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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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微雨》上映的一周之後,霍雨徹底忙了起來。
先是周一和周二分別有兩個廣告要拍,周三要去參加一個室內綜藝,周四和周五要拍兩個之心的廣告,周六要去參加一個音樂盛典,僅剩的一個周天他要跟顧青寒回老宅看顧奶奶,忙得腳不沾地說的就是他。
今天是周三,霍雨坐在保姆車閉目養神,昨晚的香水廣告他們拍到淩晨三點,就為了拍到霍雨和綻放的曇花同框的畫面。
現在是早上九點,他們正在趕去《sing song》的綜藝錄制現場的高架上。
楊尋文就坐在霍雨旁邊,把一份文件遞到他手邊:“小雨,這是室內綜藝的流程表,錄制開始前記得看看,到時候可不要弄錯了。對了,錄制結束以後我帶你去美容室做個皮膚管理吧,這兩天確實辛苦了,你這黑眼圈都熬出來了,還有你的頭發也太長了,該剪剪了。”
霍雨困得不行,感覺下一秒自己就能睡著,這比拍戲還要累,怪不得宋雅和蔣文秉都喜歡泡在劇組拍戲,不愛上通告,因為真的很累!
他道:“楊哥,你抓緊時間幫我挑兩個劇本吧,我想快點進組拍戲了,趕通告真的太累了。”
他這麽一說,楊尋文就笑了:“你就叫做飽漢子不知餓漢子饑,因為你現在紅了,有了知名度,所以才有這麽多通告可以上。那些沒名氣的演員可是一個通告和代言都接不到的,只能在家閑得摳腳。”
霍雨完全沒有被他的話刺激到,他有氣無力的說:“其實在家摳腳也挺好的,我現在吃顧青寒的用顧青寒的根本不用花錢,馬上又要年底了,我投資的那些公司都要發紅利了,我馬上就是有錢人了,通告什麽的,誰愛上就誰上吧,我只要有戲拍就行了。”
“那我只能說你想得太簡單了,”楊尋文簡單的分析道:“如果光是拍片子就能讓你快速成為影帝的話,我這個經紀人對你來說可就沒有用武之地了。”
“要知道一個演員的精力是有限的,一部電影的周期又很長,你要怎麽保證你的觀眾沒有把你遺忘?保證你的熱度還在?保證還有一大票的人願意找你演戲?
星宇的主業不是投資影片,你能從星宇的影視資源裏挑選的劇本並不算多,要想演更好的片子還是需要自身的努力。除了上通告我想不出更有效快捷的辦法。”
“而且你上的通告足夠多,那你的知名度也會跟著提上去,更多的導演就會看見你,並且主動把本子遞到你手上,到時候你能接到的劇本質量只會越來越高。”
聽完楊尋文的一番剖析,霍雨猶如醍醐灌頂:“我懂了,現在我需要這樣不斷的上通告,只是因為我的演技還沒有被更多的人認可,甚至不為人所知,所以我要想辦法讓那些大導演都知道有我這麽個人的存在。”
“歸根到底還是因為我現在還不夠紅,等我紅了,有底氣了,就可以接到更好的劇本了,才有資格說我不上通告了。”
楊尋文點點頭:“可以這麽理解,不過很多已經很紅的藝人偶爾還是會上通告的,這樣做全是為了她們的粉絲,等有一天,你的粉絲數量變得很龐大以後,你可能也會這麽做的,因為大多時候粉絲數量才是一個藝人的底氣。”
霍雨想到了前世他所在的世界,明明有不少演技很好的老戲骨,但是他們很多人都沒有拿過影帝或者影後的桂冠,而不少得獎的演員都是一些比他們年輕不少的後輩,是他們演技還不夠好嗎?
