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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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權閔來告訴你們,光著屁股看世界是怎樣一種感受。
總結就是——我看得見你們吃喝拉撒,你們看不見我在外面遛鳥。
一個字:雷。
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麽會變成這樣——他好像忘了什麽重要的東西(不是好像,是真忘了)。在陌生的S市裏轉來轉去,什麽東西都摸不著——他會像電影裏放的鬼魂那樣直接穿過去。
過了不知道多久,他來到坐著出租車經過的那條巷子。不過他並不知道他白天來過這裏,只是依稀對這裏有點熟悉,腦海中模模糊糊還存在著一點印象,垃圾堆還在原來的位置——這個想法直接跳出他的腦子,權閔很不情願地想到了妄想癥。難道他終於被系統君毒害得需要看醫生了嗎!
這次權閔湊過去看得更加仔細——那是一截小臂長的白骨,上面還粘著發黑的血絲和肉末。
不過是一截骨頭,誰知道那狗上哪兒找來的。權閔故作輕松地捶捶腦袋,一截骨頭無法說明任何事情。
對了,他怎麽知道這裏會有一截骨頭?什麽說明什麽事情?權閔楞了楞,費勁地思考,但這些東西不想還好,一想就是一片空白。他記得剛才他還躺在床上看小說,坑爹系統君還教育他來著。
很快,他再次看到了那條流浪狗——什麽是再次!!!權閔對自己絕望了。
那條狗並不像他印象中的那麽醜陋矮小,相反,它很高大,像頭老虎一樣,一身深棕色的毛油光發亮,倆顆獠牙很長,尖利的露在唇外。看上去很兇悍。
它叼起那根長長的骨頭,往巷子深處走去。權閔跟在它身後,想看看這只給他感覺很不好的兇狗的目的地。不過出乎他意料的是他一動腳,那條狗就像有感覺似的瞪過來,雪亮的獠牙咧出來,“嗚嗚”警告權閔不許靠近。
權閔停下腳步探究地看向巷子深處,他不敢冒這個險,要是這只瘋狗真的撲過來完蛋的肯定是他。
那流浪狗見他沒再跟上來,就掉頭走了。
——這年頭日子沒法過了!連狗都那麽有靈性了!!權閔一口老血哽在喉嚨裏,突然想到這個行為不符合人生贏家硬性規定。
奇怪,怎麽都不見系統君出來叫罵了?權閔覺得今天的事情真是太離奇了,難道系統君終於認識到什麽叫以和為貴了嗎?眾多史實告訴我們,□是沒有好結局的。
不過除了那條狗發出的聲音,他好像無法聽到更多,明明大馬路上汽車呼嘯,人潮湧動——
就好像被隔離在另一個空間。
所以他這是在做夢?權閔捏捏自己的手腕子,真的一點感覺都沒有,他仔細看了看自己的手腕,再捏了一把——發現自己右手完全沒有把皮膚捏起來,再使勁,僵硬的皮膚才聳起了一點,硬的像塊石頭,還是沒有一點痛楚。
權閔真的驚悚了!開始自虐式的拼了命的捏自己全身。期間,他無意間看見自己左手中指的戒指。
=口=見鬼!!他又沒結婚,也沒有帶上這種很有迷惑性飾品的愛好,系統君更不會容忍這種輕浮的表現,要真這麽做他一定會被雷劈的————所以這枚戒指是空、降、來、的、嗎?!
臥槽的這裏到底是哪裏?!!!
盡管心裏已經咆哮成一個潑婦,權閔面上還是一臉空白,好不容易平覆了一下情緒,他摘下戒指,仔仔細細打量。他了解自己,這種東西他絕對隨隨便便帶上去,或許他真的忘了什麽。
有種找關鍵物品的趕腳,最好結局也像電影裏拍的他立刻恢覆記憶然後處心積慮戰小三殺boss過五關斬六將事業美人雙豐收那樣……還是不太美好。權閔嚴肅地腦補著。
一枚銀戒指,就像大千銀戒指那樣樸素無華,細細的環,沒有花紋,沒有碎鉆,尼瑪權閔徹徹底底為自己的眼光折服了,自己到底是看上這枚戒指哪點才腦抽了套上去。
功夫不負有心人,他終於在戒指內側找到了細細小小的三個字,扭曲得不知道哪國文字,換做平時他根本睬都不會睬這寫什麽鬼玩意兒。
也許是他福至心靈,一看到這三個字他腦海無端就蹦出一個陌生的名字。
“溫淩玉?溫淩玉,溫淩玉……”他反覆念讀這三個字,希望能給自己一點提示。
他想出去。這地方給他極度不舒服的感覺,全身寒毛倒豎,不管是剛才垃圾堆裏的骨頭還是那只兇悍的野狗。好像繼續在這裏待下去,他也會屬於那條黑漆漆的巷子的一部分。
手心的戒指被他捏著,漸漸感染了他的體溫,變得灼熱。
權閔停止在城市裏亂轉,在一處公園的長椅上坐下。他不知道時間,卻比前二十六年的任何時候都難熬。
他的眼睛開始變得並不能很好地視物,一層擦也擦不去的膜覆在他眼睛上,各大感官也變得遲鈍,他聽不見自己心跳的聲音,也感覺不到自己在呼吸。
權閔甚至錯覺自己已經死了,屍體在一點點腐爛。
可是就連他自己都絕望了,他還是不願意閉上已經完全看不見了的眼睛。權閔到今天才知道自己的求生意志有這麽強大。
他要活下去。然後呢?
