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四十五章:相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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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州城,莫小白朝送信的小哥接過信後,樂呵呵的朝他道了聲謝。

這是稚初走了小半月捎來的第一封信,不知道她在都城一個人怎麽樣了。

“徐……子卿?徐子卿……這個名字怎麽這麽耳熟……好像在哪兒聽過?”莫小白看著信緩緩念到。

“你喚我什麽事?”楚延卿從屋外緩緩走了進來。

自打那日起,楚延卿就常到鋪子上來,幫鋪子上處理一些雜事,若是缺短銀兩之類的,楚延卿也會自掏腰包把錢補上。

楚延卿也漸漸跟莫小白混的熟了起來。

“對啊,你就是徐子卿啊,看我這記性。”莫小白摸了摸自己的腦袋說道。

楚延卿好笑的問他:“出了什麽事了?”

“我家掌櫃的捎信來了,信上還提了你呢。”莫小白嬉笑著說。

楚延卿心頭一緊,焦急的把信搶了過來,仔細的看了起來。

莫小白心中奇怪:“你……幹嘛……”

話還沒說完,楚延卿將信收在了懷裏便朝外走去。

莫小白著急的追了上去:“你上哪兒去啊?”

楚延卿跨上了馬:“找你家掌櫃的去。”

說完便騎著馬跑走了。

莫小白站在原地大喊:“你去就去!把我的信還給我啊!”

稚初一路跟著白易然到楚國,走的十分悠閑,走了有十日,一行人才到了楚國的京城。

整個楚國京城熱鬧非凡,大小商人游街串巷,和魏國相比確實另有一番風味。

馬車緩緩在一家店鋪前停下了車。

稚初拉開車簾朝車外望了望,只看見一間裝潢精致大氣的店鋪,裏面擺滿了各式各樣上好的衣裳和衣料。

稚初問道:“這裏是?”

白易然笑著答道:“雲裳閣。”

稚初恍然:“原來這便是大名鼎鼎的雲裳閣,那我一定要前去拜訪一下。”

說著稚初就準備下車,可白易然卻叫住了她。

接著白易然順手將一個幕籬戴在了稚初頭上。

稚初好奇:“這是什麽意思?”

白易然一邊幫她整理著幕籬一邊道:“這裏不比魏國,你這張臉太招搖了,你要是不想有不必要的麻煩,還是遮上的好。”

白易然說完,心中明了,隨後便在白易然的陪同下下了車。

雲裳閣是在不比一般的衣裳店,整個店面足有三層,所有的裝飾擺設從用料上看,都絕非凡品。

布料上,各色的絲綢錦緞,一應俱全,還有一些難得的織花料子,到這裏就如同是普通布料一般。

稚初看的心生向往,她要是也能擁有一個這樣的鋪面該有多好啊。

忽然一個打扮貴氣的女子走了過來,朝白易然施了一禮道:“參見白公子,白公子又上京城來了,這次您又想帶點兒什麽回去?”

白易然客氣道:“佩兒姑娘客氣了,此番我並非是來買東西的,而是陪這位姑娘來看看的。”

說著佩兒看向稚初也朝稚初施了一禮,稚初柔聲道:“這位姑娘真是客氣了,我叫……禾隹衣,在楚國也做衣裳生意,今次特有機會能來大名鼎鼎的雲裳閣參觀,實屬榮幸。”

這個聲音……佩兒的腦海中有一絲念想閃過。

她隨即收回了情緒笑著道:“姑娘才真是客氣了,姑娘第一次前來不如我帶你仔細參觀一下可好。”

稚初笑道:“那就有勞了。”

佩兒悉心的領著稚初,在雲裳閣一層參觀完之後又領著稚初上了二樓。

要說這二樓才是真的精致,琉璃櫃臺下玲瑯滿目的珍貴收拾,珠釵瓔珞,翡翠瑪瑙,做工皆是巧奪天工。

稚初不由的讚嘆了一番。

接著不知為什麽,佩兒卻領了稚初上到三層,要說這三層其實一般是不讓人上的,因為那裏原先是稚初用作算賬談事的地方,可今天不知道怎麽了,佩兒卻想帶著稚初上去看看。

自打稚初去了之後,這三樓就很少有人上來過,但每日佩兒都會細心打掃,就如同稚初還在一般,這一掃便是四年。

稚初有些驚訝的望著眼前的景象,三樓的房間是被隔開的,一邊用作放布料和樣衣的庫房,一邊則用作稚初談公事。

稚初的目光,被擺在庫房裏的一件還沒完成的樣衣吸引了去,那是一件和這個時代的風格有些不同的衣裳,她的樣式偏歐式,但在細節上又無一處不充斥著古韻。

佩兒解釋道:“這是我家小姐身前還未完成的作品,我家小姐去了之後,便一直放在這裏了。”

稚初微微發楞的看著衣裳,因為頂樓內屋的光線不夠充足,再加上幕籬的遮擋,稚初有些看不真切。

於是她便順手將幕籬摘了下來。

剎那間,佩兒簡直不敢相信眼前所看到的景象,她眼前的女子,佩兒再熟悉不過了,她自打六歲進了稚府,就在稚初身邊貼身伺候著,她和稚初是一同長大的,稚初的一舉一動,她的愛好,甚至是身上哪出受了傷,她都再清楚不過。

在這個世上,稚初可以說,是佩兒最親近的人。

佩兒聲音哽咽的說道:“小……小姐……”

稚初被佩兒的舉動嚇了一跳驚訝的轉過頭來看著佩兒:“哎呀,真是不好意思,我看這件衣裳讓你想到你家小姐了是嗎?”

佩兒眼眶中的淚水抑制不住的往外流著:“小姐,是我啊,我是佩兒你不記得我了嗎?”

原來……稚初身體的原主就是雲裳閣的老板……這……

雖說跟天上掉餡餅似的,但稚初卻不知道為什麽並不想承認。

於是她臉上帶著抱歉的笑容道:“姑娘是不是弄錯了,我不認識你的,我叫禾隹衣,不是你家的小姐。”

佩兒見稚初不認自己,淚水更加的控制不住,她一邊抽噎著一邊緊張道:“小姐,佩兒跟了您十四年,佩兒怎麽會不認得您呢,我還記得您手上有一塊疤。是您十歲那年帶著我偷跑出去玩兒被老爺發現,老爺怪我沒看住您要打我,您去護著我,結果你和老爺爭執的時候不小心摔倒,打翻了燭臺被蠟燭燒著了胳膊,於是留下了一道疤。這杯燭火燒著的疤是很難消去的,無論抹多少藥膏,始終都會留下淡淡的印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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