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01章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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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林河村沒有什麽好看的景色,所有的樹都是光禿禿的,好像枯死了一樣。

倒是田野裏還有綠色,手掌長的綠色麥苗掩映在白雪裏,就像純白的世界裏突然多出來的顏色,讓人見了心喜。

現在村裏管控沒有那麽嚴了,方英秀在家多養了一只母雞,林夏每天的工作除了餵雞外,就是去雞窩裏找雞蛋。

“娘,這雞蛋今天是留著還是吃了?”

林夏摸出來兩只雞蛋,另外一只老母雞不知道是不是年紀大了,還是嫌天太冷了,現在不愛下雞蛋。

“吃了!”

方英秀的聲音從廚房裏傳出來,林夏拿著雞蛋,小跑著進廚房,臉上帶著開心的笑容。

雞蛋這東西,就是越少越香。反正她現在挺愛吃的。

小時候家裏的雞蛋不多,她娘總是攢著賣錢,一個月可能才有一次解饞的機會。

方英秀還總是把唯一的雞蛋給她,她哥哥看得直咽口水。

林夏哪忍心吃獨食,雞蛋最後就是分三份,她、哥哥、她娘一人一份,那時候的雞蛋是最香的。

現在沒有那時候那麽窮了,她娘也大方了點,但是能吃到雞蛋,她還是很高興。

“娘,我要吃燉雞蛋。”

“好。”方英秀依著她,回到家,她才能完全放下壓力,做一個被娘寵愛的女兒,什麽都不用想。

燉雞蛋又香又滑,雖然沒有香油,林夏也吃得津津有味,分了一半給方英秀。

方英秀一開始不要,林夏硬分給她,她最後帶著格外高興的笑吃完了,還說了句:“怪不得你愛吃,燉雞蛋比煮的嫩。”

冬天農田裏沒什麽活,現在也不用開鑿水渠之類的,離這裏不遠有個修路的活,都是村裏的青壯年去,村裏的大部分婦孺就閑在家裏。

這個時候,她們最愛幹的就是串門。

林夏一回來,她們家也成了村裏大娘大嬸最愛來的地方。

她不喜歡聽這些人問她有沒有談對象,大學生活是不是可好了的話。

那種既羨慕嫉妒又不願意她過得太好的眼神,讓她著實受不住。

更何況還有她娘在旁邊360度無死角的誇,把她寫信告訴她娘的所有學校取得的成績,還有以前文工團獲得的表揚,全都拿出來說一遍。

也不知道她娘的記憶力怎麽這麽好,都多少年前得的一次文工團團長的表揚還能記得。

更別說她寫歌唱歌演電影這些事,更是每次都提。

林夏覺得她臉皮不算薄的,但也覺得受不住她娘的這些誇,臉紅。

所以一般這些大爺大娘過來的時候,她都會躲出去。

要麽在院子裏幹活,要麽出去撿柴火。

今天也是這樣,外面的水很冷,還好她家有個井,當年她爹還在世的時候打的。

井水壓出來,是沒有那麽涼的,但是這個天洗衣服,盡管不下雪了,這手也不會暖和到哪裏去。

所以林夏燒了一大鍋的水,鍋下面火不斷,舀出來一桶熱水,就往鍋裏再加一桶涼水,保證熱水不會斷。

用熱乎乎的水洗衣服,手也是暖的,身體也是暖的。

坐在屋裏納著鞋底,和方英秀說話的一眾婦人看著林夏勤奮地幹活,也沒說出來什麽讚揚的話。

“嫂子,夏妮兒這從外面回來就是和咱村裏的不一樣啊,洗衣服還要用熱水。”

林夏的二嬸笑著和方英秀說,看著像是在誇,實際上說林夏矯情。

方英秀哪能聽不出來,她的針用頂針紮進鞋底,眼睛都沒往院子裏看一眼,雲淡風輕地說:“是啊,外面的生活多好,學校澡堂裏有隨便洗澡,熱水隨便接。村子裏啥也沒有,洗衣服不燒熱水,凍著我家閨女怎麽辦?我可不想我養得嬌嬌的閨女,回家一趟,因為洗衣服凍了一手的瘡。”

