以白天忍不住去了一趟大棚,最近他手臂手上,地裏的活全都丟給了順子,雖然順子沒有怨言,但他也不能心安理得地讓順子自己幹活。
今年秋季,他跟順子一共弄了十個大棚,八個大棚種了小芹菜,剩下的兩個他試著養了香菇。
他們的大棚可以賺錢,除了種的菜是綠色無公害的,還因為他會看市場走向,這一點讓順子特別佩服,曾說過,晨曦總是能夠知道什麽樣的菜賣的最好。
之前他們一直種木耳菜,金市的物價一向偏高,他們賣的菜又是無公害的,菜到市場上基本上是十塊錢一斤,好的時候,甚至可以賣十二塊到十五塊,他們一斤菜能賺上三塊到四塊錢的純利潤,而每個大棚一季能摘三千斤的菜,一個大棚一季就是近一萬塊的收入。收入可觀,於是村裏人基本都跟著種木耳菜,到了現在,雖然還可以賺到錢,但是利潤已經削薄了許多,所以,晨曦讓順子果斷買了小芹菜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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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咱們明天帶上豆子吧?”範陽陽還是很精神。
晨曦昏昏欲睡:“好。”
範陽陽抱起小骨頭枕頭,幸福地打滾。晨曦照他屁股上拍一巴掌,正準備訓斥,臥室的門突然被推開,一個高大的黑影出現在兩人視線內。
“叔叔。”範陽陽先反應過來,伸出小手打招呼。
“你不去睡覺,來這裏幹嘛?”晨曦一看到是江銘誠,就沒好氣說道。
江銘誠借著月光,看到床上躺著的一大一小,眼神愈發幽暗,“明天野餐,我太激動,所以睡不著。”
晨曦嘴角直抽抽,“你可以再假一點,沒關系的。”
江銘誠莞爾笑道,“陽陽是不是睡不著?叔叔也睡不著,怎麽辦?”
“要不叔叔睡這裏,讓爸爸給我們講故事。”範陽陽自覺地想到了一個好辦法,拍了拍身邊的空位。
“餵,你不許......”
“那好吧,讓你爸爸給咱們講故事。”
兩人同時說話,範陽陽自動把他爸爸的話給忽略掉,移了移身體,留出一個更大的位置,江銘誠在晨曦火大的眼神中躺在床上。
“爸爸,快講啊。”範陽陽催促道。
晨曦覺得自己喉嚨有些幹,不自在地咳了一聲,睡都睡下了,現在再趕也是無用,好在他們兩人之間有一個活的分界線,讓他不至於太尷尬。
“不會講,趕緊睡覺,不睡覺明天哪都不去。”晨曦兇巴巴地威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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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銘誠說道:“我給你講故事吧,”
範陽陽不挑人,有故事聽就開心,晨曦也豎著耳朵準備聽江銘誠講故事,好奇這麽一板一眼的人能講出什麽樣的故事。
“從前,有座山,”江銘誠低沈的聲音如大提琴一樣在黑暗之中響起,“山裏有座廟,廟裏有個老和尚......”
範陽陽沒有出聲,倒是晨曦嗤笑一聲,就知道是這個老掉牙的故事。
江銘誠頓了頓,繼續講道,“老和尚在幹什麽呢?”
也許是太累了,也許是江銘誠的聲音太好聽,也許是激動興奮勁過去,晨曦與小孩頭抵著頭,沒多久便沈沈睡著。
江銘誠支著頭,看著兩張睡顏,一個純真稚氣,一個沈靜安然,心也變得軟軟的,傾身在兩人額頭上各印上一吻,江銘誠覺得自己從來都沒有像這段時間一樣,如此開心。
江銘誠知道晨曦去了大棚,本來他也想跟著一起去,但卻被張大爺喊著下棋,看晨曦回來時疲憊的樣子,江銘誠不是不心疼。來之前看的資料上寫著晨曦靠大棚種菜維生,他沒種過地,但他希望能體驗到晨曦的辛苦。睡著前,江銘誠暗暗下決定,下次一定要跟晨曦一起去。
三人一夜無夢,淺色的窗簾擋不住明亮的太陽光,晨曦掙紮著睜開眼睛,映入眼簾的是一堵古銅色的胸膛。
弄清楚自己睡在江銘誠的懷裏,晨曦的臉迅速爆紅,我擦,他什麽時候換的位置?手還很流氓地壓在他腰上,讓他動彈不得。