————————————&——————————————
這是第五天。
溫淩玉瞇起眼睛看著夕陽落幕,看這座繁華的城市漸漸升起萬家燈火,天空在深深淺淺的燈光下映得發紅。
一開始,溫淩玉其實比權閔蘇醒的更早,最先感覺到一股力量在影響他體內血統的平衡,它瘋狂地刺激著他那比人類更加優秀殘暴的海妖血統,這股力量甚至影響了他的精神。
除了權閔,溫淩玉決不允許任何形式的東西侵染自身,於是他反擊了。結果不出他意料的是兩敗俱傷,不過溫淩玉還是成功掠奪了那股力量,這讓他更加強大。
但是權閔完全沒意識到自身也是被影響的那個,他甚至沒有察覺到自己體內那股不屬於自身的力量正在深深腐蝕著他。溫淩玉一醒來就發現權閔身體的不對勁,偏偏他的力量在自己的惡戰中消耗一空。
細小的聲音從身後傳來,溫淩玉轉過頭去,發現權閔半睜的眼睛有了合上的趨勢。
他走到床邊,握著權閔的手,冰冷又僵硬,完全沒有了以往的溫熱。
“砰砰砰”
“阿閔,你在家嗎?”門外傳來了女人的喊聲,她捶著門,“阿閔,快來開門,不然我自己進來了?……”
“砰……”
門豁地打開,溫淩玉居高臨下地看著嚴沁,神情冷漠。
嚴沁看到溫淩玉,臉上依舊一臉關切地笑道:“是阿玉啊。阿閔怎麽了?我看他幾天沒出門了,就來看看。”
“他沒事。”溫淩玉頓了頓,“感冒了要傳染,我會跟他說的,你不要進來了。”
嚴沁聞言有些擔憂,想說什麽卻發現喉頭幹澀,只能幹巴巴道:“那你好好照料著,最近好像出了什麽流感。”
“嗯。”溫淩玉點點頭,關上了門。
門外的嚴沁站了一會兒,才在冷風中走下樓,她手中拿著幾盒藥,紙外殼都被捏皺了。
溫淩玉轉身,看著昏暗的房間,心跳猝然停跳了一拍。
他警惕起來,紫色的眼睛在一片昏暗中閃著寒光。
“哢”,原本緊緊閉著的臥室門開了,一星期沒整理儀容的權閔蓬頭垢面地站在門邊,看著玄關口的溫淩玉。
“權閔。”溫淩玉叫道。
權閔站在五六米外平靜看著他,目光像隔了一世紀。他終於明白了,為什麽溫淩玉醒來的第一句話是“我們還活著”。
“我們還活著。”說出這句話的瞬間,權閔覺得自己幾乎要哭了,但眼球幹澀。他聽到自己笑著,故作輕松道:“那個是幻境嗎?白癡死了,我怎麽可能忘了你。”
“……嗯。”溫淩玉沈默了一會兒,也輕輕笑起來,指指自己的臉,“快去收拾一下,今天我們出去玩。”
不得不說豬腳真是天生影帝,只要他願意,哭喪的人都能給他逗笑。權閔後知後覺地揉揉自己的頭發:“唉,我是不是快臭出來了?睡了幾天了?”說著,他走回臥室,拿了洗換衣服往浴室走。
溫淩玉也換了套衣服,期間還聽見權閔在浴室裏嘀咕自己一定是被糞坑洗劫了才會邋遢成這樣。
他禁不住輕輕勾起嘴角,看著亮的有些刺目的燈泡。
他差點殺死權閔。
還好,他還活著。溫淩玉閉閉眼,再睜開眼,視野裏已經一片黑暗。
剛從浴室走出來的權閔換好衣服,無意中瞥了一眼溫淩玉,然後他驚恐了。
“……你怎麽哭了?!哪裏不舒服?”
蒼天,順序是不是反了?他都還沒哭呢,怎麽豬腳先哭了!!!
