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倒扣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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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在麥文澈以為自己真的找到了歸屬時,命運卻殘忍地告訴他,你沒資格去獲得這樣的愛意。
明榛開始參加校招的面試後,麥文澈給他送了支智能手表,美其名曰畢業禮物。其實這支智能手表他統共買了兩支一模一樣的,雖然是先後買的,他自己那支先上手戴了,但給明榛買的時候他的出發點就是“情侶款”。
那天溫獻給他發消息,說他回學校在美食街碰到了明榛,還神神秘秘地問你知道我在哪裏碰到他嗎?
那時都晚上11點了,麥文澈剛加班回到家,本來就累,知道這人在故意吊他的癮,偏不讓他如願,冷漠地回了一個“哦”。
果然對方先忍不住,激動地發了語音過來:“酒店!我看見他跟人去酒店開房了!”
麥文澈才不相信,覺得他信口雌黃,想捏造些奇奇怪怪的內容引發他註意,幹脆連回都沒回他。然而,過了幾分鐘,麥文澈莫名有點不安,發了條信息給明榛:“手表收到了沒,喜不喜歡?”
明榛是秒回的,說的是:“挺合適的,我很喜歡。”還發了張照片過來,是手腕上的手表特寫,可能急著拍給他看,照片有點點糊。
麥文澈瞬間安心了下來,然後考慮著,大概也許,找個合適的時機,可以讓明榛“轉正”了。
機會來得很快,幾天後,他確定升職了,一出領導的辦公室,就迫不及待地把消息分享給明榛,想要跟他一起慶祝。
那天明榛拒絕了外出就餐,說要在家裏做飯。他很滿意這個安排,覺得到了水到渠成的好時機,還在思考該怎麽樣才能更好地捅破兩人之間的窗戶紙。
他們一起吃了飯,一起喝了酒,一起看著浪漫的愛情電影,一切剛剛好。
麥文澈因為有點緊張,甚至還去洗了個澡。他說了一些鋪墊的話,說了很喜歡跟明榛一起生活,他說他喜歡這種“平平淡淡的,悠然自得的”日子。
麥文澈覺得自己應該也喝得有點飄飄然,但他肯定是沒到醉的程度的。
自己都忘了怎麽在拉扯間就趴到了明榛身上。
他跟明榛有意無意間有過不少的肢體接觸,但這是第一次覺得僅僅是擁抱就能覺得幸福。
他很眷戀這個擁抱,趴在對方身上,嗅著那讓他安心的氣息,耳邊聽著強勁有力的心跳,有著讓人安然的舒心。
氣氛很好,好到他不想說話去打破這份美好。
直到明榛問出那句“你想過跟男人做嗎?”
適當的酒精可以助興,也可以助“性”。
那個時候麥文澈心裏明明很得意,卻沒表露出來。他一直自持矜貴,所以打算撩撥對方先說出喜歡,他想聽對方主動說出那些珍重的話,猶如肯定自己值得被愛。
然而,發展有點克制不住。
明榛開始親吻他脖頸,開始撫摸挑逗他。
這些年,男女老少,麥文澈拍攝時跟人有過很多肢體接觸,所以知道自己哪裏被碰觸會“酸”會“癢”——也就是所謂的敏感點,卻沒有一次像今天這樣讓人發瘋。
他才知道,原來被喜歡的人觸摸,感覺是完全不一樣的,指尖從肌膚上劃過都像帶了花火一樣讓人渾身顫抖,呼個氣都能起一身的雞皮疙瘩。
尤其是那些鮮有人碰觸的地方,有著最纖薄滑嫩的肌膚,有著豐富敏感的感覺神經,調情般的若即若離更讓人心癢難耐。
他也不是什麽無知小男孩,要發生什麽他自然都懂。喝得暈乎有個好處,就是身體的感官會遲鈍,快感遲鈍,痛感也遲鈍,加上明榛的事前工作做得漫長仔細,雖然是第一次,但他並沒有痛得難受,被撩撥起的興致也顯得悠遠綿長。
而且明榛居然準備了安全套,這讓麥文澈不由得再次感慨了下他的貼心。
只是,只是明榛在床上太兇了。
中途麥文澈實在受不住想暫停往前爬,被人抓著腳踝提了回來。
實在太蠻了。
他想親一親這個可愛的男孩子,想用行動表白自己的滿腔愛意。但明榛似乎有點推拒——當然也有可能是時機不太對——明榛的汗滴到了自己臉上,對方隨手拿了旁邊扔下的衣服過來。
害羞來得莫名其妙,麥文澈覺得滴著汗的男孩子真的性感得要命,而汗滴到自己臉上的這個瞬間又色氣得要命。
他捂著臉上的衣服擦著汗,還沒等反應過來,猛地被人整個翻了個個兒,膝蓋深深地陷入了被褥裏。
麥文澈的註意力迅速轉移到其他地方,就沒再強求其他肌膚之親,因而錯失了所有擁抱和接吻的機會。
猶記得之前還笑話明榛是個純潔小處男,如果卻被個小處男弄得死去活來。
可麥文澈也陷入了情欲,他甘之如飴,因為這就是他想要的。
到最後,麥文澈有點脫力了,想抓對方的手臂,無奈肌膚沾了汗液太滑,抓不住,最終只能無力地垂下雙手,如航行在狂風暴雨中的孤舟,破碎不堪地承受著浮沈和顛簸。
麥文澈第二天起晚了,起床一摸身邊,沒有人。他記得明榛說過這幾天都有校招,以為他回學校了,也不甚在意。那時他還要上班,起晚了趕緊先請假,然後匆忙趕回公司。
直到中午他才發現早上的消息沒人回,於是開始打明榛的電話,打了幾遍都沒人接聽。
他記起以前明榛就有過沒接到他電話在宿舍睡大覺的先例,於是暗自安慰可能又睡著了,不要著急。然而到了下午還是沒人回,再怎麽睡也該醒了啊?
