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五十三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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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他唱粵劇總是帶著點京腔的硬,少了份粵語的軟儂。宋濂現在的生活基本就清閑多了,遠離了各種繁瑣的他現在時常覺得自己就像老頭子一樣,每天養養花、餵餵魚,喝喝下午茶,日子過得不要太愜意!

範漢傑有了一個新的興趣,他結識了剛從佛山搬到香港的詠春拳師:葉問。因為大陸把武館一律視作為打架、結夥、流氓的行為,所以很多拳派都在內地呆不下去,紛紛跑來了香港。然而,去香港也是有條件的,葉問就是因為自己的夫人不能跟去,不久之後又另娶了一個上海女人。

每天他最喜歡的事就是帶著鹿嘉去武館一條街和別人切磋切磋。

與宋濂和範漢傑他們所學習的軍事格鬥不同的是,詠春拳相對註重短打、寸勁和中軸線發力,講究以速制勝,來克服中國人力量欠缺的問題。但它也有幾個缺點,那就是拳法缺乏組合性,模式相對古老。要知道,宋濂他們學習的搏擊術基本以實用、快、準、狠著稱,而這三點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狠!在絕對力量的面前一切技巧都是白搭。詠春拳中漆手粘腕的做法已經有點過時了,對手腕的粘拿有時根本拿不住。當然也有身材高大的與範漢傑相對抗,但他們更習慣於把拳打直打盡,這種直線拳很容易被柔術控制,甚至傷害到關節。

範漢傑這種身材當然沒人敢小瞧他,倒是鹿嘉,因為是個女孩兒,被好幾個男孩子瞧不起過。後來好好地收拾了這群小子一頓,這才變成了小霸王。

鹿嘉的防身功夫可是從小被教出來的,唯二兩個德國軍事學院畢業的人傾囊相授,出手自然不凡。其實她被小瞧了的主要原因不是別的,而是她可愛的外表實在是太具有欺騙性了……

其中有個孩子叫李振藩的,是個出了名兒的刺頭,心心念念要學武,還跟著葉問師傅學了幾招,自以為了不起了。

可是被鹿嘉“調|教”了一番之後,沈默了好一陣子,每天都去看範漢傑和武館裏的人切磋,這麽一來,他的拳腳裏面除了詠春拳,盡然還帶著一點西方格鬥術的影子。又一次看他在角落練習的時候,範漢傑偷偷跟鹿嘉說過,這個李振藩生不逢時了,若是在五六十年前,就憑這孩子融會貫通的本事,絕對可以成為一代宗師!

秋明最近有點郁悶,明明是見義勇為了一把,卻沒想到被當做了壞人!事情其實是這樣的……

香港的秋天是一年中最好的季節,自從來了這裏之後,自己基本上空閑地很,除了幫將軍偶爾整理一下現在地產的文件,其餘時間都像放羊一樣。

這天他休閑地在跑馬地有名的祥興喝茶,因為處在富人區,所以這家的東西談不上便宜,不過反正他的薪資綽綽有餘,所以也沒什麽所謂了。

“Help!Thatmen’stakenmypurse!!(抓賊啊!我的錢包被搶了!!)”一口奶茶還沒喝完,秋明就聽見茶餐廳外面一個高亢的女聲,他迅速甩下錢就沖出店門,不出意外地看到一個驚恐的英國老太,“Whichway(往哪跑了?)”

老太驚恐之下迅速往前一指,秋明定睛一看,那賊已經跑了數十米開外。吩咐那個老太道:“Waitathere.(在這裏等我。)”就一個箭步沖了過去。

前面那人看到自己被追趕著,餘光一掃就往一個小巷子裏跑去,秋明大概看了一下地形,朝另一頭跑去。

那賊眼見自己似乎逃脫了,便放慢腳步舒了一口氣,後面那個家夥,實在跑得太快了!

