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十三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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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後的第一場雨,雨絲很細,沾地無聲,卻綿密得像是一張鋪天蓋地的網,將人牢牢地圍困在早春的料峭潮濕之中,不得逃脫。滿山的白色墓碑仿佛一張張沒有表情的臉,從上往下不動聲色地眺望著來者,仿佛他一個腳步踏出,都能驚起轟然的喧嘩,然而直到他一步步走了上來,周圍卻還保持著喧嘩前的無邊寂靜。

如果不是早就知道自己和這個人相貌肖似,西蒙殷在看到墓碑上的照片時難免要被嚇一跳,雖然顧惜朝說過,他們兩人除了臉之外什麽都不像,甚至顧惜朝也覺得,他們兩人就算臉也只有九分像,但是陡然面對這樣一張黑白照片,西蒙殷想要一口咬定這張照片裏的人其實不是自己,都要經歷一點猶豫和困難。

他慢慢地彎下腰放下一束白色非洲菊,然後神色有點覆雜地看著照片裏對著自己笑出兩個酒窩的年輕男人,雖然來之前他也不由自主地想象過,這張和自己肖似的臉上究竟會有著什麽樣的表情,甚至覺得很可能是顧惜朝形容的那種正直的或是剛毅的表情,目光嚴肅而銳利,但無論怎麽想象,她都沒料到這個人的笑容是這樣,甚至可以說他這麽多年來似乎從來都沒有看過那一種,乍看是淡淡的,但是如果往他眼睛深處看去,就會發現後面藏著的如同立意要給人驚喜一樣的濃濃笑意,仿佛在他眼前的是一片讓人想用靈魂去向往的美好景象。

西蒙殷不知道自己為什麽會跑過來看這個和自己幾乎沒有任何關系的人,但是如果理由是因為這個人和自己長得像,他又覺得似乎少了點什麽,仔細想卻怎麽也想不出少的究竟是什麽。他百無聊賴地轉著手裏的雨傘,任傘上的雨水紛紛四散飛去,陷入了沈思。

嗒嗒嗒嗒的腳步聲由遠而近,他警覺地回過頭去,目光就這麽從上而下,對上了兩雙眼,其中一雙眼在這瞬間呆滯,另一雙眼卻瞬間寫滿了震驚與覆雜,然後這雙眼的目光落到了地上的那束非洲菊上,慢慢地向上移動,經過他握著傘柄的右手,最後又回到了他的臉上。

剛開始的時候西蒙殷有點不明所以,很快卻又明白了什麽,向那雙震驚的眼睛的主人笑了:“如果我沒記錯的話,你是那天將花束拋給我的那位新娘。”他倒是沒提上周六在報紙娛樂版上看到的事,只當他們此時只是普通的第二次遇見。

息紅淚有點僵硬地點頭:“你是和顧惜朝走在一起的那個人?抱歉我不知道你的名字。”她右手捏了捏阮明正的手臂,阮明正也向他點了點頭,表情很覆雜。西蒙殷笑著伸出手:“西蒙,西蒙殷,中文名字是殷景真,很高興再次見到你們。看樣子,我似乎打擾了你們了。”後一句他是轉過臉和阮明正說的,後者臉上掠過沈沈的陰雲,無言地與他握了個手。

“也不算打擾,只是我很奇怪,殷先生怎麽會在這裏?難道您曾經與戚少商認識?”息紅淚淡淡一笑,說話卻著實有點不客氣,目光再度看了一眼那束非洲菊,心想這個人怎麽知道戚少商喜歡的花是什麽,除非真的是調查到這份上來了,何況今天這日子不太巧,是忌日,該來的從來沒有來過這裏,這時卻冒出了個壓根沒道理到這裏來的人。

“算是吧,我到這裏不久,就知道自己其實和他算是認識。”西蒙殷指了指自己的臉,揚眉聳肩,典型的西方人的驚訝和開玩笑表情。息紅淚有點好奇也有點好笑地看著他那表情,最後終於忍不住一笑:“那我代他謝謝殷先生的到來。”

