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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我要離婚,我要和趙文恭離婚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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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裝著毛線和針,只要有一點點空閑,她就會不斷地編織。如果她能大公無私,幫別人編一點也好,可她偏偏不做義務勞動,只給自己人織。比如給白長山織的,不僅僅是毛衣毛褲毛背心,甚至連內褲也是毛線的。兩口子就那麽點工資,不可能買許多毛線讓她織,她就不斷地拆又不斷地重織。第二個讓白長山不能忍受的毛病是喜歡吃葵花子,吃到哪裏吐到哪裏,尤其是一邊織毛線一邊吐瓜子皮兒的時候。遇到高興或者生氣了,就將瓜子皮吐到白長山的臉上。她吐瓜子皮可是練出來的真功夫,又遠又準。第三件讓他不能忍受的事,她喜歡裸著身子在家裏走動。她可不管是否當著孩子的面,也不管白天還是黑夜,只要氣溫適合,她就喜歡寸縷不著。她對白長山說,這難道不稱了你的意?你想做那事,隨時都可以。這恰恰是白長山第四件不能忍受的事。她想要的時候,白長山立即就得給她,那時,她可能正在揉著晚餐的面條,也可能是白長山剛剛進入夢鄉。許多時候,她會要兩次甚至是三四次,她的叫聲會讓鄰居覺得這家在殺豬,而他差不多想自殺算了。相反,他如果想要,那得看她的心情。當然,大多數時候,她的心情是非常好的,一個晚上來三次五次,第二天照樣精神百倍。

進門後,王玉菊立即進了廚房。沒有買菜,只能吃面食了。她拿出面盆,往裏面舀了兩碗面粉,隨即將衣袖挽起,露出兩條粉白的胳膊。她擰開水龍頭,接了一瓢水倒進盆裏,右手扶了盆沿,左手伸進盆中,攪動著,再淋一點水,攪幾下,再淋一點。剛才還是散著的面粉,轉眼變成了粉團。

白長山走進來,站在她的身後。她將左手擡起來,往後伸出說,把我的袖子弄一弄。過了一會兒,沒見他動作,轉過頭問他:你咋啦?白長山說,我要離婚。她正蹺起右手的小指將衣袖往上蹭,沒完全聽明白他的話,追問了一句:啥?白長山又重覆了一句。這次,她聽懂了,不太相信地轉過頭來。你說啥?你沒喝酒吧?白長山說沒有。王玉菊似乎突然意識到他是很認真在和自己談這件事,突然加大了音量說:你說啥?再說一遍。白長山說:我要離婚。

王玉菊突然用右手的大拇指和食指卡住手臂,往下捋了一下,將手腕上的白粉捋去一些,又用左手捋了捋右手指上的面,再猛向下摔了摔雙手。那架式,確實有些令人恐怖。白長山顯然吃了一驚,以為她要動手,不自覺往後退了一步。王玉菊在自來水管中洗了一下手,雙手十指張開,上下擺動幾下甩去手上的水珠,又在面前的圍布上蹭了幾下,取下圍布,揉成一團扔在案板上,轉身走出廚房。

白長山在廚房裏楞怔了一會兒,轉身出門,見王玉菊提著一只帆布包,一面向外走一面拉著包的拉鏈。從沒有拉嚴的地方可以看出,裏面胡亂塞著的是衣服。她甚至沒有看她一眼,也沒有看正在畫圖畫的慕芷和正在吃著手指的慕衿,匆匆拉開門,挺身而出。白長山覺得自己應該說點什麽,嘴張開後沒有聲音發出來。

白長山一直站在那裏,腦袋空空的,似乎被許多莫名其妙的念頭充滿著,又似乎什麽都沒有。天完全黑了下來,慕衿嗚嗚哇哇地哭著,後來就睡著了。慕芷也在哭,遠比慕衿哭得有音樂感。白長山全都沒有聽到,不知是因為他的心靈世界萬籟俱寂,還是因為聲震寰宇,兩個女兒的哭聲,在他的耳邊完全被忽略了。不知過了多長時間,慕芷在黑暗中爬著找到了他,並且緊緊地抱住了他的腿,在他耳邊大聲地說,爸爸,我怕。爸爸,我怕。

從夢游狀態中驚醒過來,白長山一把將女兒抱起,向前走了幾步,伸手到墻邊,抓住了線,往下拉了一下,啪嗒一聲,燈沒有亮。他把女兒放下來,女兒像是感覺到要被他拋棄一般,瘋狂地抱緊了他。他說別怕,爸爸劃火柴。

