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9章 小叮當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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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我冷笑一聲,輕輕地那麽一擡手,就把小咪和她手裏的劍一起拍飛了,她連人帶劍在半空中劃過一個半圓弧度,然後掉落在地上。

小咪從地上爬起來,憤憤地瞪了我一眼,然後她捂著屁股一瘸一拐地走到馬小玲跟前,委屈巴巴地說:“師傅,她打我。”

我去,竟然敢惡人先告狀!

太無恥了!

我不著痕跡地觀察馬小玲,想看看她究竟會怎麽做。

“你幹嘛打我徒弟,賠錢!”說著,她竟然一臉高傲地朝著我伸出一只手掌,並沒有看我。

我楞了楞,然後瞇起眼睛笑了,這顛倒黑白搬弄是非可真是有意思。

足足笑了一分鐘,我才停下來,甩下了一句“我沒錢”然後拉著王珍珍的手酷酷地轉身就要離開,卻聽到了羅密歐的聲音。

“老大,救命啊!”

我腳步一頓,然後一個瞬移搶走了馬小玲手裏的小鏡子,然後回到王珍珍小姐身邊,我慢條斯理地就要揭開封印住小鏡子的黃符,卻被一道突如其來的聲音給打斷了。

“住手!”

這聲音聽得我整個身心都顫了顫,此刻想瞬移走人的心都有了,叮當姐姐居然來了!

“馬叮當,你來了!”

這是我手裏的羅密歐發出來的聲音,感情,這羅密歐與叮當姐姐還是舊相識啊!

“是你將她招惹過來的?”我盯著掌心上的小鏡子說著,不怒自威,語氣有些氣急敗壞。

“是啊老大,方才我聽見那個女的說她是馬家傳人,然後我就問她馬叮當是她什麽人,她就說是她的姑姑,然後馬叮當就來了……”

羅密歐還沒說完,我便將手裏的小鏡子甩在馬小玲手裏,反正他們都是認識的,自然不會害他,那我幹嘛還要多管閑事啊!

我一臉淡漠冷酷,拉起王珍珍的手正準備往外走,卻被叮當姐姐和馬小玲擋在身前攔住了去路。

看見叮當姐姐的這一刻,我的冷酷氣場頓時消失的無影無蹤,我低著頭不敢去看叮當姐姐,馬小玲則是苦苦哀求王珍珍留下來,不要走…

“珍珍,你別走,我看到你埋在樹底下的小盒子了,我也喜歡你,你留下來好不好!”

“真的嗎小玲……可是,我現在不是人了,我是一只鬼修……”

“不管你是人是鬼,我對你的心永遠不會變,只要你留在我身邊,無論遇到多大的困難,我都不會放棄……”

“…可是,小玲,我答應了要陪著諾諾……”

聽到這,我氣憤地甩開王珍珍的手,準備自己離開,這一波狗糧我拒絕。

反正我本來就是為了替老爸贖罪,幫王珍珍實現願望,如今,得知她的塵緣未了的就是馬小玲,這不是皆大歡喜嗎?

挺好的。

不過我現在高興不起來,因為我剛走到學校門口卻被叮當姐姐再一次擋住了去路,一副兇神惡煞地對著我欺身而上。

我沒有說話,只是強作鎮定地擡起頭,露出職業式微笑,就這樣靜靜地看著她。

優雅大方,翩翩有禮。

叮當姐姐像是被我的笑容晃到了眼睛,明顯地怔了怔,隨後盯著我的臉沈聲道:“我認得你!”

這回輪到我楞神了,她她她,叮當姐姐她說什麽,她認出我來了?

我的心咯噔了一下,我感覺自己的手心都是汗,不知道為什麽,明明沒做壞事,但在叮當姐姐面前總有一種做錯事被家長發現的不知所措的慌張感。

“快說!你究竟把尼諾藏哪兒了?”

