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暮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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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數:1431 更新時間:2011-06-16 20:06
暮箏不喜歡拉琴,可他拉得卻很好,特別是《布拉格之春》什麽的拉得蠻好。他手指細長,眼神散淡,頭發垂下幾縷時分外憂郁。有女生管他叫憂郁王子,但他就說那些女生根本不知道什麽是真正的王子,他不想當王子,只想當流氓,跟朗琦一樣流裏流氣,抽煙喝酒,可他學什麽不像什麽,抽煙抽得燙了手,喝酒喝得吐,看來,學壞並不是件簡單的事。
高二時他和學校裏最漂亮的女生早戀了。是那女生追的他,他總是這樣,越是不想要,越是能得到。這個女生是男生心中的公主與偶像,好多哥們追了半天沒有追到,但她卻反過來追暮箏,這讓我們這幫人大跌眼鏡。不過靜凝在那段日子經常心情不好的大發脾氣,而朗琦就成悲哀的成了她的出氣筒。
究竟暮箏身上有什麽特殊的地方?
那時朗琦還不知道張國榮,後來他看到他演的《霸王別姬》和《風月》,他才明白為什麽女孩子們會喜歡暮箏了,因為他有一雙憂郁的眼睛,眼神散淡,骨瘦風輕,自然有一種讓女人憐愛的地方。
是的,有的男人天生是女人的克星,暮箏就是。
那個女孩子為他發了瘋,每天在教室門口站著,即使只有十分鐘,她要跑來看看他,他還是那種懶散的樣子。
但高三時他們還是分了手,用暮箏的話說,美麗的女孩子有什麽好?太黏人了!是他不要她的。他說,沒意思,真的,很沒意思。他說這話朗琦是相信的,因為他一點也不把那個女孩子放在心上,因為女孩子給他買的護身符自己說了句好看,他便隨手就丟給了他。送給你,他說,戴著玩吧。
畢業後他們報考上了同一所大學,只是因為專業不同不在一個班級了。這次是朗琦想和他在一起,他發現暮箏是一個讓男人感覺神秘讓女人感到誘.惑的男人。
暮箏命好,他有個姐姐先到美國留學,然後嫁了美國人,在美國做生意,很發財,他要什麽有什麽,可是,暮箏說,哥,我覺得人生沒有意義。
暮箏把他所有的零花錢全放在朗琦這裏,他說,你隨便花。只不過朗琦也不是缺錢的種。不久他們倆的小金庫的數額越來越高,直到有一次他們倆的小金庫被人盯上後就被盜了,朗琦有些愧疚的找他解釋,是他沒有搭理好,暮箏笑著說,沒事,不就幾個錢麽,咱倆還是兄弟。
朗琦知道一些人天生具有貴族氣質,暮箏就有,好像與生俱來一樣。
而暮箏對他的信任也是與生俱來。他們從小學起就沒有分開過,他說,上一輩子,他們一定是情人。後來大家謠傳暮箏是gay,喜歡男人不愛女人,靜凝在那刻就成天把自己關在房裏,好一陣子把自己自閉著。
有時候暮箏對朗琦的暧昧態度讓他心生恐懼。他說,小子,別真黏上我,別以為我和你一樣喜歡張國榮、黃耀明之類,那些男不男女不女的人我不感冒。暮箏嘿嘿笑著,並不理朗琦,修長的手指夾起一支七匹狼煙,抽了一口,吐到他臉上說,反正你到哪裏我就到哪裏。
他文化課成績不好,但憑著他天賦的音樂細胞和金錢在學校音樂系還是混的很不錯。可白天時常會跑到朗琦這來聽課,讓他給自己灌輸一些流氓思想,比如上床之類。晚上在酒吧駐唱,還贏得不少歌迷。
朗琦總和他說自己和許多女人上過床,女人嘛,就那麽回事,黑了燈,都一樣的,聽得他心裏直撲騰。
在朗琦的想象中,女人應該是妖嬈的,是張曼玉或者王祖賢那樣的,看了《青蛇》以後,他就想娶個那樣的女人,扭著屁股走路,一走一扭,還用京劇的念白說話,多性感啊。
特別是王祖賢,那麽長的美腿,說起她時,他對暮箏說,這一輩子什麽都別幹了,天天看著她就飽了,那才是秀色可餐啊。
他說這話不久,“王祖賢”就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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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箏不喜歡拉琴,可他拉得卻很好,特別是《布拉格之春》什麽的拉得蠻好。他手指細長,眼神散淡,頭發垂下幾縷時分外憂郁。有女生管他叫憂郁王子,但他就說那些女生根本不知道什麽是真正的王子,他不想當王子,只想當流氓,跟朗琦一樣流裏流氣,抽煙喝酒,可他學什麽不像什麽,抽煙抽得燙了手,喝酒喝得吐,看來,學壞並不是件簡單的事。
高二時他和學校裏最漂亮的女生早戀了。是那女生追的他,他總是這樣,越是不想要,越是能得到。這個女生是男生心中的公主與偶像,好多哥們追了半天沒有追到,但她卻反過來追暮箏,這讓我們這幫人大跌眼鏡。不過靜凝在那段日子經常心情不好的大發脾氣,而朗琦就成悲哀的成了她的出氣筒。
究竟暮箏身上有什麽特殊的地方?
