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一見鐘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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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際晨光微現,鋪灑開一片迷離的粉白色。一路搖曳的橘黃色路燈下,一個頎長的身影形影相吊地拖著一個不大不小的黑色行李箱腳步拖沓地走在人行道上。

眼皮好沈,重疊錯亂的影子在眼底斑駁,晃得他分不清東南西北。

“好困。”黑色帽沿下的性感嘴唇輕啟,吐出孩子般清朗的嗓音。

如果不是神經大條的老媽半夜想起第二天要參加一個朋友女兒的婚禮,而他們沒空參加,他就不會半夜3點被拎起來送上了飛機,坐了15個小時才從美國飛到這裏。

下了飛機,出了機場就被熱情地的士司機拉客。修長的手指從褲兜裏掏出一張皺巴巴的小紙條,他說了一句“here ”便鉆進車裏睡了。

司機一聽他說外語就不懷好意地笑了,以為他不熟悉路線便想多跑著路段,沒想到打開紙條,上面有清晰的乘車路線,並註明了公裏數和價錢,司機的臉頓時就一片紅一片白的了。

跑了一段路卻又被司機告知前方出了事故進不去,只能自己步行去小區並告訴了他路線,於是,他走上了人行道。

“就是這兒了吧?”靠著被睡意蠶食的僅存的一點意識,他終於來到了紙條上寫的門牌號前,白皙的手指在碰到門鈴的瞬間垂落,整個人也順著墻壁軟了下去。

好吵。帽沿下的眉不知不覺皺了起來。

“先生,你沒事吧,先生?”有人用惶恐的語氣問著搖了搖他的手臂。

身後響起了開門聲。

一個20來歲的俊朗少年穿著睡衣站在門口,他的面前,圍了幾個神色疑惑的鄰居,地上則坐著一個人,帽子遮住了面容,身旁還有一個黑色的行李箱。

“先生,他應該是找你的。”一個女生紅著臉把一張皺巴巴的紙條遞給門內的人。

修長的手指接過,看到上面的字跡後波瀾不驚的眼神裏有了異樣。然後,他蹲下身子將坐著的人扶起,一手拉著行李箱往門內走,再一腳關上了門。

隱約記得半夜時分接到母親的電話,說是朋友的兒子要過來跟他一起去參加她朋友女兒的婚禮。掛了電話就忘了這回事。

隨手把他扔到了客廳的沙發,帽子掉落露出真面目。

清晨的陽光柔和,自窗戶透射進來,灑下一片光亮。

左宇彥楞了楞。

那是怎樣的一張臉,美得攝人心魄,晃得人睜不開眼。精致的臉龐,琥珀色的頭發,勻稱的手指肌骨,世界竟真有這麽完美的人。

這樣被搬運居然都沒醒。一瞬間的驚嘆後,左宇彥恢覆了平靜。換上運動服去跑步。這是他的必修課,只要天氣晴朗,晨練是必不可少的。

秋日裏涼爽的晨風攜著繾綣的花香撲面而來,沁人心脾。細長的白色耳麥線在秋風裏蕩漾,如同看見他的女生們臉上蕩漾的微笑。

歌聲輕揚,輕輕敲打著耳麥下脆弱的耳膜,白色跑鞋踏出有節奏的步調。放佛完全置身另一個世界,俊逸的臉上依舊保持著冷冷的表情,時而嘟起紅唇吐出悠長的一口氣,臉頰也微微染上紅暈。

不時有美女紅著臉抿著唇與他擦肩而過,他卻視若無睹。就像大集合似的,一到他跑步的點,就有很多跑步的人,多半都是女生。

8點半,準時回到公寓。鎖聲婉轉,開門卻一眼看到沙發上的人。他已經換了姿勢。收回目光,進屋拿衣服洗漱。然後做早餐。

有些窸窸窣窣的聲音。

細長而卷的睫毛下的眼簾動了動,模糊中看見一個活動的白色身影。再眨了眨,揉了揉眼,坐直身體後伸了個懶腰。然後看見一雙黑色的眼眸正擡眼看著他。

那是怎樣的一雙眼,似乎能把人心看穿一般犀利有神,奪人心魄。

Em有一瞬間的失神,忘記了動彈。勻稱的身材,清秀的臉龐,簡直就是漫畫裏的王子。他的夢中情人!