林二嬸覺得方英秀在諷刺她,因為她閨女就是因為天天去河裏砸冰洗衣服,用冷水,臉上手上全是凍瘡,又紅又腫。

她尷尬地“呵呵”笑了兩聲,沒有往下接話。

倒是一旁林夏的鄰居花大娘笑呵呵地開口了:“春他娘這話沒錯,夏妮兒現在長得白白凈凈,一看就不像村裏的姑娘,是我閨女我也疼她,燒點熱水怎麽了?就是費點柴火,她們家有水井,又不用操心水。”

“柴火我家不缺。”方英秀臉上帶上了驕傲,“夏夏一回來,天天都去撿柴火,堆了一廚房了。”

“你家夏夏可真懂事,咱們村裏今年考出去的磊子,還不如夏夏考的學校好呢,回來之後別說幫著家裏幹活了,還天天使喚他爹娘。”

“就是就是。”

這群人開始說起了誰家的孩子勤快,誰家的孩子懶,還有因為懶娶不上媳婦的那一家子。

林夏在院子裏聽了一會兒就不想聽了,自動屏蔽屋裏的聲音,嘴上開始念念有詞背譜子。

其實今天她洗的主要是她和她哥哥的床單被罩,趁著這兩天不下雪天晴曬一曬,再過幾天她哥哥也回來,到時候正好用。

別人洗這些大件,都需要人幫忙擰水,林夏完全不需要,自己就把床單洗好擰好掛上了。

“娘!衣服曬上了,我去樹林裏撿柴火!”

林夏在圍裙上把濕手擦一擦,將剛剛掉下來沒顧得上的碎發別到耳後,和方英秀發了聲招呼,背上簍子,出了門。

她們這邊的路邊河邊喜歡長一種荊條,這種荊條是用來編簍子的主要材料,每年村裏會編的都會割很多編各種簍子、筐子去賣。

林夏的哥哥會編,跟著她爹學的,她家的這些現在都是林春以前編的。

他只要回來,看見家裏缺了,就會去編。

編多了方英秀就拿著去賣錢。

因為村裏不少人會編這個,倒也值不了多少錢,但總歸能掙個幾毛一塊的。

林夏自己拿了一把鐮刀,她也不弄大的樹枝,地上的枯葉早就被人撿沒了。

掉的樹枝也天天有人來撿,所以林夏就找那些又高又粗枝條又多的大楊樹,把一些不必要的或者枯死掉枝條割下來,割滿一背簍就回去。

有些枝條濕的,需要曬曬才能用,有些枝條本來就是幹枯的,可以直接燒。

林夏割著,林子裏也有很多村裏的小孩來撿柴火,看林夏一會兒割了半簍子,十分羨慕她。

“姐姐,你等會兒割完了能不能讓我用用你的鐮刀?”

林夏低頭,就看到一個到她腰的小孩,呲溜了一下鼻子,眼睛亮晶晶地看著她手上的鐮刀。

“不行哦。”林夏把這棵樹上枝條割下來,從爬的半高的樹上跳下來,搖了搖頭。

小孩這麽小,樹枝都得爬樹上才能割,她哪裏敢讓他用鐮刀。

割不到樹枝事小,割到她自己就不好了。

“我割下來的樹枝會留一點在地上,你撿吧。這鐮刀太危險了,你太小,不能用。”

小孩原本都低下了頭,特別難過,準備走了,聽到林夏的話,立馬驚喜地擡頭,像看大英雄一樣看著她。

她“嗯嗯”地點頭,生怕林夏反悔。

“跟著我吧。”

也就這一個小孩大膽,其餘的見林夏生疏,又長得好看,不像村裏的人,都不敢接近。

“你是誰家的孩子?”

林夏換棵樹,又蹭蹭蹭幾下爬上去,看得小孩一臉崇拜。

“我爹叫林大炮,我叫林小草。”

“大炮哥家的孩子啊,我在村子裏的時候我記得他媳婦,也就是你娘,生下你不到一年,又有了你弟弟,天天挺著肚子抱著你來我家門口轉悠,那時候我還逗過你呢,估計你都忘了。”

林小草聽著林夏這話,一臉懵懂,顯然沒聽明白,林夏看她一眼,笑了出來,還是個小孩呢。

“你叫小草,誰給你起的名啊?”

