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220和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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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看過麥文澈的裸體的。不僅看過,甚至還摸過麥文澈的胸肌,就那次在燒烤攤被惡意瞞騙喝了芒果汁引發過敏後。
那天去醫院掛了急診,醫生開了內服和外塗的藥。等看完急診出來,宿舍早就過了門禁時間,於是兩人在醫院旁邊的賓館開了個房。
渾身癢得難受,進了房間麥文澈直接一擡手就把上衣脫掉,嚷著明榛幫忙給他塗藥。他全身都是小紅點,脖子、腋下、後背、大腿都抓得通紅。麥文澈自己塗手背、大腿,看不見的脖子和後背就交給了明榛。
給一具光裸的身子塗藥對明榛來說,既是巨大的福利,也是巨大的考驗。
他第一次知道了胸肌的觸覺——他真的不是故意要碰的,就捏著棉簽擦鎖骨那一片時,尾指的骨頭不小心碰了一下而已——原來看上去溝壑分明似的的肌肉,是軟的,不是硬邦邦的。
他也是人生第一次這麽近距離地觀摩了腹肌和人魚線。
麥文澈到底是要上鏡,有刻意鍛煉身體線條,不過他身上肉不多,所以肌肉有點纖薄。
微微隆起的胸肌,緊實但又沒形成塊狀的腹肌,撐著床沿而凸起的肱二頭肌——原來人的身體......這麽美妙。
明榛緊張得有點笨手笨腳,同時又慶幸自己胖,讓這種笨手笨腳顯得十分合理,而不至於暴露什麽,於是沒話找話說:“澈哥,你身材真可以啊!”
麥文澈昂起脖子方便明榛擦藥,回道:“沒辦法啊,我們當模特的,得靠出賣肉體才能賺錢,要有職業基本素養!”
明榛不無羨慕:“我要是也能瘦一點就好了。”
“你現在也挺好啊,胖胖的也很可愛啊!”麥文澈輕松地閑聊,還調侃他,“不過,看不出來你還是個靈活的胖子啊!哎呦,你剛才的動作就是快如閃電,我都沒反應過來!”
被麥文澈這麽一提,明榛再次氣憤得語不成句:“他......他該揍!太壞了!怎麽有這麽壞的人!我就是太生氣了。”
他的確不是個沖動的人,如果關元凱是無心之失,他斷不會驟然憤怒,然而對方是知道麥文澈芒果過敏的,而過敏嚴重可是會死人的!這種人非蠢即壞!明榛說著又氣了上來。
然而,害怕麥文澈把自己劃入魯莽之列,又小聲嘀咕補充:“我......我也是第一次打人......”
明榛委屈地補充完,繼續專心地給麥文澈塗藥,目不斜視一臉認真的樣子。
除了這次過敏事件後,明榛還看過很多次這具身體赤裸的樣子。
拍攝的時候換衣服,遇上時間緊急的行程麥文澈會直接在棚裏脫;打完球後一群大學男生汗涔涔的,也會把球衣整個脫下來胡亂地往臉上擦;甚至在這間他住了好多天的公寓裏,麥文澈偶爾換衣服也不會刻意避諱。
那時,對方坦蕩,明榛也心無邪念。而如今,他不一樣了。
現在喝醉酒後毫不設防的麥文澈,因為冷而無意識尋求自己呵護的麥文澈,讓人心裏蠢蠢欲動。
明榛意識到,自己對麥文澈有了肉*的渴望。
他想抱緊那具軀體給他一點溫暖。
他想撫摸那光潔的皮膚。
他想知道胸肌揉在掌心裏是什麽手感。
他想嘗嘗那修長的十指是什麽味道。
那些秘不能宣的熱望撓得心裏發癢。
啊.....我怎麽跟個變態似的.....
怎麽可以對一個毫無反抗之力的人有如此逾矩的想法呢?