燈點燃了,屋內有了昏暗的光。女兒又說,爸爸,我餓。他於是想起,妻子離家出走了,孩子們還沒有吃晚飯呢。他一手擒著煤油燈,一手牽著大女兒往廚房裏走。搟面條肯定來不及了,只好往盆裏再加點水,攪成面疙瘩。將晚飯做好,給大女兒盛了一碗,又給小女兒盛了一小碗。將慕衿弄醒,抱在懷裏餵她。慕衿一直還在吃奶,根本不肯吃這些東西,又是哭又是鬧,餵進她的口裏,她往外吐。氣極了,他掄起巴掌,往她的屁股上猛抽了幾巴掌。她驚天動地大哭起來。白長山顧不上這些,繼續往她口裏餵。他原以為她會屈服於自己的淫威,好歹吃上一點。沒料到她的脾氣比她媽還倔,毫不留情地往外吐。再打,還是沒用。

折騰了一個多小時,一點效果沒有。他絕望了,將她放在搖籃裏,任由她哭著,不再理她。他餓得要死,卻沒有食欲,心中兀自煩著。大女兒吃完之後,手裏拿著碗,口裏還含著最後一塊面疙瘩,坐在地上睡著了。他暗自嘆了一息,走過去,接過她手裏的碗,弄了點水,替她洗了一下。

離婚大戰才剛剛拉開序幕,白長山就身心俱疲。

第二天起床,先做了早餐,又替孩子穿衣,洗臉。慕芷倒是乖,安靜地吃完東西,等著他送自己去幼兒園。慕衿卻還是一樣,不肯吃他給她弄的面糊糊。眼看時間緊了,他只好抱著大哭的慕衿,帶著慕芷,離開家門。將兩個女兒安頓好,匆匆趕到單位,還是遲到了。好在反右運動雖然如火如荼,工作紀律卻松弛,沒什麽人計較他是否按時到達。

整個白天,他都在思考一個問題:自己應該怎麽辦?他要離婚,這一點絕對不會動搖。問題是到底應該怎樣做,才能突破這個僵局?想了一個星期,想不清楚。兩個女兒越來越麻煩。慕衿大概知道沒奶吃了,多少肯吃點別的,仍然是不停地哭,鬧著要找媽媽。聽到妹妹哭,慕芷也跟著哭。王玉菊是黃鶴一去無消息,似乎和她完全無關了。白長山想,孩子畢竟是她的,母女連心,她不可能不想孩子吧。星期六晚上,他將孩子送給她的朋友,由她的朋友轉交給她。沒想到,她拒收,她的朋友沒辦法,連夜將兩個哭得昏天黑地的孩子交還給了他。

孩子哭著睡著了,白長山獨自坐在黑暗裏抽煙。他想哭。為了阻止離婚,她可以連女兒都不要,這種狠勁,令他瞠目結舌。這還僅僅是開始,接下來她會做出些什麽,他簡直不敢想象。前幾天,他咬破手指,給方子衿寫了一封血書,之所以那樣做,是為了向方子衿表明自己的決心,同時,也很難說不是在給自己鼓勁。

幾天後遇到一次往黑河送貨的機會,作為車隊黨支部書記和隊長,他沒有必要親自去。可他想,也許可以趁此機會將孩子交給她。他帶著孩子去了她的商場。他知道,如果見到她,肯定什麽都搞不成。他只是將孩子帶到門口,對慕芷說,抱著妹妹,去找媽媽吧。慕芷抱著妹妹向前走,走了幾步回頭看他。他站在那裏,向女兒揮揮手。看不到女兒之後,他躲到了一旁。果然沒過多久,王玉菊一手抱著慕衿,一手牽著慕芷趕到了門口,四處看了看,沒有找到他。沒有見到他,只好又帶著孩子退進了商場。

他算準了她會帶著孩子找他,家裏找不到,會找到車隊。他既沒有回家,也沒有回車隊,而是找到以前的戰友,借口說家裏來了客人,住不下,在他那裏住了一個晚上。第二天上午回到車隊,果然聽說王玉菊昨晚帶孩子來過。出車之後,他特意將車停在家門口,進去看了看,知道王玉菊和孩子昨晚是住在家裏的。

