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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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直以為琴是風雅的物事,是只應彈於知己以及心上人聽的。

他卻一度不得不在一群醜陋粗鄙的俗世之徒面前彈奏本是他最心愛的,是他最想在那個人面前彈奏的調子。那短短的兩個月時間,讓他對指尖下的琴弦深惡痛絕。直至他用手指將琴弦一一碾斷,在挨了一頓痛責之後,也終於得以解脫。

兩年後,重返故地。

他本不想再在昔日舊地重拾那份痛苦幽恨,卻被那忽疾忽緩的琴音所纏繞住,勾勒著他,不準他離去。那琴音中的苦楚與偏執聵憤,唯有他能他讀懂。

他踏入昔日的錦閣繡毯,如他昔日一般大的少年便如籠中妖寵一般,被眾人圍在中央。

少年神情認真,似集中精神於指尖。

只有他能品出少年的厭惡與憤怒,不是望出來的,而是品出來的,從少年的琴聲中品出來的。

這個本應當被當做畫一般欣賞的少年,如今卻成了一群野獸手中的玩物。

少年是想反抗的,只是他沒有力量,就如他當年一般。

他撥開人群,走到中央,忽然一把奪下了少年的琴。

眾人錯愕,那少年也錯愕。

他揮了揮手,示意那少年走開,然後自己坐到了少年曾經坐過的位置上。手指伏在琴弦上。

圍觀錯愕的眾人開始喧嘩起哄起來,卻隨著他琴音的揚起安靜了下來。

他那年十六歲。在圍觀眾人眼裏看來,他比之之前的那個少年的更加年輕,模樣也更加好看。

連那個他曾經服侍過的老板也沒有認出來他。他已經為他招攬到了更多生意,那個老板還沒有傻到要阻攔他。

熟悉的音調從指尖響起。兩年未觸,亦不曾有絲毫生疏。

這依舊是那首曲子,他想在他面前彈奏的那首曲子。但他卻一直沒有機會彈,因為他依舊沒有機會見到他。

他破天荒地在不相幹的人面前彈起了這首曲子,本就不期望有人聽得懂。

當然不會有人聽得懂,眾人都在起哄,根本沒有人聽。他們望的並不是他的琴,而是他的人。

他們望向他的眼神就好像望向籠子裏的猴子一樣。他就是一個賣藝供他們觀賞的寵物。

琴音尚未停歇,手中忽然劍起。

他的手中是一柄短劍,一柄可以在手中肆意流轉的輕薄短劍。

因為劍很短,所以濺出的血他總是躲不開。但也因為劍很短很輕很薄,他可以將它藏在袖中,不被任何人發現。

所以但他劍起的時候,很多人完全都沒有發現自己的喉間已經被割裂開了一道口子。劍回落之時,琴聲依舊未絕,他如同什麽都沒有發生過一般,繼續彈奏自己的曲子。

直到人群中發出哀嚎,圍在內層的一幹人紛紛頸中濺血倒地。很多人還沒有發現自己已經中劍的時候,就已經死了,許多人至死都不知道自己是被誰所殺的。

濺出的血全部落在了他的身上,白色的衣衫瞬間被染成了紅色。

一曲終了,他按下琴弦,若無其事地走出了那間琴舍。也絲毫不理會身後傳來的慘叫呼號。

他在日光下凝視著自己衣服上的血,濃郁的紅色在白紗素衣間綻開艷麗的花朵。他第一次發現原來紅色是這般的迷人,尤其是血的紅色。

但那腥紅的氣味卻讓他惡心欲嘔。他跑到河邊,猛地將衣服撕扯下,拋到河裏,又扶著樹幹,嘔吐不止。

他喜歡血的顏色,但厭惡它的氣息。

這樣的一種矛盾使得總是毫不猶豫地出劍,出劍後又總是會有遲疑。

他曾經殺過不少人,都是他認為比血液的氣息還要令人發嘔的人。

這些人會讓他覺得與見到這樣的人相比,把血濺到衣服上也算不得什麽大不了的事情了。

盡管還是會覺得討厭。

唯一例外的卻是他在這個樹林中的獵物。他並不討厭他,亦不喜歡他。既無喜亦無憤,本就該以路人相持。而且他是目前為止,唯一真正懂得他的琴聲的人。

事實上,他也正是教會他彈琴的人。

但他卻要殺他,並沒有任何原因。

他就是要殺他。

