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344章 他太喜歡那個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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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衣冠禽獸,看人家女同志長的漂亮,就想占人家便宜,這種話他怎麽說的出口?!

也就是程雪飛這種外地來的,在申城沒有靠山,他才敢胡來。

要是換個稍微有點背景的,看他錢途有幾個膽子?

伍泉氣的想罵人,可是嘴唇顫抖了幾下,他沒有罵出來。

只覺得一團濁氣在胸中來回鼓蕩。

他不能罵,就算錢途是個敗類,但他好歹是文化局的幹部,掌握著伍泉的前途命運。

一旦罵出來,雖然不至於丟了自己的飯碗,但架不住錢途給自己穿小鞋。

生活本來就夠水深火熱的,不能再雪上加霜了!

伍泉強行壓制住內心的怒火,久久沒有回應。

錢途看他臉色不好,猜出他不太情願。

伍泉怎麽說也是個編輯,算半個文藝工作者。

這種搞文藝的,都有點酸臭氣息,這很正常。

但錢途毫不氣餒,他見多了這種人,一開始裝的很有氣節,很有操守,但氣節不能當飯吃,不能當房住。

只要自己拿出優厚的條件,不怕他不上鉤!

錢途低聲笑了笑:

“伍編輯,你別多想,這事沒那麽覆雜。我只是仰慕程雪飛同志的才華,想跟她多溝通溝通,讓你當個中間人,沒別的意思,你千萬別想歪了。

你給我們牽了線,別的就找不著你了。至於你的住房問題,我一定會幫你跟領導還有房管所那邊溝通,爭取給你重新分配,你看怎麽樣?”

錢途一臉自信,他知道伍泉無論如何不會拒絕他。

不過,他也知道,這行為,其實有點冒險。

但是他不管了,他實在太喜歡那個女人了,個高腿長,風姿綽約,一顰一笑,都勾人心魄。

一見了那女人的面,錢途心裏就像被貓抓了似的難受。

他越想越控制不住自己,恨不得現在就得到她。

要是得不到她,一定會睡不著的。

錢途也相信那個女人不會拒絕他。

哪怕剛開始因為害羞而矜持,錢途也相信自己能攻下她。

女人麽,都是愛慕虛榮的。

尤其是漂亮女人。

只要自己給個幾十塊錢,買幾件衣服手表什麽的,不怕她不從了自己。

別說幾十,就是上百,只要能得到她,錢途在所不惜!

“錢主任……”伍泉沈默半天,顫抖著嘴唇說,“我跟程雪飛真的不熟。”

“哎呀,伍編輯……”錢途拍了拍伍泉的肩膀,似乎關系很好的樣子,“你跟她不熟,那誰跟她熟?”

伍泉答不上來。

在這個申城,跟程雪飛最熟的人,恐怕只有他伍泉了。

可是,越是這樣,伍泉越不能出賣程雪飛。

人家一個女同志,千裏迢迢投奔自己,哪能轉手就把人家賣了?

哪怕只是從中間牽線,讓這兩人見上一面,他也會有種深深的罪惡感。

不能答應,可眼下,也很難拒絕。

如果當場拒絕,錢途也許就此翻臉,從此以後,他的日子可就不好過了。

“好了,事情就這麽定了,伍編輯,我等你的好消息。”

錢途又笑起來,那張臉更顯得猥瑣。

伍泉模棱兩可地點了點頭,沒說答應,也沒說答應。

他出了錢途的辦公室,涼風一吹,才覺得身上出了一身汗。

走到樓梯口,他恨不得到樓上找文化局長揭發錢途的齷齪事。

但這樣肯定行不通,如果他去揭發錢途,到時候錢途矢口否認,很有可能反咬一口,說他故意汙蔑,文化局的領導更願意相信誰呢?

肯定更願意相信錢途。

就算不相信錢途,也會怕丟了文化局的面子,假裝錢途是無辜的。

他一個小小的編輯,怎麽能跟整個文化局叫板?

伍泉失魂落魄地離開文化局,心情極度灰暗,偏偏天氣又悶,讓人喘不過氣。

他思來想去,覺得事情不能辦。

且不說錢途到時候會不會真的幫他重新分配房子。

就算錢途信守承諾,真的幫他辦成了,到時候他怎麽能心安理得地住在新房子裏?

他不能出賣自己的良心,房子雖然迫切,但人的良心不能壞,一旦良心壞了,再好的房子,住著也是牢籠。

這麽想著,頭腦稍稍清明了一些。

他來到文化局招待所,跟前臺打聽程雪飛的去向。

他很希望程雪飛已經離開了,那樣他就不用為難,程雪飛也不會陷入危險了。

但前臺告訴他,程雪飛下午回來了一趟,又出去了。

好像是出去買東西去的。

凡是外地來申城的人,肯定會買一些稀罕的東西帶回家,才不枉大老遠跑到申城一趟。

像程雪飛那種看起來不差錢的人,肯定有更多的東西要買吧。

伍泉聽了,嘆了口氣。

他跟前臺交代,要是程雪飛回來,打電話到雜志社告訴他一聲,他在雜志社等著電話。

回到雜志社後,他一邊審核稿件,一邊心不在焉地等著電話。

等到其他編輯都下班回家了,他拉開燈,繼續等。

終於等到八點多,辦公室的電話「鈴鈴鈴」地響了。

招待所的前臺告訴他,程雪飛已經回來了。

伍泉跟前臺說,讓前臺到程雪飛房間,告訴程雪飛,說他一會兒要過來。

伍泉掛了電話,關了燈,鎖上辦公室的門,朝文化館招待所奔去。

程雪飛在房間裏,聽服務員告訴她,說伍泉要來找她,心裏很好奇。

有什麽事白天看攝影展的時候沒說,吃飯的時候沒說,偏偏等到晚上說。

不過,既然是讓服務員正式過來告訴她一聲,應該不會是什麽見不得人的事。

但為了保險起見,她還是讓程春生跟她一塊在房間裏等。

程春生一邊等,一邊看他們下午出去逛街的戰利品。

姐姐買了好多東西,光蛤蜊油就買了五十個,說是回去跟家裏人分著用。

還有據說是從港島那邊進口的一些昂貴的護膚品、洗頭膏。

另外,還特地給姜鴻宇和程立夏一人買了一身運動裝。

姜鴻宇的是淺灰色的,程立夏的是深藍色的。

程春生第一次見這種運動裝,估計是剛剛興起來,在申城大街上都沒見到有幾個人穿。

姐姐獨具慧眼,從一整面墻的衣服上一眼看中了這兩件,眼都不眨地付了錢。

程春生看著眼紅,也想要。

但一套運動裝,要整整十五塊錢,太奢侈了!

姜鴻宇跟程立夏他們是要到大城市上大學,自然要穿的體面點。

而他程春生,別的不說,就憑那一百多分的中考成績,也實在張不了那個口,就只能作罷。

學渣是沒有人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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