阮明正一直沒有說話,仿佛還沈浸在方才第一眼看到時的震驚中。剛才她們走上來的時候,已經註意到上面站著一個穿著黑色大衣打著把黑傘的人,但卻並沒有太在意,以為是從前的熟人,以往戚少商也一向交游廣泛,就算來個她們不熟悉的人也不奇怪,但是這個人回頭的瞬間,卻像是時光倏然倒流回了五年前,這一瞬間他無論是姿態表情還是轉動著傘柄的動作都與當年那個人如出一轍,即使阮明正是做警察的從來不相信靈異,但卻仍覺得詭異到了極點——你嘗試過在一個人的忌日那天突然看到一個長得和他一模一樣甚至動作表情很一模一樣的人嗎?而且這個人還站在那個人的墓碑前!膽子小的,大概會以為是那個人趁著忌日回人間找故人敘舊。

不過回過神來的息紅淚倒是覺得今日這種遭遇一掃平素的沈悶,仿佛日子裏像是突然多了點喜感,在放下了花束後往下走的時候,還有一句沒一句地和西蒙殷說著話,下坡的時候,西蒙殷很紳士的走在後面。

一直走到了下面的水磨石廣場,西蒙殷忽然問息紅淚:“你介意告訴我有關他的故事嗎?我和Shawn算是朋友,但是他幾乎從來不提‘戚少商’這個人,很多時候,我看得出來他在回憶什麽,但是他不說。”他笑了笑,在後面又添了一句,“他脾氣有點暴躁,我當然也不敢問。”

“殷先生真的想知道?”息紅淚很驚訝地看著他,這個外國人居然對戚少商很好奇?真的只是因為這張相似的臉嗎?可是怎麽看都像是因為顧惜朝那個家夥的存在——如果這個人與戚少商這樣相似純粹是老天玩的惡作劇,那麽他如果同樣對顧惜朝有異樣的興趣,那簡直就像噩夢一樣了。

西蒙殷攤了攤手,仿佛很純良地問:“我不知道這算不算是隱私問題?我真的很想知道,Shawn總是獨自去想的那些事。”息紅淚想說你既然都調查清楚了連這家夥最喜歡什麽花都知道,難道還有什麽不知道的?就算有不知道的,恐怕也的確是那些很隱私的事了,但是面對這張滿是很紳士的期待表情的外國人,她有不知道用什麽理由拒絕才算合理,於是躊躇了半分鐘後,她覺得自己徹底被打敗了,點了點頭:“回市區吧,可以找間咖啡館避雨。”阮明正一直沈默地在旁邊聽著,這時對息紅淚開口說道:“那我就先回去了。”她向西蒙殷點了點頭,走向自己那輛白色Toyota。

阮明正的白色Toyota、息紅淚的黑色奔馳商務車、西蒙殷的黑色雷克薩斯前後開了出去,然後白色Toyota向左,黑色奔馳和黑色雷克薩斯向右。

看著後視鏡中那輛一直不近不遠開得很紳士的雷克薩斯,息紅淚心情不能說不覆雜,這個人乍一看去,像戚少商像得近乎詭異,但是這個時候再看,卻又發現不同點太多,譬如戚少商那人自從大學一年級和她分手之後,其實就一直將她當成哥兒們來看待,在她面前從來不擺紳士風度,估計如果急著想知道什麽事,會直接打開她的車門厚臉皮地爬上副駕駛座,而不是這樣不遠不近地跟在後面——有這個和戚少商幾乎一模一樣的紳士先生跟在後面,感覺還真是怪異。

在淮南西路的星巴克找了個雙人座位坐了下來,各自要了杯咖啡,息紅淚開始說起戚少商和顧惜朝的事。

其實說起來,戚少商和顧惜朝的所謂故事,說普通也很普通,說不普通也不普通。

戚少商十歲那年遇上了顧惜朝,從此生活就像是一出描述資本階級和貧民階級之間的鎮壓與反鎮壓的批判現實主義話劇(該句話是郝連春水的經典語錄之一)。

當時任南川市警局重案B組組長的戚少商父親遇到了一起超市搶劫案。那超市在一個並不繁華的地段,是周一的晚上,八點鐘左右,超市裏顧客也不多,兩個搶劫犯上來就沖收銀臺而去,目的很明顯就是搶劫現金。

原本這件事在兩個劫匪的算計裏,全程應該控制在三分鐘內,但是由於各種因素都奇怪地湊到了一起,事情就變得有點覆雜起來了。譬如搶匪不滿意一個收銀臺劫得的現金並且拿槍抵在收銀員頭上強迫收銀員打開其他收銀通道,譬如有顧客膽子大一點的躲在角落悄悄報警,譬如這一天警察來得比較神速,就在這兩個劫匪打算走人的時候將他們堵了回來,於是這起搶劫案就發展為劫持人質案。