自厭和自卑陡然而至,明榛真的太討厭這麽不堪的自己了。
以前的明榛喜歡麥文澈,是一種只敢遠觀的尊敬,是一種卑微但飽滿的愛慕。而此刻,他才知道,他的喜歡並沒有那麽純潔。
他是個人,是人就有欲望。
而他對他有欲望。
這晚註定是個難眠之夜。
麥文澈哼唧了幾下很快就睡了,而明榛翻來覆去根本睡不著。好不容易才把纏在自己身上取暖的人扒開,他給對方掖了掖被子,又挪了挪身子給兩人拉開了點距離。
睡不著,睜著眼睛心發慌。
於是打開手機備忘錄想記錄點什麽宣洩一下內心此刻的心情,他敲道:“澈哥今晚喝醉了,我跟他一起睡覺——”
點擊鍵盤的手突然頓了下來。
這兩句話聽起來實在是太暧昧、太色情了。
看著自己不經意間制造出的引人遐想的句子,明榛毫不心虛,甚至有點滿意,又斜眼偷偷看了眼旁邊酣睡的人。
重讀了一遍,覺得這麽赤裸裸地把對方的名字寫出來,要是不小心讓人看到了太容易識破了,思前想後,他決定給麥文澈起個代號。
什麽代號呢?
名字縮寫?不好,還是容易被辨認出來,得起個就算被人看到了也猜不到的代號。
天使?在明榛眼裏,麥文澈真的像個天使一般的存在。美好又溫暖。可是又覺得不夠浪漫。
要不,取個洋氣點的?英文的?My apple、My darling之類?額,好膩歪的樣子。
苦思冥想間,他忽然想起自己抽獎免單的那張220號的獎券......腦海裏靈光一閃,便用284替換了麥文澈的名字。
220和284,是人類在自然數裏發現的第一對也是最小的一對親和數,彼此的全部約數之和與另一方相等。
其實也沒啥太特別的意義,但就是覺得“第一對親和數”這個名詞,連念起來都帶著幽幽的浪漫。
即便明白自己記錄的這些更新和狀態都是私密的,但明榛依然保留了足夠的謹慎。
這也是明榛第一次把麥文澈像寫日記似的記錄進自己的備忘錄裏。
那些熱烈而甜蜜的喜歡,那些發自本能的親近,那些害怕被拆穿後的失去,那些他想要接近又不敢接近的糾結。
這個備忘錄後來記錄了很多很多。
明榛一夜都沒怎麽睡安穩,第二天是被肌膚的滾燙熱度燙醒的——麥文澈著涼發燒了。
他整個人燒得眼底都是紅的,昏昏沈沈,喊也喊不動。明榛嚇壞了,一骨碌起身,給他套了件衣服,立馬把他送去了醫院。///
麥文澈把車子倒入車庫,回到他媽家的時候,那些剛在家吃完飯的阿姨還在客廳裏閑聊,準備晚點兒去跳廣場舞。
麥池雪張羅著把菜熱了,麥文澈禮貌地喊阿姨們吃飯,阿姨們很識趣地說先離開,還七嘴八舌勸說他要多回家跟媽媽吃飯,媽媽一個人做飯也不好做。
熙熙嚷嚷的人離開後,客廳裏瞬間安靜了下來。
麥池雪的廚藝太一般了,雖然菜都是麥文澈喜歡的菜,但味道真的......普普通通。
幸得他在宴會上墊了些,也不算很餓,他媽給他裝了滿滿一碗飯,被他挖了一半放回了電飯鍋裏。
兩人閑聊了幾句天,麥文澈問他媽手怎麽樣了,麥池雪揚揚手,中指指尖處貼著一張止血貼,說是已經止血了。
用餐完畢,麥文澈要去洗碗,他媽不肯,說知道他不喜歡洗碗,而且他工作這麽累,就別操勞了,麥文澈無奈地說:“我來吧,你手還弄傷了。”
說著把碗筷端進了廚房,他的確不喜歡洗碗這項家務,邊洗邊說:“媽,幹脆給你弄個洗碗機好了,以後你自己也不用洗了。”
麥池雪在外面擦著桌子,回道:“浪費這個錢幹什麽呢!我就一個人,也沒幾個碗筷!”
洗完碗,回到客廳,坐在沙發上掏出了手機,整個人放松地癱坐下來。摸出手機來,才猛然想起自己剛才加了明榛的微信。
其實有很短暫的一瞬間,麥文澈曾經覺得自己還是眷戀著明榛的體貼的。只是一想到當初自己憤怒決絕直接拉黑明榛的原因,心底還是有根刺。
他自己也說不清楚,突然要加人微信是什麽心理,就當是不想欠他人情吧。
事實顯示,重新添加的這個微信號,明顯是個新號,因為微信號不一樣。明榛以前的微信號是他的名字縮寫,而現在的微信號沒有改過,是系統原始生成的那一串不規則碼。
麥文澈翻著手機,隨口問他媽待會兒幾點去跳廣場舞,麥池雪回:“今晚就不去跳了,天天跳也怪累的。你難得回家一趟,跟你嘮嘮嗑嘛!”