這趟行程跑了一個星期。回到白河時,正是第二天上午。他把車子停好後就回家了。顯然,這一個星期,王玉菊和孩子都住在家裏,這個家到處充滿著她的味道。他給自己弄了點吃的東西,洗了個澡,倒上床睡了。一覺醒來,家裏亮著燈,是電燈。他從床上起來,走到外面,見王玉菊帶著孩子吃飯。孩子見到他,驚喜地叫他。王玉菊坐在那裏吃飯,頭都沒轉一下。他覺得應該對她說點什麽,如果不開口,怎麽好談離婚的事?臨時也想不起說什麽話,只是說了句,回來啦。

王玉菊說,這是我的家,我為啥不回來?你希望我不回咋的?白長山不說話,走進廚房看看,沒有他的晚餐。王玉菊進來盛飯,對他說,沒你的飯。你不是要離婚嗎?你到別人家吃去。白長山說,你輕點,孩子們聽到了。王玉菊可不顧這麽多,說孩子們聽到咋的了?婚都要離了,還能讓她們不知道咋的了?

白長山把心一橫,吵吧,幹脆吵開了好。反正是不過了,怕什麽吵?他說,是,我是要離婚,你給個話吧,啥時候和我離?王玉菊猛地往地上吐了一口,我呸,你做夢。和你離婚?我為啥要和你離婚?我才不便宜那個狐貍精。白長山說你說啥?我和你離婚,扯啥別人?她說我不管你那些爛事,我只告訴你一點,離婚,門兒都沒有。白長山說那我就上法院,讓法院來判。王玉菊將手裏的碗往地下猛一摜,咣的一聲,碗碎成許多塊。她說上法院咋的啦?上法院我也只有一句話,我不同意。

兩人在廚房裏吵了起來,聲音越來越大。兩個女兒嚇壞了,跑到門口,抱著門框哭了起來。兩個大人吵得起勁,哪裏顧得上她們?父母吵的聲音越大,孩子哭的聲音也隨之加倍。一時間大人吵孩子哭,雞飛狗跳。

白長山也不吃了也不洗了,繼續回到床上睡覺。他對自己說,所有一切都不要想了,明天再說吧。時隔未久,醒了過來。不是自然醒的,而是被她弄醒的。他醒過來之後,發現她騎在自己身上。他壓低聲音問,你幹啥?她說,你是我老公,你說我幹啥?他猛地將她掀開,爬起來。她說,你咋啦,想留給那個狐貍精?我就不讓你得逞。說著爬起來,又要弄。他翻身下了床,披了件衣服向外走。

王玉菊說,你真要鬧咋的?白長山說,我不想鬧,我只要兩個字:離婚。說過之後,走出家門。外面月朗星稀,天高地遠,街上寂靜無聲,只有些老鼠奔來跑去,偶爾可以見到野貓亂躥。他低著頭往前走,整個世界似乎只有他的影子和他的腳步聲,遠處不時會傳來幾聲狗叫。冷不防從旁邊的巷子裏沖出兩個人,他嚇了一大跳,再一看,是兩個戴袖標的,手裏拿著電筒,不斷往他臉上照,面貌兇神惡煞一般。看情形,把他當成階級敵人了,恨不能把他的祖宗八代都挖出來。他不得不解釋,我真的不是階級敵人,相反,我是革命幹部,退伍軍人。治安員說,你既然是革命幹部,為啥這麽晚還在外面?白長山沮喪地說,有啥辦法?和老婆吵架,被趕出來了。年紀大的那個說,看你的樣子也不像壞人。去吧。兩口子吵架,床頭吵床尾和,沒啥。

第二天,白長山去法院申請離婚。接待他的那名女法官面無表情,問他,過得好好的,咋就不想過了?有第三者?他說沒有。女法官說,那為啥?他說,感情不和。女法官說,啥感情和不和的?孩子都倆了,沒感情孩子咋來的?白長山苦笑,有孩子就有感情?這算啥邏輯?女法官見他不言語,又問,她知道嗎?她是啥意見?他說她不同意。女法官說,哎呀,那可麻煩。她說按照有關規定,如果夫妻一方不同意離婚,說明這段感情還沒有完全破裂,有挽回的希望。他問,那要怎樣才算是感情完全破裂?她說,有一個時間上的規定,如果分居三年,就判離。白長山哦了一聲,說三年就三年,我現在就登記著。女法官給他登記,向他要單位證明。他楞住了,說,這種事是個人的私事,還要單位證明的?女法官說,你結婚的時候,不是單位證明過的?離婚當然也要。

單位證明不難,他本人是車隊書記兼隊長,單位的公章在他手中。他回到車隊,將證明開了,又返回法院,算是立了案子。

離婚大戰的大幕,正式拉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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