作者有話要說:主角(情聖狀):我不是求生意志強,我是太愛你。
有看迷糊的親請耐心看,有些故事就是這樣的啦。等回過頭來看一遍也許就懂了。
我覺得你們都不愛我了,我有種被拋棄的感覺QAQ
上榜壓力好大,字數沒到2W怎麽辦?該死的國慶節被管制電腦了T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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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麽會變成這樣——他好像忘了什麽重要的東西(不是好像,是真忘了)。在陌生的S市裏轉來轉去,什麽東西都摸不著——他會像電影裏放的鬼魂那樣直接穿過去。
過了不知道多久,他來到坐著出租車經過的那條巷子。不過他並不知道他白天來過這裏,只是依稀對這裏有點熟悉,腦海中模模糊糊還存在著一點印象,垃圾堆還在原來的位置——這個想法直接跳出他的腦子,權閔很不情願地想到了妄想癥。難道他終於被系統君毒害得需要看醫生了嗎!
這次權閔湊過去看得更加仔細——那是一截小臂長的白骨,上面還粘著發黑的血絲和肉末。
不過是一截骨頭,誰知道那狗上哪兒找來的。權閔故作輕松地捶捶腦袋,一截骨頭無法說明任何事情。
對了,他怎麽知道這裏會有一截骨頭?什麽說明什麽事情?權閔楞了楞,費勁地思考,但這些東西不想還好,一想就是一片空白。他記得剛才他還躺在床上看小說,坑爹系統君還教育他來著。
很快,他再次看到了那條流浪狗——什麽是再次!!!權閔對自己絕望了。
那條狗並不像他印象中的那麽醜陋矮小,相反,它很高大,像頭老虎一樣,一身深棕色的毛油光發亮,倆顆獠牙很長,尖利的露在唇外。看上去很兇悍。
它叼起那根長長的骨頭,往巷子深處走去。權閔跟在它身後,想看看這只給他感覺很不好的兇狗的目的地。不過出乎他意料的是他一動腳,那條狗就像有感覺似的瞪過來,雪亮的獠牙咧出來,“嗚嗚”警告權閔不許靠近。
權閔停下腳步探究地看向巷子深處,他不敢冒這個險,要是這只瘋狗真的撲過來完蛋的肯定是他。
那流浪狗見他沒再跟上來,就掉頭走了。
——這年頭日子沒法過了!連狗都那麽有靈性了!!權閔一口老血哽在喉嚨裏,突然想到這個行為不符合人生贏家硬性規定。
奇怪,怎麽都不見系統君出來叫罵了?權閔覺得今天的事情真是太離奇了,難道系統君終於認識到什麽叫以和為貴了嗎?眾多史實告訴我們,□是沒有好結局的。
不過除了那條狗發出的聲音,他好像無法聽到更多,明明大馬路上汽車呼嘯,人潮湧動——
就好像被隔離在另一個空間。
所以他這是在做夢?權閔捏捏自己的手腕子,真的一點感覺都沒有,他仔細看了看自己的手腕,再捏了一把——發現自己右手完全沒有把皮膚捏起來,再使勁,僵硬的皮膚才聳起了一點,硬的像塊石頭,還是沒有一點痛楚。
權閔真的驚悚了!開始自虐式的拼了命的捏自己全身。期間,他無意間看見自己左手中指的戒指。
=口=見鬼!!他又沒結婚,也沒有帶上這種很有迷惑性飾品的愛好,系統君更不會容忍這種輕浮的表現,要真這麽做他一定會被雷劈的————所以這枚戒指是空、降、來、的、嗎?!
臥槽的這裏到底是哪裏?!!!
