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四十三章 紐約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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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辭的腦子裏全是剛剛車載音響不停循環的那首Wee To New York,那時從蓋著薄灰的車窗向外望,只有一句“原來那就是曼哈頓”貼在了他的意識中央。

地鐵裏是臭味混雜的紐約味道,竟然還有貓般大小的老鼠從他的鞋面上跳了過去,鐘辭出神地盯著流浪漢頭上貼著的廣告,波普風的海報,似乎是好萊塢電影又或是什麽百老匯歌劇。傍晚的紐約比鐘辭想象中更加閃亮,他在想究竟是不是因為櫛比的大廈鱗片似的玻璃窗會反射金光。

SW今天的演出在terminal5,一家在曼哈頓地獄廚房地區的live house。

午後鐘辭剛剛落地後到法拉盛放了行李就跑來了,似乎是因為坐太久了,讓他感覺自己好像動作幅度稍微大一些身體就會發出哢哢的聲響。

通知上定的入場時間是七點半,哪怕鐘辭提前了快一個小時到這裏,門口都已經排起了長隊,隊伍彎在一側,令他很意外的是,這裏並不僅僅是亞裔或留學生,起碼還有一半不同膚色的少年少女。每當這種時候他都會由衷地覺得於癮真的很了不起,雖然他能夠完全理解拼盤演出的意義。

胖胖的檢票工作人員讓他出示證件,看見了年齡又擡頭對他驚呼了一聲“wow”,鐘辭不懂他這句話究竟是代表了什麽含義,只見他在自己的手上圍了一個和旁邊穿著亮黃色夾克的黑人大哥不同顏色的手環。

他有點茫然地開口問了一句這是什麽意思,身後的大哥聳了聳肩說是因為他沒有滿21歲,有了這個標就不能買酒。鐘辭覺得大哥似乎是拉美裔黑人,說英語有種熟悉的口音,還會夾一些“amigo”之類界限模糊的單詞。

隊伍開始往裏走,邁過安檢以前他虛起眼回頭望了望霓虹閃爍的曼哈頓,在水光的融逝下那些燈光化在一起,點亮了他的一整個視野。

場子很大,足足有三層,酒吧和野花似的開。大概是入鄉隨俗,SW在美國的演出就完全略去了寒暄主持之類的環節,上臺就開唱,DJ在炫技,鐘辭身邊的人已經開始律動起來,空氣中還彌散出了一股**味,似乎想要把所有的歡愉元素往此時此刻堆。

第一個登臺的竟然就是於癮,他今天穿著一件藍青色紮染短袖,氣氛很好,於癮瞧起來也很開心,還唱了一首他曾經做的英文hardcore,畢竟他很少找到舞臺唱以前的作品,現在想來那個十幾歲的亞裔少年好像時時刻刻都生活在憤怒與吶喊裏。

鐘辭站在二樓扶著冰冷的圍欄,很快就聽見了於癮叫了下一位歌手,他這才大夢初醒似的,甚至忘了拿出手機攝像,頭腦仿佛都已經被一旁的煙味熏得暈暈乎乎。於癮的身影變得越來越小,最後徹底消失在了他的視野裏,鐘辭不太能夠描述自己現在的心情,他又迷茫地聽了幾首歌,也沒有得聽回票價的想法,於是頭昏腦脹地逆著人群向外游,就像沙丁魚群裏的一只怪胎。

路燈下有許許多多的Uber,鐘辭伸手擦了擦眼睛,想要看清到底哪一輛是在等他。他又往左邊走了幾步,上了車,正要伸手關車門,卻覺得車門就像被卡住了一樣,怎麽拉也拉不動。

然後車窗外就出現了那件眼熟的藍青色紮染短袖,是於癮,竟然是於癮,於癮敲了敲玻璃,又露出一個戲謔的笑,沒有任何的解釋徑直地就坐了進來。

鐘辭差點忘記了怎麽呼吸,直楞楞地盯著身邊的人。

於癮輕輕朝他眨了下眼,笑得很好看,“好久不見。”