“哦。”敷衍地應完,麥文澈突然腦海裏覺得不對勁。
他媽先前發的照片傷口明明在食指,為什麽止血貼貼的是中指?
他把麥池雪剛發的圖片下載了下來,打開百度識圖,點擊搜索,搜索結果裏識別到了張一模一樣的圖片。
所以他媽用網圖騙他。
麥文澈心裏五味雜陳。
他瞬間明白麥池雪為什麽用網圖騙他回家——因為這兩年他的確有意無意地減少回來的機會,他需要從他媽像漁網般裹住他的母愛裏喘息。
但他也知道他媽騙他無可厚非——天底下所有的父母都覺得自己為兒女成長犧牲了很多,都覺得父母是天,兒女理應孝順,麥池雪無非就想他回家吃頓飯而已。
麥文澈從小跟他媽相依為命,麥池雪是她唯一的親人,所以他愛他媽;但麥池雪從小就開始控制他的人生,即便成年後還多次有意無意想幹涉他的生活,所以在某個程度上來說,他也恨他媽。
愛和恨兩種完全對立的情緒也是可以同時在一個人身上存在的,人心就是這麽覆雜的東西。
理智上覺得不用小題大做,情感上卻覺得被“騙”了有點憤怒。
麥文澈是真的很討厭被人欺騙!
說到欺騙......莫名想起了明榛剛在宴會上說到“酒精過敏”。酒精過敏?呵,說這樣的謊話騙我有何意義?當年明榛酒量還是我給練出來的,而且當時聲稱要練酒量的人,還是明榛自己。
他知道明榛兩瓶紅的就能放倒,或者喝五瓶啤的開始犯暈,加一瓶就逐漸話多,最後一瓶能直接斷片。
他不僅知道明榛酒量去到哪裏,也知道他喝醉後是什麽樣,甚至還經歷過明榛酒後失控親吻自己的樣子。
好吧,其實也算不得失控,也就輕輕碰了一下而已。
幾年前,麥文澈剛實習不久就遇到年底飯局,有幾次跟公司的同事喝醉酒,都是明榛去接的。有次喝醉第二天突發高燒,也是明榛送去的醫院。
宿醉頭痛又發燒,麥文澈整個人燒糊塗了,一難受,耐心會不由自主地下降。
等待看診,等待繳費,等待輸液……工作日的急診人也很多,加上遇到幾個人在輸液區大聲地爭執,麥文澈本來就虛弱的身體更顯煩躁,一向溫和示人的臉上也難得露出了不耐煩:“好困!好吵!”
“要不你再睡會兒?”明榛拍拍自己的腿。
麥文澈並不抗拒跟明榛有身體接觸,明榛那個時候減重到了180斤,身上還有點肉肉的,枕著特舒服。何況他跟明榛住一起的這兩個星期,已經充分感受到這位小夥子的潔癖有多嚴重。
麥文澈難受得緊,毫不猶豫順勢就躺下了,明榛用手幫他捂住了耳朵。
看完病回來已經中午了,明榛要給他煮粥吃,麥文澈覺得生病本來就沒胃口,還得喝白粥就更淒慘,前面還很抗拒不想喝粥。幸好明轍端了個肉碎粥上來,粥裏還相當講究營養均衡地加了蔬菜和玉米。
飽飽地吃完了粥,又吞了退燒藥,明榛讓麥文澈去休息一下。
可是麥文澈不喜歡白天睡覺,因為有種奇怪的感覺,好怕自己一覺醒來,全世界只剩下自己一個人。尤其是午睡睡到黃昏醒來,會不由自主低落,感覺到特別孤獨。他記得網絡上有個名詞,叫做“黃昏孤獨癥”,所以周末的午後他會盡量不睡午覺。
可是他很困又很累,最後決定在客廳沙發上睡——明榛白天要兼職,會在客廳裏用電腦,這樣哪怕他突然醒來,睜開眼起碼視線所及能看到一個讓人安心的人。
明榛也沒跟他拗,從房間裏抱了枕頭和被子過來給他鋪好床,麥文澈便躺下了。
枕著輕微的鍵盤聲,麥文澈睡得迷迷瞪瞪。中途明榛過來摸了下自己的額頭似乎探溫,然後還給額頭貼了個退燒貼。
剛吃了藥加上喝了滾燙的粥,躺在厚被子裏不一會就開始發汗,麥文澈熱得要把被子掀開,模模糊糊中好像有人拿著毛巾給自己擦汗,他也分辨不太清了。
睡到傍晚醒來,量了次體溫,已經降到低燒了。吃過晚飯,澡也沒洗,不想再睡覺,就坐在沙發上抱著被子發呆。
明榛打字間隙回過頭,忽然看著他笑。麥文澈不解問:“笑什麽?”