“唔跑佐?(不跑了?)”突如其來的聲音把他嚇了一大跳,擡頭一看才知道剛才追自己的人就在自己面前笑著看著自己!

“內唔要過來!(你不要過來!)”那人眼見自己沒有逃脫的餘地,抽出一把彈簧刀就在秋明面前比劃起來。

……不會用刀就收起來!就連小姐也比你做得好!

秋明瞇起眼睛一個閃身,晃到那人右側就是一個重拳擊在對方太陽穴上。那人只覺得眼前一片黑,一點力氣都沒有了,毫無抵抗地就倒在了地上。

秋明嫌棄地繞過那人,撿起那個錢包,也不管對方躺在骯臟的小巷裏。?你問他不把這人送警局?笑話,咱又不是什麽人民公仆、正義使者,不過是看別人欺負老、女人不爽而已。

當他快速地帶著錢包回到祥興門口的時候,果不其然那個老太還在等他,只不過旁邊多了一個警察打扮,身量不高的英國人。看上去挺年輕的,或者說有些過於年輕了,簡直就像是不到十八歲的孩子一樣……

之間那老太看見他,臉上顯得很興奮,當目光掃到他手中拿著的錢包時,她就更興奮了,嘴裏不停地喊著:“That’sit!That’sit!(就是這個!就是這個)”

她嘴裏這麽喊,旁邊的那個“小”警察就投來了懷疑的目光。秋明默……大媽你說話能說清楚一點不?!人肯定是聽成了“That’shim!That’shim!(就是他!就是他!)”…………

你瞧……人警察走過來了……

操著生硬的中文,金發的警員努力塑造出自己“硬漢”的形象,掏出手槍走過去說道:“交出錢包,趴在地上不許動!!”

秋明一副你腦子出了毛病的表情,那金毛似乎被羞辱到了,一張小臉憋得通紅,大聲喊道:“沒聽見我的話嗎?!你這個蠢貨!!交出錢包,趴在地上不許動!”

秋明撇撇嘴,只能把錢包放在地上,配合地趴在地上。真是做好事被驢踢!早知道如此都不用湊這個熱鬧!委屈了我的新買的襯衫!

一看那個小警察居然要把那個幫自己找回錢包的人用手銬銬起來,老太太不滿了,扯住金毛生氣地說:“Sir,IsupposeyouarenotinsaneThismanhelpedmetohavemypurseback!Whatareyoudoingrightnow!(警官!我假設你沒瘋吧?這個人幫我找回了我的錢包!你在幹些什麽?!)”

金毛明顯也楞住了,啥?!這人竟然不是小偷?!

秋明轉過頭,“警官,我可以起來了不?”

金毛略顯尷尬地咳了兩聲,小聲地“嗯”了一下,收了手槍。

秋明一個鯉魚打滾,把錢包換給了老太太,說道:“Anythinglostinside(少了什麽沒有?)”

老太太迅速翻看了一下,樂呵呵地道:“No,nonono!Theyareallhere!Godblessyou,youngman!(沒有沒有!全在這裏!上帝保佑你年輕人!)”

老太太笑著走了,秋明也雙手插口袋裏準備走人,剛擡起腳衣袖就被拽住了……

皺眉回頭一看,心道這金毛到底是怎麽長的個兒?!比自己還矮了小半個頭……“警官,還有什麽事兒嗎?”

“……”

“?您說什麽?我沒聽清楚。”秋明皺眉耐心問道。

翹翹的小鼻子上還有淡淡雀斑的金毛睜大那雙碧藍色的眼睛,紅著臉說道:“我說……叫我加斯帕就好了……還有……那個,那個,對不起!”

秋明覺得好笑,這小金毛剛才還一副“硬漢”狀,現在這算什麽?!鹿嘉小姐附身?!這種可愛的樣子一下子把秋明悶住了,心道:也許我該去養只小貓?

