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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兩千六百八十二章 老板被殺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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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劉志鵬說這一句話的時候,我朝著他翻了個白眼。

“能不能說你的正事?”

劉志鵬點了點頭說:“你猜猜怎麽著,我在村口的廟裏面發現了一輛三輪車。”

三輪車?

“你們看,這上面還有沒有擦幹的血跡,如果這個血跡能證明是屬於唐福的話,那麽這個三輪車就是用來做拋屍工作的。”

劉志鵬領我們上前面去看,果然上面確實還沒有擦幹凈的血跡,而且還特別的明顯。

“你們先提取回去,順便把這個三輪車給留下來。看管好了,不要讓別人給拿走了。”我對楚丹說。

我看著劉志鵬一臉嘚瑟的樣子,就問他:“你是不是得意過頭了,不就找到一輛自行車嗎?有什麽好高興的?”

我多少懷疑劉志鵬有點神經質。

“哎,你懂個屁!”

就在這個時候,我看了一眼手機,嘆了一口氣。

“怎麽了,是不是覺得功勞被我搶了,心裏有點不舒服?”劉志鵬一臉成就感地笑著。

我無奈的搖了搖頭:“不用再查這裏了。”

“不是,為什麽你不能因為我搶了你的功勞,你就說不要調查這裏了吧!?”劉志鵬顯然有點激動。

“你自己看吧我把你自己看吧,我把手機直接遞給他。”

上面是一條簡短的短信,而且是李隊發來的。

上面就寫著周雨被人發現在一家賓館裏。服用了農藥自殺了。

“那這不是更好辦案了嗎?”劉志鵬突然天真的說。

“更好辦案了,你這點從何說起?”我有點懵逼。

周志鵬卻一臉得意的說:“既然兇手都已經芙蓉要自殺了,那肯定就承認了,這件事情就是他幹的呀。”

我無奈的搖了搖頭,打算不想理他。

“等一下,咱們還是和上面請示一下了吧,這件案子就到此為止了。”說完,劉志鵬就準備回去。

我喊住了劉志鵬:“等一下,我認為事情一定沒有這麽簡單,現在還不能結案,不能走。”

“兇手都已經死了,還讓怎麽樣都不知道還有另一個兇手嗎?不可能。”

我點了點頭說:“對我認為把唐福給殺了之後,想要一個人搬中一句,這麽重的屍體還是大有難度的。”

李隊帶來了周雨生前寄出的一筆親筆信。

“上面的內容就是把周雨並且拋屍的事情全部寫了出來,意思就是要攬在自己的身上,很顯然,他一定是在保護另一名的共犯了。”

我都已經解釋了這麽詳細了,劉志鵬就是不相信。

“你還是不是一個專業的法醫了?怎麽連這點問題都看不出來?”我皺著眉頭,有責備他的意思。

“你!你這是在懷疑我的判斷能力。”劉志鵬生氣。

“你自己好好想想吧,我也懶得和你多說了,這麽簡單的事情,估計很多人都猜得到。”我直接把短信的截圖發在了他的手機上。

“哥!我在一個半幹枯的池塘裏發現了一個秤砣,上面還有血跡!”曉月突然打電話給我。

我立馬就匆匆趕往河的方向。

好家夥,還真是,而且上面的血跡還非常的明顯。

到了之後,楚丹對我說:“我剛才去找人問過了,了解到了周雨有一個很要好的朋友叫做張超,兩個人是小學同學。”

“現在人在哪?”我問。

“應該在家裏吧,咱們去找找他。”

之後我們把張超在回了審訊室裏。

“聽說你和周雨是小學同學關系,前幾天因為1000塊錢就在村民的面前翻了臉,為什麽?”

因為我左思右想,都覺得不對勁,兩個人這麽要好,怎麽會為了1000塊錢翻臉,而且我怎麽看都有點故意的味道。

“因為……因為這1000塊錢對我來說很重要,雖然我也知道他家裏很窮,但是那1000塊錢我憑什麽借給他?”

就百出漏洞的口供,讓我一下子就開始起了懷疑。

兩個人的關系這麽要好,借1000塊錢,就算不借的話,也不至於吵起來。

所以我很快就派人下去查了。

“你可以放我走了嗎?我家裏還等著我回去幹活呢。”

張超找各種的借口想要離開這裏。

“上面已經派人去查了,大概半個小時就可以查到,你在這裏稍稍等會兒,如果沒問題的話,我會派人親自送你回去的。”

大約等了20分鐘左右,結果出來了。

我拿著一大疊的資料看了看,原來是這樣。

“你要不要自己看看,這好像是你給周雨的兒子偷偷匯的兩千塊錢吧。”我意味深長的看著張超。

“這……因為,因為我對他的兒子好不行嗎?”張超說話支支吾吾的。

“我看是你知道周雨會服毒自殺,所以才匯款,這兩千塊錢打算給他兒子做生活費吧,並且你以後打算把他兒子當成自己兒子一樣。”

這點我應該是猜的沒錯的了。

“我怎麽可能這麽想,而且我腦子不太好,我才不知道周雨死了。”

聽到他說到這裏,我倒是笑了一下。

“我好像還沒有和你說周雨已經死了吧?”

聽到這裏,張超楞了一下,眼神慌張的看著我。

“咯咯咯--”突然,審訊室的門被敲響了。

“進來。”

進來的是鄧媛,對我說有新的發現,讓我去一趟。

“你現在這裏給我等著,我去去就回。”我對張超說,並且讓人把張超給看好,這人可千萬不能死了。

“我們剛才打開了唐福的手機,發現他手機上有一個聊天軟件,叫做探探。”

我接過手機看了看,發現案發的當天,他正在和一個女人聊天。

聊天記錄裏有一段對話是這樣的:女方說她距離唐福大概就只有兩百米的位置,所以兩個人互相道出了地址。

“那既然這樣的話,我說說我的看法。以唐福腳下的血跡還有傷痕來看,我認為還有第二個案發現。”這就是我的判斷。

因為屍體是絕對不會說謊的。

通過調查了之後,我們已經找到了這個女人,她是一個奶茶店做奶茶的一個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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