明榛搖了搖頭沒解釋。
麥文澈想了想,問:“是不是笑我現在很呆的樣子。”
明榛嘴角噙著笑意不置可否,拿起手機哢擦地拍了張照片,拿過來給他看。
照片裏的自己頭發睡得淩亂,一副呆滯無神的樣子縮在被子裏,只露出半顆腦袋,是有點搞笑。
“你啊,以後還是少喝點酒吧,你看你這又吐又發燒的——”明榛語重心長。
“臭小子,教訓起你哥來了?”麥文澈裝作兇他。
明榛不接話,卻伸手帶了點寵溺意味似的揉了一把麥文澈雞窩似的頭。麥文澈沒有躲閃,任由對方在自己頭上揉了幾下,語氣帶著剛睡醒的軟糯說:“這不有你嘛,以後我喝醉了你就背我回來,不要浪費你這大高個兒!”
“那也不能老喝啊,傷身體!”
麥文澈說起昨晚飯局上的較量,說隔壁領導過來敬酒,他被自己領導先推出去了,美其名曰“先把我下面的喝倒了才有資格跟我喝”,所以才被灌了很多酒,最後嘆了口氣:“有些飯局上的酒,都是身不得已的,哪是你說不喝就能不喝的啊。”
“那也少喝嘛!”
麥文澈苦笑:“你進了職場就知道,只要你喝了,就沒有少喝點的可能。你酒量菜,你不懂。”
“不是說酒量是練出來的嘛,我也可以練的。”
“好,那你好好練,我好好混,爭取你畢業時我就把你招進我公司當我下屬,到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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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去醫院掛了急診,醫生開了內服和外塗的藥。等看完急診出來,宿舍早就過了門禁時間,於是兩人在醫院旁邊的賓館開了個房。
渾身癢得難受,進了房間麥文澈直接一擡手就把上衣脫掉,嚷著明榛幫忙給他塗藥。他全身都是小紅點,脖子、腋下、後背、大腿都抓得通紅。麥文澈自己塗手背、大腿,看不見的脖子和後背就交給了明榛。
給一具光裸的身子塗藥對明榛來說,既是巨大的福利,也是巨大的考驗。
他第一次知道了胸肌的觸覺——他真的不是故意要碰的,就捏著棉簽擦鎖骨那一片時,尾指的骨頭不小心碰了一下而已——原來看上去溝壑分明似的的肌肉,是軟的,不是硬邦邦的。
他也是人生第一次這麽近距離地觀摩了腹肌和人魚線。
麥文澈到底是要上鏡,有刻意鍛煉身體線條,不過他身上肉不多,所以肌肉有點纖薄。
微微隆起的胸肌,緊實但又沒形成塊狀的腹肌,撐著床沿而凸起的肱二頭肌——原來人的身體......這麽美妙。
明榛緊張得有點笨手笨腳,同時又慶幸自己胖,讓這種笨手笨腳顯得十分合理,而不至於暴露什麽,於是沒話找話說:“澈哥,你身材真可以啊!”
麥文澈昂起脖子方便明榛擦藥,回道:“沒辦法啊,我們當模特的,得靠出賣肉體才能賺錢,要有職業基本素養!”
明榛不無羨慕:“我要是也能瘦一點就好了。”
“你現在也挺好啊,胖胖的也很可愛啊!”麥文澈輕松地閑聊,還調侃他,“不過,看不出來你還是個靈活的胖子啊!哎呦,你剛才的動作就是快如閃電,我都沒反應過來!”