“好吧,加斯帕……警官,那我走了,再見。”秋明擡了擡眉毛,有些不自然地說道。

“誒!你等一下!”加斯帕再次拉住了他,秋明有些無奈地回頭:“又怎麽了警官?需要我回警局錄筆供?”

“不,不是……我想請你吃飯賠罪……”加斯帕小聲說道。

秋明笑了笑說:“不用了吧警官,沒關系的。得了,chaochao.(拜拜。)”

話說英國人最有名的就是嚴謹的紳士風,但其實他們的騎士精神深入血脈之中,所以說出口的話絕對不會改變。加斯帕的神色嚴肅起來,當街拉著秋明的衣袖,大有你不答應我我就不松手的架勢!

秋明簡直覺得腦殼疼,這金毛怎麽就聽不懂拒絕呢?!今天運氣真的是太好了哈哈……出門遇到搶劫,奶茶沒喝完還扔了一張10英鎊的大票子,幫人追回了錢包還被當做小偷,最後洗清了嫌疑又走不得了。他有些火氣地用力一抽袖子,甩開腿就要走。

意想不到的事發生了!!

照理說矮人平衡感好,但這個理在加斯帕經貿金毛警官身上簡直就是狗|屁!被用力一帶的加斯帕腳下一滑,大叫了一聲:“啊!!!!!!”

已經轉過身去的秋明被這一聲大叫驚到了,猛地回頭,下意識地用手臂接住那個要摔倒的人,事情就在這一瞬間發生了:

不知怎麽的,兩個人的嘴唇直接碰到了一起!!

兩個人大眼對小眼,腦袋當時全部當機,秋明腦海中只閃過一個念頭:好軟……

於是乎,跑馬地的行人們都全部傻了眼,這什麽情況?!斷袖什麽時候變成了潮流?!!作者有話要說:嘿嘿~加斯帕是我新文裏面一個亂入的人物啦~~

新文還沒開坑,但已經確定是黑貓警長的擬人同人,奉上試閱讀部分~~

【案卷一·科技恐懼者01】

步速文件,蹭亮的皮鞋踏在A市公安局的大理石地面上都平白給它添了一層光,那不輕不重的鞋底敲擊地面的響聲頻率一致,簡直就像是被精確計量過步速。普通的黑色警服穿在他身上越發顯得人挺拔精神。

伸出骨節分明的手指在門把手側面滑過、握住、推開,對每一個朝他打招呼的人輕輕點頭致意,他黑色的碎發在額前隨著步伐輕微擺動,在走廊盡頭的那個大門前停下了腳步。

甚至不到兩秒鐘,這扇貼著JCID名牌的大門就被砰地打開,黑色警服的男人往後退了一小步,額間爆出青筋,一只手抵住了那顆還在拼命想往他懷裏沖的金色腦袋。

推開人,扶額、站好,他深吸了一口氣道:“加斯帕……你再這樣任其發展下去會變成失敗品的……”

沒有順利抱到黑衣男子的小個子警探看上去有點委屈,“警長~倫家就想跟你擁抱一下嘛,貓咪們都是這樣的說……”

Caspar加斯帕,男,年齡不詳,成功貓基因獸化人,因為接受了波斯貓的基因,外貌方面有了一定的變化。

職位:JCID警探

喜歡的東西:警長、朝警長撒嬌、被警長餵東西吃;

討厭的東西:被警長討厭、對警長有歪念頭的人!

技能:全職奶媽(?)

Adam亞當(普通警員稱其為黑隊,綽號蒙娜麗莎),男,年齡不詳,成功孟買黑貓基因獸化人。

職位:JCID警長

喜歡的東西:甜食和牛奶(?!)、冷靜、敏銳、整潔、完美、秩序、秩序……

討厭的東西:混亂、不成熟、老鼠和壞蛋

技能:該有的和不該有的都有!