原本這件事無關於還是孩子的顧惜朝或是戚少商,但是那時候顧惜朝的單身母親從超市外走過,走在馬路的另一邊,而彼時某個熱血警員腦筋一熱有點輕舉妄動,然而其中一個劫匪為了展現一下控制權其實在自己手裏,就像超市收銀臺後的窗戶開了槍,打碎了一塊玻璃,子彈卻飛向了路對面的行人。

原本她是在附近的一家夜總會工作,下班時間應該是十點,這一天提前回家是因為顧惜朝感冒發了高燒,勉強給她掛了個電話過去,她急著回去照顧小孩。可是這顆子彈射穿了她的肺動脈,送到醫院搶救,沒有搶救過來。

警方在抓了兩個劫匪之後去她工作場所查問,這才知道她是單身,外地人,還帶著一個八歲小孩,又知道她提前下班是為了回去看孩子,於是再匆忙趕到她的住處,破門而入,發現八歲的小孩縮在床上兩頰燒得通紅,趕緊抱去醫院搶救,醫生說感冒發燒引發了肺炎和腦膜炎,遲一點就搶救不過來了。

警方又去查親屬,想知道小孩父親是誰,卻得知她在給小孩上戶口的時候填了父不詳三字,而所謂親屬又在十萬八千裏外的鄉下,打電話都是空號,暫時算是找不到親屬了,而覺得應該對這場意外負責的戚副組長就先把自己妻子叫來照顧還住在醫院裏的顧惜朝,這天中午被接來醫院吃午飯的戚少商就見到了顧惜朝,這一年戚少商十歲,一向是優秀學生的戚少商此時正在連雲區連雲實小讀三年級。

息紅淚之所以知道這些事,那是因為她和戚少商是息家父母和戚家父母公認的青梅竹馬,連讀書都在同一班,座位相連,當天下午就從戚少商那裏聽到了‘顧惜朝’三字,而且過了兩星期之後,康覆出院的顧惜朝就從原本的借讀學校轉來了連雲實小,班主任看是警局重案組副組長帶來的小孩,就很用心地將顧惜朝的位置安排在了戚少商旁邊——這件事讓息紅淚腹誹嘀咕了許久。

顧惜朝之所以轉學到了這邊,還是已經成功申請了臨時監護人的戚副組長的功勞,而且他看顧惜朝小小年紀卻頗為孤僻,說不定和同齡孩子根本處不來。他是做刑警的,在病房裏轉了轉看了顧惜朝幾眼,頓時就斷定這孩子也的確經常被同齡孩子欺負,手臂上有指甲抓出的痕跡和被人捏出的淤青,這些痕跡不會是他母親打出來的,畢竟她一聽說兒子感冒發燒就立即丟了班趕回住處去,可知她至少不會打孩子。

戚副組長考慮到自家兒子在學校一向是孩子王,幹脆就把他轉學轉到了連雲實小,又安排在兒子同一班,就不需擔心他因為太孤僻而被同學欺負。事實證明戚副組長的決策其實真的很英明。

顧惜朝一向跟著單身母親生活,雖年紀不大卻挺早熟懂事的,不愛說話但是至少並不抵觸戚家父母,加上從小一向練就厚臉皮不怕打的頑皮個性的戚少商每天死拽活拽一定要拉著顧惜朝的手才肯回家,顧惜朝的新學校生活勉強算平靜。因為顧惜朝的親屬終究沒有找到,於是他從此成了戚家的一份子。

戚少商是典型的頑皮但是功課好的學生,老師即使看到戚少商因為顧惜朝和同學起摩擦也只象征性地說兩句,典型的睜只眼閉只眼,時間長了孩子們還看出點門道來了,於是不再有同學敢欺負顧惜朝,加上顧惜朝雖孤僻但是同樣成績好,也是老師眼裏的寵兒,從此整個年級的小孩漸漸都知道這兩個不好惹,也就不敢怎樣了。

