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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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卿自從從開羅回來之後都很難入睡,總要把所有都想一遍才能開始進入睡眠,想什麽呢,無非是將自己的哥哥的措辭和李莫西的比照,然後再想一些她和李莫西過往的經歷,再然後呢,她在想如何騙過這個男人,這些,很難,很難承受,回憶就像刺猬,你不能用手去碰。
一個星期過去了,時卿每天都是笑容,裝的和從前一樣,可是她知道,回不去了,有些東西已經變質了,可是她喜歡他卻沒有變,她恨啊。每天晚上都會躲在被子裏哭一陣,她哭他是她的殺親之人,她哭自己正在一步一步殺了他的路上。
某天,李莫西正在屋裏拉小提琴,她是第一次看見李莫西拉琴,才意識到自己也有好久沒有彈鋼琴了。回憶如潮湧,她想到那次在維也納,他還對她說要一起彈一曲生日歌呢!還有機會嗎?呵呵。
李莫西歪著脖子,閉著眼睛,手卻抑揚頓挫,音色純正。時卿就這麽站在那裏,安靜的聽著,這是《卡農》。她也用鋼琴彈奏過,是她最喜歡的曲目之一,今天聽到小提琴版的還真是別有洞天。尤其是□□部分,簡直絕了!
時卿傷悲的望著已經睜開眼睛的李莫西,要是沒有過往,她會選擇一輩子呆在他身邊的!
李莫西拉完最後一個音,還很紳士的對她笑了一笑,而時卿卻笑不出。時卿看著李莫西擦拭了一下琴身,很寶貝的把它放在盒子裏。
“這是我母親留給我的。我母親曾經在□□演奏過。後來遇到了我父親。”李莫西走過時卿身旁的時候留下了這麽一句。
很感傷。她該怎麽面對他,誰能告訴她啊!
飯桌上,時卿連一塊魚排都沒有吃完,心思很重的開口:“李莫西,我們養條狗吧?”
李莫西皺了皺眉,繼續熟稔的用著刀叉,保持著一貫‘吃飯時不說話’的宗旨。一旁的徳叔倒是開口了:“Fully小姐,你有所不知吧,我們少爺可是很喜歡狗的。在城堡裏少爺養了好多的狗呢,不過因為這裏太小,少爺也沒帶過來。”
原來,他養狗的啊。可是,她現在真的需要一個會呼吸不會說話的東西。
“前幾天,樓下阿克西斯夫人的斑點狗病死了,我覺得好可憐。而且,早上附近有好多人都出來遛狗,我也想。”
李莫西吃罷,擦了擦嘴角道:“把剩下的吃完,就帶你去看狗。”
時卿一聽,喜了。頓時胃口大開!連平時不愛吃的胡蘿蔔都一口吞了。
下午,李莫西開車帶著時卿去了古堡。當時卿看到那麽大一座建築物的時候,呆了,本來腦子裏想著要買什麽品種的狗的念頭都散了。
“這裏是哪裏啊?這裏賣狗嗎?”
李莫西沒說話,開著車繞了古堡半圈,在後面的花園停了下來。時卿跟著李莫西穿過平坦的草坪,她看見前面有一個用籬笆圈住的地方。時卿探頭一看,天哪,這裏竟然有這麽多的狗!
似乎是聞到了陌生人的氣味,一直阿拉斯加頓時就豎起耳朵起身跑了過來,時卿一看形勢不對,直接抓著李莫西的衣袖,忙躲到他身後。李莫西連身子都沒動,直接說了句‘sit down’,所有的狗都坐的端端正正,有幾條還伸長了舌頭。時卿看到那條雪白的薩摩耶乖巧的蹲著,像個白雪公主一般,真漂亮。
“天哪,李莫西,他們好乖啊!”
“別碰它們,它們只聽我一個人的。上次園丁不小心碰了一下那只哈士奇,就被咬了。”李莫西蹲下摸著一臉‘悉聽尊便’的阿拉斯加,頓時就笑了。
“你怎麽養了這麽多狗狗啊!看起來都是純種的呢!”真是見識了,這麽多大型犬!
“只有這條阿拉斯加是我的,那條薩摩和哈士奇是我哥的,那條金毛是我父親的。”李莫西很平靜的說完,時卿就不說話了。
停頓了很久,時卿才意識到自己的失神:“那另外一條阿拉斯加呢!”時卿指了指躲在角落的那條看上去臟臟的狗。
李莫西一臉笑意,站了起來:“別管它,那是我的阿拉斯加和我哥的‘女朋友’薩摩耶生出來的,都說混血的比較好看,我哥就把他們倆關在一起,最後竟然生出個‘醜八怪’!”