……為什麽自己的理智到加斯帕這裏總是少了那麽一點點……看著眼前這個仿佛放出了貓耳朵和貓尾巴的探員,亞當深深地嘆了一口氣,說道:“加斯帕,註意你的身份,你是JCID的精英探員。而且,你是人,不是貓,就算你被轉移了貓的基因,你還是人。”

“他這就叫做自暴自棄,說爛了舌頭都聽不進去的,黑隊。”一只涼涼的爪子搭上亞當的肩膀,亞當脖子背後伸出一個灰蒙蒙的腦袋,細長傲慢的眼、薄得要命的兩片嘴唇扯出一個涼氣森森的微笑。

……自己的探員怎麽一個一個都這麽“獨特”?兩根手指架起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手,嫌棄地拎開,“湯姆,說了多少次不要隨隨便便出現在別人後面。”

加斯帕是絕對的警長控(其實是嫉恨湯姆剛才說他“自暴自棄”),跟風點頭道:“就是就是!你走路怎麽一點聲音都沒有!”

湯姆細瞇細眼地笑開了,“我可是貓人啊~”

Tom湯姆,男,年齡不詳,成功英國短毛貓基因獸化人。

職位:JCID探員

喜歡的東西:靈異、血腥場面、跟蹤、諷刺加斯帕

討厭的東西:直白、沒有大案子、韭菜

技能:完美跟監(無端興奮起來!)

……我還是內衣呢……“貓人”?!這是什麽爛說法!

“警長,我給你買了紙杯蛋糕和全脂牛奶!~”加斯帕無視了那個灰色的背後靈,不知從哪掏出了一個小紙袋,遞到亞當面前。

剛想吐槽“貓人”這個點的黑貓馬上轉移了註意力,黑色的貓眼睛瞳孔放大,滿意地拍了拍加斯帕的毛茸茸的金發,“做得很好!”要是辦案的時候能像平時這樣多幾個心眼就完美了!

被表揚了!!!

警長用他那雙漂亮的手拍了自己的頭!!還誇獎了自己!!今天果真是波斯喵星人幸運日吧!是吧是吧!不知道今天趁機讓警長餵自己吃早飯能不能成功誒!

番外二·戀曲1952

鹿嘉今年已經17歲了,時光真的飛得太快,程蝶衣和宋濂頭一次見到她的時候,她還只有那麽一丁點兒,一眨眼的功夫,她就變成了一個青春逼人的大女孩。

不像別的女孩兒那樣喜歡漂亮的裙子、燙發打扮自己,鹿嘉永遠都是那樣,披散著蓬松而有點自來卷的頭發,露出光潔的額頭,當她赤著腳在家裏的地板上跑來跑去的時候,簡直就像是一個美麗調皮的小精靈。

然而,她越是長大,範漢傑卻越是有些開始疏遠她。

“鹿嘉寶貝~準備好你生日聚會上要穿的衣服沒有?”程蝶衣敲了敲女兒的房門,走進去問道。

瞧見她什麽都不做,就這樣呈大字狀躺在堆滿了各種美麗裙子的床上,程蝶衣坐過去問道:“怎麽了?”

鹿嘉爬坐起來,問道:“爸爸,最近不知怎麽的,範漢傑老是找不著人影兒……”

程蝶衣沈默,鹿嘉應該知道自己和敏之的態度如何,可她還是憋不住想要問,範漢傑在她心裏好像有些太重了……“鹿嘉,範漢傑總有自己的事要做,你不能指望他每天都陪著你。”

“不!不是這種感覺。他在躲著我,爸爸!”鹿嘉有些沮喪地說道。

程蝶衣還能怎麽說,只能安慰女兒道:“別瞎想,根本沒有的事兒。你是個女孩兒,你怎麽能了解男人的想法呢?”

鹿嘉點點頭,爸爸的話也有些道理,“那,那如果我邀請他來參加我的身日聚會,他會來吧!”