晨曦的心思飛速流轉,想著要在江銘誠沒醒之前,悄悄溜走,省得面對他的時候太尷尬。晨曦剛動了一下,腰上的手臂卻環得更緊,他的臉緊緊貼在江銘誠的胸膛上。
晨曦束手無策,聽到江銘誠“撲通撲通”的心跳聲,臉蛋越來越紅。
低沈的笑聲從胸腔溢出,晨曦擡頭對上江銘誠深潭般漆黑的眼睛,半天蹦出來一句:“你裝睡。”
江銘誠沒有否認,取笑道:“我是被你的臉給燙醒的。”
晨曦惱羞成怒,一把推開他的手臂,坐起身來穿鞋,“把陽陽也喊起來,都八點了,抓緊時間吶。”
晨曦說話的時候,頭也不回,說完便穿上拖鞋迅速溜走,讓江銘誠扼腕,應該先來一記早安吻的。
早上九點,順子開著車在外面按喇叭,晨曦邊開大門邊催促道:“陽陽,你順子叔來了,趕緊出來。”
江銘誠先從屋裏走出,他身上穿的還是晨曦的衣服,上身換成深灰色的夾克,□是一條深藍色的牛仔褲,腳上踩著一雙休閑皮鞋,雖然不太合身,衣服跟鞋子也不太搭調,但瘦高個子,挺拔的肩,筆直的腿,穿什麽都不會難看。
晨曦撇嘴,明明他自己的衣服已經幫他洗幹凈,偏偏非要穿不合身的衣服。那灰夾克他壓在櫃子底層,壓不知道江銘誠怎麽扒拉出來的,這件夾克衣服他沒穿兩次,原因是自己穿上灰色被順子取笑為“土鱉”。
江銘誠如臺上的模特般,飄飄悠悠晃了過來,“看呆了?”
“切,我是看你穿上這衣服,鄉土氣息倍增。”晨曦嘴硬挖苦道。
江銘誠不在意,一只手閑閑地插在褲兜裏,把牛仔褲撐出鼓鼓地一塊,說道:“給我買一雙鞋吧?”江銘誠低頭望向晨曦腳下的布鞋,看上去很舒適的樣子。
“行,到了城裏就給你買。”晨曦翻了個大白眼,他穿帆布鞋是因為要經常下地踩泥,布鞋容易刷,他倒是挺想穿擦得鋥光瓦亮的皮鞋,可穿皮鞋下田不是糟蹋東西嗎?
順子性子急躁,等了幾分鐘,發現他們還不過來,於是打開車窗嚷嚷道:“晨曦,你小子真能磨嘰的,咋還不上車?”
晨曦只得再次喊他家小孩,“陽陽,趕緊出來。”
範陽陽終於背著他的小挎包出來,豆子跟在他身後搖著尾巴。
晨曦問道:“在屋裏幹什麽呢?昨天興奮地恨不得馬上就去,今天就數你最慢。”
範陽陽拍了拍略凸的小包,說道:“我要帶上我的畫筆跟美術本,王老師給我們布置作業了。”
“什麽作業?”晨曦鎖上院門,拉著陽陽的手問道。
“寫日記,畫畫,王老師說完成作業的人開學獎勵一顆星。”範陽陽回答。
晨曦不屑道:“才一顆星啊,你們王老師太摳門。”
他懷疑他家小孩有收集癖,總是想著積攢各種東西。以前喜歡收集糖紙的時候,他特意給小孩準備了一個月餅盒讓他裝糖紙,現在還在家裏放著,滿滿一盒糖紙,從黑白格子的牛奶糖紙到會變色的水果糖紙,顯示他家的生活也是越來越好。
範陽陽才不理會他爸爸的話,王老師給他說過,爸爸整天下地幹活就是因為小時候不好好學習,長大沒有出路只能去種地,他要向小叔叔那樣,上很大的學,將來爸爸就可以不種地了。
順子開的是他們的面包車,這小面包車,雖然外表比不上江銘誠停在他家門口的轎車,但肚量絕對比小轎車大。而且車子後面有兩排座位,後面還有一個空地,豆子正好能趴下。
晨曦上了車,看到副駕駛的位置上坐了一個姑娘,主動打招呼:“你是方慧珍吧?我聽順子提到過你,我是範晨曦。”
方慧珍長得五官端正,因為是坐著,他看不出具體多高。雖然長相並不十分出色,但膚色白皙,正所謂一白遮三醜,看上去白白凈凈,與順子這大老粗黑瓜蛋子倒也相配。而且,大概去大城市見過世面,說話也不像一般鄉下姑娘那樣大嗓門。
“我知道,順哥給我說過。”方慧珍點頭,態度落落大方。
“行了,都是自己人,別那麽客氣,”順子看人都上來了,就踩著油門轉彎。
“你也太自來熟了,人家姑娘承認是你家的嗎?”晨曦故意糗他。
順子被說得發窘,“是不是兄弟啊?這個時候拆臺。”而一旁方慧珍的臉早就紅透了。
一行人你說兩句我說兩句,如陽縣城也就到了。
作者有話要說:這也算是爬到床上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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