盡管心裏已經咆哮成一個潑婦,權閔面上還是一臉空白,好不容易平覆了一下情緒,他摘下戒指,仔仔細細打量。他了解自己,這種東西他絕對隨隨便便帶上去,或許他真的忘了什麽。
有種找關鍵物品的趕腳,最好結局也像電影裏拍的他立刻恢覆記憶然後處心積慮戰小三殺boss過五關斬六將事業美人雙豐收那樣……還是不太美好。權閔嚴肅地腦補著。
一枚銀戒指,就像大千銀戒指那樣樸素無華,細細的環,沒有花紋,沒有碎鉆,尼瑪權閔徹徹底底為自己的眼光折服了,自己到底是看上這枚戒指哪點才腦抽了套上去。
功夫不負有心人,他終於在戒指內側找到了細細小小的三個字,扭曲得不知道哪國文字,換做平時他根本睬都不會睬這寫什麽鬼玩意兒。
也許是他福至心靈,一看到這三個字他腦海無端就蹦出一個陌生的名字。
“溫淩玉?溫淩玉,溫淩玉……”他反覆念讀這三個字,希望能給自己一點提示。
他想出去。這地方給他極度不舒服的感覺,全身寒毛倒豎,不管是剛才垃圾堆裏的骨頭還是那只兇悍的野狗。好像繼續在這裏待下去,他也會屬於那條黑漆漆的巷子的一部分。
手心的戒指被他捏著,漸漸感染了他的體溫,變得灼熱。
權閔停止在城市裏亂轉,在一處公園的長椅上坐下。他不知道時間,卻比前二十六年的任何時候都難熬。
他的眼睛開始變得並不能很好地視物,一層擦也擦不去的膜覆在他眼睛上,各大感官也變得遲鈍,他聽不見自己心跳的聲音,也感覺不到自己在呼吸。
權閔甚至錯覺自己已經死了,屍體在一點點腐爛。
可是就連他自己都絕望了,他還是不願意閉上已經完全看不見了的眼睛。權閔到今天才知道自己的求生意志有這麽強大。
他要活下去。然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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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第五天。
溫淩玉瞇起眼睛看著夕陽落幕,看這座繁華的城市漸漸升起萬家燈火,天空在深深淺淺的燈光下映得發紅。
一開始,溫淩玉其實比權閔蘇醒的更早,最先感覺到一股力量在影響他體內血統的平衡,它瘋狂地刺激著他那比人類更加優秀殘暴的海妖血統,這股力量甚至影響了他的精神。
除了權閔,溫淩玉決不允許任何形式的東西侵染自身,於是他反擊了。結果不出他意料的是兩敗俱傷,不過溫淩玉還是成功掠奪了那股力量,這讓他更加強大。
但是權閔完全沒意識到自身也是被影響的那個,他甚至沒有察覺到自己體內那股不屬於自身的力量正在深深腐蝕著他。溫淩玉一醒來就發現權閔身體的不對勁,偏偏他的力量在自己的惡戰中消耗一空。
細小的聲音從身後傳來,溫淩玉轉過頭去,發現權閔半睜的眼睛有了合上的趨勢。
他走到床邊,握著權閔的手,冰冷又僵硬,完全沒有了以往的溫熱。
“砰砰砰”
“阿閔,你在家嗎?”門外傳來了女人的喊聲,她捶著門,“阿閔,快來開門,不然我自己進來了?……”
“砰……”
門豁地打開,溫淩玉居高臨下地看著嚴沁,神情冷漠。
嚴沁看到溫淩玉,臉上依舊一臉關切地笑道:“是阿玉啊。阿閔怎麽了?我看他幾天沒出門了,就來看看。”
“他沒事。”溫淩玉頓了頓,“感冒了要傳染,我會跟他說的,你不要進來了。”
嚴沁聞言有些擔憂,想說什麽卻發現喉頭幹澀,只能幹巴巴道:“那你好好照料著,最近好像出了什麽流感。”
“嗯。”溫淩玉點點頭,關上了門。
門外的嚴沁站了一會兒,才在冷風中走下樓,她手中拿著幾盒藥,紙外殼都被捏皺了。
溫淩玉轉身,看著昏暗的房間,心跳猝然停跳了一拍。
他警惕起來,紫色的眼睛在一片昏暗中閃著寒光。
“哢”,原本緊緊閉著的臥室門開了,一星期沒整理儀容的權閔蓬頭垢面地站在門邊,看著玄關口的溫淩玉。
“權閔。”溫淩玉叫道。
權閔站在五六米外平靜看著他,目光像隔了一世紀。他終於明白了,為什麽溫淩玉醒來的第一句話是“我們還活著”。
“我們還活著。”說出這句話的瞬間,權閔覺得自己幾乎要哭了,但眼球幹澀。他聽到自己笑著,故作輕松道:“那個是幻境嗎?白癡死了,我怎麽可能忘了你。”
“……嗯。”溫淩玉沈默了一會兒,也輕輕笑起來,指指自己的臉,“快去收拾一下,今天我們出去玩。”
不得不說豬腳真是天生影帝,只要他願意,哭喪的人都能給他逗笑。權閔後知後覺地揉揉自己的頭發:“唉,我是不是快臭出來了?睡了幾天了?”說著,他走回臥室,拿了洗換衣服往浴室走。
溫淩玉也換了套衣服,期間還聽見權閔在浴室裏嘀咕自己一定是被糞坑洗劫了才會邋遢成這樣。
他禁不住輕輕勾起嘴角,看著亮的有些刺目的燈泡。
他差點殺死權閔。
還好,他還活著。溫淩玉閉閉眼,再睜開眼,視野裏已經一片黑暗。
剛從浴室走出來的權閔換好衣服,無意中瞥了一眼溫淩玉,然後他驚恐了。
“……你怎麽哭了?!哪裏不舒服?”
蒼天,順序是不是反了?他都還沒哭呢,怎麽豬腳先哭了!!!
作者有話要說:主角(情聖狀):我不是求生意志強,我是太愛你。
有看迷糊的親請耐心看,有些故事就是這樣的啦。等回過頭來看一遍也許就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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