“六十二天。”鐘辭低低出聲。

於癮有點意外地揚了揚眉,似乎是因為沒有遇見過這樣刻板精確用天計數的人。

“你……要去哪兒?”鐘辭還以為他是提前從演出逃出來沒叫車,這還沒有開多遠,如果於癮要去什麽其他地方的話還來得及。

車載音響好像放到了一首什麽歌,於癮罵了一聲英文,就突然從兜裏摸出了一對好攜帶的airpods,一下探過身來就將這耳機的其中一只掛上了鐘辭的右耳,又將另一只戴在了自己的左耳上,溫熱的呼吸柔柔地掃在鐘辭頸側。

對接成功的瞬間,另一首歌就從耳機裏流出來,鐘辭垂眼去看,對上了於癮較真的眼神,他利落的眉微微皺起,搭上了鐘辭的肩,又輕輕在他耳邊開口說,“司機在放Biggie,歌和人一樣爛,別聽,聽他的歌耳朵痛。”

似乎於癮真的在很多方面都有些掩不住孩子氣,他也能夠因為把2pac奉為英雄就決定不理智地抵制對頭Biggie的全部,甚至還會抱有“一定是他謀殺了tupac”的念頭。

他可一點兒也不像個紐約人,鐘辭都會覺得他如果不在SVA念書的話一定會搬到西海岸去。鐘辭記得於癮在一個采訪裏講過不喜歡紐約,在這座城市裏,當他作為一個人耗盡生命經歷的起起落落,原來對於這座冷酷的城市卻什麽也算不上,一絲漣漪也沒法蕩得出來,這讓他感到自己無比渺小。話罷他又自負地朝攝像機揚了揚眉,說他應該天生偉大。

過了很久鐘辭才知道,原來在那晚於癮無心慷慨贈給他的那首歌是2pac的Do For Love。所以無論他在哪裏,不屬於他的成都或是令他陌生的泉州,只要聽見這一首歌他就總能想起今年七月十一的紐約,想起這一個不停失重的曼哈頓璀璨夜晚。

於癮沒有回答鐘辭的問題,要去哪兒?誰知道他到底要去哪兒。他靠在車窗上,並不太想講話。其實這幾天他心情都不太好,糟心事太多。確切地說,他的心情是從剛剛過去的這一個小時才稍微緩解了幾分,大概是因為這一次演出他唱了國內風評不太好的以往作品,還有就是竟然在紐約見到了那個神奇的小文身師。

鐘辭很不一樣。原來於癮還以為他只是在當時的紋身工作室裏看起來不太合群,可把他扔進人群裏他卻還是能落落地顯出來,似乎就有什麽莫名磁場將他和周遭一切隔絕開來,所以當於癮從後臺落跑出來的那一瞬間就瞧清了鐘辭暈在路燈下的頎長身影,臉側的紅楓漂亮非常。

沒想到的是,就因為於癮上車的那聲暗罵,坐在前面的那位熱血司機就徹底跳了腳,於癮自然也不是愛息事寧人的角色,兩個人就在車上吵了起來,大概就神經兮兮地圍繞一些匪幫過節和東西海岸廠牌beef的問題反覆拉鋸,最後導致他和鐘辭被司機隨便扔到了一個街口。

開走前司機還扔下一句咆哮,大概意思是“要是帶了槍我肯定把你崩了”,結果於癮竟然笑了起來,大笑的那一種,他對鐘辭說那大爺還真以為自己混幫派的嗎,開個槍的後坐力都能把他骨質疏松的手腕震骨折。

太少見了,不專心掙錢的紐約人。於癮又說,上帝帶著熱血和他同在。

鐘辭一點兒沒生氣什麽的,反而覺得有個這樣的經歷還蠻有趣的。他茫然地望了望四周,只覺得自己被兩岸的大廈給徹底挾住了。

於癮見他露出的零星迷茫表情,“我們在華爾街。”