那時朗琦還不知道張國榮,後來他看到他演的《霸王別姬》和《風月》,他才明白為什麽女孩子們會喜歡暮箏了,因為他有一雙憂郁的眼睛,眼神散淡,骨瘦風輕,自然有一種讓女人憐愛的地方。
是的,有的男人天生是女人的克星,暮箏就是。
那個女孩子為他發了瘋,每天在教室門口站著,即使只有十分鐘,她要跑來看看他,他還是那種懶散的樣子。
但高三時他們還是分了手,用暮箏的話說,美麗的女孩子有什麽好?太黏人了!是他不要她的。他說,沒意思,真的,很沒意思。他說這話朗琦是相信的,因為他一點也不把那個女孩子放在心上,因為女孩子給他買的護身符自己說了句好看,他便隨手就丟給了他。送給你,他說,戴著玩吧。
畢業後他們報考上了同一所大學,只是因為專業不同不在一個班級了。這次是朗琦想和他在一起,他發現暮箏是一個讓男人感覺神秘讓女人感到誘.惑的男人。
暮箏命好,他有個姐姐先到美國留學,然後嫁了美國人,在美國做生意,很發財,他要什麽有什麽,可是,暮箏說,哥,我覺得人生沒有意義。
暮箏把他所有的零花錢全放在朗琦這裏,他說,你隨便花。只不過朗琦也不是缺錢的種。不久他們倆的小金庫的數額越來越高,直到有一次他們倆的小金庫被人盯上後就被盜了,朗琦有些愧疚的找他解釋,是他沒有搭理好,暮箏笑著說,沒事,不就幾個錢麽,咱倆還是兄弟。
朗琦知道一些人天生具有貴族氣質,暮箏就有,好像與生俱來一樣。
而暮箏對他的信任也是與生俱來。他們從小學起就沒有分開過,他說,上一輩子,他們一定是情人。後來大家謠傳暮箏是gay,喜歡男人不愛女人,靜凝在那刻就成天把自己關在房裏,好一陣子把自己自閉著。
有時候暮箏對朗琦的暧昧態度讓他心生恐懼。他說,小子,別真黏上我,別以為我和你一樣喜歡張國榮、黃耀明之類,那些男不男女不女的人我不感冒。暮箏嘿嘿笑著,並不理朗琦,修長的手指夾起一支七匹狼煙,抽了一口,吐到他臉上說,反正你到哪裏我就到哪裏。
他文化課成績不好,但憑著他天賦的音樂細胞和金錢在學校音樂系還是混的很不錯。可白天時常會跑到朗琦這來聽課,讓他給自己灌輸一些流氓思想,比如上床之類。晚上在酒吧駐唱,還贏得不少歌迷。
朗琦總和他說自己和許多女人上過床,女人嘛,就那麽回事,黑了燈,都一樣的,聽得他心裏直撲騰。
在朗琦的想象中,女人應該是妖嬈的,是張曼玉或者王祖賢那樣的,看了《青蛇》以後,他就想娶個那樣的女人,扭著屁股走路,一走一扭,還用京劇的念白說話,多性感啊。
特別是王祖賢,那麽長的美腿,說起她時,他對暮箏說,這一輩子什麽都別幹了,天天看著她就飽了,那才是秀色可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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