林夏那時候一心沈浸在學習和思考前途上,都沒關註過外界,出門就是上工,除了和林娟關系好,其他人她都沒怎麽相處過。就是見面打個招呼的交情。

“俺奶奶起的。”林小草用袖子蹭掉鼻涕,憨憨地說:“俺奶奶說叫小草好活。”

林夏懂了,村裏有這習慣,小孩子一出生先起個賤名,養大了要上學了,再請村長幫忙取個大名。

她看林小草這年紀,估計還沒送她去學校呢。

村裏人送孩子去上學年齡都大,七、八歲正常,九、十歲的也有。還有十來歲去上小學一年級識字的呢。

林夏自己也無聊,林小草跟著她,和她說著話,崇拜的眼神一直跟著她,也讓她不覺得時間難熬了。

終於割滿了一簍子柴火,林夏準備回家,林小草的小背簍裏也滿了,跟在她屁股後面走。

正走著,林夏眼尖,看見一只灰兔子躥了過去,林夏想也沒想,一鐮刀甩過去,小兔子頭身分離,血肉模糊。

林夏趕緊遮住了林小草的眼睛,讓她背過去。

“姐姐,我看到了。”

“你沒看到,乖,轉過去。”

林小草乖乖聽話,林夏把兔子撿起來,血滴啦啦地流。

手太快,腦子沒跟上,這兔子咋拿回去啊。

她四處看看,連個綠樹葉都沒有,最後沒辦法,拽了溝邊的枯草裹吧裹吧裹成一團,塞進了背簍裏。

“小草,好了。”

“姐姐,你剛剛甩過去好厲害,能不能教教我?”

林小草咬著指甲看著林夏,眼裏的崇拜的光都能放出來了。

林夏拍拍她的背簍說:“你現在學不了,等你長大了力氣大了才能學。”

這兔子林小草已經看到了,林夏也不準備把兔子帶回家了,直接帶著林小草去了一個遠離村子沒人的地。

把兔子開膛剝肚,皮子一扒,然後滋滋地烤起來,快熟的時候,撒上隨身帶的鹽粒子,香得不行。

“姐姐,好香啊。”林小草看著兔子,不停咽口水。

“我烤的東西,就沒有不香的。來,這個腿給你吃。”

林夏把兔腿一掰,遞給林小草,林小草楞在那裏,不敢接。

“姐姐,你真的給我吃啊?”

“吃吧。”林夏把兔腿塞給她:“有點燙,慢點吃。”

林小草看林夏真的分給他,也顧不得燙了,斯哈斯哈,燙著啃著。

吃著吃著,她哭了起來。

林夏正吃得開心,看他這模樣,嘴裏啃著的肉停止了嚼動。

“你怎麽了?哭啥,這肉不好吃?”

“就是太好吃了,我從來沒吃過這麽好吃的肉。”

應該說是,她從來沒吃到過肉,她家裏的肉,都是緊著她爹和她弟弟吃。

林夏“噗嗤”一聲笑出來:“那就多吃點。”

“嗯嗯。”

林小草大口大口啃著,一個兔腿下去,手上全是油,也舍不得擦掉,用手舔著。

林夏又遞給她一塊肉,林小草搖了搖頭說:“我不吃了,我飽了姐姐。”

說著她挺起來她的小肚子。

林夏沒再給她,小孩不常吃肉,也別吃多了,容易拉肚子。

林夏也就啃了一個腿,剩下的肉,她翻了翻口袋,找出來幾張紙包了起來。

順帶還分了林小草一包肉:“這肉你自己藏起來偷偷地吃。今天吃肉的事別告訴任何人,下次有機會姐姐還帶你來吃,你告訴了別人,以後就沒得吃了。”

林小草捂住嘴巴,用力地點頭:“姐姐,我不會和別人說的。”

“乖孩子。”

不過林夏給她的肉她也沒有要,她說拿回家沒有地方藏,想讓林夏幫她拿著。

林夏同意了。

林小草一看就是在家裏不受寵的孩子,衣服都小了,補丁落補丁還穿著,頭發臟兮兮的,估計冬天都沒有洗過。

一雙手凍得又腫又紅,手指像大粗蘿蔔一樣,林夏對她心軟,未嘗不是因為她看著太可憐了。

還有就是真的乖巧懂事,眼睛裏很清澈,看著就讓人喜歡。

林夏背著背簍回家,家裏的三姑六婆都不在了。

也是,日頭都這麽高了,家家戶戶都該做中午飯了,人也該回去了。

“娘,看這是什麽?”