他又走上前指了指對面最高的樓,金色隱隱從裏面漫出來:“川普大廈。”

鐘辭的模樣似乎有些局促,倉皇地點了點頭,一個人在前面走得飛快,靴子踩的地磚噠噠響。

“要帶我去哪兒?”於癮揚揚地在身後開口。

鐘辭的步子頓了頓,卻沒有回頭,又聽見於癮開口說,語氣很甜:“你走好快,是不是想搶了我的耳機直接跑了。”

被他一說鐘辭才意識到於癮的耳機還掛在他耳朵上呢,他通紅著臉把耳機摘下來遞還給了於癮,於癮結果卻沒有看他,眼睛就黏在了身側的那家店,白光把他的眼睛淬得很亮,更像小孩子了。

於癮認真地想了想他上一次來這裏究竟是多久了,沒有太多遲疑地就拽著鐘辭的手臂就往那店裏走。鐘辭頭昏腦脹地擡頭看,原來是任天堂商店。色彩飽和度很高,讓鐘辭一踩進去就有一種眼花繚亂的感覺。

於癮隨手從貨架上拿了頂馬裏奧的帽子往鐘辭的頭上扣,自己頭上的是路易基寫著大大“L”的綠色棒球帽,他認真湊近鐘辭打量了一下,眼睛彎起來,說了句好看,不知道是戲謔意味還是真誠發言。

看見於癮轉到放游戲的貨架後面去了,鐘辭紅了紅臉,把頭上這頂隨意扣上的棒球帽扶正了些,又微微躬身去看鏡子裏的自己,被於癮出聲叫的瞬間像被抓了現行一樣整個人嚇得一哆嗦。

“我記得二樓有皮神。”於癮邊說邊伸手拽鐘辭的手臂往樓上走。剛剛邁過最後一階就瞧見正中一個揮手的皮卡丘,於癮還性質頗濃地合了照,還誇鐘辭連拍的幾張都把他拍得很帥。

上面有許多體驗區,一些白人在哪裏操作游戲菜得於癮不得不強迫自己移開了視線,不然他會抑制不住自己上去奪過手柄的欲望。有一個貨架全部都塞滿了精靈球,於癮抓起一個精靈球和一個大師球,有點怔忪地說他好像夢回童年了,還說當時他是從Pokemon葉綠開始打的,最愛練的Pokemon是耿鬼,還認真地問鐘辭有沒有看過動漫,看了就會知道耿鬼真的特別可愛。

鐘辭問他不買個玩偶之類的回去嗎,於癮理性地回答說任天堂只配在游戲上賺錢,然後又拎起一只豪力玩偶,把標簽抖在鐘辭眼前,又說你覺得他配賣得到這個價嗎,反正不是made in China就是made in Bangladesh。

他聽於癮講起口袋妖怪,講起塞爾達,講起星之卡比,講起丟在床板下儲灰的第一部 NDS,和昨天放在包裏的最新Switch。他接不上話,只是聽著,在這種時候他甚至難過得要命,想知道為什麽自己對這些事情一竅不通。說起來他的生活真的十分乏善可陳,他沒怎麽玩過游戲,也沒有什麽特殊才能,似乎無趣到了一種境界。果然一直以來他都是一個不上不下的人,不好不壞的成績,不好不壞的性格,大概除了同性戀加聽力障礙和怪異胎記以外,他這個人就再沒什麽出格的記憶點了。

面前的鐘辭又露出了初見時候的表情,焦急、潮濕、又莫名悲拗,像一只徹底迷路的小狗,於癮有點無措地垂眼望他,伸手撫了撫他的後頸,心裏還在反思自己這樣挾持鐘辭是不是真的不太合適了,也沒想到鐘辭竟然會這麽怕自己。頓了半晌,於癮沒頭沒腦地擠出了一句,“謝謝你陪我來。”