當然不是,本質上還是因為他們缺乏知名度,所以沒有導演敢讓他們擔演影片的主角,因為害怕他們扛不起票房,不管怎麽說電影行業從來都不是慈善行業,大家都是要吃飯的。
想明白了,霍雨立時又充滿幹勁了,他感激道:“我知道了,楊哥,謝謝你,差一點我就要走入歧途了。”
楊尋文欣慰的拍了拍他的肩膀。
《sing song》是一個歌曲競演綜藝,它裏面最出名的一個環節就是藝人們帶上面具表演歌曲,結束後競猜嘉賓會根據觀眾的呼喊聲以及自己的分析去猜測對方的真實身份,不管猜對與否表演嘉賓最後都會摘下自己的面具,接受專業的音樂人點評。
這個節目從不請職業歌手來參加,本質上是一個搞笑綜藝,娛樂性非常強,所以嘉賓們唱不唱的好其實無所謂,重點是要有落差感,要足夠博人眼球,比如讓一個走仙女路線的女藝人表演性感舞曲,再比如讓總是演型男的男演員唱溫柔情歌,都比單純的看一個歌手表演樂曲有看點得多,也更有話題度。
現在霍雨演過的出圈的角色只有一個阿笙,要想讓人知道他其實很有可塑性,霍雨至少還要再演三部以上不同風格的電影或者電視劇,但是參加一次《sing song》,就能代替一部電影帶來的效果,所以楊尋文想也沒想就接下了節目組遞過來的邀請函。
……
“霍老師你的服裝和道具我們都準備好了,現在要換上試試嗎?”節目組的服裝師沖正在後臺化妝的霍雨問道。
霍雨溫和的回答道:“好啊,等妝容完成了就去試。”
霍雨要扮演的是地下樂隊的成員,一直以來霍雨的形象都是那種“乖孩子”的感覺,這次卻一反常態的走了叛逆風,而且效果還相當不錯。
負責霍雨的造型師給他化了一個濃濃的煙熏妝,眼線拉得很長,讓他原本像小鹿一樣的偏圓行眼睛變成了魅惑的丹鳳眼。白皙的皮膚配上暗紅色的口紅,外加一頂極其逼真的棕紅色長假發,眨眼間霍雨就變了模樣,散發出危險而惑人的氣息。
節目組提供的服裝,上身是暗紅色的短款表演服,上面有各種鉚釘裝飾物,下半身是黑色低腰修身皮褲,配金屬鏈條和鉚釘馬丁靴,把他的筆直的長腿和纖細的腰都一五一十的展現了出來。
此刻的霍雨完全從幹凈清爽的少年轉變成了暗夜裏的歌者,長發,耳釘,項鏈,戒指,一系列女性化的配飾更是讓他頃刻間擁有了雌雄莫辨的美感,讓人忍不住想要去窺探他面具之後的臉龐,看是不是如想像中一般動人心魄。
“要不是親眼看見霍哥打扮成這樣的,打死我,我也猜不到這是霍哥。”小周一見到打扮好的霍雨就哇哇大叫。
怎麽會有這麽好看的人,就像是爬上來陸地的海妖,讓人耽溺於他的美貌之中。
“不過我有個問題,霍哥你唱歌跑調嗎?萬一一會兒表演的時候唱跑調了豈不是很尷尬。”
霍雨拍拍他的腦門,好笑道:“你對你霍哥的力量一無所知,而且這個世界上還有一種表演方式叫做‘對口型’,我們參加的又不是什麽正經歌唱比賽。”
小周恍然大悟:“對吼,我怎麽忘了還能這樣,但是一會兒他們要是讓非要讓你再清唱一曲怎麽辦。”
霍雨一點也不擔憂的說:“不能怎麽辦,就唱唄。”一副非常不靠譜的樣子。
小周:有點慌
他從未聽過他家霍哥唱歌,一般這種情況只有兩種原因可以解釋,一種是對方唱得超爛,平時根本不敢唱歌,還有一種就是對方唱的很好,但是不屑於展示。
怎麽看霍雨都像是前者,因為他們表演圈有句行話:戲演得有多好,歌唱得就有多爛。按照霍雨的演技來算,小周覺得他至少得是個五音不全。
霍雨被安排在第三組上臺的,和真正的地下樂隊成員一起同臺表演。
距離正式開始錄制還有一個多小時,在和每一位樂隊成員握手打完招呼以後,霍雨直接跟他們彩排了起來。
樂隊的主唱是一個很酷的年輕人,鼻子上會穿鼻環的那種酷蓋,但是見到霍雨以後卻有些容易臉紅,他輕聲問道:“你會彈吉他嗎?”
霍雨搖頭:“我不會吉他,不過我會貝斯。”
樂隊裏唯一的貝斯手吃驚道:“你還會彈貝斯?水平怎麽樣?”
霍雨道:“我也不清楚,要不我彈一段讓你聽聽吧。”
“行啊。”鼓手爽快的答應了,主動把手裏的貝斯遞給霍雨。
然後他就開眼了,或者說整個樂隊都傻眼了,霍雨彈貝斯的水平出乎意料的高,比樂隊的貝斯手竟然厲害許多。
一小段表演結束,鼓手已經從最開始的意外變成了最後的膜拜:“我的天,不是,你練了多久,水平居然這麽高?”
“高中的時候看別人彈貝斯,覺得很酷,就自己打工攢錢買了一個,然後自學了很久,又可以點錢就去報了個班專門學了一段時間。後來上了大學還和朋友組過樂隊,再後來我選擇了去當演員,就沒怎麽練過了。”霍雨有些懷念的說道。
這些都是他穿越以前發生的事了,不過後來他發現,比起玩樂隊他似乎更喜歡表演,就把精力都投入到練習表演上去了,他的朋友倒是一直堅持了下來,成了赫赫有名的樂隊主唱,後來自己生病,那位朋友也幫助了他很多。
後悔嗎?放棄樂隊去當演員。
每次霍雨這麽問自己,得到的答案都是否定的,他不後悔,喜歡和熱愛終究是不一樣的,哪怕生活如此糟糕,他對表演的熱愛卻從未褪色。
【作話】
渣作者寫這一章的時候也在問自己,如果面對類似的問題,金錢和夢想,怎麽選?
