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八十二章自己慫沒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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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中午的酒席後,這場婚禮關於我們的部分就結束了,剩下的比如說第二天新娘回門啊什麽的,自然有蓉蓉姐一大家子人呢。

她家可不像我家,光上面就有兩個哥哥,還有她爹也就是我堂伯,人家也有親兄弟呢,所以啊,真的是一大家子人。

想想都麻煩得慌,一堆親戚,人多了事也多。

回去我們收拾了收拾臥室,把防塵布什麽的蓋好,門窗鎖緊,開上車就能回家。

出門一趟可真累人,坐在車後座上我都想癱成一塊兒爛泥。

唉,雖然見了一個妖怪,但是好慫哦,喜歡的人以前不去追求,現在只能後悔得抹眼淚什麽的。

當然,結婚之後就不會再打擾蓉蓉姐的決定倒是讓我高看他一眼,起碼他是真心希望她能幸福的。

而不是像某些糟糕的家夥,嘴裏說著喜歡說著愛,但實際上只愛自己,自己高興了才行。要是麻雀妖怪那種情況,估計人家結婚了也不肯罷休,想著法的要讓婚姻破碎讓人家投入自己懷抱。

不分男女,自私自利的家夥和性別無關,也和種族無關。

他們口中的愛,只是美化後的占有欲和自尊心罷了。

而麻雀妖怪和蓉蓉姐,大概就是有緣無分吧,而且按照他說的內容來看,蓉蓉姐對他的印象說不定就沒多少。

這麽多年裏以人形出現的次數那麽少,估計蓉蓉姐對麻雀的印象都會比他的人形深。

真是服了他了。ヽ(ー_ー)ノ

明明可以作為青梅竹馬股異軍突起的,誰能料想到一副不錯的牌能打成這爛樣兒,最後還三振出局了。

關於這件事還有最後一個問題,如果這問題也不算問題的話,那就徹徹底底是麻雀妖怪他自己該了,磨磨蹭蹭慫得不行。

現在妖怪和人類能在一起嗎?我決定拿著這個問題向許晏呈虛心請教。其實真的有點好奇,現在是不是仍然像白蛇傳那樣不準妖怪和人類相戀呢?

被和尚、道士等發現後就要把妖怪抓起來關住或者直接消滅掉,而人類就勒令其回頭是岸,否則就出家?

可是,現代社會怎麽著也算文明社會啦,種族歧視可是被禁止的,不說某些國家都有了明文的法律法規,沒有明文大家基本上也知道這一點。

當然啦,歧視其他人種的仍有很多很多,但作為政治正確,一般人還是明白的。

所以,應該開明了點吧。

但是,轉念再一想,印度的種姓制度……呵呵。

真讓人覺得魔幻,不過認真想想,就算已經是21世紀,還是有好些早該被掃進歷史垃圾堆的玩意兒存著呢,文明只是張遮在它們頭上的幕布。

我不該對此心存幻想。

回到家的第二天,我打算去問問許晏呈人和妖怪的事,除了戀愛結婚什麽的,更重要的是當下關於不同種族關系的主流思想。

這個,還是相當需要重視的,我覺得。

爸爸上班,媽媽也去店裏了,家裏只剩下我一個人還有個隱藏住客。

敲敲門進去,那家夥今天倒沒看書,而是在電腦前面看著什麽。

我沒註意,不過其中也有故意不去註意的成分在,感覺私自看別人的屏幕,那樣有點不禮貌,侵犯人家的隱私。

尤其是需要輸入密碼的時候,知道是密碼還不到一邊去就過分了。

聽見我的問題,許晏呈托著腮考慮了一會兒,似乎是在梳理思路,畢竟是要向我介紹曾未見識過的世界。

整個兒告訴我,囫圇吞棗地,我估計一時也記不住。所以一般是分散著告訴我,給個循序漸進的過程。

“沒有人妖不得相戀的規定,”他瞥了我一眼,奇怪,怎麽還有點鄙視我智商的意味?

