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三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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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修又一次喝得爛醉, 只不過這次沒有沈槐送他回家,送他回來的是同樣迷迷瞪瞪的秦朔。

秦朔也不想進林家的門,他們這幾個同年紀的孩子,從小都有些怕林修他哥,現在沈槐被林遠害了,秦朔就更不想見了,於是他把林修抗到林修家門口, 按了門鈴, 撒丫子就跑了。

林遠一直坐在客廳裏,慢慢地翻一本書,門鈴響的時候家裏的阿姨要去開門,林遠比她先一步站起來。

“我來吧。”

阿姨看他一眼, 扭頭去熱醒酒湯了。

林遠走到門前打開門,靠著門的林修帶著撲鼻的酒味倒進來了,他一米八幾的個子, 就是因為人瘦,身上的衣服亂七八糟地皺著, 縮在那,看起來就小了一圈,讓林遠想起小時候自己能一把扛起他就跑的樣子。

“怎麽又喝那麽多。”林遠把弟弟架起來,現在他已經輕易抱不動他了, 只能把他半扶半抱到沙發上,給他解開衣領,拍他的臉。

林修半睜開眼睛, 看到是林遠,露出很掃興的表情,扭開頭。

林遠不在意,正好這時候阿姨把提前準備好的醒酒湯端出來了,放到桌上,就幹脆地拿上衣服包包下班了。林遠把碗端過來,吹了吹,要餵林修喝,林修一擡手,直接掀翻,林遠的手,褲子,地毯,全遭了殃,湯還有些燙,他手上的皮膚立刻紅起來,但林遠只是直起身,好像沒有痛覺一樣,溫和地看著林修。

“陳姨明天來了又得收拾地毯,她要不高興的。”

林修最討厭的就是他哥顧左右而言他,說什麽都繞彎的模樣,他回過頭,雖然人癱在沙發裏,眼神卻鋒利,狠狠瞪著林遠。

“她哪裏會不高興,這房子裏從上到下,誰都淡定得很,個個都深藏不露。就只有我會不高興,就只有我不懂事,我有時候真的懷疑,我恐怕是在醫院被抱錯了,我哪裏配做林家人。”

林修的語氣與其說是憤怒,不如說是怨懟,似乎還夾雜委屈。

林遠伸出那只燙傷的手去摸他的頭。

“醫院要是真給抱錯了就好了。”

林修雖然還醉著,這句話卻是聽得明明白白,他瞪大了眼睛。

林遠卻仍舊是紋絲不動,眼簾低垂著看他,跟平時他總是浮在面上的假笑不一樣,這個時候他的眼神可以稱得上溫柔,事實上,一直以來,他看林修的眼神都是溫柔的,哪怕把他關進上鎖的房間裏的時候。

林修慢慢松了眼眶,不瞪林遠了,他低下頭想了想,再擡起頭來的時候,語氣幾乎是輕快的。

“你知道我為什麽喜歡沈槐嗎?”

林遠站在那,像塊石頭,很多時候林修都覺得他身上沒有活人氣,像個機器或者塑像,但此時此刻,林遠像風化太久的石頭一樣輕輕裂開。

“就是因為他真實,肆意,不像你,永遠假惺惺的,專愛在人背後捅刀子。我受夠了,跟你呼吸同一間屋子的空氣都讓我惡心。”

林修說完,好像為了表達自己的厭惡,費勁地把自己從沙發上撐起來,搖搖晃晃地走了,砰地關起房門。

林遠一個人在客廳站了很久。

任垠予與伯勞解約的新聞再次登上頭條,雖然雙方和平分手,但還是有各種雜音,其中甚至有任垠予是要加入袁喊的工作室的猜測,任垠予太熟悉這種鬧掰後就往對方身上潑臟水的路數了,多半是伯勞的公關團隊做的。好在很快他自己的工作室就成立起來了,任垠予剛剛拿了影帝,而且年輕得要命,風頭正勁,好項目應接不暇,他很快敲定其中一部電影的邀約,與知名導演衛昆合作的消息放出,把那些亂七八糟的不正經八卦都蓋了下去。

而與此同時,沈槐開始了奪回沈家的第一步。

時間也來到了盛夏,沈槐和任垠予認識是在初春,轉眼就小半年過去了,沈槐不會想到這小半年他經歷了悔婚,跟親姐姐內鬥,丟了大半家產的事,也不會想到他玩樂那麽多年,竟然跟個比自己高半頭多的男人廝混起來,還廝混得樂在其中。

