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選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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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海?奪魁?
林沫盯著報紙上的黑字, 深深眉頭。
選美?怪物也想當愛豆嗎?好奇怪。
林沫嘆了口氣,把報紙疊成豆腐塊,和木棍一起捏在手裏。跟簡單粗暴的“存活”相比, 這次的任務明顯處於她的技術盲區,她已經開始感到頭疼了。
大路盡頭隱約看得見一些高樓和燈光, 任務地點應該就在那裏。
林沫不再遲疑,加快了腳步。
她的想法很簡單,先去“洞仙公館”跟溫倩文匯合,要是實在找不到願意合作的美女隊友,就拾掇拾掇溫倩文, 讓她上;再不行, 就跟評委“心平氣和”地聊一聊;要是還不行, 那就只能把路子往“野”走了。
至少後面兩條,是她擅長的內容。林沫如此安慰自己。
……
半個小時後。
林沫站在華燈初上的鬧市中央, 臉上帶了點恍惚。
兩側, 帶著明顯西式風格的樓房鱗次櫛比。交通燈, 招牌燈, 從精致的玻璃窗裏透出來的吊頂燈,五光十色,照得大街如同白晝。
衣冠楚楚的男人女人們在寬闊的街上流動,西裝配禮帽,旗袍套洋裝,擦肩而過時,還能聞到他們身上淡淡的香水味。
電車叮叮地從路中央穿過,自行車和小轎車緊隨其後。黃包車也不甘示弱, 車夫撒開腿子, 跑得又快又穩, 一轉眼就消失在拐角處。
如此真實,但又如此違和。和她出來的地方相比,這裏簡直像是另一個世界。
短暫的停頓後,林沫回過神來。
“你好。”她禮貌地攔住一名路人,“請問洞仙公館怎麽走?”
對方迅速溜了她一眼,皺眉,指了個方向。
衣著襤褸的女孩站在鬧市街頭,格格不入,像一粒石子被丟進了水潭中,激起層層漣漪。然而女孩本人卻毫無自覺,坦坦蕩蕩地走入人流之中。
過馬路時,一群穿著黑色和藍色校服的年輕人呼啦啦地迎面而來,只言片語傳入林沫耳中:
“……聽我表哥說,好多明星也去呢!”
“真的嗎?白凝去不去?我最喜歡她的電影了!”
“這個,還不太清楚,應該去的吧,她那麽好看。”
“她去的話,我也想去了!”
“好啊,要是你去,我就把我的壓歲錢都拿來給你投票!”
林沫目送他們離開,察覺到街上有很多閑人都在討論“選美”相關的話題。看來這次“豐市小姐”選拔賽,影響力非常的廣。
不過,也並不是所有市民都抱著積極認可的態度。點心店門口,兩個拎著袋子的女人在嘀嘀咕咕:
“活了半輩子,就沒聽過這麽荒唐的事!選小姐?你說像不像話!”
“別說了,連提一提我都臉紅。但架不住先生太太們腦子發熱呀!那些女明星就算了,好些個好人家的小姐都打算摻一腳呢!”
“嘖嘖嘖,我看吶,都是飯吃飽了沒事幹!”
“誰說不是呢?”
林沫往前走了兩三步,聽到旁邊在邊角處等客人的黃包車車夫也在聊這個話題。她假裝看櫥窗裏的商品,駐足聽了一會兒。一個車夫說他今天載了三位小姐去報名,另一個車夫則說他載了五位。
“細皮嫩肉,都跟天仙似的,好看的嘞!”
“可不是,老遠都能聞著香,就是人太多。這年頭,天仙也不值錢。”
“嗐,別說‘天仙’,就是個‘地仙’,那也輪不到咱哥倆。”
“你這人!說說怎麽啦?不就是瞧個熱鬧?你沒瞧見,連那個少年白頭的二楞子都趕去公館逛呢!”
林沫繼續向前。走到岔路口時,她又問了一次路。
替她指路的“好心人”在背後嘀咕,“絕了,連這樣的都去參選,癩蛤蟆想吃天鵝肉呢!”