失神的眼神慢慢聚光,直到睜大眼睛放光,接著就是欣喜地跳起奔向運動的活物。

似曾相識,夢裏好像見過。

“Oh my god, how crary! I find you!”

即將被某個莫名其妙的家夥抱住的左宇彥靈巧地一扭身,躲過襲擊,Em撲了個空。

Em轉過身,有些不好意思地摸著頭,微笑著道歉:“對不起,我太激動了,你好,我叫Amery,大家都叫我Em. ”

細長白皙的手伸出,卻沒有任何回應,得到的是左宇彥的轉身和冷冰冰的話語。

“吃飯。”

Em撇了撇嘴,伸出另一只手兩手相互搓搓,做出取暖的樣子化解自己的尷尬。

一杯牛奶,一個煎蛋,兩片烤面包。

“哇,看起來好好吃的樣子。”

Em洗了手來到餐桌,兩眼放光讚美道。

左宇彥依舊沒說話,安靜地吃早餐。餘光卻發現對面的目光一直打量著自己,不禁有些慍色。

“你看著我做什麽?”

不悅的語氣讓Em有點小小的失落,如果現在說喜歡他,他會嚇到吧?老媽說中國人是很含蓄的,第一次見面就說喜歡會被認為是不尊重的。何況,他是一個男生。

“煎蛋很好吃。”

刻意的隱瞞,平常的表情,生怕他看出什麽蛛絲馬跡。

清爽的嗓音,迷人的微笑,讓那個人更加的光彩照人。

左宇彥回了一記白眼,掩飾自己不敢相信眼前這個人是個男生的事實。明明是個男生,卻有張男女共憤的臉,純情到小學生的樣子。

一向不喜歡看別人的他,今天破天荒註視了他兩次。

他的外表,實在有令人驚嘆的魔力。

兩人都沒有說話,氣氛有些尷尬。

為了打破僵局,Em又開了口。

“對了,我們今天要去參加婚禮,我想我還要打擾你幾天,很久沒回來想多玩兩天。”

從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想一直跟在你身邊了。那種孤獨的表情,眉宇間難以言喻的憂郁,都讓我好心疼。

Em清澈眼神裏的疼惜讓左宇彥有些錯愕,以為是自己眼花,用力地眨眼之後,他才發現真的不是錯覺。

突然接受到這樣的訊息,左宇彥很不適應,板著臉說了兩個字。

“不行。”

他家不是收容所,也不是福利院,他沒有義務為他做任何事。

更何況,不知為何,他憐惜的眼神竟然讓他有點動搖。他絕不會讓任何可能影響自己生活的人留在身邊。

左宇彥直接了當的拒絕讓Em有些失落,可是他才不是那麽容易洩氣的人。

“你忍心讓我一個人流落街頭麽?”

楚楚可憐的表情,可憐兮兮的話語,竟讓人覺得拒絕他像是犯了滔天大罪。

左宇彥沒有看他,喝了一口牛奶後說了句讓人吐血的話。

“外面有旅館。”

他竟然這麽不願意他待在他家。好像有一盆涼水自頭頂傾盆澆下,心裏微微泛起涼意。Em垂下頭,無比挫敗的樣子,精神萎靡地答了話:“哦,知道了。”

當Em說完這句話的時候,左宇彥拿著面包的手稍微頓了頓。

他剛從國外回來,可能沒有朋友,自己這麽斷然拒絕是不是顯得太無情了?可是,他從來就沒有對人熱情過,這只是他的自然反應而已。

“那個……可以讓你住一晚。”

反正明天就周一了,他應該也要回美國了。住一晚沒關系。左宇彥為自己的行為找借口安慰到。

“真的嗎?”Em睜大眼睛欣喜若狂,開心地握手一立,“Oh,yes! ”

左宇彥疑惑,同意他住一晚值得這麽高興嗎?有病真是,大驚小怪。

“謝謝!”

才不管某人聽沒聽,接不接受,Em自顧自地樂成一團,並誠心道謝。

左宇彥沒答話,不動聲色地用餘光瞟了對面興高采烈的一眼——這麽一件小事就這麽高興,跟小孩子有什麽兩樣。

他不會知道,Em更是悄悄地將他偷看他表情的眼神看在眼裏。雖然他外表冷漠,內心始終是溫熱的。

左宇彥可沒想到對面的美少年已經從他的言行在分析他的性格,因為他現在根本就沒關註他,對他而言,Em就是一個即將擦身而過的路人甲。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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