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01章 煞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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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漪一直都是一個很美的女人, 從年輕到中年,每個階段都有獨特的美。她自小的生活環境十分貧困又覆雜,像是一朵沒有根的美麗的花朵。

當一個女人沒有立足之地, 奪目的美貌則會變成傷害和摧毀她的利器。

曾經,她是真的愛過時雨, 年紀輕輕便心甘情願地為他生下兒子。但後來時雨越來越嗜酒, 若是看見別的男人多看她兩眼,回家便會對她拳腳相踢,甚至懷疑是易也不是他的親生兒子, 將拳頭也砸在這個繈褓中的嬰兒。

沈漪不是沒有試圖帶著時易離開過, 但每次都會被時雨找到,然後迎接她的是更加暴烈的憤怒。她一個年輕的女人帶著還未斷奶的孩子,又能去到哪裏呢?

在時易三歲的時候,沈漪在燕城市中心的一家頂級酒店找到一份前臺的工作。酒店是謙合集團旗下的,沈漪並不了解有錢人的商業版圖, 只知道這工作適合讓她回家照顧兒子。

時易很聰明, 勇敢和機敏都遠遠超過同齡人,可以幫她做簡單的家務活, 站在小板凳上碗筷洗得鋥亮, 還能在父親醉酒之後,將他從臥室拖到客廳的地板上去。

在前臺工作了整整兩年,沈漪才第一次見到宋合禮, 當時主管因她貌美便特意安排她負責接待。

沈漪並不了解這位頂級富豪, 只覺得他氣質儒雅, 穿著古典的黑色中山裝, 鏡片之下閃爍著她讀不懂的光。

她並未任何想法, 只是想做好自己的工作, 給領導留下好印象,若是能升職加薪便最好,所以她貼心地關註著宋合禮的每一個微表情。

在他註意到他不愛眼前的香檳之後,沈漪立刻換上茶水。

第二日,她便被調去總部,坐上總裁的專用電梯,成了他的私人秘書。

饒是宋合禮見過形形色色的許多女人,但依舊為沈漪所驚艷。兩人在認識二十天後,宋合禮便向她提出了求婚。

甚至,那算不上一個求婚,更像是一份藍圖,為沈漪展示著未來高昂的每一步。

“我……對不起,宋總,我有丈夫,還有一個兒子。”

宋合禮平淡地笑了,在見到她第一面的當晚,他便拿到了有關她所有的信息。

“據我所知,你們並非合法夫妻,法律上,他算不上你的丈夫。”

沈漪驚恐地睜大了眼睛。

宋合禮輕輕瞇起眼睛,他很難想象,一個生過孩子的女人竟然也能露出這般聖潔的神色。

他道:“我結過婚,也有一個孩子,因此,我們是平等的。”

沈漪盯著合同,想起了時易。

正要拒絕,宋合禮再度開口,“你可以帶上你兒子。”

“真的?”

沈漪不可置信地擡起頭,近乎驚喜,隨後消逝,“可是……他,時雨恐怕不會同意。”

宋合禮笑了,似乎聽到這世界上最好笑的笑話,“能用錢解決的問題,都不叫問題。”

在沈漪的沈默中,宋合禮垂下眸,掃過她的手腕,上面那個刺眼的“時”字讓他目露寒光,“去把紋身去掉吧。”

兩個月後,宋合禮僅僅用二十萬打發了時雨,將沈漪帶回了家。

那是五歲的時易第一次知道,原來這世界上除了骯臟喧鬧黑暗的街道,還會有比自己家還要大的衛生間。

以及一個比他大三歲的哥哥。

他面龐白凈,名叫宋謙。

時易站在客廳,抱著自己已經壞了一個軲轆的小汽車,看著站在樓梯上的宋謙。

宋合禮拍拍兒子的頭,“他叫時易,以後陪你一起玩,好不好?”

宋謙點點頭,沒有多問,立刻接受了自己有個弟弟的事實,他領著時易上了三樓,展示自己的臥室和其他空著的客房,並發出暗示,“如果你住在我的房間旁邊,那我們一起玩方便。”

時易盯著玩具房裏的東西,將自己的小汽車抱得更緊,然後點點頭。

臨睡前,時易敲響沈漪臥室的門,其中一位保姆聞聲趕來,輕聲道:“現在不能打擾總裁和夫人的。”

時易沒理解什麽是“總裁和夫人”,只是道:“我來找我媽媽也不行嗎?”

“太晚了……”

饒是她可以壓低聲音,裏面還是聽到了,宋合禮出聲,“給他開門吧。”

時易就站在門口,沈漪彎下身,柔聲問:“怎麽了?”

“媽媽,我們什麽時候回家?”

沈漪輕輕摟著他,“阿易,以後這裏就是我們的家了。”

時易沈默了一會兒,看了一眼房間內的宋合禮,小聲問:“媽媽,那他會打你嗎?”