被麥文澈這麽一提,明榛再次氣憤得語不成句:“他......他該揍!太壞了!怎麽有這麽壞的人!我就是太生氣了。”
他的確不是個沖動的人,如果關元凱是無心之失,他斷不會驟然憤怒,然而對方是知道麥文澈芒果過敏的,而過敏嚴重可是會死人的!這種人非蠢即壞!明榛說著又氣了上來。
然而,害怕麥文澈把自己劃入魯莽之列,又小聲嘀咕補充:“我......我也是第一次打人......”
明榛委屈地補充完,繼續專心地給麥文澈塗藥,目不斜視一臉認真的樣子。
除了這次過敏事件後,明榛還看過很多次這具身體赤裸的樣子。
拍攝的時候換衣服,遇上時間緊急的行程麥文澈會直接在棚裏脫;打完球後一群大學男生汗涔涔的,也會把球衣整個脫下來胡亂地往臉上擦;甚至在這間他住了好多天的公寓裏,麥文澈偶爾換衣服也不會刻意避諱。
那時,對方坦蕩,明榛也心無邪念。而如今,他不一樣了。
現在喝醉酒後毫不設防的麥文澈,因為冷而無意識尋求自己呵護的麥文澈,讓人心裏蠢蠢欲動。
明榛意識到,自己對麥文澈有了肉*的渴望。
他想抱緊那具軀體給他一點溫暖。
他想撫摸那光潔的皮膚。
他想知道胸肌揉在掌心裏是什麽手感。
他想嘗嘗那修長的十指是什麽味道。
那些秘不能宣的熱望撓得心裏發癢。
啊.....我怎麽跟個變態似的.....
怎麽可以對一個毫無反抗之力的人有如此逾矩的想法呢?
自厭和自卑陡然而至,明榛真的太討厭這麽不堪的自己了。
以前的明榛喜歡麥文澈,是一種只敢遠觀的尊敬,是一種卑微但飽滿的愛慕。而此刻,他才知道,他的喜歡並沒有那麽純潔。
他是個人,是人就有欲望。
而他對他有欲望。
這晚註定是個難眠之夜。
麥文澈哼唧了幾下很快就睡了,而明榛翻來覆去根本睡不著。好不容易才把纏在自己身上取暖的人扒開,他給對方掖了掖被子,又挪了挪身子給兩人拉開了點距離。
睡不著,睜著眼睛心發慌。
於是打開手機備忘錄想記錄點什麽宣洩一下內心此刻的心情,他敲道:“澈哥今晚喝醉了,我跟他一起睡覺——”
點擊鍵盤的手突然頓了下來。
這兩句話聽起來實在是太暧昧、太色情了。
看著自己不經意間制造出的引人遐想的句子,明榛毫不心虛,甚至有點滿意,又斜眼偷偷看了眼旁邊酣睡的人。
重讀了一遍,覺得這麽赤裸裸地把對方的名字寫出來,要是不小心讓人看到了太容易識破了,思前想後,他決定給麥文澈起個代號。
什麽代號呢?
名字縮寫?不好,還是容易被辨認出來,得起個就算被人看到了也猜不到的代號。
天使?在明榛眼裏,麥文澈真的像個天使一般的存在。美好又溫暖。可是又覺得不夠浪漫。
要不,取個洋氣點的?英文的?My apple、My darling之類?額,好膩歪的樣子。
苦思冥想間,他忽然想起自己抽獎免單的那張220號的獎券......腦海裏靈光一閃,便用284替換了麥文澈的名字。
220和284,是人類在自然數裏發現的第一對也是最小的一對親和數,彼此的全部約數之和與另一方相等。
其實也沒啥太特別的意義,但就是覺得“第一對親和數”這個名詞,連念起來都帶著幽幽的浪漫。
即便明白自己記錄的這些更新和狀態都是私密的,但明榛依然保留了足夠的謹慎。
這也是明榛第一次把麥文澈像寫日記似的記錄進自己的備忘錄裏。
那些熱烈而甜蜜的喜歡,那些發自本能的親近,那些害怕被拆穿後的失去,那些他想要接近又不敢接近的糾結。
這個備忘錄後來記錄了很多很多。
明榛一夜都沒怎麽睡安穩,第二天是被肌膚的滾燙熱度燙醒的——麥文澈著涼發燒了。
他整個人燒得眼底都是紅的,昏昏沈沈,喊也喊不動。明榛嚇壞了,一骨碌起身,給他套了件衣服,立馬把他送去了醫院。///
麥文澈把車子倒入車庫,回到他媽家的時候,那些剛在家吃完飯的阿姨還在客廳裏閑聊,準備晚點兒去跳廣場舞。