在再一次聽到電話裏傳來的忙音後,麥文澈忍不住發了飆:【你他媽到底去了哪裏?!為什麽不接電話?!】
發完信息罵完人,又忍不住撥了電話,還是沒人接。
那個下午他一遍又一遍地打,一直到下班。
他心神不寧,一下班便打了車回學校。到了明榛宿舍,拼命敲門沒有人應,不在?去了哪?
電話還是沒人接,他只能一直站著門口等。中途餓得不行,去食堂吃了飯,回來敲門,還是沒人。
到底去哪了還沒回?難道睡死在裏面了吧?不能夠吧?我都敲門敲到旁邊宿舍出來看了!
等到晚上快10點了,他扛不住了,去了樓下找宿管,然而宿管沒同意給他開門。
於是他敲開了旁邊宿舍的門,最後輾轉聯系上了明榛的室友。那個師弟住得不遠,很仗義地回了趟學校。
宿舍門一打開,明榛的床位空無一物,分明就是搬走了。
居然搬走了?怎麽一聲不吭搬走了?什麽時候搬走的?
麥文澈蒙圈了。
師弟見他焦急的樣子,問要不要發個消息問一下。剛開始他還覺得沒必要,才一轉念,心裏突然有了個奇怪的念頭,會不會明榛不是沒接到電話、不是沒看到消息,只是不想接他電話、不想回他消息?
等了十幾分鐘還是沒回,時間不早,麥文澈不得不先打車回公寓。
操!去了哪!不會是被人騙去做傳銷了吧?還是出了什麽意外?手機丟了?出車禍了?
麥文澈坐在出租車上忍不住各種胡思亂想。
手機突然一陣嗡鳴,有消息進來,他一激靈立馬拿起了手機。是剛才那位師弟,給他發了張截圖,是他跟明榛的聊天記錄截圖,一分鐘前明榛回了他:“是的,我明天就在B城入職了。以後都不會再回宿舍了。”
麥文澈先是狠狠松了口氣,終於有消息了,那就是人沒事。但是——
什麽?明天就在B城入職?他要去B城?他去了B城???
他果然就是不想回我消息!
為什麽不回我?憑什麽?!
難道是睡了不滿意?
不管怎麽樣,他媽的居然敢睡了就跑?
他兀自氣憤著,立馬就要打電話問個清楚明白,突然想起幾天前溫獻的話:“......看見他跟人去酒店開房了。”
心念一轉,先是撥通了溫獻的電話,那頭一聽問的是這事,還在得意洋洋:“我真沒騙你啊,我不僅四只眼睛都看到了,我還拍了照!”
麥文澈一聽,說著:“把照片發過來。”便掛斷了電話。
照片很快發了過來。
地點一看就是學校美食街上某間不起眼的普通招待所,照片拍的是背影,其實看不清楚人,但麥文澈一眼就看出來了那是明榛,那個熟悉的身形和背影,絕不可能認錯,而且身上穿的還是麥文澈給他挑的衣服,怎麽可能認錯!
明榛手搭在那人腰上,被摟在懷裏的人頭還歪到明榛肩上,一副親昵的樣子。
所以明榛真的跟人去開了房?