林沫懶得理他。
要說她的長相,確實平平,因為太過平平,導致毫無記憶點,屬於扔到人堆裏就會原地消失的類型。去當間諜,她自信沒問題,但去“選美”,以普通的人的審美標準看,實在是毫不出挑。
林沫對此接受良好——她喜歡讓漂亮的臉長在自己看得到的地方,比如說,別人身上。
思忖間,林沫又走了一段路。前方傳來一陣亂糟糟的喧鬧聲,林沫扭頭看去,是家茶樓。
還沒走近,就見一高一矮兩個人拉扯著從裏頭竄出,跑的飛快,跟背後有狗在攆著似的。
罵罵咧咧的聲音從茶樓門口響起:“見了鬼了!小畜生跟賤人跑了!等他們回來,老子屎都給他們打出來!”
看熱鬧不嫌事大的食客們哄堂大笑,“跑就跑了,王老板大氣點嘛,現在提倡自由戀愛!”
“小二配歌女,這不是絕配麽?我看蠻好的。”
似乎碰到了一出男女私奔的戲碼,林沫不感興趣,正打算不帶走任何雲彩地路過。這時,跑得快看不見的歌女緊張地回了回頭。
林沫看到了她的臉,腳步不禁一頓。
沒看錯吧?那不是宋婉嗎?她怎麽也進來了?
從異變後的表現看,宋婉並不是承受能力異常強大的類型,對副本也十分恐懼,她不該在這時候進副本的。
是自己對她不夠了解?還是說,溫倩文也約了她?
林沫若有所思,覺得這個副本似乎不會像上次一樣單純。
她默默加快步伐,那兩人離開的方向,也是洞仙公館的方向。
……
片刻後,林沫的視野中出現了一幢燈火通明的小洋樓。
樓房前面帶著小花園,裏頭的楓葉緋紅一片,還有隱隱約約的桂花香氣傳來。在燈光下,這樓和花園,漂亮得像一件工藝品。
天色已晚,洞仙公館門口雖然還徘徊著些許“閑雜人等”,但大門緊閉,沒有絲毫請來客入內的意思。
林沫站在路邊,不動聲色地觀察那些“閑雜人等”,試圖從裏面找出自己的隊友。
奇怪,宋婉去哪了?怎麽沒看見她?
正在林沫困惑時,有人驚喜地從她背後跳了出來,“林同學,你來了!”
林沫回頭,不出意外地看到了溫倩文。
對方穿著藍色上衫,黑色布裙,梳著兩條油黑的麻花辮,赫然一副學生的打扮。
“跟我來。”
溫倩文帶林沫繞到公館側面,在樹蔭的掩蔽下,一小群人正在交頭接耳。
“你來得有點遲。”溫倩文解釋道。她看了一眼林沫此刻的“乞丐裝”,抿嘴笑了,“看來你那邊脫身很不容易。”
“你看到宋婉了嗎?”林沫問。
溫倩文點頭,慨嘆,“嗯。想不到這麽巧,她居然跟我們進了同一個副本。”
“巧合……嗎?”林沫喃喃。
“還有更巧的呢。”溫倩文的面色怪異了起來,“你看了就明白了。”
說著,那邊正在交談的隊友看到了她們。除了某位背對眾人凝望小洋樓的高瘦男性,其他隊友紛紛朝林沫點頭示意。
那名男性聽到動靜,側頭看了林沫一眼,隨即又不感興趣似的轉回過去,好像洞仙公館那裏有什麽特別的東西在吸引他一樣。稀
碎的燈光穿過樹蔭,在他頭發上洩露出一星半點,冷冷的,像落到霜上的月光。
林沫一眼認出了這個人——第七研究所的“小蘇先生”?他也進了這個副本?
相當於說,一個宋婉,一個他,再加上林沫自己和溫倩文,這裏足足有四個從第七研究所過來的人。
巧合?還是副本匹配也有就近原則?可是上回她明明和宋婉最近,怎麽沒到同一個副本裏呢?
林沫想起在進副本時隱隱約約聽到的“錯誤”二字,留了個心眼,這十有八/九跟研究所脫不了幹系。
這時,宋婉一臉驚喜地走過來,“太好了,居然跟你們分到了一個副本!”
林沫收回目光,“嗯”了一聲,神色沒什麽變化。
“咳,咳。”有人輕輕咳嗽,“已經十二個了,差不多齊了吧?要不我們一邊自我介紹,一邊再等等有沒有其他人?”