按找範漢傑以往的風格,當然是一定會來的,可是如果換成現在,程蝶衣自己也說不準,但看女兒這麽興致勃勃的模樣,他也只能遲疑地點了點頭。

聚會的前兩天,鹿嘉不出意外地收到了範漢傑送來的禮物,那是一條草綠色的長裙子,不管是式樣還是布料質感都契合了鹿嘉的心意,她有些開心之餘,覺得範漢傑還是很在乎她的,否則也不用這麽用心地送來禮物不是?

所以,當那天晚上,她身著那條漂亮的裙子,仔細把自己的頭發挽起,走下樓梯的時候,程蝶衣、宋濂包括所有其他從小看著她長大的人都不得不承認,他們的女孩兒,已經長大成人了……

站在樓梯上的鹿嘉往下掃視了一圈,並沒有發現範漢傑的身影,她臉上的笑容變淡了一些,但很快又開始安慰自己,沒事兒的,可能是臨時有什麽事可能要遲一點到也說不定呢……

接下來的聚會中,她一直顯得魂不守舍,程蝶衣和宋濂看在眼裏,記在心上。事實上,他們還挺希望範漢傑和鹿嘉成不了呢。畢竟,兩人的年齡實在差太多了。

失望、委屈、生氣,實在忍受不住的鹿嘉跑回了自己的房間,她扯掉自己挽起的頭發,狠狠甩下那條鮮綠色的裙子,飛奔到浴室整個人就浸在冰冷的水中。

她閉上雙眼,感覺到滾燙的眼淚從自己的淚腺裏瘋狂地湧出來。

得了,宋鹿嘉!別這麽軟弱!

將自己整個頭都進入水中,希望這冰涼的水溫可以讓自己快速冷靜下來。

她徹底明白了,之前自己總還存著那麽點僥幸心理,覺得自己對於範漢傑來說是最特別的那一個。直到今天晚上她才明白,她什麽都不是!她宋鹿嘉只是一個讓他感覺到厭煩的小屁孩兒!

一切都不用解釋了,範漢傑不僅在躲著她,而且在冷落她。自己已經嘗試過了各種方法,之所以請求他來自己的生日聚會,希望借著這個機會可以把話說開,如果有什麽誤會也可以解開,沒想到那人竟然還是沒有來!

好了,擦幹你為他流的最後一滴眼淚,從明天開始,範漢傑正式離開你的人生!振作起來,宋鹿嘉!

“嘩”地一聲水聲。鹿嘉紅著眼眶,從浴缸裏站了起來,冷靜地擦幹自己的身體,回到床上,深吸一口氣,閉上眼,睡覺。

明天,一切都會好的……

“瞧瞧,好狠心的男人啊~”燈紅酒綠中,身材妖嬈的女人不無挑逗地說了一句。

範漢傑喝著酒,臉色並不好看地看了一眼把身子靠在自己身上的女人,直到對方訕訕地坐好,他開口冷冷說道:“跟你有什麽關系……”

那女人畢竟是歡場裏摸爬滾打的,她嬌笑著說:“是跟我沒關系~只不過,我想想都替那位小姐感到難過。我想想,我初戀的時候也是碰到像你這樣的壞蛋,騙了我的人還騙了我的錢,最後也不知跑到哪裏去了……”女人似乎有些懷舊,從口袋裏掏出一個精致的煙盒兒,抽出一根香煙吞雲吐霧起來。

範漢傑又喝了一口酒,帶著嘲諷的口氣說道:“別給自己貼金,你能跟她相提並論?”

女人一聽,姣好的五官有些扭曲,“怎麽,做雞就不是人啦?!”

範漢傑的神色在變幻的燈光下有些晦澀,幽幽地說道:“她是最美好的女孩、女人……但她值得更好的……”

對面那個女人也不禁沈默了一會兒,幹笑著說笑道:“想不到你還是個癡情的?既然喜歡就不要說什麽為她好這種廢話,你們男人總喜歡自說自話……”

範漢傑臉色有些差,“別以為我經常來,你就可以說話沒個分寸!”