他突然想起了一張照片,明榛發過來的那張有點模糊的智能手表的照片,想起了表盤上某個違和的數據,他顫抖著手找到聊天記錄裏的那張圖。
23:12,心率146次/分鐘。
每分鐘146次的心率——麥文澈看了眼自己手表上82的心率——146的話,沒點強度的運動都達不到。
那個時候他只問明榛收到表了沒有,沒有問他是不是在宿舍。晚上他可能會去跑步或者健身,但學校寢室23:00關門熄燈,23:12還跑哪門子步健哪門子身!
唯一的解釋......麥文澈聯想到那張勾肩搭背的照片,想到溫獻跟他說看到明榛的時間,只能推測到一種答案。
而推測出這種答案後,很多之前疑惑的問題就迎刃而解。
他終於知道為什麽明榛背包裏有套子,也知道為什麽他跟人上床步驟那麽嫻熟。
心念電轉間,又想起以前跟社團的人吃飯,他們說“送上門來的,不吃不是男人”,說“男人找小姐只是解決生理問題,都是有性無愛”。
終於明白,為何昨晚他屢次想去親明榛時,對方都偏過頭躲過去了,甚至拿東西蓋在自己臉上!
男人可以跟不喜歡的人打炮,但不會跟不喜歡的人接吻。
草!
所以他是把我當成了誰!
麥文澈覺得可笑。
麥文澈喜歡明榛的“幹凈”,不僅喜歡他講衛生愛收拾這種表層的“幹凈”,還覺得這個人很單純、特簡單,人際圈子也“幹凈”。他可以肯定的是,那些喜歡和暧昧,絕對不是自己的一廂情願。
他常常自誡不要戀愛腦,不要像個沒吃過糖的孩子,對著一點小恩小惠就捧出自己的真心,最終落得像他媽那樣遇人不淑的下場,所以一直以來對待感情慎之又慎。他需要一個情緒穩定的人,踏實可靠,包容他,撫慰他靈魂裏缺失的一角,所以願意花三年的時間去改變、去考察一個人。
原以為遇到了正確的人,對方卻只用了一天就讓他的信仰崩塌。
他對愛情的所有堅持,像個笑話。
那張招待所前臺拍攝的照片讓他不能忽視,那個146的心率他也不能容忍。
無論明榛是一腳踏兩船,還是純粹把自己當什麽替身炮友,他已經不在意了。
因為他一星半點的不忠行為都接受不了。
如果說那張打分的考卷,加加減減如今到了99分,那麽今天,“不忠誠”這個行為能直接倒扣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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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榛開始參加校招的面試後,麥文澈給他送了支智能手表,美其名曰畢業禮物。其實這支智能手表他統共買了兩支一模一樣的,雖然是先後買的,他自己那支先上手戴了,但給明榛買的時候他的出發點就是“情侶款”。
那天溫獻給他發消息,說他回學校在美食街碰到了明榛,還神神秘秘地問你知道我在哪裏碰到他嗎?
那時都晚上11點了,麥文澈剛加班回到家,本來就累,知道這人在故意吊他的癮,偏不讓他如願,冷漠地回了一個“哦”。
果然對方先忍不住,激動地發了語音過來:“酒店!我看見他跟人去酒店開房了!”
麥文澈才不相信,覺得他信口雌黃,想捏造些奇奇怪怪的內容引發他註意,幹脆連回都沒回他。然而,過了幾分鐘,麥文澈莫名有點不安,發了條信息給明榛:“手表收到了沒,喜不喜歡?”
明榛是秒回的,說的是:“挺合適的,我很喜歡。”還發了張照片過來,是手腕上的手表特寫,可能急著拍給他看,照片有點點糊。
麥文澈瞬間安心了下來,然後考慮著,大概也許,找個合適的時機,可以讓明榛“轉正”了。
機會來得很快,幾天後,他確定升職了,一出領導的辦公室,就迫不及待地把消息分享給明榛,想要跟他一起慶祝。
那天明榛拒絕了外出就餐,說要在家裏做飯。他很滿意這個安排,覺得到了水到渠成的好時機,還在思考該怎麽樣才能更好地捅破兩人之間的窗戶紙。
他們一起吃了飯,一起喝了酒,一起看著浪漫的愛情電影,一切剛剛好。
麥文澈因為有點緊張,甚至還去洗了個澡。他說了一些鋪墊的話,說了很喜歡跟明榛一起生活,他說他喜歡這種“平平淡淡的,悠然自得的”日子。
麥文澈覺得自己應該也喝得有點飄飄然,但他肯定是沒到醉的程度的。
自己都忘了怎麽在拉扯間就趴到了明榛身上。
他跟明榛有意無意間有過不少的肢體接觸,但這是第一次覺得僅僅是擁抱就能覺得幸福。
他很眷戀這個擁抱,趴在對方身上,嗅著那讓他安心的氣息,耳邊聽著強勁有力的心跳,有著讓人安然的舒心。
氣氛很好,好到他不想說話去打破這份美好。
直到明榛問出那句“你想過跟男人做嗎?”