“給你買的。”

沈槐身上還蒙著汗,躺在床上回味了一會兒餘韻,見任垠予在穿褲子準備走了,才想起來自己這趟回來給小予帶了禮物,從床上懸空出上半身去夠還在地上開著的行李箱,拽出一個扁盒子,拋給任垠予。

任垠予褲子提到一半,連忙伸手去接,打開以後發現是一條項鏈。

“你脖子好看。”沈槐懶洋洋地靠在床上,“我記得第一次見你,你穿的高齡毛衣,我還沒見過哪個男的穿高領毛衣有你好看的,戴項鏈應該也好看。”

任垠予又想把褲子脫了。

沈槐又說:“好像也沒送過你什麽東西。”他喃喃著,“先欠著吧。”

任垠予想了想要去見導演,把持住,他提好褲子,把項鏈拿出來,爬到床上去,跪爬到沈槐面前,伸著他那截修長有力的,被沈槐誇好看的脖子,對沈槐說:“幫我戴吧。”

沈槐見他這姿勢,翹著嘴角笑了,伸手戴上以後撓了撓任垠予的下巴:“小狗一樣。”

任垠予幹脆賣乖,拿頭蹭沈槐的胸口腹部,沈槐一把抓住他的頭發,氣息不穩:“不是有事嗎?趕緊走,別惹火。”

任垠予笑嘻嘻地走了。

出門上了車,潘麒已經在前座坐著了,回過頭來看任垠予臉上帶笑,便隨口問:“予哥,什麽事那麽高興啊?”

任垠予看著他,還是笑,其實是想讓潘麒發現自己脖子上的新項鏈,但直男潘麒哪有這眼力,反而是被任垠予彎著的笑眼電得不知如何是好,結結巴巴地:“予哥,你別這麽看我,我還沒談過女朋友呢。”

任垠予就把項鏈收進衣服裏,這個動作才讓潘麒的眼神飄過去,任垠予以為他看到了,就又拿出來,想著潘麒只要問,他就能炫耀了,結果潘麒的眼神只在項鏈上停留了一秒,就移開了,畢竟任垠予是藝人,首飾太多了,而且什麽都比不上他那張臉漂亮,其他東西確實不會讓人多有興趣。

潘麒:“予哥,喝咖啡麽?”

任垠予:“……不喝。”

潘麒坐在前面就自己灌起咖啡來了,任垠予盯著他,突然道:“你為什麽不問我項鏈哪裏來的。”

潘麒被任垠予聲音裏的冷氣嗆到,忙把杯子拿開,一邊咳嗽一邊抹嘴巴:“啊?”看到任垠予的項鏈後突然福至心靈,“項,項鏈哪裏來的啊?真,真好看。”

“他送我的。”任垠予滿足了,又像怕人看到一樣把項鏈趕緊收起來,偏頭望著窗外又笑起來。

潘麒雞皮疙瘩起了一背,心裏覺得神奇,不由就把心裏話說出來了:“予哥,我以前真沒想到你是這樣的。”

任垠予不在意:“什麽樣的?”

“就是,你對外形象其實蠻酷的,你的女粉絲,啊可能也包括一些男粉絲,都說你是行走的荷爾蒙,很man的,你平時也還好,就是一提到……”潘麒看了一眼司機,司機是來到工作室後新請的,雖然幹這行的嘴都嚴,但潘麒還是壓低聲音,“提起這位,你整個人就……”

任垠予看過來,眼神有些好奇。

“就變得特別少女。”

潘麒說完以為任垠予會生氣,結果任垠予只是坐在那,好像這句話是個很要緊的問題,他慢慢琢磨了一會兒,然後冷不丁地說:

“那是我做的功課。”

潘麒沒聽懂,任垠予好像也不需要他懂,接著說。

“除了袁喊,他喜歡的都是可愛型的,那種聚會上落單的可憐巴巴的小姑娘,甜美的女團偶像,還有白檀這種,很會撒嬌的,他一直都喜歡這種類型的。”

潘麒眨了眨眼,好像聽懂了一點。

“我還真是入戲了。”

任垠予苦笑著低下頭,項鏈在敞開的衣領裏靜靜躺著,仿佛還帶著沈槐手指的餘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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