然後發現,自己果然還是個俗人
但是!我筆下的主角,一定不能是俗人!(超大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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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周一和周二分別有兩個廣告要拍,周三要去參加一個室內綜藝,周四和周五要拍兩個之心的廣告,周六要去參加一個音樂盛典,僅剩的一個周天他要跟顧青寒回老宅看顧奶奶,忙得腳不沾地說的就是他。
今天是周三,霍雨坐在保姆車閉目養神,昨晚的香水廣告他們拍到淩晨三點,就為了拍到霍雨和綻放的曇花同框的畫面。
現在是早上九點,他們正在趕去《sing song》的綜藝錄制現場的高架上。
楊尋文就坐在霍雨旁邊,把一份文件遞到他手邊:“小雨,這是室內綜藝的流程表,錄制開始前記得看看,到時候可不要弄錯了。對了,錄制結束以後我帶你去美容室做個皮膚管理吧,這兩天確實辛苦了,你這黑眼圈都熬出來了,還有你的頭發也太長了,該剪剪了。”
霍雨困得不行,感覺下一秒自己就能睡著,這比拍戲還要累,怪不得宋雅和蔣文秉都喜歡泡在劇組拍戲,不愛上通告,因為真的很累!
他道:“楊哥,你抓緊時間幫我挑兩個劇本吧,我想快點進組拍戲了,趕通告真的太累了。”
他這麽一說,楊尋文就笑了:“你就叫做飽漢子不知餓漢子饑,因為你現在紅了,有了知名度,所以才有這麽多通告可以上。那些沒名氣的演員可是一個通告和代言都接不到的,只能在家閑得摳腳。”
霍雨完全沒有被他的話刺激到,他有氣無力的說:“其實在家摳腳也挺好的,我現在吃顧青寒的用顧青寒的根本不用花錢,馬上又要年底了,我投資的那些公司都要發紅利了,我馬上就是有錢人了,通告什麽的,誰愛上就誰上吧,我只要有戲拍就行了。”
“那我只能說你想得太簡單了,”楊尋文簡單的分析道:“如果光是拍片子就能讓你快速成為影帝的話,我這個經紀人對你來說可就沒有用武之地了。”
“要知道一個演員的精力是有限的,一部電影的周期又很長,你要怎麽保證你的觀眾沒有把你遺忘?保證你的熱度還在?保證還有一大票的人願意找你演戲?
星宇的主業不是投資影片,你能從星宇的影視資源裏挑選的劇本並不算多,要想演更好的片子還是需要自身的努力。除了上通告我想不出更有效快捷的辦法。”
“而且你上的通告足夠多,那你的知名度也會跟著提上去,更多的導演就會看見你,並且主動把本子遞到你手上,到時候你能接到的劇本質量只會越來越高。”
聽完楊尋文的一番剖析,霍雨猶如醍醐灌頂:“我懂了,現在我需要這樣不斷的上通告,只是因為我的演技還沒有被更多的人認可,甚至不為人所知,所以我要想辦法讓那些大導演都知道有我這麽個人的存在。”
“歸根到底還是因為我現在還不夠紅,等我紅了,有底氣了,就可以接到更好的劇本了,才有資格說我不上通告了。”
楊尋文點點頭:“可以這麽理解,不過很多已經很紅的藝人偶爾還是會上通告的,這樣做全是為了她們的粉絲,等有一天,你的粉絲數量變得很龐大以後,你可能也會這麽做的,因為大多時候粉絲數量才是一個藝人的底氣。”
霍雨想到了前世他所在的世界,明明有不少演技很好的老戲骨,但是他們很多人都沒有拿過影帝或者影後的桂冠,而不少得獎的演員都是一些比他們年輕不少的後輩,是他們演技還不夠好嗎?
