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441章 他就是那個記憶中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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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秀自打醒來後,經常會一個人發呆。

她腦海中始終亂亂的,理不出頭緒。

明明記得有很多人,但偏偏卻一個都想不起來,甚至連他們的面容都記不真切。

起初的時候,她問過晟軒,晟軒還有耐心跟她解釋,她失憶了,並且不厭其煩的告訴她,她之前枯燥平凡的十六年生活,到底是什麽樣子。

隨著次數的增加,阿秀再多發問時,晟軒便只沈默不言。

原本還算溫馨的早飯時間,被阿秀多嘴了幾句,氣氛徹底冷下來。

阿秀沒什麽胃口,就這麽坐著發呆,晟軒不答話,她能看得出來,就靜靜的等著他。

等晟軒吃完了早飯,又去洗碗。

他的背影高大挺拔,二十出頭的年紀,身形健碩,平日裏經常下地勞動,因此很是硬朗。

一個大男人蹲在地上洗碗,看起來違和,卻又從心裏溢出來一點異樣的感受。

阿秀看著看著,只覺得眼眶發熱。

她模模糊糊的印象裏,好像也有個男人,親自給她做飯,不嫌棄的給她洗腳。

是他嗎?

看著晟軒的一舉一動,阿秀忽然低低的叫道,“晟軒,你給我洗過腳嗎?”

“不然呢?”晟軒被她鬧得隱約有點小情緒,嗓音低沈的嗯了聲,“你昏迷的時候,都是我做的。”

“哦。”阿秀點了點頭,沒再糾結這個讓大家不快的話題,轉而道,“謝謝。”

晟軒沒回話,他把洗好的碗筷都收攏好,然後看了眼天色,拿上鋤頭和鐮刀,對她頷首,“走了,該出發了。”

她如今待著的地方,是叫開陽村,位於婺州下的一個偏僻小村莊,村莊是真的偏僻,幾十年來沒有人進出過,方圓十幾裏地,都是本村人。

村莊不大不小,約莫有二百戶人左右,總人數也就六百出頭,住上幾天後,基本都能混個臉熟。

村民們過著的是自給自足的生活,商品經濟在這裏不發達,他們很少出去村莊,進到城裏去,一般都是過年的時候,置辦年貨才會出門。

畢竟從村子裏出去,到集鎮上,步行要走三天,就算是騎馬坐車,都要走一天。

村子裏只有牛車,兩個軲轆的那種,坐上去別的不說,光顛簸就要了命。

阿秀覺得這樣的生活,令她感到不習慣。

晟軒說她從小生活在這裏,她的雙手卻瑩白如蔥,根本都不像是下地勞動的。

對此晟軒的解釋是,他心疼她,沒有讓她辛勞過。

阿秀默認了這個理由。

一路胡思亂想,晟軒不出聲,阿秀自然不出聲。

晟軒家裏只有他和她,原本說是有個老母親的,後來前年老母親去世後,就留下他孤寡一人。

為此他不止一次的感激,說還好有她作伴。

他們家的地需要走上一段路,翻過一個低矮的山頭,再途經一條坎坷的小路,緊挨著的小路旁邊,就是田地。

夏季時分,田地裏的農作物生長的很是茂盛,生機勃勃的,望過去綠油油一片,入目讓人神清氣爽。

自從一年前新皇登基,對於農民來說,倒是享福了。

往年他們都需要給朝廷納稅,去年一年都沒有,包括今年,都不需要,因此種的收成,都是自己所得。

百姓們餘糧多了,自然就富裕起來,日子過得美滋滋,自然就天下太平。

晟軒家的地不多,不過餵飽兩個人,還是綽綽有餘的。

他做農活特別用心,到了田地後,沈默的抿著唇,吩咐她讓她在涼陰地坐下,他自己則拿了鋤頭前往那茂盛的田埂上。

阿秀被曬得臉頰發紅,把頭頂的草帽摘下來後,放在臉頰扇了扇風,蹙著眉頭道,“晟軒,先歇息會吧,我們趕路過來,已經很累了。”

她一場大病後,身子就虛的不行。

剛才的一段路,還多虧晟軒照顧她,沒走那麽快,即便這樣下來,此刻的阿秀還是一邊掉冷汗,一邊喘氣說道。

晟軒擡腳欲走,聽到她的聲音,回頭看她,漆黑的眸子裏閃了閃光,而後踱步回來。

阿秀還是皺著臉,看出來有點難受。

晟軒從懷中取出來一塊手帕,伸長了胳膊遞過來,“給你,擦擦汗。”

手帕上繡著一個歪歪斜斜的字體,軒,阿秀凝神有幾分好奇,看看手帕又看看晟軒,“這是?”