林沫看過去,發出咳嗽聲的是一名年輕高大的帥小夥。他穿著一身灰不溜秋的對襟短衫,袖子和褲腳都短了點,顯得有些捉襟見肘。
赫然就是方才拉著宋婉一起“私奔”的“小二”。
見沒人開口,他爽朗一笑,“那我先來。我叫關和玉,是一名實習警察。你們放心,我會盡量保護大家的。”
“警察?!”
眾人一聽,頓時騷亂起來:
“警察同志,這究竟怎麽回事?”
“救援什麽時候開始?我們家裏沒吃沒喝,快撐不住了!”
“我的親娘哎,我被困在山上啦!到處都是怪東西,我這老胳膊老腿的跑了一晚上,老命都要沒有啦!你們能不能先來救救我?”
“警察叔叔警察叔叔,我找不到媽媽爸爸了,你可以送我回家嗎?”
關和玉被“熱情”的群眾包圍,有點招架不過來,“大家別急,聽我說,救援一定回來的,聯邦絕不會放棄任何一位公民!至於我,我和其他同事被困在外面,暫時和總局失聯了,我也不知道這是怎麽回事。”
林沫趁機打量這次的隊友。
人很多,加上自己,一共十二個,六男六女。
這回倒是沒出現湊人頭的小嬰兒,只有挎著大布包、報童打扮的小男孩,和穿著長衫、戴著金邊眼鏡的老年人。他們看著都很健康,能跑能跳。
不知道是不是跟任務內容有關,這次的隊友顏值水準極佳,尤其是穿紫色旗袍和穿小洋裝的兩位女士,一個身段好,一個氣質佳。
男性隊友,則是“小蘇先生”最奪人眼球。
林沫的視線從對方的發梢劃過,突然想起車夫的對話,臉色微妙起來。
不會是你吧?
“少年白頭的二楞子”?
似乎是察覺到林沫打量的目光,對方“戀戀不舍”地把目光從公館方向移開,略帶困惑地望了林沫一眼,含義大概是“這個人好像在哪裏見過但真的想不起來,唉算了算了”。
林沫:……
很好,他很會演。
作者有話說:
小蘇不楞,真的不楞
猶豫地點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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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沫盯著報紙上的黑字, 深深眉頭。
選美?怪物也想當愛豆嗎?好奇怪。
林沫嘆了口氣,把報紙疊成豆腐塊,和木棍一起捏在手裏。跟簡單粗暴的“存活”相比, 這次的任務明顯處於她的技術盲區,她已經開始感到頭疼了。
大路盡頭隱約看得見一些高樓和燈光, 任務地點應該就在那裏。
林沫不再遲疑,加快了腳步。
她的想法很簡單,先去“洞仙公館”跟溫倩文匯合,要是實在找不到願意合作的美女隊友,就拾掇拾掇溫倩文, 讓她上;再不行, 就跟評委“心平氣和”地聊一聊;要是還不行, 那就只能把路子往“野”走了。
至少後面兩條,是她擅長的內容。林沫如此安慰自己。
……
半個小時後。
林沫站在華燈初上的鬧市中央, 臉上帶了點恍惚。
兩側, 帶著明顯西式風格的樓房鱗次櫛比。交通燈, 招牌燈, 從精致的玻璃窗裏透出來的吊頂燈,五光十色,照得大街如同白晝。
衣冠楚楚的男人女人們在寬闊的街上流動,西裝配禮帽,旗袍套洋裝,擦肩而過時,還能聞到他們身上淡淡的香水味。
電車叮叮地從路中央穿過,自行車和小轎車緊隨其後。黃包車也不甘示弱, 車夫撒開腿子, 跑得又快又穩, 一轉眼就消失在拐角處。
如此真實,但又如此違和。和她出來的地方相比,這裏簡直像是另一個世界。
短暫的停頓後,林沫回過神來。
“你好。”她禮貌地攔住一名路人,“請問洞仙公館怎麽走?”
對方迅速溜了她一眼,皺眉,指了個方向。
衣著襤褸的女孩站在鬧市街頭,格格不入,像一粒石子被丟進了水潭中,激起層層漣漪。然而女孩本人卻毫無自覺,坦坦蕩蕩地走入人流之中。
過馬路時,一群穿著黑色和藍色校服的年輕人呼啦啦地迎面而來,只言片語傳入林沫耳中:
“……聽我表哥說,好多明星也去呢!”