那女人卻也不怕他,神色從未這麽一本正經過,“你到底是怕自己這個花心的糟老頭子配不上人家呢,還是很害怕未來可能的安定生活?不管是因為哪一種,想想那個女孩兒今天晚上得流多少眼淚吧,你這個混蛋……”

到底怕哪一種?恐怕兩個都有吧……自己的年紀足足比鹿嘉大了二十來歲,都夠做鹿嘉的爸爸了!以前鹿嘉還是女孩兒,自己還可以找到借口說是喜歡這個孩子。可是這兩年鹿嘉已經出落成了一個漂亮的大姑娘,還總是帶著那種閃著星光的眼神看著自己,就算再遲鈍他也感覺到了。只是這種感覺實在是太好了,拖了這麽久,他最近終於下定了決心:為了鹿嘉的幸福,他必須放手。

再者,自己已經這麽多年沒有安定過,一直是自己一個人,突然要有一個人分享自己的生活空間,每個習慣都可能要□涉和踏足,這種認知讓他有些恐懼……

“她可以的,她一直都很堅強……傷心一陣也就過去了……”這番話,不知道是在說服別人還是在說服他自己。

女人輕輕嘆了一口氣,搖了搖頭,給他添滿酒。這人今晚需要的不是傾訴,而是買醉……

“姑姑?!你來了?”已經用兩個冰袋孵過紅腫的眼睛的鹿嘉此刻看不出一點不妥,就像平時一樣,那個古靈精怪的女孩兒。

宋沨滿意地看到自己這個侄女兒活潑又不失禮儀地走下樓,一把拉過自己身後的兒子笑著說道:“你姑父被調到香港替女王陛下公幹,咱們一家人總算又能見面了。艾伯特,快和你表妹打招呼~”

“親愛的鹿嘉表妹,日安!”艾伯特和當年的奶娃娃形象已經完全不同了,如今的他,長得和姑父年輕時候幾乎一模一樣,除去那屬於姑姑的象牙白光滑皮膚和相對柔和的五官線條。完美的貴族禮儀,和他英俊的外表,想必是社交場上的寵兒。

“艾伯特表哥。”鹿嘉微笑著屈膝。

宋沨滿意地看著眼前這兩個漂亮的孩子,問道:“鹿嘉寶貝兒,你爸爸和父親呢?我有事找他們說。”

鹿嘉乖巧地回答道:“這個時間他們應該是在圖書室看書呢~”

“是嘛~”宋沨擡高下巴說:“那我自己去好了。鹿嘉,能麻煩你幫我帶艾伯特參觀一下嗎?他還是第一次來這裏。艾伯特,要和表妹好好相處哦。”說完就高貴冷艷地轉身走了。

被留下的兩個人大眼瞪小眼,鹿嘉有些尷尬地笑道:“呃……表哥,我帶你參觀一下?”

艾伯特倒是顯得相對自然一些,溫柔地微笑,“咱們都已經過了喜歡探索房子的年齡了。不如我們找個地方坐下來,喝點東西聊聊?”

呼……鹿嘉也舒了一口氣,說實話她昨天很晚才睡著,所以今天累得不行。要不是父親有嚴格的規矩要求她幾點起床,她恨不得一整天窩在床上……所以,她愉快地點了點頭,帶著艾伯特去了繪畫室,再叫了咖啡和牛奶,兩個人面對面坐在沙發上禮貌地交談起來。

這邊宋濂驚喜地看到推開圖書室大門的大姐宋沨,站起身來走過去和她擁抱了一下,“大姐?!”

那邊程蝶衣也微笑著放下手上的書站起來,“大姐,真是稀客!”