“你之前繡給我的生辰禮物。”晟軒說著,有幾分不自在,耳朵上染上紅暈。

阿秀哦了聲,接過那個帕子,放在掌心,手指在上面摩挲著。

“還有印象嗎?”晟軒問。

阿秀搖了搖頭,“記不得了。”

“嗯。”晟軒道,“沒關系,我記得。”

阿秀沒有回應,用帕子擦了擦額頭的汗水之後,又拿起草帽繼續扇風。

夏天就是這樣,太陽還沒升到正當空,已經熱的不成樣子了,晟軒之後轉頭鉆進了田地裏,等阿秀再勸他,讓他休息會晚點再幹,晟軒便說他心裏自然有數,讓阿秀就待在旁邊坐著等著,要是實在無聊的慌,就喊著和他說話。

話說都說成這樣了,阿秀不好意思再勸。

她乖巧的坐在田埂之間,環顧四周景色。

身邊是棵巨大的樹,枝繁葉茂的,就算是酷烈的日頭,陽光從上面照下來,層層疊疊厚實的葉子,最後只有斑駁的日光落下來,像是一塊塊碎了的銀子。

身後是張三嬸子家的地,他們家有三個兒子,大兒子跟她一般大,不過做農活已經很是熟稔,小兒子不過才七歲左右,每天也是跟著兩個哥哥一起下地幫忙。

這會他們就在地裏,三個人一字排開,莫名有幾分喜感。

再往前後,就是他們家的地。

晟軒弓著身子在用鋤頭除草,他個子高,半蹲在那裏,還是比旁邊的玉米桿子要高出來一頭。

從阿秀的角度看過去,莫名覺得滑稽可笑。

“晟軒!”阿秀又叫他的名字,正低頭苦幹的晟軒聽見後,身子頓了頓,緊跟著直起身來,回頭瞥她。

他的眉眼都逆著光,奇怪的是,阿秀仿佛能夠感受到他那道灼灼的目光,筆直又犀利的朝她看過來。

印象裏……

似乎就是這麽一雙眼睛,如此註視著她。

阿秀有些恍然。

半晌,她笑了笑,是了,或許一直以來,都是她太執著於夢境裏的東西。

她總是跟自己較勁,告訴自己,她是誰這很重要,因為她丟失了以前的記憶,所以她對醒來看到的第一個人晟軒,始終保持懷疑態度。

還有什麽可懷疑的。

十六年平靜的生活,都在這走都走不出去的村莊裏,一眼能夠看到老死的那種,除了晟軒,她還能有過誰?

晟軒對她這麽在乎,去哪裏都要把她帶在身邊,根本不會給別的男人什麽機會吧?

“怎麽了?”他聲音低沈,三兩步到達跟前。

男人幹了大半天的活,這麽熱的天,他又需要賣力,身上穿的短衫,不知何時就已經被汗水浸透,濕漉漉的一團,緊巴巴貼著身子。

他靠近後,身上的味道一並傳了過來。

自然是有男人的臭汗味,還多出了幾分田地土壤的塵味,混雜在一起,莫名覺得有幾分強烈的荷爾蒙。

阿秀仰頭看他,紅彤彤的小臉上浸著薄薄的細汗,晟軒看的眸色深沈,不自在的轉過臉去。

“你轉過臉做什麽?”阿秀笑,“晟軒,我覺得,那些過去不重要了。”

“什麽?”晟軒聽不大懂她話裏的意思,轉過頭來看著她問,鄭重其事,“阿秀?”

“我是說,我既然想不起來那些事情,就不打算想了。”阿秀說。

她分的清楚,眼下和晟軒生活在一起,沒必要因為一些虛妄的或許根本不存在的事情,鬧的彼此兩個人都不開心。

倘若那些過往,真的就是和晟軒在一起青梅竹馬十幾年,那麽對晟軒來說,她的懷疑和揣測,都是莫大的傷害。

倘若不是,可她能夠忘掉,是不是就說明了,那些過往並不重要?

還是活在當下,最為踏實。

最親密的兩個人,她不想傷害到他。

晟軒好半天都沒回過神來,他呆呆的站在樹蔭下,不知道為什麽,幸福來得這麽快。

阿秀從醒來後,就對她的身世十分懷疑,哪怕他說了十遍二十多遍,她還是不信。

盡管嘴上沒說,但面上表情卻已經出賣了她。

現在……

“傻了?”阿秀笑了笑,拉過他的手,拽著他把他按在了身邊的田埂上,遞給他水囊,“喝點水休息下吧。”

“好。”思緒漸漸回來,晟軒點點頭,接著之前的話題道,“你不介意就好,我知道,失去記憶你會迷茫的,不過……”

“我知道,有你在我身邊。”阿秀搶了他的臺詞。

晟軒只能笑,他皮膚被曬成了健康的小麥色,一害羞的時候就會不自在的偏過頭去,此刻自然是。

兩個人相處前所未有的和諧。

晟軒上午沒再幹活,夏天的中午,熱起來能曬死人,他們就在樹蔭下聊聊天,餓了吃點幹糧。

等到了日頭沒那麽強烈,已經到了半下午。

晟軒站起來幹活,阿秀跟他一起,兩個人經過中午的談話,關系倒是親密了些。

聊著聊著,阿秀便問他,“這麽說,我十六年都沒出過這個村莊?”

“嗯。”晟軒點頭,“我倒是進過城。”

“我也好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啊。”阿秀說,“晟軒,你能帶我出去走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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