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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Ch23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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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Ch23 惱人

“你們剛才聊了什麽?”

好不容易從女士們的包圍圈中脫身而出,秦崢不大自然地抓了抓自己(在心理層面淩亂了不少)的頭發,垂下眼皮詢問身邊剛回來不久的家夥。

方才,沈玉汝過來“借走了”沈苫,但兩人應該沒聊太久,秦崢只記得,幾個回眸之後樓梯那裏便只坐著一位笑著向他揮手的沈小姐了。

可沈苫明明向他走來,卻又停在人堆之外,事不關己地瞧著秦崢應接不暇的模樣,也不救他,就倚在桌邊似笑非笑,直到二少爺瞇著眼睛做出警告,這人才慢悠悠再度靠近,禮貌又浮誇地向各位“小姐”道過午安,三言兩語便牽走了那位被圍攻已久的他發誓要“效死至終”的陛下。

“不是什麽大事。”沈苫敷衍他。

秦崢掃他一眼:“生活處處是大事。”

沈苫挑眉:“因為我們生活在生活裏?”

秦崢點頭。

沈苫笑了。

“我們剛才聊到了……我媽媽。”他選擇性地坦白道。

沈苫從口袋裏摸出沈玉汝剛才送他的舊懷表,打開以後,那裏面有兩張拼在一起的小小大頭照——小時候的沈嘉映,與小時候的沈甯。

一個心理學現象:當人們一起大笑時,你總會第一時間看向自己最喜歡的人。而相應的,在一張合照裏,你也總會下意識地讓視線去追尋自己更在意的那個人。

直到沈苫的指尖落在陌生小女孩的臉上輕輕點了點,秦崢才將目光從那個咧開一口白牙笑得十分燦爛的小男孩臉上移開,轉而看向與這張照片裏的他年紀相仿的、他的媽媽。

沈甯很好看,這並不令人意外,相對於臉龐來說,沈甯的眼睛所占的比例很大,比起一般的孩子更加惹人註目,而比起她長大後的少女肖像,小時候的小沈小姐看起來則要更加天真一點,像位小天使。

但還是不愛笑。

“外婆發現我的錢夾掉了,她好像也知道我的錢夾裏一直有沈甯的照片,所以就把這個給我了。這只表是Edwin以前送給她的,現在仍然走得很準。”

寄托了沈玉汝這一生最愛的人們的信物,現在交付到了沈苫的手裏,意義重大,馬虎不得,但看沈玉汝剛剛的態度,似乎也只是叫沈苫把它當做一樣尋常擺件,拿著就好。

“我外婆以前和我說,人這一生對於親近之人的排序,在她這裏大概會被列為:自己,伴侶,孩子,父母。我不知道現在的她是否有所改變,但整體大致應該還是這樣。”

人這一生孤孤單單來,最終也孤孤單單去——出於這個前提,沈玉汝對那些人常倫理總是看得異常通透,甚至在有些人眼中,她大約都有點冷漠。

但沈苫知道,她不是這樣的。

——你是不是有了不想離開的人了,嘉映?

沈玉汝方才問他。

而面對這樣的問題,從來都主見鮮明的沈苫在沈默後擡起頭,為難地看著她時,眼中卻露出了些真實的迷茫。

——我不知道。外婆,我不知道。

沈玉汝輕輕失笑,摸了摸他的臉頰。

——說你是笨蛋,還真是笨蛋了。

——這沒什麽,嘉映,自由本就大都孤獨。人類的大腦從誕生之初就是封閉的,這寓示著每個人的一生都是一段獨立的宇宙旅程。

——真正愛你的人,會尊重你選擇的航行方向。

哪怕你是要去變成星星,我也會在地球上時刻做好準備,等待在我餘生中、你短暫到達我頭頂天空的那十幾分鐘裏,仰頭與你交流。

從回憶中醒過神來,沈苫眼尾蕩開淺淺笑紋,不動聲色地轉移話題:“我剛剛才知道,沈小姐其實在很多年前就幫我問過一個我還算感過興趣的話題。”

“什麽?”

