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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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淩野是有偏見的,歸根結底有兩個原因。

第一,初印象糟糕。我剛來時他那副要死不活的樣子實在有些惹人煩。

第二,日常手欠嘴欠。我平時生活中雖然是個喜歡呼朋喚友出去玩樂的人,但在交朋友方面是很挑剔的,話要投機,也不能太有低級趣味。偏巧,淩野就是跟我話不投機還沈迷於低級趣味的人。

我所謂的低級趣味,包含很多層面。

淩野倒是不會對異性或者同性進行什麽惡心人的騷擾,但那張嘴也是夠欠夠賤,我不愛聽他說話。

因為對這人沒什麽好印象,也就不愛搭理他,大部分時間我就躲在房間裏。

寫稿這件事,講究個緣分,偶爾我跟故事沒緣分的時候,就開了窗,趴在窗邊進行人類觀察。

據我觀察,住在“島”裏的人都愛自稱島民,而且這幾個家夥在這裏住的時間最短的是那個叫李崇的,來了一個多月,自稱是個流浪詩人。

我對詩人沒有偏見,但李崇的詩挺讓人摸不著頭腦的。

不過,我覺得他肯定是個天才。我之所以這麽說,是有依據的,因為一般來說,我看不懂一本書,不是書不行,是它太牛逼,膚淺的我讀不懂罷了。

李崇最喜歡做的事就是站在青旅院子外面背對著門口抽煙,我保守估計,他一天得抽一盒。

有時候我會勸他:“兄弟,記得每年體檢。”

至於來得時間最長的,除了程老板,就是淩野了。

當我得知淩野已經在“島”住了三年的時候,我甚至懷疑他是不是想熬死整天酗酒的程老板,然後順理成章地繼承這間青旅。

我問給我透露八卦的周映:“他把這兒當自己家了吧?”

“是唄。”周映坐在樓梯上扒拉她的吉他,她曾經是一個挺火的搖滾樂隊的吉他手,跟主唱談戀愛,結果主唱劈腿了,姑娘直接揍了那主唱一頓,然後從此封心鎖愛,來當起了島民。

挺瀟灑的一姑娘,這些人裏我最喜歡她。

不是那種喜歡,是那種喜歡。

周映說:“你對野哥挺感興趣啊?”

“……姐姐,我一直當你是個耳聰目明的修仙人,沒想到,修仙修得腦子不清醒了啊!”

周映就笑:“我修個屁的仙!”

我跟周映說:“你教我彈吉他唄。”

說真的,不是故意沒事找事,不是故意跟漂亮姑娘套近乎,我是真想學一門手藝,等回去之後,炫個技。

而且,周映教我彈吉他,肯定不能收費,我出了這個島,上哪兒能找到這麽牛逼的老師去!

看吧,我這人就是這麽膚淺,就是這麽虛榮,就是這麽詭計多端。

“找淩野教你去,他也會。”周映說,“我彈吉他的技巧,只傳女,不傳男。”

正說著,淩野手裏拿著他那破風箏又從我面前晃悠了過去。

“他?”我說,“他彈棉花吧!”

“你還真別小瞧他。”周映說,“那家夥有點東西的。”

我看過去,淩野在院子裏傻子似的扯他那風箏呢。

蝴蝶樣式的風箏,才剛飛起來,就掛在了歪脖子樹上。

“他是不是對風箏有執念啊?”我問周映,“怎麽見天兒在那兒放那個破風箏。”

“人家那不叫放風箏。”周映說,“他說這叫‘捕蝴蝶’,是一種行為藝術。”

還行為藝術?

我覺得他就是有毛病。

我跟周映說:“你看著吧,不出半年,這人準瘋。”

周映就笑,一邊扒拉她的吉他弦,一邊大笑。

淩野往這邊瞥了一眼,像看傻子似的看周映。

我挑撥離間:“他看你的眼神好像在看傻子。”

周映說:“他那是看你呢。”

我算是發現了,這地方真就沒有正常人。

我拍拍屁股走人,然後聽見身後淩野喊:“張三!捕蝴蝶嗎?”

“你他媽才張三!”我回頭罵他,“你他媽就一法外狂徒,遲早丟精神病院去!”

淩野竟然不生氣,叼著沒點燃的煙,放他那破風箏。

那個蝴蝶形狀的風箏從我頭頂飛過去,呼啦啦的,我跟被傳染了精神病一樣,竟然恍惚間覺得那是一只真的大蝴蝶撲扇著翅膀從我眼前飛過。

“毛病!”我說我自己。

我快步往自己的房間走,決心離精神病遠點。

身後,程老板又喊:“陳真!喝酒嗎?”

我他媽叫陳醒!

這地方究竟有正常人沒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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