我被叮當姐姐揪住了衣領,像拎小雞一樣滴被她提了起來,身子懸在半空,不過我並不害怕,反而在心底松了一口氣。

還好還好,她並沒有認出我來。

只不過,為什麽沒認出來比認出來的懲罰還要嚴重啊嗚嗚嗚……

我眼睛眨巴眨巴地望著叮當姐姐滿臉嚴肅的臉,還是沒有說話。

“一個月前,那天晚上,只有你一個人在我家出現過,且鬼鬼祟祟的,第二天我家尼諾就不見了,不是你還有誰!”

叮當姐姐一臉生氣的樣子真霸氣,好禦姐呢,我不由得看入迷了,話說,我還沒見過叮當姐姐發火的樣子呢,在我印象裏,她是一個脾氣特別好的人。

沒想到現在居然為了我去兇別人,去揪別人衣領,去毆打別人,想想還真是挺感動的呢!

……雖然那個被毆打的別人也是我自己。

我從地上爬了起來,伸出手指擦了擦溢出唇邊的血絲,然後,繼續睜著無辜的大眼睛看著叮當姐姐,雖然臉上有一塊紅印就是了。

沒錯,我被打了,我居然被打了。

還是被自己最敬愛的叮當姐姐打的,不僅如此,被打的地方還有些難以言喻嗚嗚嗚——我俊美絕倫的臉被打了!

不知道有沒有破相,人家還沒談過戀愛呢嗚嗚嗚!

“你還給我裝委屈裝無辜!你別以為你不還手我就不敢打你了,如果你再不把孩子交出來,我還會殺了你!”

聽著叮當姐姐煞有其事的恐嚇,我面上波瀾不驚,心下卻是委屈至極,哼!再也不叫你叮當姐姐了,以後叫你小叮當,誰讓你打我兇我恐嚇我的!哼哼哼!

我心中埋怨的同時,在她伸手過來想要再次揪我衣領之前,我立刻使出一個瞬移閃人了

媽耶——這簡直就是無敵霸王龍啊,也就只有將臣才能降服得了她!

王珍珍小姐跟馬小玲私奔去了,整套房子只剩下我一個人,空蕩蕩的,不知道為什麽,突然有種悵然若失的落寞感。

其實,我並非是一個多愁善感的人。

之前在昆侖之巔的時候,我也是一個人在那裏待上了一個月之久,也不見這般寂寞,要說因為失去王珍珍這個夥伴,也不盡然。

畢竟,她也沒陪我多久,一個星期都沒到。

可能吧,身在荒無人煙的雪山之巔,自己心裏清楚那裏沒有人,所以不會心生寂寞,但是,如果身處繁華熱鬧的大都市那就不一樣了。

這裏到處都是人,而且我認識的差不多就在附近,心中難免會生出蠢蠢欲動的不安來,我也想去媽媽找她們。

但又不想。

首先,我還不算真正容納到這個奇怪的世界,我的思想模式還是保持著生前的狀態,其次,對於金未來,我心中是覆雜的。

曾有好幾次,我差點被她殺死,她總覺得,我就是個魔星,將來會害死很多很多人的魔星。

那一聲媽媽,請恕我暫時喊不出來,等我哪天能夠心甘情願地將這兩個字脫口而出了,我再回去跟她相認。

只是,現在我得搬走了,王珍珍小姐那個神經大條的傻白甜,肯定會對腹黑的馬小玲有問必答,到時候只要小叮當出口那麽一問,我的老巢就立刻暴露了。

所以,此地不宜久留。

不過,我搬個家簡直易如反掌,因為,我沒有多少行李,確切的說,我沒有行李,我身上這身衣服是用偷來的錢去買的,跟小叮當那身差不多的皮衣。

不知道為什麽,小叮當那個身著皮衣騎著摩托車將我救下的女英雄形象一直印在我腦海裏,揮之不去。

不知不覺的,我竟然愛上了這身酷酷的皮衣裝扮。

作者有話要說:

愛屋及烏.

如果在某一天,你在潛移默化之下漸漸變成了某一

個人的樣子,那麽恭喜你,她早已居住在你心裏。

這裏說的樣子不是面相,而是喜好哇,性格啊,穿著呀,習慣啦……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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