那一刻,沈漪的眼眶立刻濕了,她使勁兒搖頭,“不會了,兒子,再也不會了。”

時易回到了自己的臥室,那天他失了眠。

所幸他很快適應了新生活,宋謙大方地給他分享著每一個玩具,為他借出自己一整面墻壁的書籍,為他展示今天在學校學會的數學題。

時易患得患失,看著別墅之下的玫瑰園,以為自己是在做夢,幾乎每天都要發問,“媽媽,我們明天會回家嗎?”

在連續得到了十天的否定答案之後,時易終於不再問了。

宋合禮對時易的態度沈漪看在眼裏,算不上十分親和,疏離時隱時現,但也絕對沒有苛責或是虧待,而且將時易轉入了一家條件很不錯的幼兒園。

這樣便很好了。

時易不會再挨打,身上沒有青紫色,在童年擁有母愛,和朋友們撒歡一樣地玩耍。他

至少能像大多數普通人家的孩子那般長大了。

沈漪松了口氣,也愈發感激宋合禮,完全按照他希望的模樣要求自己,在外做一個體面高貴的妻子,在內滿足他所有的需求,不讓別人和他本人有任何指摘的可能。

在宋家整整待了三十後天的日子是時易五歲的生日。雖然他不說,但還是隱隱抱著期待,早早在日歷上的七月二十八號那天畫上一個圈。

宋謙聰明,猜出這個圈的含義。

那天一大清早,他便將時易叫醒,“阿易弟弟,我們出去玩吧,就去旁邊那個小公園,只有我們兩個人。”

時易立刻清醒,連忙點頭,“好啊!”

他換上嶄新的衣服,問:“哥哥,我們能不能玩小皮球?”

“好!就玩小皮球!”

沈漪在門口與他們告別,親了親兒子的額頭,“中午回來,媽媽為你親手做蛋糕。”

時易眼睛亮了亮。

關上門,宋合禮恰好出來,“他們做什麽去?”

保姆笑著回答,“時易想去玩小皮球,小少爺便領著他去小公園了。”

“怎麽不跟著?”

“他們不讓跟……”

小公園就在別墅區附近,宋謙時常去那裏,宋合禮想了一下,終究沒再說什麽。

公園像是沒有盡頭,時易擡起腦袋,視線被郁郁蔥蔥的樹木遮住,這裏是別墅區私人區域,只有這裏的住戶才可以使用,因此十分靜謐。

他們站在馬路邊,十分鐘過去,都沒有經過一輛車。

宋謙踩在一條白線上,“阿易弟弟,我們站在線的兩邊,把皮球扔給對方,怎麽樣?”

時易點頭說“好”。

他的運動天賦遠遠超過宋謙,宋謙扔來每一個球他都能精準地接到,相比之下,宋謙則需要氣喘籲籲地到處撿球。

時易興奮地又蹦又跳,覺得不夠過癮,“哥哥,再扔遠一點兒!”

宋謙抱著球,停頓了一下,忽然做了個假動作,雙臂朝著右邊揮去,就在時易要往右邊跑去的時候,皮球卻毫無征兆地向左飛去。

時易一楞,停下腳步,扭頭看著皮球在劃出一道弧線,掉落在地上,彈了幾下,滾向了馬路對面。

宋謙有點兒得意,“我厲害不厲害?”

時易略微不服,“你等著,我也學會這一招了!”

說完,他就要跑去撿起小皮球。

“阿易弟弟,我去,讓我來!”宋謙喊道,率先跑過去,“你還小,不會過馬路吧?”

他“噔噔噔”地跑著,小腿細長,步伐矯健,越過馬路,在茂密的草叢中撿起皮球,站在馬路中央大聲道:“我教你過馬路,爸爸說了,要朝左邊看一看,然後朝右邊看一看,等到沒有——”

時易豎起耳朵,認真地學習。

其實,他在三歲的時候就學會去街對面給媽媽買調料了,但他依舊裝作很虛心的模樣。

“——嗚——”

毫無征兆地,從馬路的左邊沖來一輛黑色汽車,速度快得時易甚至不知道它是何時出現的。

宋謙的教學被突兀地打斷。

他像是在和時易玩木頭人的時候一樣,忽然一動不動。

然後,在五歲的時易的視網膜上,映照出他被撞上空中的身影。

像是剛才的小皮球一樣,劃過一道弧線。

時易驚叫道張大嘴,他覺得自己的叫聲幾乎將耳膜撕破,但卻什麽也沒有聽到。

宋謙的臉上似乎還保持著方才的神色,他狠狠地落在堅硬的水泥路上,滾了幾圈。

真的像是沒了氣的皮球。

但是真的氣球不會流血。

那輛車沒有絲毫地減速,只有在撞上宋謙的那一刻被迫降速,在地面上劃出一道深刻的黑色。

但是很快,黑色被鮮紅的血覆蓋。

而宋謙的手裏還緊緊抱著皮球。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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