麥池雪張羅著把菜熱了,麥文澈禮貌地喊阿姨們吃飯,阿姨們很識趣地說先離開,還七嘴八舌勸說他要多回家跟媽媽吃飯,媽媽一個人做飯也不好做。
熙熙嚷嚷的人離開後,客廳裏瞬間安靜了下來。
麥池雪的廚藝太一般了,雖然菜都是麥文澈喜歡的菜,但味道真的......普普通通。
幸得他在宴會上墊了些,也不算很餓,他媽給他裝了滿滿一碗飯,被他挖了一半放回了電飯鍋裏。
兩人閑聊了幾句天,麥文澈問他媽手怎麽樣了,麥池雪揚揚手,中指指尖處貼著一張止血貼,說是已經止血了。
用餐完畢,麥文澈要去洗碗,他媽不肯,說知道他不喜歡洗碗,而且他工作這麽累,就別操勞了,麥文澈無奈地說:“我來吧,你手還弄傷了。”
說著把碗筷端進了廚房,他的確不喜歡洗碗這項家務,邊洗邊說:“媽,幹脆給你弄個洗碗機好了,以後你自己也不用洗了。”
麥池雪在外面擦著桌子,回道:“浪費這個錢幹什麽呢!我就一個人,也沒幾個碗筷!”
洗完碗,回到客廳,坐在沙發上掏出了手機,整個人放松地癱坐下來。摸出手機來,才猛然想起自己剛才加了明榛的微信。
其實有很短暫的一瞬間,麥文澈曾經覺得自己還是眷戀著明榛的體貼的。只是一想到當初自己憤怒決絕直接拉黑明榛的原因,心底還是有根刺。
他自己也說不清楚,突然要加人微信是什麽心理,就當是不想欠他人情吧。
事實顯示,重新添加的這個微信號,明顯是個新號,因為微信號不一樣。明榛以前的微信號是他的名字縮寫,而現在的微信號沒有改過,是系統原始生成的那一串不規則碼。
麥文澈翻著手機,隨口問他媽待會兒幾點去跳廣場舞,麥池雪回:“今晚就不去跳了,天天跳也怪累的。你難得回家一趟,跟你嘮嘮嗑嘛!”
“哦。”敷衍地應完,麥文澈突然腦海裏覺得不對勁。
他媽先前發的照片傷口明明在食指,為什麽止血貼貼的是中指?
他把麥池雪剛發的圖片下載了下來,打開百度識圖,點擊搜索,搜索結果裏識別到了張一模一樣的圖片。
所以他媽用網圖騙他。
麥文澈心裏五味雜陳。
他瞬間明白麥池雪為什麽用網圖騙他回家——因為這兩年他的確有意無意地減少回來的機會,他需要從他媽像漁網般裹住他的母愛裏喘息。
但他也知道他媽騙他無可厚非——天底下所有的父母都覺得自己為兒女成長犧牲了很多,都覺得父母是天,兒女理應孝順,麥池雪無非就想他回家吃頓飯而已。
麥文澈從小跟他媽相依為命,麥池雪是她唯一的親人,所以他愛他媽;但麥池雪從小就開始控制他的人生,即便成年後還多次有意無意想幹涉他的生活,所以在某個程度上來說,他也恨他媽。
愛和恨兩種完全對立的情緒也是可以同時在一個人身上存在的,人心就是這麽覆雜的東西。
理智上覺得不用小題大做,情感上卻覺得被“騙”了有點憤怒。
麥文澈是真的很討厭被人欺騙!
說到欺騙......莫名想起了明榛剛在宴會上說到“酒精過敏”。酒精過敏?呵,說這樣的謊話騙我有何意義?當年明榛酒量還是我給練出來的,而且當時聲稱要練酒量的人,還是明榛自己。
他知道明榛兩瓶紅的就能放倒,或者喝五瓶啤的開始犯暈,加一瓶就逐漸話多,最後一瓶能直接斷片。
他不僅知道明榛酒量去到哪裏,也知道他喝醉後是什麽樣,甚至還經歷過明榛酒後失控親吻自己的樣子。
好吧,其實也算不得失控,也就輕輕碰了一下而已。
幾年前,麥文澈剛實習不久就遇到年底飯局,有幾次跟公司的同事喝醉酒,都是明榛去接的。有次喝醉第二天突發高燒,也是明榛送去的醫院。
宿醉頭痛又發燒,麥文澈整個人燒糊塗了,一難受,耐心會不由自主地下降。
等待看診,等待繳費,等待輸液……工作日的急診人也很多,加上遇到幾個人在輸液區大聲地爭執,麥文澈本來就虛弱的身體更顯煩躁,一向溫和示人的臉上也難得露出了不耐煩:“好困!好吵!”