“她問了沈甯,我的父親是什麽樣的人,得到的答案和我想的也差不多。”

沈甯當時正在窗邊吸煙,在看到沈玉汝的身影時,她下意識將煙頭往窗臺上伸了伸,不過在發現媽媽並沒有抱著自己的小孩過來時,她又無所謂地將剛才沒來得及熄滅的香煙遞回了唇邊。

沈玉汝問她,是和一個怎樣的人生下了嘉映。

問完,外婆又緊接著補充詢問:叫他“嘉映”可以嗎?是“好景”的意思。

沈甯回答:隨便。

頓了頓,剛剛成為母親不久的她又回答了方才刻意略過的第一個問題:壞人。

而也是作答之後,沈甯才終於想起一個此前幾乎快要被她徹底忘記的問題。

女兒用纖長手指夾著煙身,懶洋洋擡眸看向倚在樓梯口的母親:你又是和誰生下的我?

沈玉汝笑了笑,告訴她:陌生人。

簡單的兩個答案之下藏著覆雜、暧昧、晦澀不清的人生片段,你很難想象這段迷蒙的記憶到底已經或即將在這兩個女人的一生中造成如何深遠的影響,而如果這天下午她們沒有互相詢問,那麽這兩個秘密也可能永遠不會為任何人知曉,就將這樣作為宇宙的諸般事實之二,湮滅在光陰之中。

而也是在這樣的坦白之後,這一對總是缺乏交流的母女註視著彼此的眼睛,很多年來,頭一次這樣會心地對笑起來。

多年後,沈玉汝把這個問題原樣又重新問了一遍沈甯和壞人生下的兒子:你無法徹底放下的那個人,是怎樣的一個人?

這可真是考驗被提問者的詞匯量與歸納能力,而沈苫當時想了一會兒,最後只是嘆息一般地回答:惱人。

十幾年前,沈玉汝坐在家門口的石階上等待著放學後的沈嘉映,和他聊起死亡與愛。

十幾年後,沈苫與沈玉汝坐在咖啡館的樓梯上再次進行了一次對話,如果要將內容總結一下,那麽大約可以歸納為四個字:情字惱人。

豈止是惱人,簡直是讓人無可奈何。

“有的時候,在去博物館時,我偶爾會有一種抽離感。”沈苫突然說道。

“可以看得出來。”秦崢回答。

上次去紐約,他們訂的酒店就在大都會博物館附近,在午飯後/做愛前,兩人難得地同時提起些旁的興致,便決定更加難得地一起去做一些更加普通日常的事——比如,一起逛逛博物館。

也是在那個時候,秦崢才意識到他其實並沒有多麽了解沈苫。就像他原本以為這人更有可能會站在蛋白石水晶項鏈或雷諾阿的畫作前嘖嘖稱讚,但沒有想到沈苫最終卻選擇駐足在一批來自阿拉斯加洲缺乏游客吸引力的印第安部落文物之前。

特別是在看到那些被用特殊技術保留下來的圖騰木柱時,沈苫異乎尋常的安靜。

那時候秦崢沒有詢問沈苫到底是在看什麽、想什麽,而現在,沈苫瞇著眼睛回想了一會兒,也有點想不起來了。

“可能是困惑吧,”他說,“我以前見過一位非常傳統的印第安人,他對於外來殖民者用暴力手段毀滅他們歷史與語言的態度淡淡,但卻向我表示,他很不理解那些人為什麽要將他們祖先留在叢林中的靈物搬進與之完全無關、被人造燈光包裹得嚴嚴實實的大冰箱裏。要知道,這毫無意義。”

祖先們將容易腐朽的靈物立在土地裏,就是為了讓它們自然地腐朽,歸於叢林,使那片地方變成永遠的聖地。可這群新來的家夥對此卻好像有著截然不同的價值觀,雙方無法理解彼此,也從來不願嘗試理解,暴力、沖突與戰爭由此而生。

“人們總在借由自己自認為強大的力量做一些自作多情的多餘之事。”

沈苫語氣淡淡,仿佛若有所指,也仿佛只是隨口做出評價。

“讚同。”但擁有不少力量的秦崢這次卻沒有對他發表任何反駁意見。

沈苫歪著腦袋看了一會兒平靜表態的二少爺,垂下眼皮,笑了。

對了,還記得嗎,沈苫在二十分鐘前剛剛發現了一條秦崢的使用守則——向他提要求吧,陛下永遠不會對他說“不”。

於是沈苫便又向陛下提了一個請求:“我們走吧,偷偷溜走。”

還沒到告別的時候,他不想現在就和沈玉汝說“再見”與“再也不見”。

“好。”秦崢答應他。

“接下來去哪?”沈苫問道。

“聽你的。”

“那就去這座城市的中心吧,”沈苫狡黠地眨了眨眼,“至少是我心裏的市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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