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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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言估著天色,想著楊南要回來了,就去了廚房。最近天氣太熱,楊南都吃不了多少東西,陳言想做些開胃的菜,免得一整天都在田裏,身子受不了。
陳言做了個苦瓜炒蛋,涼拌粉絲,一個湯,還有前兩天做的熏肉。
“小言,我回來了。”陳言正盛著飯,聽到聲音,忙走出來,“回來了,先洗把臉,水在那裏。”
“恩。”楊南乖乖的點頭,洗臉。
“小言......”楊南抱住陳言低頭蹭蹭陳言的臉,又轉移到嘴唇,低著頭吻了一會,才又放開陳言。看著陳言臉色紅潤,眼神迷茫的樣子,楊南的眼神變深了。
“先......先吃飯吧。”陳言推推楊南,感覺到身下的變化,紅了臉。
楊南狠狠地抱了陳言一下才放開。
兩人坐在對面,開始吃飯。
其實陳言覺得生活就是柴米油鹽,會為一些小事爭吵,為一些小事開心,但總歸的一家人,就是沒有隔夜仇的。他對楊南,或許沒有曾經對何旭那樣熱烈的愛,但他們的牽絆,可以說比任何人都還要深。
“阿南,最近的集市要到了,我想要買些針線還有些紙,還有之前在書店接的抄書活已經好了,到時候一起去。”陳言躺著楊南的懷裏,有些疲累的閉著眼睛道。
“我都說了,你就放心在家裏呆著,不用擔心銀錢的事,我知道你不喜歡出門的。”楊南幫陳言揉了揉腰,吻著陳言的發梢。
“我知道,”陳言擡起頭和楊南交換了一個吻,“我的確不喜歡出門,但是我想和你在一起。而且我們是一家人啊,有什麽事都要互相承擔的啊。”陳言喃喃道,最後一個字出口時已經睡著了。
楊南很開心,撥開擋住陳言臉頰的發絲,深情的凝望著,幫陳言把被子蓋住小腹,看著兩人相互交纏的雙腿,很是滿足。
陳言跟著楊南身邊,最近學堂也開學了。要買些紙筆備著,楊南也在跟著陳言學習。村裏人是不興束脩的,陳言也不收,只是會收到一些家長的菜和肉。其實他這次來集市,最主要的目的還是要幫楊南買生辰禮物,畢竟幾年都是衣服,有些俗了。
楊南也沒有什麽愛好,所以讓陳言很是為難。
“阿南,你先去買東西吧,我有些累了,在這兒等你。”陳言看見一家店,心頭浮出一個念頭。
“累了嗎?我就說我自己來就好了,你看,被曬到了吧。要不我們先不買了,先回家吧。下次再說。”楊南扶著佯裝累了的陳言,坐在一旁的茶棚。
“沒事的,你先去吧,我在這裏等你,你快去快回。”陳言推了推楊南道。
“你真的沒事啊,小言?”楊南猶豫著走了兩步,又問道。
“恩,沒事。你去吧。”
看著楊南走遠,陳言才轉身進了家五金店,買了一套刻刀出來。陳言摸摸發髻上的木簪,這是楊南第一次送給他的,雖然還有其他的簪子,但是陳言還是最喜歡這支,所以,他想,親手雕刻一支給楊南。雖然需要楊南教他,不再是驚喜,但是他想,楊南會歡喜的。
楊南自是歡喜的,不過教了陳言幾天,看陳言手上被刻刀劃了幾痕,便後悔了。只說心意到了就行,不然陳言再碰了。陳言才不理會他呢,要不讓,就偷偷刻,反正,他大概也知道怎麽做了。
作者有話要說:
有話說:話說某看第九章的時候發現,某說25歲算是晚婚了......並不是只有在古代才這樣認為,我們國家現在提倡晚婚,其實男的25歲,女的23歲就算晚婚了......
之前真的某沒有常識啊,某真的一直以為要到30歲才算晚婚的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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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言做了個苦瓜炒蛋,涼拌粉絲,一個湯,還有前兩天做的熏肉。
“小言,我回來了。”陳言正盛著飯,聽到聲音,忙走出來,“回來了,先洗把臉,水在那裏。”
“恩。”楊南乖乖的點頭,洗臉。
“小言......”楊南抱住陳言低頭蹭蹭陳言的臉,又轉移到嘴唇,低著頭吻了一會,才又放開陳言。看著陳言臉色紅潤,眼神迷茫的樣子,楊南的眼神變深了。
“先......先吃飯吧。”陳言推推楊南,感覺到身下的變化,紅了臉。
楊南狠狠地抱了陳言一下才放開。
兩人坐在對面,開始吃飯。
其實陳言覺得生活就是柴米油鹽,會為一些小事爭吵,為一些小事開心,但總歸的一家人,就是沒有隔夜仇的。他對楊南,或許沒有曾經對何旭那樣熱烈的愛,但他們的牽絆,可以說比任何人都還要深。
“阿南,最近的集市要到了,我想要買些針線還有些紙,還有之前在書店接的抄書活已經好了,到時候一起去。”陳言躺著楊南的懷裏,有些疲累的閉著眼睛道。
“我都說了,你就放心在家裏呆著,不用擔心銀錢的事,我知道你不喜歡出門的。”楊南幫陳言揉了揉腰,吻著陳言的發梢。
“我知道,”陳言擡起頭和楊南交換了一個吻,“我的確不喜歡出門,但是我想和你在一起。而且我們是一家人啊,有什麽事都要互相承擔的啊。”陳言喃喃道,最後一個字出口時已經睡著了。
楊南很開心,撥開擋住陳言臉頰的發絲,深情的凝望著,幫陳言把被子蓋住小腹,看著兩人相互交纏的雙腿,很是滿足。
陳言跟著楊南身邊,最近學堂也開學了。要買些紙筆備著,楊南也在跟著陳言學習。村裏人是不興束脩的,陳言也不收,只是會收到一些家長的菜和肉。其實他這次來集市,最主要的目的還是要幫楊南買生辰禮物,畢竟幾年都是衣服,有些俗了。
楊南也沒有什麽愛好,所以讓陳言很是為難。
“阿南,你先去買東西吧,我有些累了,在這兒等你。”陳言看見一家店,心頭浮出一個念頭。
“累了嗎?我就說我自己來就好了,你看,被曬到了吧。要不我們先不買了,先回家吧。下次再說。”楊南扶著佯裝累了的陳言,坐在一旁的茶棚。
“沒事的,你先去吧,我在這裏等你,你快去快回。”陳言推了推楊南道。
“你真的沒事啊,小言?”楊南猶豫著走了兩步,又問道。
“恩,沒事。你去吧。”
看著楊南走遠,陳言才轉身進了家五金店,買了一套刻刀出來。陳言摸摸發髻上的木簪,這是楊南第一次送給他的,雖然還有其他的簪子,但是陳言還是最喜歡這支,所以,他想,親手雕刻一支給楊南。雖然需要楊南教他,不再是驚喜,但是他想,楊南會歡喜的。
楊南自是歡喜的,不過教了陳言幾天,看陳言手上被刻刀劃了幾痕,便後悔了。只說心意到了就行,不然陳言再碰了。陳言才不理會他呢,要不讓,就偷偷刻,反正,他大概也知道怎麽做了。
作者有話要說:
有話說:話說某看第九章的時候發現,某說25歲算是晚婚了......並不是只有在古代才這樣認為,我們國家現在提倡晚婚,其實男的25歲,女的23歲就算晚婚了......
之前真的某沒有常識啊,某真的一直以為要到30歲才算晚婚的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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