西蒙殷聽得忍不住笑,幾乎噴了口中咖啡,問息紅淚道:“那個手牽著手回家原本是你的專利吧?”息紅淚笑笑不解釋,其實當初她何止對此腹誹,還正式與顧惜朝發展了一場小規模武鬥,以個子小小而且有點營養不良的顧惜朝的落敗而告終,但是這個勝利的喜悅也沒能維持多久,最後,‘霸王花’息紅淚在息家父母的強迫下登門向顧惜朝道歉,小孩子一向不容易記仇,這時面對面了,兩個肇事者大眼瞪小眼,你看我臉上貼了兩塊創可貼我看你額頭上包一塊紗布,倒是樂了,只有那個成功讓兩方為之械鬥的戚少商得意洋洋,最後淒慘地被兩人聯手修理。這個結果,讓息紅淚到了初中都時不時拿來糗戚少商。

幼年的往事總是很有喜感,而且因為距離得太遠而模糊得像美好的舊電影。息紅淚笑著嘆氣,問西蒙殷:“你是華裔,知道中國有句話說,‘人生若只如初見’嗎?這句話被很多人用得濫了,但是你還是不得不承認這句話說得很有道理。”

西蒙殷倒是端著一本正經的微笑:“我知道中國有一首詩說,‘妾發初覆額,折花門前劇。郎騎竹馬來,繞床弄青梅。同居長幹裏,兩小無嫌猜’,說的就是像你們這樣從小一起長大的男孩和女孩,我說得沒錯吧?”

息紅淚微笑,卻略有嘲諷:“你也知道這個?我還以為現在的華裔都只有模樣像個華人,骨子靈魂都已經被西方資本主義完全同化了。”西蒙殷很大度地笑著點頭表示同意,又問事情:“後來呢?”

息紅淚右手穿過頭發撐住自己的頭,側著臉,微笑著看咖啡館外密密的雨絲,緩緩說道:“原本,我才是戚少商的青梅竹馬,不是嗎?那時候雖然還小,但是已經感覺到了他是個威脅,果然,後來發現,我已經不是戚少商的中心了,他什麽事都會先考慮顧惜朝,然後才是我,最後是他自己,也許是他爸媽讓他這樣做的,久而久之就成了習慣,我也不得不對這個習慣退讓,我爸媽也常對我說,人家無父無母,你就別那麽計較,凡事多讓讓吧。”勺子悄無聲息地被放了下來,“現在我才覺得,很多事,真的早早就是被註定了的,還好我不會癡纏。”

“後來我們都上了初中,是市裏最好的中學,南川一中,戚少商和顧惜朝他們倆依然同班,是最好的班級,而我則稍差了一些,到了另一個班級,然後認識了阮明正——就是剛才先走了的那位。那時候啊,男孩子女孩子都受了一些電影小說的影響,知道了暗戀啊早戀啊什麽的,明正她就很喜歡問我有關戚少商的事,而且看到戚少商拉著顧惜朝去報美術班,她也去報名,結果報上了才發現戚少商自己根本沒報名,就是拖顧惜朝去的,回來後她那個咬牙切齒啊。其實戚少商這小子崇拜他爸爸,去報那個什麽空手道跆拳道班了,立志將來也要做刑警。”她一面說一面笑,然而卻覺得有傷感的氣氛慢慢氤氳開來,“那三年,就這樣打打鬧鬧地過去了,沒什麽可說的,而且戚少商那小子居然能讓顧惜朝變得開朗起來,真的很不容易。”

西蒙殷不知道說什麽的好,只是靜靜地聽著,他從沒想過,顧惜朝那樣的人,心底懷念著的卻是這樣一段舊時光,而且過去越是美好,應對現在就越顯得殘酷。

高中時顧惜朝開始跑去打零工,他既然要想嘗試獨立,身為監護人的戚副組長也不好意思說什麽,卻當即將自己兒子也踢出家門,明著是讓他去和顧惜朝一樣‘體驗生活’,暗中卻是讓戚少商保障顧惜朝的人身安全,這麽長時間以來,他是太了解這個牙尖嘴利的小子了,且不說別的,就是這項得罪人的本事,他這個成年人都不得不自嘆弗如。

戚少商雖開始時有點欲哭無淚,但是卻對老爸的決定沒轍,而且男子漢大丈夫不能哭也不能鬧,只好認命跑去住校,而且周末和晚上和顧惜朝一起出去打零工,只有寒暑假才回家,還時不時地耍賴讓父親接濟自己。