林夏從背簍裏掏出來兔子,在方英秀面前晃了晃,一副炫耀的模樣:看她帶回來了好吃的。

“這是什麽?肉味。”

方英秀抽了抽鼻子,聞出來了香味。

林夏點頭:“對,兔子肉,烤好的。我打兔子的時候林小草也在,就在外面烤了分給她吃。我覺得拿回來她吃不到嘴裏。這個也是她的,給她留著。”

方英秀嘆口氣,“大炮家的小草?”

“嗯。”林夏點頭,把肉塞到方英秀嘴裏說:“我聽她的話是大炮家的。”

方英秀趕緊伸手接住骨頭,把嘴裏的肉咽下去說:“那個孩子是好的。就是她家裏對她不是很好,天天去幹活,衣服都不見一身她自己的。”

“我看到了。”

林夏接過來方英秀做飯的活,洗洗手在旁邊繼續和面說:“我也是心疼她,娘你沒見她啃肉時的樣子,看著我都心酸。”

“她家她那弟弟疼成了小霸王,她就是個小可憐。”方英秀說完,嘆口氣:“小草都該去上學了,她家裏人一直不送,估計以後也沒機會上。”

林夏和面的手一頓,不知道怎麽接,村裏像小草的孩子很多,或者說,整個國家,各種農村裏,這種現象普遍存在。

重男輕女,有的人家看生出來是女孩,要麽溺死,要麽扔了。真是造孽。

“以後會好的。”林夏低聲說了一句,心情變得很低落。

第二天,趁著老石叔去縣城,林夏和方英秀也搭上了牛車去縣城。

合同方英秀已經簽好了,林夏在郵局寄出去,就和方英秀在縣城裏逛。

縣城對於村子來說大多了,賣東西的卻不多。

林夏和方英秀去的百貨大樓,她主要想給她娘買兩件衣服。

林夏一眼就看上了掛著的黑色呢子大衣,沒想到這小縣城裏也有賣的,她立馬拉著方英秀過去。

“大姐,幫忙拿一下那件大衣,中號的。”

“我不要。在家天天幹活,我穿這麽好幹啥?你別亂花錢!”方英秀拽著林夏就要走。

林夏拉住她說:“娘,我這麽多年都沒陪著你過一次年了,今年好不容易回了家,你聽我的,讓我給你買件衣服。”

售貨員是個三十多歲的女人,眼睛掛在頭頂上,上下打量了下林夏一眼,可能覺得她穿著一身軍裝,應該能買得起,便把大衣拿了下來。

遞過來的時候,沒一點熱情,語氣冷冷地說:“這衣服不便宜,你們小心點穿。”

現在別管供銷社還是百貨大樓,售貨員都是這樣子,林夏也懶得搭理她那麽多,把衣服拿過來了就行。

“娘,你試試。”

“我不要!”

方英秀不想試,林夏說:“你要是不試,我直接買了,回頭不合適還得來換。”

“買了不退換。”售貨員在旁邊接了一句。

“娘,試吧。”

方英秀拗不過林夏,最後還是試了,正正好,而且這黑色大衣一穿,顯得方英秀格外有氣質,一點不像在農村生活了半輩子的人。

方英秀能生出來林夏和林春兩個模樣好的人,她的長相也很出色。

只是因為在村裏天天幹活,穿衣打扮都是灰突突的,衣服寬大沒型,也讓她顯得老了好幾歲。

現在這大衣一穿,整個人都像變了一個樣。

看著鏡子裏的自己,方英秀自己都忍不住小心摸了摸大衣,扭了扭身子:“夏夏,這真是我啊。”

“真是你。”

林夏看著方英秀這模樣,並沒有覺得很開心,反倒是心裏很難受。她娘這些年,為了她和哥哥,真的受了很多苦。

“多少錢,大衣我買了。”

“你們真要買?這大衣可不便宜,我們領導專門從海市進貨過來的。”售貨員一臉傲氣地說。

林夏直接掏出來錢票說:“多少錢?”