他不能讓他活著,不能讓他活著走出這片樹林。

他要在這片樹林中展開捕獵游戲。他已將他視為囊中之物,在這樹林間所做一切不過茶餘飯後的休閑而已,就同吟詩作畫一樣,也同彈琴一般。

他不能讓他活著。這是從踏足這片樹林之前起便已決定的事情。

這想法已是如此堅定,就如同人餓了要吃飯,困了要睡覺一般天經地義。

他甚至已忘了要去問為什麽。

他既然要吃飯,又要睡覺,同時也要殺人。

他這樣想著,便覺有些困了。

兩天兩夜沒有睡覺,他是真的困了。

人終歸是要睡覺的。人可以兩天兩夜不睡,卻不可兩年兩月不眠。那樣就真的會一睡不醒了。

若是那樣,卻也不錯。

他有時會這樣覺得。

但是現在他必須要睡了。

憑借著那一絲困頓地也要睡著了的月光,他打量著四周,尋了一株看上去比較粗壯的大樹。走過去坐下,倚著樹幹,閉上眼,不一會兒便睡著了。

他要睡便睡得很快。

睡覺的時候,即便在這樣一個陰森孤寂的叢林中也沒有絲毫防範。

他睡覺的時候便拋開一切只想著睡覺的事情。睡覺是一件神聖的事情,不容外力侵犯。

但他的睡眠還是不免受到了侵犯。

正如他可以很快入眠一般,他也很容易蘇醒。哪怕身旁有一絲聲響,他也會被吵醒。

因為這個緣故,他很珍惜每一次完整的睡眠。

盡管常常不能如願。

他醒來的時候感覺到什麽毛茸茸的東西在蹭著他的腳踝。

彎腰看去,卻是一只紅彤彤的小狐貍。小狐貍在他腳蹭啊蹭的,他直勾勾地盯著看著,那小狐貍忽然擡頭,黑溜溜的眼珠子沖著他望了一眼,又低頭蹭去。

他看得有趣,不禁笑出了聲音。

卻將小狐貍驚嚇到了,縮起了身體。

他將小狐貍抱在懷裏。狐貍很聰明,牠能知道抱著牠的這個人沒有惡意,牠因此安靜地趴著,不會掙紮。他喜歡安靜的動物,也喜歡毛茸茸的動物。他喜歡將帶有溫度的東西放在懷裏。前提是牠要可愛,且不會亂動。

狐貍的身體沒有他想象中的那般暖。許是因為這樹林太寒冷了。

他將牠抱在懷中,為牠取暖。他不久卻又睡著了。

這次他做了一個夢,夢見他自己變作了一只狐貍,被另一個人抱在懷裏。

那個人的身體很溫暖,他自己的身體卻是冰涼的。

他嫌牠(他)太冷,於是將他扔掉了。

他將他扔到了草叢裏,他跑著追上了他。

然後他發現他樹林裏所有的狐貍都殺死了,只留下他一個。

他驚嚇地醒了過來。他自己的身體沒有變冷,懷中的狐貍的身體卻變冷了。

他把牠的頭擡了起來,牠的頭卻又垂了下去。

他強迫著把牠的眼皮扒開,牠的兩只眼皮卻又合到一起去了。

牠的身體軟了,骨頭也斷了。

他本是想為牠取暖,卻在夢中將牠掐死了。

然後他哭了。

他抱著小狐貍的屍體,像個小孩子一樣,蹲在地上,慟哭不止。

眼淚都快將小狐貍浸濕了。

他特別容易哭,一哭起來便像極了女孩子。

但他絕不容許別人說他像女孩子。

若是誰敢當著他的面這般說,他多半會毫不猶豫將那個人殺掉。

他殺人已有些殺得累了。

待結束此次狩獵,他想找個地方躲起來。像只狐貍一樣地生活。

狐貍的生活蠻好的,除了吃飯喝水,其他的時候就在樹林裏跑來跑去,不時可以對過路的行人使個小壞,趁他們睡覺的時候,往他們的行李上撒泡尿;或是趁他們去小結的時候,把他們隨性的馬的尾巴剪下來。剪下來的馬尾可以用來做琴,他便又可以彈琴了。

狐貍當然不是無拘無束的。狐貍要小心獵人。

但他不怕。當今江湖之中,敢將他作為獵物的,估計還沒有幾個人。

人們都是在小心翼翼,不要成為他手中的獵物。

這個年輕又極端嗜血的獵人,玩弄獵物的手段已是出了名的了。

只是誰都不會想到,這樣一匹兇猛殘惡的俊狼,會躲在樹林裏,為了一只小狐貍的死而哭成了小孩子。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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