時卿一聽,也笑了,對啊,你看他李莫西,混血混的都好看。好吧,人和狗不可同日而語。
“可是,李莫西,我想養一條小狗。真的。很小很小的那種。”
最後,李莫西帶著她去了寵物店。時卿當即就看中了一條剛出生不久的一條純種巴哥。李莫西雖然嫌它醜,可最後還是當機立斷的買下來了,他是非常受不了寵物店的氣味和聲音。
當徳叔看到那條巴哥犬的時候,眼睛都直了。
“天哪,從今天起,我又要多負責一個吃飯的家夥了!”說完,還用手指逗弄了抱在時卿懷裏的小巴哥。
時卿聽了寵物店員的話,給小巴哥用溫水泡了一點狗糧,還給它弄了個煮熟的蛋黃。時卿看著小巴哥吧唧吧唧的吃著,實在是太可愛了,不禁蹲下身摸著小巴哥的頭。
李莫西靠在墻上,雙手抱臂。時卿擡頭笑容滿滿:“李莫西,你說給它取什麽名字阿!”
以前,在北京的時候,她從外面抱過一只流浪狗回家,她母親不喜歡狗,說乘著還沒給它取名字的時候趕緊放生了。對啊,不能隨便給狗狗取名的,否則你會記住它一輩子的。這次,她一定要給這只可愛的小巴哥取一個好聽的名字!
“它是你的。你喜歡怎麽叫都隨你。”說完李莫西就去酒櫃拿了瓶葡萄酒。
時卿撇了撇嘴,最終決定用中文來命名!
“李莫西,你覺得米修好聽還是洛優好聽啊!”時卿別有用意的對著李莫西說。
李莫西用蹩腳的中文反覆的重覆了幾遍‘米修’和‘洛優’。然後就笑了。
“Miss you & Love you?”
果然是高材生,這都被他猜到了,雖然這很簡單。
“對啊,好聽吧。雖然小巴哥是個小男生,我覺得還是‘米修’比較好聽。對了,李莫西,你得好好練練普通話,以後它就叫‘米修’了!”時卿抱著小巴哥往陽臺走去,新買的狗窩在李莫西強制放在了陽臺。
米修,米修。
Miss you,Miss you。
她會想他的,一定會的。
時卿把狗狗安頓好之後,去廚房洗了個手,李莫西倒還坐在那裏喝酒。時卿想也沒想,就從消毒櫃裏拿了個杯子,從酒櫃上拿了一瓶烈酒,倒了半杯。
最後,時卿醉的一塌糊塗,硬是抱著李莫西的頭開始吻他。
早上起來,時卿才發現自己竟然不著寸縷的躺在李莫西的床上。
時卿想:醉酒還真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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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星期過去了,時卿每天都是笑容,裝的和從前一樣,可是她知道,回不去了,有些東西已經變質了,可是她喜歡他卻沒有變,她恨啊。每天晚上都會躲在被子裏哭一陣,她哭他是她的殺親之人,她哭自己正在一步一步殺了他的路上。
某天,李莫西正在屋裏拉小提琴,她是第一次看見李莫西拉琴,才意識到自己也有好久沒有彈鋼琴了。回憶如潮湧,她想到那次在維也納,他還對她說要一起彈一曲生日歌呢!還有機會嗎?呵呵。
李莫西歪著脖子,閉著眼睛,手卻抑揚頓挫,音色純正。時卿就這麽站在那裏,安靜的聽著,這是《卡農》。她也用鋼琴彈奏過,是她最喜歡的曲目之一,今天聽到小提琴版的還真是別有洞天。尤其是□□部分,簡直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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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莫西拉完最後一個音,還很紳士的對她笑了一笑,而時卿卻笑不出。時卿看著李莫西擦拭了一下琴身,很寶貝的把它放在盒子裏。
“這是我母親留給我的。我母親曾經在□□演奏過。後來遇到了我父親。”李莫西走過時卿身旁的時候留下了這麽一句。
很感傷。她該怎麽面對他,誰能告訴她啊!
飯桌上,時卿連一塊魚排都沒有吃完,心思很重的開口:“李莫西,我們養條狗吧?”
李莫西皺了皺眉,繼續熟稔的用著刀叉,保持著一貫‘吃飯時不說話’的宗旨。一旁的徳叔倒是開口了:“Fully小姐,你有所不知吧,我們少爺可是很喜歡狗的。在城堡裏少爺養了好多的狗呢,不過因為這裏太小,少爺也沒帶過來。”
原來,他養狗的啊。可是,她現在真的需要一個會呼吸不會說話的東西。
“前幾天,樓下阿克西斯夫人的斑點狗病死了,我覺得好可憐。而且,早上附近有好多人都出來遛狗,我也想。”
李莫西吃罷,擦了擦嘴角道:“把剩下的吃完,就帶你去看狗。”
時卿一聽,喜了。頓時胃口大開!連平時不愛吃的胡蘿蔔都一口吞了。
下午,李莫西開車帶著時卿去了古堡。當時卿看到那麽大一座建築物的時候,呆了,本來腦子裏想著要買什麽品種的狗的念頭都散了。
“這裏是哪裏啊?這裏賣狗嗎?”
