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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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對傾城沒什麽興趣,我回來那天在他那兒過夜,第二天跟他提起來傾城,他順口把他塞到了夕顏公主府上。

我因為傾城的關系在紫國耽誤了很久,夕顏公主卻不知道因為什麽原因待在紫國遲遲不回。這小妮子也是個奇怪的主兒,好好的公主不做,難道留在那兒當真想做亡國妃嗎?人家正牌夫人殉情殉的合情合理,她這個和親不成的湊個什麽熱鬧,天下人都知道和親不過是雪國的計謀……不過,下次再用這一招也許要換個方式了,畢竟含對蝶舞那女人的家人也毫不留情,這次拿下紫國時放了一把火燒了月氏的淺谷,聽聞谷裏的人都逃向最近的火國去了。含也沒下追殺令,這一點上我們有個共識——月氏名氣響亮,可是沒什麽實際用處,戰爭中,隨便它去投靠哪裏。

等夕顏回國,我就把傾城送了過去。

現在把傾城留在那裏是最好的,公主府和朝政不相幹,夕顏又是個膽小怕事容易操縱的,現在讓傾城見含還不合適,就不如讓他在公主府把傷養好。

我在自己的蘭園悠閑的賞花度日,現在舉國都在慶祝中,我每天去含的宴會上捧個場。對我的冷淡他也不計較,他比我更清楚,這種場合不適合我。

蝶舞那女人趁機出盡了風頭,跡末泠來我的蘭園做客的時候皺著眉頭問我:“蝶舞姐姐腦袋壞掉了吧?雪王可是毀了月氏的淺谷,她怎麽還能在宴會上飲酒作樂?”

我舉起酒杯邀他共飲:“那麽,月氏的人現在在你哥哥那兒?”

他點點頭,毫不設防,接過酒杯仰頭一飲而盡:“是啊。”

這是個善良的人,一個好人。我跟他的來往很少有人知道,即使知道了報告給雪王也沒什麽關系,他不會信的……我和跡末泠是性格上處於兩個極端的人,即便是知道我們有來往,他也一定和其他人一樣會認為我是在利用他打探消息的,可大概如果問一下我自己,我會說,我很喜歡這位浪跡天涯的怪物。

他是生來的怪物,卻成了一個好人。而我生來雖是人,卻慢慢變成了怪物。

世間給人的命運千奇百怪,人和人之間的緣分也是讓人大跌眼鏡。

我第一次遇見他的時候,“蘭王”還未成名,“浪子”也少有人知曉。

我在雪國附近的山谷裏遇見他,彼時剛剛入秋,下了一場雨,山裏仿佛冒著濃煙,分辨不出道路來。在這孤山荒嶺裏驀地看見人,彼此都是一楞,有那麽一會兒我都以為他是不是傳說中的狐仙。後來想到狐仙多是貌美女子,山霧讓我看不清他的面貌,但他身形高大,顯然是個男的。

我正想著要麽問個路,要麽繞了他自走自的。他已經朗聲笑起來,一副好多年沒聞過肉味兒的狗忽然看到腸子的樣子,幾步奔上來把我擁了個滿懷。

如果是以前,碰到這樣一個人,我會立刻動手殺了他,甚至會快到讓他死都不知道怎麽死的。但那時我忽然有種懶懶的感覺,不是不想殺他,只是懶得動手費神。

他激動的差點沒把我抱起來就地轉圈歡呼,我被他吵得頭暈,好不容易分開,驀然看到了他的眼睛。

心裏已經溜走的狐仙想法剛重新冒出來,他忽然害怕的後退一步,做了個防備的姿勢,閉上那只正常的眼睛,用他那只不正常的紅眼睛看著我:“你怎麽長的這麽好看!天……你不會真是狐貍變的吧?小生我是路過,我真的只是路過……求狐仙姐姐饒命,以後狐仙姐姐想吃香的喝辣的都找小弟,小弟的哥哥還私藏了一壇百年陳釀,他不知道小弟已經摸清了他藏酒的位置,狐仙姐姐繞過小弟這一次,小弟下次來定當奉上……”

我好笑的看著他自己在那兒咋呼,閑閑的擺了個佛祖笑聽著他越說越離譜。

等他反應過來,已經不知道自曝了多少家底糗事。末了我不冷不熱一句:“我是人。”

他呆了一會兒,繞著我轉了一圈,確定了我沒尾巴有影子衣服上還因為趕路沾了不少灰塵——我任著他看,反正我已經猜出他的身份來了,傳言中他是個奇人,肯定能帶我走出這山谷去。

他看了一會後,盤著腿坐在地上,捂著肚子哈哈大笑起來。

我等著他笑了一會兒才說,“還有……”我擡了一下眼皮,依舊用不鹹不淡的口氣回他,“我是男的。”

於是他又一串笑直沖雲霄,山谷裏帶著回聲,加上周圍遮住景色的濃霧,一時間只覺得整個山裏都回蕩著他的笑聲。

那一刻,我決定結交這個人。

他不會是一個好利用的人,但我喜歡有挑戰性的,何況利用好了,價值會更大。

三天後我們兩個一起滿身灰的出了山谷,我精神萎靡他神采奕奕,然後他就別過繼續他的雲游四方去了。後來我在布枝城定居,只要每次路過,他定會不打招呼不請自來,完全把我的蘭園當他自己家的後花園了,常常是我回了府邸忽然發現裏面多出個人來,一群下人被他指揮的唯唯諾諾,他就著我府裏的好酒狠勁的灌著,末了一雙眼睛望過來,嘴邊咧開一個笑,漫上酒色的眼睛瞇著,像是臉上裂開的兩道縫,清澈見底。

他對尋找藏著的東西有天生的敏感,我府裏的好酒沒有一壇逃過了他的搜索,我懷疑他上輩子是屬狗的。而愛玩和輕信的個性讓我這個騙人老手都很無語,這個是出於職業的習慣,你想想啊,如果一個人你一騙就信或者還沒騙他就自己奉上等著你把他賣了,這種人的低智對於一個善於設計騙局害人無數的骨灰級神棍來說簡直是變相侮辱……如此這般,我反而懶得在他面前戴面具做人,省的他有時不明白還會讓我解釋更多……麻煩死了。

他想來就來,走的時候一般也不打聲招呼。比較誇張的是有幾次他嘴饞想念我蘭園裏的蘭花糕了居然放下手中的事千裏迢迢趕過來,吃了東西就走,我要他帶些走,他笑說下次再來吃。

我要是他的哥哥,一定放不下這小子自己行走江湖。但可惜他沒缺胳膊沒少腿兒的浪跡了這麽多年,自由快活的只有讓別人羨慕的份兒。

這次他又來勢洶洶且毫無預兆。我給他倒了杯酒,問:“你又是嘴饞什麽來了?”

他看了眼我嘴上還未好的傷:“倒是你嘴上怎麽了?這又是哪位美人的手筆啊?居然比你的嘴巴還利,真是難能可貴吶。”

切,被這小子反將了一軍。

“你怎麽不自己看?”我才懶得跟他解釋。他那個方便的眼睛不知道多少人羨慕,可惜他自己一點兒也不珍惜,老用來做一些沒必要的事,看一些我覺得不屑一顧的人的記憶。

“這種打探人隱私的事我才不做,說起來你也多註意點兒,”他挺認真的看著我,“缺德多了是會短命的。”

我一口酒噴了出來。

後來他就在蘭園住下了,這一住就住了我們認識以來最長的一次……那時候我並不知道,他和我是為了同一個人而來的。

作者有話要說: 上一章一直說有問題嗚嗚,我明明已經把敏感字眼都改成*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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