售貨員一見林夏的錢票,態度360度大轉彎,臉上帶著笑趕緊回答,林夏付了賬,把方英秀的舊衣服用布袋裝起來,讓她直接穿著大衣。

方英秀還不敢:“這衣服這麽貴,一會兒再弄臟了,我穿著我那舊衣服就行。”

“娘,沒事,這一會兒臟不了,穿著吧。”

林夏又看了看方英秀的全身,發現了她為什麽覺得別扭,她娘還缺一雙皮鞋。

她又帶著方英秀去買了一雙黑色的豬皮鞋。

皮鞋沒有大衣那麽貴,但也是幾十,錢花出去,方英秀心疼得不行。

但是皮鞋真舒服啊,陪著大衣真好看啊。

方英秀最後也沒脫下來。

林夏的強勢一方面,還有一方面,方英秀穿上後,也舍不得脫了。

“夏夏,你也去給自己買一身新衣服。”

“我不用。”林夏擺手說:“我在京城買過了。娘,今兒出來除了寄信,就是給你買衣服的。”

方英秀點了點她的頭,臉上帶著又心疼又欣慰的笑:“穿著這一身,我都不敢走路了。”

“娘,這有啥。等以後我帶你去了京城,你會發現遍地都是你這樣穿的。到時候你穿家裏的衣服,才奇怪的。”

林夏挎著方英秀的胳膊走,兩人準備去買點肉還有一些糧食之類的。

方英秀笑出來,看她說:“又哄我呢。我之前那衣服怎麽了?都好好的。”

林夏註意著身旁的人,和方英秀說著:“我哄沒哄你,到時候你就知道了。”

肉食依舊不好買,到了賣肉的地方,只剩下一些下水和骨頭了,就這還是她們來得早,不然這些一會兒也得沒。

林夏和方英秀沒有挑,直接都買了。下水和骨頭便宜。

賣糧食的地方富強粉沒了,這東西緊俏,基本上一上就被搶空,剩下的一些雜糧面粉家裏都有,林夏和方英秀就沒有買。

“咱家還有小麥,回家磨成面粉也能吃。”

方英秀知道家裏兩個小孩喜歡吃白面,所以她家的精細糧總會留很多。

家裏就她一個人,林春和林夏都給她寄錢,她不缺錢,何必把糧食都賣掉呢。

那三年饑荒她經歷過,所以家裏存糧她總是會多儲備點,就怕遇到萬一。

林夏點點頭,離開了賣糧食的地方,去了副食店,買了些調料和油,到出縣城的地方去等著老石叔。

她們不知道,這時候百貨大樓她們剛剛買呢子大衣的櫃臺,一個穿著中山裝的男人著急慌忙地走過去,問售貨員。

“小徐,這裏掛的大衣呢?”

“賣了,剛剛一對母女買走了。我還以為她們買不起呢,誰知道閨女掏出來一堆錢和各種票。”

售貨員喜滋滋地和領導說著。這大衣一掛在她這裏,她就生怕賣不出去,現在賣出去了,她高興得很。

“什麽!”男人一臉氣急敗壞:“誰讓你賣了?我不是說讓你放好嗎?”

“我是放的好好的啊,賣出去的時候,一點褶都沒有。”售貨員一臉不解,領導這模樣咋回事,賣出去衣服還不高興了。

“你懂個屁,這是政府一領導太太早就定好的衣服,你給我賣出去了我怎麽給人交待?”

售貨員從衣服扒了扒,找出來一件同款說:“還有個小號的呢。”

“小號的人太太又穿不下!那對母女你知道去哪裏了嗎?”

售貨員搖頭:“我不知道,買完我估計早走了。”

“這都是啥事!”