李莫西沒說話,開著車繞了古堡半圈,在後面的花園停了下來。時卿跟著李莫西穿過平坦的草坪,她看見前面有一個用籬笆圈住的地方。時卿探頭一看,天哪,這裏竟然有這麽多的狗!
似乎是聞到了陌生人的氣味,一直阿拉斯加頓時就豎起耳朵起身跑了過來,時卿一看形勢不對,直接抓著李莫西的衣袖,忙躲到他身後。李莫西連身子都沒動,直接說了句‘sit down’,所有的狗都坐的端端正正,有幾條還伸長了舌頭。時卿看到那條雪白的薩摩耶乖巧的蹲著,像個白雪公主一般,真漂亮。
“天哪,李莫西,他們好乖啊!”
“別碰它們,它們只聽我一個人的。上次園丁不小心碰了一下那只哈士奇,就被咬了。”李莫西蹲下摸著一臉‘悉聽尊便’的阿拉斯加,頓時就笑了。
“你怎麽養了這麽多狗狗啊!看起來都是純種的呢!”真是見識了,這麽多大型犬!
“只有這條阿拉斯加是我的,那條薩摩和哈士奇是我哥的,那條金毛是我父親的。”李莫西很平靜的說完,時卿就不說話了。
停頓了很久,時卿才意識到自己的失神:“那另外一條阿拉斯加呢!”時卿指了指躲在角落的那條看上去臟臟的狗。
李莫西一臉笑意,站了起來:“別管它,那是我的阿拉斯加和我哥的‘女朋友’薩摩耶生出來的,都說混血的比較好看,我哥就把他們倆關在一起,最後竟然生出個‘醜八怪’!”
時卿一聽,也笑了,對啊,你看他李莫西,混血混的都好看。好吧,人和狗不可同日而語。
“可是,李莫西,我想養一條小狗。真的。很小很小的那種。”
最後,李莫西帶著她去了寵物店。時卿當即就看中了一條剛出生不久的一條純種巴哥。李莫西雖然嫌它醜,可最後還是當機立斷的買下來了,他是非常受不了寵物店的氣味和聲音。
當徳叔看到那條巴哥犬的時候,眼睛都直了。
“天哪,從今天起,我又要多負責一個吃飯的家夥了!”說完,還用手指逗弄了抱在時卿懷裏的小巴哥。
時卿聽了寵物店員的話,給小巴哥用溫水泡了一點狗糧,還給它弄了個煮熟的蛋黃。時卿看著小巴哥吧唧吧唧的吃著,實在是太可愛了,不禁蹲下身摸著小巴哥的頭。
李莫西靠在墻上,雙手抱臂。時卿擡頭笑容滿滿:“李莫西,你說給它取什麽名字阿!”
以前,在北京的時候,她從外面抱過一只流浪狗回家,她母親不喜歡狗,說乘著還沒給它取名字的時候趕緊放生了。對啊,不能隨便給狗狗取名的,否則你會記住它一輩子的。這次,她一定要給這只可愛的小巴哥取一個好聽的名字!
“它是你的。你喜歡怎麽叫都隨你。”說完李莫西就去酒櫃拿了瓶葡萄酒。
時卿撇了撇嘴,最終決定用中文來命名!
“李莫西,你覺得米修好聽還是洛優好聽啊!”時卿別有用意的對著李莫西說。
李莫西用蹩腳的中文反覆的重覆了幾遍‘米修’和‘洛優’。然後就笑了。
“Miss you & Love you?”
果然是高材生,這都被他猜到了,雖然這很簡單。
“對啊,好聽吧。雖然小巴哥是個小男生,我覺得還是‘米修’比較好聽。對了,李莫西,你得好好練練普通話,以後它就叫‘米修’了!”時卿抱著小巴哥往陽臺走去,新買的狗窩在李莫西強制放在了陽臺。
米修,米修。
Miss you,Miss you。
她會想他的,一定會的。
時卿把狗狗安頓好之後,去廚房洗了個手,李莫西倒還坐在那裏喝酒。時卿想也沒想,就從消毒櫃裏拿了個杯子,從酒櫃上拿了一瓶烈酒,倒了半杯。
最後,時卿醉的一塌糊塗,硬是抱著李莫西的頭開始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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