“真的嗎?白凝去不去?我最喜歡她的電影了!”
“這個,還不太清楚,應該去的吧,她那麽好看。”
“她去的話,我也想去了!”
“好啊,要是你去,我就把我的壓歲錢都拿來給你投票!”
林沫目送他們離開,察覺到街上有很多閑人都在討論“選美”相關的話題。看來這次“豐市小姐”選拔賽,影響力非常的廣。
不過,也並不是所有市民都抱著積極認可的態度。點心店門口,兩個拎著袋子的女人在嘀嘀咕咕:
“活了半輩子,就沒聽過這麽荒唐的事!選小姐?你說像不像話!”
“別說了,連提一提我都臉紅。但架不住先生太太們腦子發熱呀!那些女明星就算了,好些個好人家的小姐都打算摻一腳呢!”
“嘖嘖嘖,我看吶,都是飯吃飽了沒事幹!”
“誰說不是呢?”
林沫往前走了兩三步,聽到旁邊在邊角處等客人的黃包車車夫也在聊這個話題。她假裝看櫥窗裏的商品,駐足聽了一會兒。一個車夫說他今天載了三位小姐去報名,另一個車夫則說他載了五位。
“細皮嫩肉,都跟天仙似的,好看的嘞!”
“可不是,老遠都能聞著香,就是人太多。這年頭,天仙也不值錢。”
“嗐,別說‘天仙’,就是個‘地仙’,那也輪不到咱哥倆。”
“你這人!說說怎麽啦?不就是瞧個熱鬧?你沒瞧見,連那個少年白頭的二楞子都趕去公館逛呢!”
林沫繼續向前。走到岔路口時,她又問了一次路。
替她指路的“好心人”在背後嘀咕,“絕了,連這樣的都去參選,癩蛤蟆想吃天鵝肉呢!”
林沫懶得理他。
要說她的長相,確實平平,因為太過平平,導致毫無記憶點,屬於扔到人堆裏就會原地消失的類型。去當間諜,她自信沒問題,但去“選美”,以普通的人的審美標準看,實在是毫不出挑。
林沫對此接受良好——她喜歡讓漂亮的臉長在自己看得到的地方,比如說,別人身上。
思忖間,林沫又走了一段路。前方傳來一陣亂糟糟的喧鬧聲,林沫扭頭看去,是家茶樓。
還沒走近,就見一高一矮兩個人拉扯著從裏頭竄出,跑的飛快,跟背後有狗在攆著似的。
罵罵咧咧的聲音從茶樓門口響起:“見了鬼了!小畜生跟賤人跑了!等他們回來,老子屎都給他們打出來!”
看熱鬧不嫌事大的食客們哄堂大笑,“跑就跑了,王老板大氣點嘛,現在提倡自由戀愛!”
“小二配歌女,這不是絕配麽?我看蠻好的。”
似乎碰到了一出男女私奔的戲碼,林沫不感興趣,正打算不帶走任何雲彩地路過。這時,跑得快看不見的歌女緊張地回了回頭。
林沫看到了她的臉,腳步不禁一頓。
沒看錯吧?那不是宋婉嗎?她怎麽也進來了?
從異變後的表現看,宋婉並不是承受能力異常強大的類型,對副本也十分恐懼,她不該在這時候進副本的。
是自己對她不夠了解?還是說,溫倩文也約了她?
林沫若有所思,覺得這個副本似乎不會像上次一樣單純。
她默默加快步伐,那兩人離開的方向,也是洞仙公館的方向。
……
片刻後,林沫的視野中出現了一幢燈火通明的小洋樓。
樓房前面帶著小花園,裏頭的楓葉緋紅一片,還有隱隱約約的桂花香氣傳來。在燈光下,這樓和花園,漂亮得像一件工藝品。
天色已晚,洞仙公館門口雖然還徘徊著些許“閑雜人等”,但大門緊閉,沒有絲毫請來客入內的意思。
林沫站在路邊,不動聲色地觀察那些“閑雜人等”,試圖從裏面找出自己的隊友。
奇怪,宋婉去哪了?怎麽沒看見她?