“要不你再睡會兒?”明榛拍拍自己的腿。
麥文澈並不抗拒跟明榛有身體接觸,明榛那個時候減重到了180斤,身上還有點肉肉的,枕著特舒服。何況他跟明榛住一起的這兩個星期,已經充分感受到這位小夥子的潔癖有多嚴重。
麥文澈難受得緊,毫不猶豫順勢就躺下了,明榛用手幫他捂住了耳朵。
看完病回來已經中午了,明榛要給他煮粥吃,麥文澈覺得生病本來就沒胃口,還得喝白粥就更淒慘,前面還很抗拒不想喝粥。幸好明轍端了個肉碎粥上來,粥裏還相當講究營養均衡地加了蔬菜和玉米。
飽飽地吃完了粥,又吞了退燒藥,明榛讓麥文澈去休息一下。
可是麥文澈不喜歡白天睡覺,因為有種奇怪的感覺,好怕自己一覺醒來,全世界只剩下自己一個人。尤其是午睡睡到黃昏醒來,會不由自主低落,感覺到特別孤獨。他記得網絡上有個名詞,叫做“黃昏孤獨癥”,所以周末的午後他會盡量不睡午覺。
可是他很困又很累,最後決定在客廳沙發上睡——明榛白天要兼職,會在客廳裏用電腦,這樣哪怕他突然醒來,睜開眼起碼視線所及能看到一個讓人安心的人。
明榛也沒跟他拗,從房間裏抱了枕頭和被子過來給他鋪好床,麥文澈便躺下了。
枕著輕微的鍵盤聲,麥文澈睡得迷迷瞪瞪。中途明榛過來摸了下自己的額頭似乎探溫,然後還給額頭貼了個退燒貼。
剛吃了藥加上喝了滾燙的粥,躺在厚被子裏不一會就開始發汗,麥文澈熱得要把被子掀開,模模糊糊中好像有人拿著毛巾給自己擦汗,他也分辨不太清了。
睡到傍晚醒來,量了次體溫,已經降到低燒了。吃過晚飯,澡也沒洗,不想再睡覺,就坐在沙發上抱著被子發呆。
明榛打字間隙回過頭,忽然看著他笑。麥文澈不解問:“笑什麽?”
明榛搖了搖頭沒解釋。
麥文澈想了想,問:“是不是笑我現在很呆的樣子。”
明榛嘴角噙著笑意不置可否,拿起手機哢擦地拍了張照片,拿過來給他看。
照片裏的自己頭發睡得淩亂,一副呆滯無神的樣子縮在被子裏,只露出半顆腦袋,是有點搞笑。
“你啊,以後還是少喝點酒吧,你看你這又吐又發燒的——”明榛語重心長。
“臭小子,教訓起你哥來了?”麥文澈裝作兇他。
明榛不接話,卻伸手帶了點寵溺意味似的揉了一把麥文澈雞窩似的頭。麥文澈沒有躲閃,任由對方在自己頭上揉了幾下,語氣帶著剛睡醒的軟糯說:“這不有你嘛,以後我喝醉了你就背我回來,不要浪費你這大高個兒!”
“那也不能老喝啊,傷身體!”
麥文澈說起昨晚飯局上的較量,說隔壁領導過來敬酒,他被自己領導先推出去了,美其名曰“先把我下面的喝倒了才有資格跟我喝”,所以才被灌了很多酒,最後嘆了口氣:“有些飯局上的酒,都是身不得已的,哪是你說不喝就能不喝的啊。”
“那也少喝嘛!”
麥文澈苦笑:“你進了職場就知道,只要你喝了,就沒有少喝點的可能。你酒量菜,你不懂。”
“不是說酒量是練出來的嘛,我也可以練的。”
“好,那你好好練,我好好混,爭取你畢業時我就把你招進我公司當我下屬,到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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