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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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她,光明神可以付出一切

“想吸食鮮血……”

黎悠神志迷迷糊糊,就連說話都像是撒嬌的呢喃。

“宿主……我沒有血啊!”

撲倒他的女人,眼神迷離,漂亮的容顏讓人看一眼就淪陷。

真的神志不清了嗎?

系統心中想著,話語小心翼翼,“宿主你還好嗎?”

“血……”

“真是拿你沒辦法。”說完小少年按著黎悠的頭,吻了上去。

在她意識迷離之時,舌尖輕輕撬起她的貝齒,一步步攻城掠地。

也只有在這種時候,他可以毫無保留的,去抱著所愛的女孩子,狠狠地抒發愛意。

兩人吻的忘情,在黎悠離開之時,兩唇之間遷出一條銀絲。

畫面暧昧又欲念十足。

黎悠小巧的舌頭,輕輕舔舐著少年的脖頸。

酥麻的感覺,讓少年捂著唇。

“宿主……”

尖銳的牙齒,毫不猶豫刺入他白皙的脖頸。

鮮血順著少年精致的鎖骨流下,在鎖骨處積了一小攤。

黎悠似乎已經餓極了,就連鎖骨處的鮮血,一點都不浪費。

漂亮的鎖骨,被女人的唇碰過,小少年仰著頭盯著天空。

景色很美,他的臉頰紅的徹底,似乎在縱容黎悠去吸血。

“我願意給你全部……我親愛的宿主,殺死我都沒有關系。”

“我喜歡你……喜歡到快要瘋掉。”

少年感受著,自己的血液被慢慢抽空,只剩下痛苦還有內心的激動。

但他依然很享受這一切。

這可是他愛的女孩,在向他索取,他怎麽能不同意呢?

而且……這樣還有點爽呢。

神志不清的黎悠,在飽餐一頓後,安靜的躺在小少年懷中。

他氣喘籲籲,似乎還沒有從,剛才那副蹂躪之中緩過來。

被吸血後的脖頸,有兩個明顯的血窟窿。

白皙的皮膚,更顯得發白,就連銀白色到下巴的長發,看起來都淩亂無比。

“還好,你沒有發現我是人,而不是所謂的機械系統。”

伸出手,溫暖的光暈照射黎悠的頭頂。

系統想消除,她腦內這段記憶。

他還沒有收集到全部記憶,只有零零星星的記憶,都在告訴他。

過去,他很喜歡這個女孩。

只是內心之中猜測,既然如此愛她,為什麽最後兩人會分開?

他為什麽會放棄?

按照小少年的性格,他心想自己如此病態,不應該放棄黎悠。

所以他要搞清楚這一切,在這一切沒有水落石出之前。

他是絕對不會,讓黎悠知道這一切。

這也是他保護女孩的辦法,讓她放心完成任務,他獨自尋找真相就好了。

太早告訴她,也許她也會多想呢?

甚至是離開自己,那該如何?

這個女人,從來都不是一個乖乖聽話的善類。

此刻另一邊……

當傅斯趕到,就看到黑暗神,正在註入不少黑暗魔法。

“你在做什麽?!”

“我在救她!”托納瑞爾冷笑著,“你是來搶她的嗎?”

“你這個該死的瘋子,你到底把黎悠怎麽了?!”

傅斯抓著托納瑞爾的衣領,把他重重摔在地上。

抽出光明之刃,光明神毫不猶豫,朝著黑暗神就要刺去。

“你難道不怕,眾神法則懲罰你?”

“你以為,我會怕你?是你殺了她對嗎?”

托納瑞爾表情痛苦,“怎麽可能,我喜歡她,我怎麽可能殺了她,是她親手觸碰了我的黑暗之刃。”

“我以為,她是獨一無二的,竟然可以觸碰神明的配劍,可是我才發現,無論我傳輸多少能量,她始終無法醒來。”

“你瘋了嗎?!”

傅斯揪起地上的黑暗神,眼鏡內的眸子,不再溫和。

而是冰冷弒殺的模樣。

“你讓她觸碰你的配劍,你就是殺了她的兇手。”

托納瑞爾傻傻的笑了笑,“是啊,是我沒有保護好她。”

傅斯冷著眸子,打算要抱起黎悠,卻被抓狂的托納瑞爾阻止。

“你不許帶走她!她是我的信徒,是我的!”

“是你的信徒?”傅斯似乎聽到什麽笑話一樣。

“既然是你的信徒,你為什麽不好好保護她?你不配為神明,沒用的黑暗神!”

一句一句言辭,就像是無形的刀,讓他無地自容。

如果他再細心一點,就好了吧?

雷安娜看著兩人拉拉扯扯,她上前跪在地上,“光明神,你要是帶小姐走,那邊都是神會的人,她會有危險,請讓小姐就在這裏,這裏很安全。”

傅斯明顯也想到,那些人不停歇一直在乞求,讓他動手殺了吸血鬼族群。

放下黎悠,傅斯輕輕撫摸著女人的臉頰。

雷安娜:“小姐,她還有救嗎?”

托納瑞爾:“沒用了,我給她傳輸了不少黑暗魔法,沒有任何反應。”

他白皙的手錘在地上,地板出現幾道裂痕,“黑暗神的信徒,應該用黑暗魔法可以拯救她,可是現在,連黑暗魔法都沒有任何辦法。”

傅斯嘴角露出嘲諷的笑容,他現在算是發現了。

黑暗神就是個蠢貨。

傅斯:“還有一個辦法。”

雷安娜:“什麽辦法?”

“以命換命。用神明的心臟,可以拯救她,她現在肉身並沒有毀滅。”

雷安娜有些吃驚,就連托納瑞爾,都不可置信盯著他。

然而神明,只是語氣平常的說出這些話。

托納瑞爾似乎不理解,傅斯這是寧願自己死,也要救她嗎?

“如果用神明的心臟救人,這就意味著,你不僅僅觸犯眾神法則,甚至是你可能會死亡。”

托納瑞爾聲音顫抖,接著說道,“不說剖心之苦,你還要跨過重重障礙,找到她的魂魄。”

雷安娜聽到黑暗神的話,表情震驚,“光明神,還是不要這麽做了,你是人類的神明,萬物的神明,你沒必要用性命,換我家小姐的命。”

傅斯推了推單片眼鏡,眼神溫柔,看著躺在床上的女人。

眾神法則又算什麽?

子民也不過是責任。

如果可以,他很想拋棄這一切,跟他喜歡的女人,永遠在一起。

至於生命,對於他來說。

屬於他心中的神明,那就是黎悠,如果她不在了。

那他茍活於世,又有什麽意思呢?

沒有黎悠,他會死啊!

真的會死!像行屍走肉一樣。

神明又如何?

為了她,傅斯可以付出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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