鐘辭十足十地陷入了受寵若驚的境地,又聽見於癮真誠地開口說:“最近心情一直都不太好,但現在我很開心,幸好當時上了你的車。”

他又帶著鐘辭又徹底走出了商店,還說得重新叫個Uber了,不能讓鐘辭去感受紐約的地鐵,哪怕夜晚已經沒了白天握著冰美式的上班族和吸毒吸到佝僂的瘋子。

鐘辭沒有回應返程的這個話題,只是讓於癮在門口等一下,又跑回了商店,再出來的時候已經抱了一個半人高地大袋子,印著任天堂的標志,裏面塞滿了玩偶,精靈球和各種尺寸的耿鬼。他把袋子又抱進了於癮的懷裏,很多柔軟的東西就撞在了於癮身上,甚至讓於癮有一種被玩偶埋了的錯覺。

鐘辭露出了異常真誠的表情,又說,“不要不開心”。

於癮突然覺得心裏被什麽鳥類輕飄的毛搔過了似的,一時間竟然不知道如何回應,只在人潮湧動的紐約大街上呆呆站著。他曾經不只一次地聽老馮說過鐘辭似乎非常缺錢,甚至連平時自己生活都過得比較拮據,所以當他在紐約碰見鐘辭,當他收到一大袋明顯不劃算的禮物,震驚是第一個萌芽的情緒,他甚至會想鐘辭的喜愛究竟應該劃分到哪一個確切的板塊,會不會可以和瘋狂的追星族媲美了。

投入這樣多,他怕鐘辭未來會因為“喜歡於癮”這一個舉動而感到後悔。於癮莫名地並不想見到這樣的局面發生。

抱著什麽禮尚往來的想法,於癮請鐘辭喝了東西,鐘辭似乎對酒類也不陌生的樣子,菜單上的雞尾酒他看了名字大概都知道裏面有什麽成分,這讓於癮斷定鐘辭大概率也在酒吧打過工,但應該不會是調酒師,這細胳膊應該不是常做shake的樣子。

鐘辭捧著杯子問他為什麽不開心,於癮很直白地解釋說是女朋友和他吵架。女孩兒說於癮根本就不在乎她,於癮當然不能夠感同身受女孩的脆弱,可他很喜歡她。於癮的二十年人生裏從來沒有這麽喜歡過一個女孩。

在MoMA碰見了她,背後是唯一放在MoMA裏梵高的那幅The Starry Night,那個瞬間於癮還以為畫裏的繆斯走了出來。

鐘辭有點迷茫地垂下了眼,看見手裏這杯雞尾酒那片嵌在杯口的檸檬溺了水,在藍可樂裏茫然地墜落。

“我知道了,這下她一定會開心。”於癮像是想到什麽似的徹底笑起來,伸手去捉鐘辭的手腕,“幫我個忙,鐘辭。”

鐘辭擡頭看於癮,只見於癮朝他揚了揚頸,指著自己的左頸的空白皮膚:“幫我文上The Starry Night,和她的名字。”

鐘辭都會覺得自己的助聽器出現了故障,喉嚨像是被什麽東西徹底堵住了似的,擠出的話也幹澀異常:“……我以為你不是會把女朋友名字文在身上的人。”

於癮朝他赧然地笑了一下,意外地純情到就像是情竇初開的少年。他又用雙手裹住了鐘辭被冰塊凍冷的手,“麻煩是很麻煩,可這世上不會有人比她更懂我。”

甚至沒有什麽多餘的遲疑。好。他聽見自己下意識地開口說。他又怎麽可能拒絕於癮呢?

站在星月夜前的女孩,只要輕輕想一想都會覺得很美好。

店裏在放Ma L’amore No,黑膠唱著美麗女孩的堅韌愛情,唱的鐘辭快要掉眼淚,鐘辭不明白為什麽自己跑了半個地球來到這裏,來到於癮的面前,原來唯一的作用就是幫於癮鐫刻下他初次蒞臨的那如熱潮般的狂烈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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