適當的酒精可以助興,也可以助“性”。
那個時候麥文澈心裏明明很得意,卻沒表露出來。他一直自持矜貴,所以打算撩撥對方先說出喜歡,他想聽對方主動說出那些珍重的話,猶如肯定自己值得被愛。
然而,發展有點克制不住。
明榛開始親吻他脖頸,開始撫摸挑逗他。
這些年,男女老少,麥文澈拍攝時跟人有過很多肢體接觸,所以知道自己哪裏被碰觸會“酸”會“癢”——也就是所謂的敏感點,卻沒有一次像今天這樣讓人發瘋。
他才知道,原來被喜歡的人觸摸,感覺是完全不一樣的,指尖從肌膚上劃過都像帶了花火一樣讓人渾身顫抖,呼個氣都能起一身的雞皮疙瘩。
尤其是那些鮮有人碰觸的地方,有著最纖薄滑嫩的肌膚,有著豐富敏感的感覺神經,調情般的若即若離更讓人心癢難耐。
他也不是什麽無知小男孩,要發生什麽他自然都懂。喝得暈乎有個好處,就是身體的感官會遲鈍,快感遲鈍,痛感也遲鈍,加上明榛的事前工作做得漫長仔細,雖然是第一次,但他並沒有痛得難受,被撩撥起的興致也顯得悠遠綿長。
而且明榛居然準備了安全套,這讓麥文澈不由得再次感慨了下他的貼心。
只是,只是明榛在床上太兇了。
中途麥文澈實在受不住想暫停往前爬,被人抓著腳踝提了回來。
實在太蠻了。
他想親一親這個可愛的男孩子,想用行動表白自己的滿腔愛意。但明榛似乎有點推拒——當然也有可能是時機不太對——明榛的汗滴到了自己臉上,對方隨手拿了旁邊扔下的衣服過來。
害羞來得莫名其妙,麥文澈覺得滴著汗的男孩子真的性感得要命,而汗滴到自己臉上的這個瞬間又色氣得要命。
他捂著臉上的衣服擦著汗,還沒等反應過來,猛地被人整個翻了個個兒,膝蓋深深地陷入了被褥裏。
麥文澈的註意力迅速轉移到其他地方,就沒再強求其他肌膚之親,因而錯失了所有擁抱和接吻的機會。
猶記得之前還笑話明榛是個純潔小處男,如果卻被個小處男弄得死去活來。
可麥文澈也陷入了情欲,他甘之如飴,因為這就是他想要的。
到最後,麥文澈有點脫力了,想抓對方的手臂,無奈肌膚沾了汗液太滑,抓不住,最終只能無力地垂下雙手,如航行在狂風暴雨中的孤舟,破碎不堪地承受著浮沈和顛簸。
麥文澈第二天起晚了,起床一摸身邊,沒有人。他記得明榛說過這幾天都有校招,以為他回學校了,也不甚在意。那時他還要上班,起晚了趕緊先請假,然後匆忙趕回公司。
直到中午他才發現早上的消息沒人回,於是開始打明榛的電話,打了幾遍都沒人接聽。
他記起以前明榛就有過沒接到他電話在宿舍睡大覺的先例,於是暗自安慰可能又睡著了,不要著急。然而到了下午還是沒人回,再怎麽睡也該醒了啊?
在再一次聽到電話裏傳來的忙音後,麥文澈忍不住發了飆:【你他媽到底去了哪裏?!為什麽不接電話?!】
發完信息罵完人,又忍不住撥了電話,還是沒人接。
那個下午他一遍又一遍地打,一直到下班。
他心神不寧,一下班便打了車回學校。到了明榛宿舍,拼命敲門沒有人應,不在?去了哪?
電話還是沒人接,他只能一直站著門口等。中途餓得不行,去食堂吃了飯,回來敲門,還是沒人。
到底去哪了還沒回?難道睡死在裏面了吧?不能夠吧?我都敲門敲到旁邊宿舍出來看了!
等到晚上快10點了,他扛不住了,去了樓下找宿管,然而宿管沒同意給他開門。
於是他敲開了旁邊宿舍的門,最後輾轉聯系上了明榛的室友。那個師弟住得不遠,很仗義地回了趟學校。
宿舍門一打開,明榛的床位空無一物,分明就是搬走了。
居然搬走了?怎麽一聲不吭搬走了?什麽時候搬走的?