宋沨得體地微笑著,被宋濂扶著做了下來,看看自己的弟弟,又看看程蝶衣,感嘆道:“時間對你們這是太寬容了!蝶衣,你瞧瞧你,一點皺紋都沒有!”

程蝶衣笑笑,“大姐你也和當年我頭一次見到你的時候一模一樣啊~”

宋沨斜睨他一眼道:“就會說這種好聽話!”

三人寒暄一番,大概說了說這些年的近況,宋沨正色說道:“說正經的,我這次來還有個重要任務。”

兩人疑惑,什麽任務這麽嚴肅?

宋沨清了清嗓子,道:“是這樣的,我家艾伯特也到了年紀,外面的狂蜂浪蝶一大堆,都是些淺薄的女人。我這次來,就是想讓你們同意把鹿嘉嫁給我家兒子。”

宋濂有些遲疑,按說艾伯特的條件是絕好的。和鹿嘉基本同齡,長相不用說了:姐姐和姐夫的孩子自然不會差到哪裏去,家境又好……“我們兩個當然是沒意見了,但是艾伯特……”

宋沨笑了笑,道:“你以為我非要鹿嘉不可?我家艾伯特自從當年遇到鹿嘉之後就一直心心念念的喜歡著吶,這次也是趁著他父親來香港公幹,他求著我帶他來的!”

番外三·戀曲1952

艾伯特優雅得體地穩坐在沙發上,打量著自己對面這個很久沒見的表妹,心裏說不高興是假的。其實當年,聽說鹿嘉的母親是那樣死去的時候,他的確害怕了,可是隨之而來的,則是對這個表妹的憐惜之情。

一個女孩兒,始終記著自己母親去世時候的場景,卻還能快樂健康的成長,說實話,鹿嘉讓他有點佩服。如果換成是他,他應該恨不得和雙親一起死去吧……

心裏思緒萬千,但面上依舊維持著貴族做派的艾伯特溫和地開口問道:“你,這些年過得怎麽樣?”

鹿嘉其實有些不好意思,因為現在想想當年眼前的這個成人版艾伯特應該是想要和自己做朋友的,雖然他用的方法不對,可是自己也非常惡劣地把人欺負了一頓。所以當兩個人都已經比較成熟了之後再見面,回想起那一段短暫的時光,總覺得有些怪異和不自然。

鹿嘉把臉頰邊的自然卷發撂到耳後,微笑了一下,露出潔白的小牙齒,“我很好,爸爸和父親都很疼愛我,那,你呢?”

艾伯特被她撩起頭發的那截深象牙白的小手臂晃了一下眼,鹿嘉的皮膚不是特別白皙,相比遠在英國的那些足不出戶的小姐們更是顯得有些小麥色,可是她卻絲毫沒有那些貴族小姐臉上死白的脂粉和這也遮不住的斑斑點點,她的皮膚,看上去就像是一塊光滑的奶油,幾乎看不見毛孔,只是透過光線可以看得見淡淡地絨毛。

破天荒的,他喜歡起香港潮濕的天氣來,也許正是生養在這種環境中,才賦予了鹿嘉健康美麗的活力。

他笑意盎然,雖然明白鹿嘉有些不自然,但他就是很喜歡看她那股子羞澀地模樣,清新又不落俗套,“我還記得你小時候膽子可大了,軟趴趴的蟲子也敢直接用手弄,現在倒反而不好意思起來了?”

