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21章 3.1/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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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我很小時候就發現,似乎只要我刻意討好,旁人便能夠不費吹灰之力喜歡上我。不管這喜歡幾分真心幾分假意,能夠維持多久,但總歸算喜歡的。

但我很討厭別人親近我。

這似乎是與生俱來的排斥,我討厭任何人接近我。包括父母兄長親人朋友,我討厭所有人的接觸。

我總覺偽裝太過麻煩,便不屑於裝出迎合旁人的模樣,無論誰靠近總擺出一副生人莫近的模樣。外界傳聞我為人冰冷不近人情,並非虛言。事實上,我可能比他們想得還要涼薄。

沒人能夠做到一直付出而求不得回報的。

一開始,喜歡親近我的家人朋友——如果僅是利益相連的關系也算家人朋友的話——無一例外的放棄了,紛紛開始疏遠我。

我以為他也會放棄。

他,指得自然就是我那個蠢哥哥。

哦,嚴格說來,他並非我的親哥哥。

3.2

我並不是真正的林家血脈。

對外傳言說,我是林家主母難產所得的小兒子,但實際情況並非如此。

林家主母確實是難產而死,但卻是一屍兩命。

而我,其實是林家抱回來的一個孩子。

養我的目的也很明確——必要時候給林家真正的孩子當擋箭牌。

那個林家真正的孩子,自然便是冉冉,是我的冉冉。

說來殘忍,我的腿也並非先天殘疾,是一開始就被林家人打斷的。

他們以為我太小,不記事。

但我不足半歲時候,便已經能夠記住周圍人的名字了。

那個我日後該稱之為父親的人,親口下令打斷我的腿。

奇怪的是,我卻並不覺得生氣。

當時唯一還算生氣的念頭便是——別碰我。

3.3

剛到林家時,全家我最討厭的人就是冉冉。

他總戳我。

半大的孩子,總愛用他咬過的濕漉漉、臟兮兮的手指戳我的臉。

曾經,我極其討厭那樣的對待。

其他人的親近總帶點做戲的成分,不會做過多的肢體接觸。

唯獨冉冉,唯獨我的冉冉除外。

他總能夠忽視我排斥的目光,一天到晚和我挨在一起。

我討厭他。

卻沒想到,我也有習慣的一天。

但當我習慣了他的接觸的時候,他卻忽然疏遠我了。

曾經是他追著我跑,後來卻成了他躲著我藏。

這個人渣!

撩了就跑的混蛋!

我要讓他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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