麥文澈蒙圈了。
師弟見他焦急的樣子,問要不要發個消息問一下。剛開始他還覺得沒必要,才一轉念,心裏突然有了個奇怪的念頭,會不會明榛不是沒接到電話、不是沒看到消息,只是不想接他電話、不想回他消息?
等了十幾分鐘還是沒回,時間不早,麥文澈不得不先打車回公寓。
操!去了哪!不會是被人騙去做傳銷了吧?還是出了什麽意外?手機丟了?出車禍了?
麥文澈坐在出租車上忍不住各種胡思亂想。
手機突然一陣嗡鳴,有消息進來,他一激靈立馬拿起了手機。是剛才那位師弟,給他發了張截圖,是他跟明榛的聊天記錄截圖,一分鐘前明榛回了他:“是的,我明天就在B城入職了。以後都不會再回宿舍了。”
麥文澈先是狠狠松了口氣,終於有消息了,那就是人沒事。但是——
什麽?明天就在B城入職?他要去B城?他去了B城???
他果然就是不想回我消息!
為什麽不回我?憑什麽?!
難道是睡了不滿意?
不管怎麽樣,他媽的居然敢睡了就跑?
他兀自氣憤著,立馬就要打電話問個清楚明白,突然想起幾天前溫獻的話:“......看見他跟人去酒店開房了。”
心念一轉,先是撥通了溫獻的電話,那頭一聽問的是這事,還在得意洋洋:“我真沒騙你啊,我不僅四只眼睛都看到了,我還拍了照!”
麥文澈一聽,說著:“把照片發過來。”便掛斷了電話。
照片很快發了過來。
地點一看就是學校美食街上某間不起眼的普通招待所,照片拍的是背影,其實看不清楚人,但麥文澈一眼就看出來了那是明榛,那個熟悉的身形和背影,絕不可能認錯,而且身上穿的還是麥文澈給他挑的衣服,怎麽可能認錯!
明榛手搭在那人腰上,被摟在懷裏的人頭還歪到明榛肩上,一副親昵的樣子。
所以明榛真的跟人去開了房?
他突然想起了一張照片,明榛發過來的那張有點模糊的智能手表的照片,想起了表盤上某個違和的數據,他顫抖著手找到聊天記錄裏的那張圖。
23:12,心率146次/分鐘。
每分鐘146次的心率——麥文澈看了眼自己手表上82的心率——146的話,沒點強度的運動都達不到。
那個時候他只問明榛收到表了沒有,沒有問他是不是在宿舍。晚上他可能會去跑步或者健身,但學校寢室23:00關門熄燈,23:12還跑哪門子步健哪門子身!
唯一的解釋......麥文澈聯想到那張勾肩搭背的照片,想到溫獻跟他說看到明榛的時間,只能推測到一種答案。
而推測出這種答案後,很多之前疑惑的問題就迎刃而解。
他終於知道為什麽明榛背包裏有套子,也知道為什麽他跟人上床步驟那麽嫻熟。
心念電轉間,又想起以前跟社團的人吃飯,他們說“送上門來的,不吃不是男人”,說“男人找小姐只是解決生理問題,都是有性無愛”。
終於明白,為何昨晚他屢次想去親明榛時,對方都偏過頭躲過去了,甚至拿東西蓋在自己臉上!
男人可以跟不喜歡的人打炮,但不會跟不喜歡的人接吻。
草!
所以他是把我當成了誰!
麥文澈覺得可笑。
麥文澈喜歡明榛的“幹凈”,不僅喜歡他講衛生愛收拾這種表層的“幹凈”,還覺得這個人很單純、特簡單,人際圈子也“幹凈”。他可以肯定的是,那些喜歡和暧昧,絕對不是自己的一廂情願。
他常常自誡不要戀愛腦,不要像個沒吃過糖的孩子,對著一點小恩小惠就捧出自己的真心,最終落得像他媽那樣遇人不淑的下場,所以一直以來對待感情慎之又慎。他需要一個情緒穩定的人,踏實可靠,包容他,撫慰他靈魂裏缺失的一角,所以願意花三年的時間去改變、去考察一個人。
原以為遇到了正確的人,對方卻只用了一天就讓他的信仰崩塌。
他對愛情的所有堅持,像個笑話。
那張招待所前臺拍攝的照片讓他不能忽視,那個146的心率他也不能容忍。
無論明榛是一腳踏兩船,還是純粹把自己當什麽替身炮友,他已經不在意了。
因為他一星半點的不忠行為都接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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