仿佛回憶兒時的記憶是縮進兩人之間距離的接口,鹿嘉想到自己當時拿了一條蟲子嚇過艾伯特,忍不住彎起眼睛笑出聲來,昨天晚上的那些不痛快也減少了一些,“哈哈哈哈,誰讓你頭一次見到我的時候那副高傲地樣子,我看了就不順眼嘛。”

艾伯特也覺得有點好笑,自己為了鍛煉膽量(其實是不被鹿嘉看低),回了英國之後還養了好些蠶寶寶,自己照顧起這些軟體蟲來。“哎,你就別說了。當時我沒見到你本人,怎麽知道是這麽一個可愛漂亮的小表妹呢?母親在我耳朵邊上一直說鹿嘉這個好,鹿嘉那個棒,我耳朵都要起繭子了。而且,我還以為你跟我在英國的那幫親戚一個樣,所以……”

鹿嘉更加覺得好笑了,感情這個艾伯特是因為嫉妒上自己了,這才一開始抱有敵意來著……她笑著笑著也停了下來,神情有些歉疚地說:“那個,艾伯特,以前的事真是對不起啊……”

艾伯特挑挑眉,“你用蟲子和春宮圖嚇過了我,在我幼小的心靈裏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創傷,現在道歉也晚了~”

鹿嘉斜著嘴角:“哦,我不是為那個道歉來著。你怕蟲子活該,看到春宮圖就大驚小怪,這點本姑娘也就不計較你了~”

艾伯特簡直哭笑不得,這姑娘,到現在還是這麽古怪。本以為剛才那副淑女的樣子,相比已經是長大了,沒想到還是應了那句老話: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所以,你道歉是為了?”

鹿嘉正色道:“我當時不應該因為不耐煩了,所以拿我媽媽的事嚇你的。以前我還小,不懂事,但是我後來也想了很多。我雖然知道自己是被爸爸和父親領養的,可是我是很幸運的孩子,他們甚至比我的母親對我都要好。所以,我要做的不是一直記著過去,而是朝前看,因為還有很多愛我的和我愛的人在期待著我。”

“看來,你們兩人聊得很投緣嘛~”宋沨熟悉的高傲聲線回響在樓梯上,她滿意而又欣慰地看著兩個年紀相當而又漂亮陽光的孩子,覺得自己的選擇再正確不過了。雖然鹿嘉不是自己弟弟親生的,可是也有著不錯的出身,而且這麽多年的優等教育之下,鹿嘉絕對是一名優秀的女性!

艾伯特站起身來,微笑著鞠了一躬,道:“母親,您跟兩位舅舅的事情談妥當了?”

宋沨走下來笑著撫摸了一下艾伯特金棕色的頭發,說:“嗯,你的舅舅沒有意見,現在就是看……”邊說還邊給兒子對著鹿嘉使了個眼色。

鹿嘉被自己姑母那暧昧的一眼弄得後脖子發涼,在一眨眼,宋沨還是看著自己兒子。宋淥摩挲了一下自己的手臂,想著這該死的天氣,難道要下雨了嗎?

艾伯特從小事貴族圈子裏長大的,自然是心有七竅,微笑著說:“謝謝母親,剩下的事我會好好辦的。”

此時程蝶衣和宋濂也走了下來,艾伯特恭敬地喊了一聲舅父。程蝶衣越看這孩子越滿意,除開這孩子長得實在不向中國人意外,其他的都太完美了。所以憑心而論,他還真希望這個艾伯特可以和鹿嘉在一起。

可是,這並不是他和敏之可以決定的事。剛才在圖書室裏,大姐提出了這個親上加親的意思,他和敏之聽到是男孩子一直喜歡鹿嘉的,心中不免歡喜。要知道,婚姻中,找個喜歡自己的人總比找個自己喜歡的人要來的輕松。

可是他和敏之也不是不知道鹿嘉對範漢傑的感覺,昨天晚上他幾次想要去鹿嘉房間好好安慰開解一下女兒,都被敏之攔住了,理由是女兒大了,必須嘗到心碎的滋味兒再自己收拾情緒,這樣才能走出範漢傑帶給她的傷痛。如果這次父親們又去安慰了她,那她始終會沈迷在不可能的虛妄之中,一次次地失望,一次次地傷心。

所以,一切的一切都只能靠她自己。而且敏之說,搞不好依著鹿嘉的性子,她還真不願意被別人看見她難受的模樣。所謂的貴族,只能在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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