那時候他們真是各種零工都做過,奶茶店、壽司店的外賣小弟、書店的苦命搬運工、小飯店的洗碗工、甚至有一回跑去落成不久的影視城開眼界時被某個電視劇導演扯住了當了一回群眾演員,拿個條幅在路旁向著劇中的某大明星背影露出崇拜眼神。雖然他們還未成年,但是大概因為戚少商這人天生比較有親和力,卻也沒出過什麽岔子。

高二那年戚少商他爸也去世了,雖然周圍的人都建議他們兩人到自己家裏去住,但是都被戚少商拒絕了,理由是自己到了獨立的年紀,但是息紅淚知道其中原因是什麽,而且從阮明正那裏聽到一番戚少商和諸葛正我的對話。

已經當了戚少商三年所謂女友的息紅淚苦笑地想,又是顧惜朝,自己堂堂南川一中的校花怎麽總是敗給一個男生,說出去也太丟臉了。她也不是那種無理取鬧嬌慣刁蠻的女孩子,每次面對這樣一種情景,除了苦笑還是苦笑,後來這場戀愛拖到了大學一年級,終於她還是正式提出分手,雖然嘴硬地堅稱是自己這個美女兼才女的眼界太高所以才甩了戚少商,但是分手那天卻窩在郝連春水的肩膀上紮紮實實哭了一個多小時,郝連春水勸得口幹舌燥,最後怒從心頭起,幹脆跑去飽揍了戚少商一頓,息紅淚那時當真覺得無比解氣,過了不久答應郝連做他的女朋友,把個郝連春水開心得整整半個月都不知道東西南北。

那時候她猶自惡作劇地想,死戚少商你最好不要給我過得太幸福太紮眼,讓老娘這個在北大都算是一支名花的才女兼美女栽了這麽大跟頭丟這麽多面子,以後一定要向你們倆討回來。

大二那年春天顧惜朝的親生父親傅宗書找到了他,他偶爾聽女兒傅晚晴開玩笑地提到她的同學、當初高中的才子顧惜朝的時候留了點意,本來在想這個窮小子對女兒表示好感是不是只為了自己的家世,就讓人調查了他,卻沒料到這一調查查出了顧惜朝是自己親生兒子這件事,很快就去找他認祖歸宗。

“生活這出狗血劇此時已經演變成偶像劇了,你說是不是?”讓服務生來續了杯咖啡,息紅淚也不管西蒙殷究竟聽不聽得懂最近中國的流行語,徑直笑著問他道,果然這讓西蒙殷花了點時間才有點明白這句話啥意思,點了點頭笑答:“就跟我說起‘好萊塢大片’時是一個概念。”

顧惜朝一開始自然是對此有點抵觸的,但是如果你是一個一向生活清苦需要天天算計錢財來處和歸處怎麽樣才能把錢花到利益最大化的人,當某一天有人告訴你此時有一份龐大的原本就屬於你的財產現在要拿來給你,你想怎麽花就怎麽花,而且作為交換條件,你只要將你的姓氏換成他的,你會怎麽選擇?

“如果是我,我肯定會答應的。”西蒙殷回答得很快——這就是西方價值觀和東方價值觀的差別,西方人也許更崇尚個人自由不太介意什麽榮譽,但是東方人講究的東西,很多情況下都不是以實物的形式存在的,所以對於東方人來說,認祖歸宗更名改姓更像是一種對自己人格和存在的更改,所以總是被異常重視。

息紅淚倒是對他的答案很感興趣:“為什麽?”

西蒙殷想了想,又笑了:“你們中國人也說,君子愛財取之以道,不是正好可以作為這句話的註解麽?你看,他的爸爸是有錢人,那麽他就是理所當然的財產繼承人,這種繼承制度是法律規定的,繼承權就是這個社會以一種最正當的方式宣告給他的權力,他為什麽不能這麽選擇,既然不違背法律也不違背道德?這不就是所謂的‘有道’嗎?何況,我們為什麽要工作?那不就是因為我們要追求更舒適更高級的生活嗎?當一個人擁有大量的財產的時候,他也的確能省去很多日常會遇到的麻煩,他還可以為自己將來的家庭、孩子考慮,他可以擁有舒適寬敞的房子,孩子不會因為錢財的捉襟見肘而營養不良,還可以接受更好的教育。這就是錢財帶來的正面效應。”