錯覺?

“誰有資格制定這種玩笑似的規定?”

誒,這個啊,我眨眨眼,“神仙?天地?大道?”

“我沒見過神仙,也沒聽說過有人見過,”他平平淡淡地說道,“天地或者大道之類的,也不可能像人一般制定這種直白又荒唐的規矩。”

“就算是封建朝代的皇帝,你以為會下令規定不準子民與外族相戀嗎?”

不會,或許上面的階層不能和外族成婚。不,也不是不能,只是與外族成婚後政治生涯會完蛋而已。所以啦,相戀才不會被提及,更何況明文制定這樣的規定了。

“哦,我知道了。”也是,文學作品畢竟是文學作品,不能與現實混為一談,我乖乖地應和了一聲。

“《白蛇傳》裏白蛇與人成親也並無誰不準,更沒有所謂的天譴,追著他們打殺的只有法海和尚一個而已。”他倚坐在軟軟的轉椅上,姿態輕松,說起了《白蛇傳》這個故事。

這麽說,也確實是這樣,非要人夫妻倆分開的就法海嘛。

“在各版本影視劇裏,為法海設定的理由有這些:降妖除魔、與白蛇本就有仇怨,以及心裏喜歡白蛇等等。”說到最後一個理由時他是強忍著笑意的,我想要不是他在忍著,笑聲肯定就出來了。

看著很樂呵,可惜那才不是善意的笑啊!絕對是和尚惹他了。

“如果大和尚們能動了紅塵之念,倒是件值得恭喜的事。”

果然,他對和尚也不懷好意。┓( -` )┏

“在一個版本比較老的白蛇故事裏,開頭是呂洞賓在人間賣湯圓,而法海其實是個螃蟹精,與白蛇早有仇怨。”

“這個故事的邏輯性大概是所有版本中最好的一個。”許晏呈擡擡手,示意我去找個椅子或者凳子什麽的過來。

看樣子要說的不少呢。

搬來了椅子,我好好地坐下繼續聽他“講課”。

“但這不是說法海就是個妖怪,”他補充說道,“在當今,一心降妖除魔的有,私心降妖除魔的有,認為可以和平共處的也有。”

“哪種人比較多?”我舉手問道。

他眼睛裏帶了些笑意,似乎很滿意我提出的問題,“自然是認為人與妖與鬼能和平共處的。”

“只要能守規矩,不興風作浪、戕害人命,那麽居住在人類當中也沒關系。”他眨了下眼,“就算是最厲害的家夥也抗不過一枚核彈,更何況妖怪也需要良好環境來生活。”

對哦,我順勢接下去道:“畢竟妖怪也是活的,就算鬼死掉了不用擔心環境問題,人和妖也會讓他們擔心的。”

“沒錯。”許晏呈打了個響指,在轉椅上坐直。

“既然和平相處,相戀結婚也沒什麽可說道的,只要別鬧出事,比如說把人嚇死了。”

也是哦,現在能上哪兒的仙山去盜仙草救命啊。

南極都是冰雪、企鵝和科考站啦,可沒有仙翁和白鶴童子。

“所以……麻雀妖怪是自己慫的?”我猶豫著把這個問題說出了口,不會吧,妖怪這麽慫?

可惜他毫不遲疑地肯定了我的猜測,“不用理他了,自己慫沒救。”

嗯嗯,我受教地點點腦袋,看見喜歡的人也不去付諸行動,光暗搓搓看著,那沒辦法,也看著人家和別人雙宿雙棲吧。

不過,還有一點,“餵,許晏呈,要是有那種好妖怪,可是修為不高,沒什麽攻擊力,結果遇到了看見妖怪就要打殺、也不管是好是壞的怎麽辦?”

“哦,簡單。”他回答得異常利落和隨意,仿佛確實簡單易操作得不行不行的。

“找政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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