領導氣得不行離開了,沒辦法,只能再跑趟上海去買了。大過年的還得出差,沒他更憋屈的了。

林夏和方英秀等著牛車說著話,外面的天冷,林夏時不時跺跺腳說:“娘,老石叔說什麽時候過來了沒有?沒有我們再去轉轉,在這裏等著太冷了。”

“差不多就這個點。”方英秀看看天色說:“再去轉,等會兒你老石叔過來了沒看見咱們……”

“娘?妹妹!”

方英秀的話還沒說完,聽到了熟悉的聲音,林夏同樣聽到了了,兩人立馬扭頭,就看到背著大包,提著小包站在她們不遠處的林春。

“哥哥!你回來了!”

林夏第一個撲過去抱住他,林春扔掉手裏的包,接住林夏,也咧開嘴笑了。

“妹妹,我剛剛離老遠就看著像你和娘。”

林夏松開林春,方英秀也過來抱住他,錘了他兩下松開說:“和你妹一個德行,回來從來不和我說一聲。”

話雖這樣說,但是方英秀臉上是遮不住的笑容,顯然很開心林春回家。

“娘,你今天穿的真好看,我剛剛差點沒敢認你。”

“你妹妹給我買的。”方英秀瞥他一眼:“也沒見你給我買過。”

“娘,你這話說得偏心。”林春拎上包,和方英秀林夏回原位站著說:“我給你寄的東西你都忘了?”

“哼,管什麽用,你沒親自帶我去買過。”

方英秀要的不是東西,要的是兒女的陪伴,林夏在旁邊偷偷捂嘴笑,看她哥哥的笑話。

一聽方英秀這麽說,林春放下包就拉著方英秀就要去百貨大樓。

“娘,我現在就帶你去買。”

“行了。”方英秀沒忍住笑出來了:“我就是這麽一說,你妹妹都給我買過了,還買啥。”

林春撓了兩下頭,不理解他娘的心思:“娘,你想要啥,我帶著錢呢。”

“憨。不要了。”方英秀停了一下,又想起來了:“也不是,我有想要的東西,我想要兒媳婦了,我想要抱孫輩了,你啥時候給我領回家了一個。”

一說起這個,林春就蔫了。

方英秀本來不想催的,但是林春的年紀屬實有點大了,他現在已經周歲26,虛歲27了,再不找媳婦,真的老了。

林夏年紀還小,這個不用急,而且她們部隊男多女少,怎麽也剩不下來。她閨女得好好看看。

但是林春不行,她這麽憨,方英秀實在是擔心他找不到。

林春和方英秀說:“娘,我還沒碰見合適的。”

方英秀重重拍了他兩下背說:“你給我好好找,你該找了。”

轉頭又和林夏說:“你年紀小,現在不許找,最起碼過了25歲再說。”

林夏想起來自己的事,她和龔越可是談著戀愛呢,有點心虛。

不過她面上什麽也看不出來,點點頭“嗯”了一聲,一副非常乖巧聽話的模樣。

老石叔沒多久過來,林春和他一起在前面駕車往村裏走。

老石叔的話多,林春也不是悶頭葫蘆,兩人一路上就沒停過說話。

老石叔對部隊打仗很好奇,他當年也一直想去當兵,但是家裏就他這一根獨苗苗,他娘死活不同意,他也就沒去成。

林春撿不是重點,不需要保密的地方和老石叔說了說,就這樣,他聽得津津有味,一臉向往。

老石叔的牛車一駕回村裏,首先坐在最前面的林春就受到了大家的註目禮,一個個熱情地和他打招呼。

緊接著,大娘嬸子們看到了方英秀身上穿的大衣和皮鞋,像是發現了新大陸一樣,方英秀一下來牛車,就圍了上去。

“春他娘,這衣服你買的啊?可真好看!”

“這是啥衣服?怎麽看著布料和咱的衣服都不一樣?”

“你懂啥,我知道這叫呢子大衣,我在百貨大樓裏見過,掛在那裏好看得很。”

“這不便宜吧?多少錢買的?”

方英秀沒有回答多少錢買的,有人想上手摸也給拍掉了。

“這是我閨女給我買的,多少錢不知道。你們別摸,摸臟了不好洗。”

“這皮鞋也是夏妮兒給你買的?”