他喝了口咖啡,半開玩笑,“我知道,在你們看來,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人都是‘利益至上’的,或者說‘利欲熏心’的,他們最高尚的理想是讓個人價值得到最好的體現,而個人價值最好的體現就在於誰累積的財富更多,當然,比起中國人的‘治國平天下’,這顯然有點不夠高尚。但是沒辦法,我骨子裏還是個西方人,我始終會選一個對自己最有好處的選擇。”

“殷先生很了解東西方對於財富問題的區別嘛。”息紅淚覺得他這番話其實說得很有道理,對於一個常年生活在西方的華裔來說,他能這樣順暢地運用古語,倒真的非常難得。

西蒙殷仿佛還有點不好意思:“我是學經濟學的,在大學時候寫過一篇論文,研究比較的就是這個,財富觀與文化這兩者的互相影響。”

顧惜朝從小就是個很有想法的人,他又極愛讀書,涉獵甚廣,博聞強記,對於很多事都有自己的看法,並不會被周圍環境拘泥,也不太在乎別人的眼光,所以對於顧惜朝來說,雖然對當初傅宗書拋棄自己母親的事尚有些耿耿於懷,但是想來想去他卻覺得自己母親也去世那麽久了回傅家並非是件不可接受的事。

而對於戚少商來說,這件事卻是個非常矛盾的事,他想也許顧惜朝是對的,眼看著這幾年顧惜朝每年一面努力讀書一面拼命地兼職打工賺各種費用,只要回去顧惜朝就不用再這樣辛苦,甚至無論是將來考研還是出國都一點問題都沒有,他當然希望顧惜朝不用這麽辛苦;但是,一旦顧惜朝回到傅家,那麽自己可能就再也無法像現在這樣和他在一起,年輕人的心自然還是比較敏感的,他知道這種危機感和無力感來自於一種叫‘自慚形穢’的情緒,他是開朗樂天沒錯,可這也抵不過對失去最重要的人的恐懼。

兩個人之間的氣氛開始變得有點微妙,每次想說什麽又說不出來的時候總能發現對方其實也欲言又止,但是兩個人卻又都不敢先開口,仿佛只要挑破了這層紙,就真的一發不可收拾了。

傅宗書縱橫商場那麽多年,當然看得出顧惜朝顧慮的是什麽,很快就把當年那個案子的資料擺到了他面前。顧惜朝只知道當年母親意外受到了搶劫案的牽連但是至於為什麽會受到搶劫案的牽連卻一點都不知道,何況他還是相信戚少商父親的那些話的,但是傅宗書卻告訴他,之所以那個搶劫案會牽連無辜的人,那是因為戚少商父親指揮不力造成的,他們父子之所以對顧惜朝照顧有加那純粹是補償心理。

顧惜朝原本不信,但是這麽多年來戚少商的玩笑態度的確總是給人帶來很大的不確定感,即使當初他和息紅淚分手,他輕描淡寫一般的一句‘她說你都比她像我的女朋友’就笑著將事情帶過去了,其實原本顧惜朝對此也付之一笑,但是現在有了一個先入為主的前提,生活中的所有細節就開始被他拿過來往這件事上靠攏,然而得出一個他其實早已認定的結論。

他拿事情去問戚少商,後者一向不願意對他撒謊,於是坦然承認事情的起因的確如此。

顧惜朝終於對著戚少商發了火:“當然,這只是意外而已,我沒辦法說什麽。但是戚少商,你說,這麽多年來,你真的都是在用可憐我的態度面對我嗎?收收你那可憐別人的態度,我才不需要!”

他性子就是一旦決定了什麽就死也要完成,那麽這件事也同樣,一旦認定了,就算知道是錯的他也會死不認錯,而且他還很固執地認為生活中有沒有戚少商這個人的存在對他來說也沒區別。

“就我觀察,Shawn這人是很無情,這一點倒非常像他會做的事。”西蒙殷聽完了這些話,也不禁動容地嘆了口氣,心想年輕人怎麽那麽年少沖動,什麽都還沒確定就掉頭走人,的確也夠無情的。

息紅淚微笑:“是啊,當時我雖然心想將來一定要討回來什麽,但是看到這種事發生,卻還是很驚訝。那天戚少商來找我和郝連,那臉色都是青的,我都從沒見過他那樣板著臉的樣子。我們都說這人怎麽這樣不厚道呢,他悶了半天反而來了這麽一句:你們都別說了,這事都怪我自己。”