正在林沫困惑時,有人驚喜地從她背後跳了出來,“林同學,你來了!”
林沫回頭,不出意外地看到了溫倩文。
對方穿著藍色上衫,黑色布裙,梳著兩條油黑的麻花辮,赫然一副學生的打扮。
“跟我來。”
溫倩文帶林沫繞到公館側面,在樹蔭的掩蔽下,一小群人正在交頭接耳。
“你來得有點遲。”溫倩文解釋道。她看了一眼林沫此刻的“乞丐裝”,抿嘴笑了,“看來你那邊脫身很不容易。”
“你看到宋婉了嗎?”林沫問。
溫倩文點頭,慨嘆,“嗯。想不到這麽巧,她居然跟我們進了同一個副本。”
“巧合……嗎?”林沫喃喃。
“還有更巧的呢。”溫倩文的面色怪異了起來,“你看了就明白了。”
說著,那邊正在交談的隊友看到了她們。除了某位背對眾人凝望小洋樓的高瘦男性,其他隊友紛紛朝林沫點頭示意。
那名男性聽到動靜,側頭看了林沫一眼,隨即又不感興趣似的轉回過去,好像洞仙公館那裏有什麽特別的東西在吸引他一樣。稀
碎的燈光穿過樹蔭,在他頭發上洩露出一星半點,冷冷的,像落到霜上的月光。
林沫一眼認出了這個人——第七研究所的“小蘇先生”?他也進了這個副本?
相當於說,一個宋婉,一個他,再加上林沫自己和溫倩文,這裏足足有四個從第七研究所過來的人。
巧合?還是副本匹配也有就近原則?可是上回她明明和宋婉最近,怎麽沒到同一個副本裏呢?
林沫想起在進副本時隱隱約約聽到的“錯誤”二字,留了個心眼,這十有八/九跟研究所脫不了幹系。
這時,宋婉一臉驚喜地走過來,“太好了,居然跟你們分到了一個副本!”
林沫收回目光,“嗯”了一聲,神色沒什麽變化。
“咳,咳。”有人輕輕咳嗽,“已經十二個了,差不多齊了吧?要不我們一邊自我介紹,一邊再等等有沒有其他人?”
林沫看過去,發出咳嗽聲的是一名年輕高大的帥小夥。他穿著一身灰不溜秋的對襟短衫,袖子和褲腳都短了點,顯得有些捉襟見肘。
赫然就是方才拉著宋婉一起“私奔”的“小二”。
見沒人開口,他爽朗一笑,“那我先來。我叫關和玉,是一名實習警察。你們放心,我會盡量保護大家的。”
“警察?!”
眾人一聽,頓時騷亂起來:
“警察同志,這究竟怎麽回事?”
“救援什麽時候開始?我們家裏沒吃沒喝,快撐不住了!”
“我的親娘哎,我被困在山上啦!到處都是怪東西,我這老胳膊老腿的跑了一晚上,老命都要沒有啦!你們能不能先來救救我?”
“警察叔叔警察叔叔,我找不到媽媽爸爸了,你可以送我回家嗎?”
關和玉被“熱情”的群眾包圍,有點招架不過來,“大家別急,聽我說,救援一定回來的,聯邦絕不會放棄任何一位公民!至於我,我和其他同事被困在外面,暫時和總局失聯了,我也不知道這是怎麽回事。”
林沫趁機打量這次的隊友。
人很多,加上自己,一共十二個,六男六女。
這回倒是沒出現湊人頭的小嬰兒,只有挎著大布包、報童打扮的小男孩,和穿著長衫、戴著金邊眼鏡的老年人。他們看著都很健康,能跑能跳。
不知道是不是跟任務內容有關,這次的隊友顏值水準極佳,尤其是穿紫色旗袍和穿小洋裝的兩位女士,一個身段好,一個氣質佳。
男性隊友,則是“小蘇先生”最奪人眼球。
林沫的視線從對方的發梢劃過,突然想起車夫的對話,臉色微妙起來。
不會是你吧?
“少年白頭的二楞子”?
似乎是察覺到林沫打量的目光,對方“戀戀不舍”地把目光從公館方向移開,略帶困惑地望了林沫一眼,含義大概是“這個人好像在哪裏見過但真的想不起來,唉算了算了”。
林沫:……
很好,他很會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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