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27章 套房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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朦朦朧朧中,我只覺得旁邊有一群人七嘴八舌,卻不知是誰。

“用濕毛巾擦擦她的臉。”

“解酒的藥來了,給她服下。”

“阮總,她只是醉酒,不像有事,您別急。”

“老板,她的眼睛動了一下,好像醒了。”

嘈雜之後,一個好聽的聲音說:“你們都下去吧!”

世界頓時安靜下來,一股幽香漸漸啟醒著我的嗅覺,那是他身上的味道,憂郁的古龍香,淡淡的。

頭上是他如刀刻一般的俊顏,好看的劍眉微蹙著,而我,在他懷裏。

還有那頂熟悉的水晶吊燈,只是此刻,它像太陽一般照耀著我的臉,沒有如那晚一樣,晃來晃去。

“你怎麽又來了?”我虛弱地開口。

“你不是也來了嗎?”他的話向來難以輕易對付,無論是提出問題,還是回答問題。

是的,我又來了,原因沒有任何新意,老公和閨蜜的背叛。

這間套房真的不能再呆下去,否則我會擡不起頭來。

雖然我現在的心情沮喪氣憤,但我絕對不會允許自己犯兩次同樣的錯誤。不是怕丁銳知道,我已經不再懼怕任何人,只是對自己負責。

“這裏好熱。”我在他懷裏掙紮了一下。

他順勢放開了我,“現在送你回家。”

我一聽回家兩個字,不由得苦笑了一下,“不麻煩你了,我自己可以。”

我勉強從床上下來,搖搖晃晃地走向房門,不料頭重腳輕,力不從心,身體從身旁的墻邊滑落。

對面恰好是一面鏡子,此時的我頭發淩亂,全身是汗,裙子因為剛剛摔在地上,臟兮兮的,還滿身酒氣,很討人嫌的樣子。

阮慕笙緩步走到我跟前,但並沒有扶我,只是向我伸出了那雙修長的手。

我知道,他是忌諱我曾經說過的話,對我恪守著分寸,當然也是心裏不再想碰我這個麻煩吧。

我理解他的意思,也盡量與他保持著距離,除了手掌不接觸他的身體,不讓他誤以為我又在心情不好時拿他作為發洩的出口。

我慢慢站起,扶著他的手,繼續向外走,手觸到門環時猛然想起一件事,“糟了,我的鑰匙忘在車裏了。”

阮慕笙又一次主動放開了我,不容商量地說道:“今晚睡在這裏,明天再說。”

睡在這裏?和上次一樣?跟他……

我遲疑著看他,他的臉上覆了一層冰,沒有一點笑意。

他似乎看懂了我目光中的擔憂,於是補充道:“缺什麽盡管找服務員。”然後頭也不回地出了門。

今晚他對我很是冷漠,大概是上次我的話說重了,他作為大集團的總裁,想必自尊心也是很強的,如果不是今晚偶遇,應該是此生不想與我見面了。

而我又偏偏不爭氣,又這樣不知輕重地喝醉了酒,醉倒在他的面前,出盡了洋相。

說不定他還會認為我是故意來這裏把自己灌醉,引起他的註意呢。即便是這樣,我也是輸的,他一直都冷冷的,最後還毫不猶豫地從我身邊走開。

我沖了個熱水澡,覺得酒醒了一些,其實今天真的沒有醉,我自始至終清醒。

我甚至記得,方才在我昏迷的那段時間,阮慕笙急切地搖晃我的身體,喚我醒來。

噢,我想起來了,在那之前,我是從他的懷裏摔倒的,可能她以為我死了,擔心惹上麻煩。

只是,我不知道他為什麽會再一次出現在這裏,堂堂宏笙集團總裁,白天忙得不可開交,每天晚上泡酒吧,他不需要休息嗎?

如果不是天天泡酒吧,怎麽會每次都遇到我?而我只來了兩次,我才不相信有那麽巧的事。

無論如何,VIP套房的床還是很舒服的,在陌路罌粟的作用下,我很快睡了過去,睡得很沈,一夜無夢。

早上醒來時,映入眼簾的還是那頂豪華的水晶吊燈,不過卻沒有了那雙一直盯著我看的眼睛,除了頭感覺略微昏沈之外,其他還好。

我快速洗漱完畢,拿起衣服時傻了眼,雪白的裙子已經臟得不成樣子,晚上還勉強可以蒙混過去,畢竟看不太清楚,但現在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我穿成這樣出去,回頭率一定不低。

正在我不知所措之際,門鈴響過,服務員走進來,畢恭畢敬地說:“蕭小姐您好,這是阮總交給您的。”說著把一個袋子遞給了我。

我還沒等說什麽,她很快就退了出去。

我狐疑地打開袋子,哇塞!他是我肚子裏的蛔蟲嗎?一件桑蠶絲的水藍色連衣裙從包裝袋裏滑了出來。

款式飄逸絕美不說,穿在我的身上如同量體裁出的一般,哪哪都正合適。我不得不佩服他的眼力,他對我身體的了解程度甚至超過了我本人。

我把自己的裙子塞進袋子,走出房間,乘電梯來到一樓服務臺。

當我對前臺小姐解釋我沒帶錢包暫時無法支付房費並承諾一個小時內務必補交時,前臺小姐笑了笑,“蕭小姐,您是我們老板的朋友,您住的是他本人的專用套房,無需付費的。”

“我不認識你們老板,是不是弄錯了?”我十分意外。

前臺小姐微笑著說:“阮總說這樣交代的。”

“阮總?”我驚得連嘴巴都沒合上,“阮慕笙是你們這家酒吧的老板?”

“是的。”

前臺小姐耐心地回答著我這個白癡問題,我想她心裏一定認為我是個神經病。

怪不得,他會經常出現在這裏,原來這間酒吧是他的,終於弄明白了一個問題,我們第一次相遇的那個晚上,他的襯衫分明被我撕得粉碎,而他次日早晨身上穿的卻是嶄新的一件。

我就納悶了,一個晚上,他是怎麽變出一件新襯衫來的呢?但由於那問題太尷尬,我當然不好意思再提。

懂了,原來那是他的房間,他昨天那麽晚去酒吧,應該是打算睡在這裏的,不想半路殺出了我這個不速之客。

而我一又副拒他千裏之外的聖女嘴臉,他當然不會強迫我,更不屑於乘人之危,於是只好把地盤讓給了我。

還有,我分明記得昨晚調酒師說那酒是老板親自調制的,原來陌路罌粟出自他的手,他的酒那麽烈,我逢喝必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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