“是啊。我閨女說她幾年過年沒回來,非要給我買,我攔不住。”方英秀這一副明著心疼,實則炫耀的模樣,也著實讓村裏人羨慕壞了。

“春他娘,你閨女兒子都有出息,你以後真是享不完的福。”

“是啊,要是我兒子能有你兒子一半,我天天做夢都能笑死。”

“我閨女也不指望了,幹個活都幹不好。”

方英秀聽了一耳朵的恭維回家了,林春早就把買的東西提回了家,林夏坐在井邊收拾下水。

鍋裏一直溫著熱水呢。

方英秀脫掉大衣,也過來幫忙,林春就幫著燒水提水,幹重活。

一家人正忙活著,忽然聽到隔壁鄰居的談論聲,花大娘的聲音格外具有穿透力。

“小草真的可憐啊,這都拉暈了她爹娘也不說給她去看看。”

花大娘的丈夫在旁邊說:“小草也是嘴撅,死活不說吃了啥,說了她爹不就帶她去看了。”

“啪啪”兩巴掌的聲音,估計是拍在了背上:“老花,你說這話有沒有良心,那可是他的娃,一個人命啊。不說就不說了,能有命重要?”

老花叔被拍得估計生氣了,直接來了一句:“你心疼你去給她看!”

花大娘:“我哪裏有那個錢。再說了,我去給她看,那不是把林大炮一家都得罪死了。”

林夏幹不下去手裏的活了,直接站起來說:“娘,小草是吃我給的兔腿才會拉肚子的,我得去看看。”

方英秀聽著鄰居的話,心裏也不是滋味。

實話能有命重要?還不是不重視,要是小草的弟弟,那剛拉肚子就去看了,哪裏會管吃的什麽。

“哥哥,你和我一起去。”

林春根本不問什麽事,跟著站起來說:“走。”

林夏和林春腳步飛快地到林大炮家裏,林家一家人正在廚房裏做飯,林小草的弟弟圍著他奶奶和他娘轉,時不時討口吃的。

林小草她娘和她奶奶,臉上一點擔心都沒有,還笑呵呵地看著她弟弟,弄好吃的餵給他一口。

而她爹和她爺爺,兩人坐在堂屋前面,一口接一口抽著卷的旱煙。

這一家人,根本沒把小草的死活放在眼裏。

“春子?”

林小草他爹瞇了瞇眼睛,認出來了林春,立馬站起來,笑得格外熱情:“我才聽說你回來?你咋過來我家了?有啥事?”

林春算是他這一輩混得最好的了,林大炮和林春算是同齡人,兩人小時候還一起玩呢。

林春只要一回來,他的同齡人都會來找他說說話。

“不是我有事,是我妹妹。”

這時候林大炮才看見林夏,他這人就是這樣,或者說村裏大部分男人都是這樣,看不見女人。

“小草呢?”

林夏冷著臉,看著林大炮笑得露出一口大黃牙,就忍不住心裏的火。

林大炮沒想到林夏一進來問的是小草,錯愕一下,才回道:“在屋裏呢,她病了,春子妹妹,你找她啥事?”

“她病了,你是她爹你都不帶她去看看?哪間屋子?”

林大炮被懟得一陣楞,又不敢得罪林夏,指了指不遠處的柴房,林夏不管林大炮了,直接過去推門進去。

柴房裏堆滿了柴火,只有一小片地方,用茅草紮了個床,林小草就躺在上面,呼吸幾不可見。

在昏暗的柴房裏,她躺在灰色的,看著就很薄的被子裏,整個人都好像看不見,太瘦了。

林夏走過去,林小草已經昏迷了,嘴唇起了很多幹皮,臉上不見血色,慘白一片。

林夏給她把了把脈,檢查了下她的眼睛,摸摸她的肚子。

還好,只是拉脫水了,不過再晚點,一直不管她,林小草活不了多久。

一想到這個後果,林夏瞪向了在門口站著的林大炮:“這孩子你是不準備要了?”

“不……不是。”

林大炮被林夏的眼神嚇到了,他本來就是欺軟怕硬的人,不然也不會任由他娘和他媳婦行事。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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