當然不是,本質上還是因為他們缺乏知名度,所以沒有導演敢讓他們擔演影片的主角,因為害怕他們扛不起票房,不管怎麽說電影行業從來都不是慈善行業,大家都是要吃飯的。
想明白了,霍雨立時又充滿幹勁了,他感激道:“我知道了,楊哥,謝謝你,差一點我就要走入歧途了。”
楊尋文欣慰的拍了拍他的肩膀。
《sing song》是一個歌曲競演綜藝,它裏面最出名的一個環節就是藝人們帶上面具表演歌曲,結束後競猜嘉賓會根據觀眾的呼喊聲以及自己的分析去猜測對方的真實身份,不管猜對與否表演嘉賓最後都會摘下自己的面具,接受專業的音樂人點評。
這個節目從不請職業歌手來參加,本質上是一個搞笑綜藝,娛樂性非常強,所以嘉賓們唱不唱的好其實無所謂,重點是要有落差感,要足夠博人眼球,比如讓一個走仙女路線的女藝人表演性感舞曲,再比如讓總是演型男的男演員唱溫柔情歌,都比單純的看一個歌手表演樂曲有看點得多,也更有話題度。
現在霍雨演過的出圈的角色只有一個阿笙,要想讓人知道他其實很有可塑性,霍雨至少還要再演三部以上不同風格的電影或者電視劇,但是參加一次《sing song》,就能代替一部電影帶來的效果,所以楊尋文想也沒想就接下了節目組遞過來的邀請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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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老師你的服裝和道具我們都準備好了,現在要換上試試嗎?”節目組的服裝師沖正在後臺化妝的霍雨問道。
霍雨溫和的回答道:“好啊,等妝容完成了就去試。”
霍雨要扮演的是地下樂隊的成員,一直以來霍雨的形象都是那種“乖孩子”的感覺,這次卻一反常態的走了叛逆風,而且效果還相當不錯。
負責霍雨的造型師給他化了一個濃濃的煙熏妝,眼線拉得很長,讓他原本像小鹿一樣的偏圓行眼睛變成了魅惑的丹鳳眼。白皙的皮膚配上暗紅色的口紅,外加一頂極其逼真的棕紅色長假發,眨眼間霍雨就變了模樣,散發出危險而惑人的氣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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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的霍雨完全從幹凈清爽的少年轉變成了暗夜裏的歌者,長發,耳釘,項鏈,戒指,一系列女性化的配飾更是讓他頃刻間擁有了雌雄莫辨的美感,讓人忍不住想要去窺探他面具之後的臉龐,看是不是如想像中一般動人心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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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麽會有這麽好看的人,就像是爬上來陸地的海妖,讓人耽溺於他的美貌之中。
“不過我有個問題,霍哥你唱歌跑調嗎?萬一一會兒表演的時候唱跑調了豈不是很尷尬。”
霍雨拍拍他的腦門,好笑道:“你對你霍哥的力量一無所知,而且這個世界上還有一種表演方式叫做‘對口型’,我們參加的又不是什麽正經歌唱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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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雨一點也不擔憂的說:“不能怎麽辦,就唱唄。”一副非常不靠譜的樣子。
小周:有點慌
他從未聽過他家霍哥唱歌,一般這種情況只有兩種原因可以解釋,一種是對方唱得超爛,平時根本不敢唱歌,還有一種就是對方唱的很好,但是不屑於展示。
怎麽看霍雨都像是前者,因為他們表演圈有句行話:戲演得有多好,歌唱得就有多爛。按照霍雨的演技來算,小周覺得他至少得是個五音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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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正式開始錄制還有一個多小時,在和每一位樂隊成員握手打完招呼以後,霍雨直接跟他們彩排了起來。
樂隊的主唱是一個很酷的年輕人,鼻子上會穿鼻環的那種酷蓋,但是見到霍雨以後卻有些容易臉紅,他輕聲問道:“你會彈吉他嗎?”
霍雨搖頭:“我不會吉他,不過我會貝斯。”
樂隊裏唯一的貝斯手吃驚道:“你還會彈貝斯?水平怎麽樣?”
霍雨道:“我也不清楚,要不我彈一段讓你聽聽吧。”
“行啊。”鼓手爽快的答應了,主動把手裏的貝斯遞給霍雨。
然後他就開眼了,或者說整個樂隊都傻眼了,霍雨彈貝斯的水平出乎意料的高,比樂隊的貝斯手竟然厲害許多。
一小段表演結束,鼓手已經從最開始的意外變成了最後的膜拜:“我的天,不是,你練了多久,水平居然這麽高?”
“高中的時候看別人彈貝斯,覺得很酷,就自己打工攢錢買了一個,然後自學了很久,又可以點錢就去報了個班專門學了一段時間。後來上了大學還和朋友組過樂隊,再後來我選擇了去當演員,就沒怎麽練過了。”霍雨有些懷念的說道。
這些都是他穿越以前發生的事了,不過後來他發現,比起玩樂隊他似乎更喜歡表演,就把精力都投入到練習表演上去了,他的朋友倒是一直堅持了下來,成了赫赫有名的樂隊主唱,後來自己生病,那位朋友也幫助了他很多。
後悔嗎?放棄樂隊去當演員。
每次霍雨這麽問自己,得到的答案都是否定的,他不後悔,喜歡和熱愛終究是不一樣的,哪怕生活如此糟糕,他對表演的熱愛卻從未褪色。
【作話】
渣作者寫這一章的時候也在問自己,如果面對類似的問題,金錢和夢想,怎麽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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