她的笑容逐漸變成了苦笑,“你說怎麽會有這樣的笨蛋,感覺像是被賣了還問別人賣的錢夠不夠花,戚少商這人做事,只要不涉及‘顧惜朝’這三個字他都比別人做得好很多,腦袋也很聰明,但是一遇到顧惜朝這人,就什麽都完了——其實我們這些人原本以為這個‘完了’至少也不會是真的玩完,但是後來事實證明,這簡直就是個劫,我們現在都不講究什麽因果循環前世來生,但是這事兒也太惹人咬牙切齒了,唯一的解釋就是戚少商真的上輩子欠了他什麽,所以這輩子要這樣還他。”

顧惜朝自從回傅家之後,很快就辦理了出國手續,去了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走的那天郝連春水不知從哪兒得到的消息,當即拽過戚少商就塞進自己的跑車,一路飆去了機場,兩個人火車頭一般沖過候機廳到達檢票口詢問的時候那班飛機已經起飛兩分鐘了。

同樣趕得氣喘籲籲的郝連春水踢了呆住的戚少商一腳,又扯了扯自己的領口,“別說兄弟不夠意思,這下子我可真盡力了,老天爺不讓你送他,我也沒辦法啊。這樣一路超速行駛,估計得吊銷駕照了。嘖,你看我這身休閑西裝都穿成運動服了——”

戚少商一下子在光可鑒人的地板上坐了下去,像是被什麽刺激到了,開始死捶著地板罵人:“臭小子臭小子臭小子臭小子——”郝連春水很驚訝也很佩服地看著他:“嗯,罵得好罵得好,我還就擔心你連罵都不肯罵,這下子可好了。”

戚少商罵著罵著腦袋卻低了下去,聲音像是給淚水泡得漲開了堵在喉嚨口不太能出得來,“臭小子,就算要走就算是要絕交你也總得給我明說吧我其實只要你明明白白給我一句話我最討厭這樣偷偷摸摸鬼鬼祟祟落荒而逃了——臭小子你是不打算告訴我你什麽時候回來了吧?”

郝連春水作為戚少商最好的朋友,對他的心思了如指掌,他知道戚少商倔得不願意找自己這個現成的要人際關系有人際關系要便利有便利的朋友幫忙,但是他和戚少商這對發小的關系又的確夠鐵,戚少商不開口他就只好主動幫他一把。於是那兩年他跑美國的態度也變得很積極,正好郝連家的那些七大姑八大姨全都在美國,這就給了郝連春水再好不過的借口,每次跑美國去都理直氣壯的告訴自己老爸說是為了將來繼承家業打下人際關系的基礎,其實真正原因說白了就是為了方便捎帶戚少商去美國,不明真相的郝連春水的父母還以為兒子長大了終於明白了老爸老媽的苦心以及人際關系在他將來事業上的重要性,少不了感動得大半夜都睡不著覺,卻不知道郝連春水玩的貓膩。

戚少商對於顧惜朝心思的了解就像郝連春水對他心思的了解,既然顧惜朝連走人的消息都半個字不對他提起,那麽他即使找上門去顧惜朝恐怕也只會給他閉門羹,於是每次都很沒意思地悄悄看兩眼就走,反正確定顧惜朝這個人在大洋彼岸同樣能混得風生水起他就放一大半的心了。

郝連春水對此很鄙視,說,既然見都見到了,即使占不到便宜也得打個招呼再走,幹嘛這樣既純情矯情還偷偷摸摸的,看得我這個外人都別扭得要命,真恨不得找幾個人把他綁回國算了,何況在美國這麽風氣開放的國家,你再這麽文藝下去,指不定哪天就殺出個黃頭發的程咬金出來,把他搶走,到時候我看你跟誰哭訴。再退一萬步,如果我是你的話,他越是不想見我就越要天天在他面前出現,非惡心死他不可。

戚少商開玩笑地反駁說,當初紅淚也很不待見你,你怎麽不這樣每天死皮賴臉地纏她?還不是和我一樣偷偷摸摸還膽戰心驚的?如果不是知道你是這樣的人,她踹掉我的那天晚上我怎麽敢獨自一人走掉,還不是因為知道她只要打電話你十分鐘內就肯定能出現在她面前。

郝連春水更鄙視了,說,你怎麽把我說得像跟蹤狂似的,我這種要格調有格調要浪漫也有浪漫的人,給你這麽一說我出去還能見人麽,我跟你說啊,你還別嫌我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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