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444章 喜寶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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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殿下貴腳踏賤地,一不小心明日早報就刊登出來,全世界就都知道了。我是不在乎的,只怕影響了您和貴國聲譽。”沈夢昔沈著臉說。

詹姆斯似乎有些生氣,“你果然就只是利用我!用完立刻翻臉!”

“不然呢,你一個高高在上的王子,除了原來狐假虎威一下,能用來做朋友還是做丈夫?”

詹姆斯氣得一梗,在鬥室內轉圈,“大膽!還沒有人敢這樣和我說話!”

沈夢昔蹲了蹲身子,垂目說道:“對不起王子殿下,民女有罪。”

詹姆斯忽然一把拉起她,“你不要這樣和我說話,不要這樣!我寧願你氣我!”他的藍眼睛裏閃著奇異的光,沈夢昔無法形容,像是.......從前見過的監獄放風的犯人擡頭看天的神情。

——王子的人生是不完滿的。

沈夢昔覺得他過得生活,根本不叫生活,最多只算是一種儀式。

忽然有些可憐他,也為了安撫他,“好吧好吧不說了。也幸好你是這樣平易近人的王子,如果端著架子和我說話,我還真不知道如何應對,一定是祖宗保佑,使我遇到了你,有幸幫到了你一點點,讓我有顏面可以利用一下您的威名,震懾那些宵小,使我脫離苦海......上帝保佑,菩薩保佑,我真是幸運兒!”

沈夢昔一通胡言亂語,詹姆斯一時不知該擺出什麽表情,訥訥地說不出話,顯然他不善於這樣的交流,一時又覺得新鮮,渴望她繼續說下去。

他在剛才宋家明坐過的床角坐下,無端的看著有些委屈。

沈夢昔端給他一杯溫水,自己坐到餐桌邊。

“喜寶,我知道你喜歡自由,你不甘被那老頭擺布,自然也不喜被我限制。”詹姆斯措詞艱難,“你可以住在倫敦,我會常常去看你!”

沈夢昔盯著他的眼睛,分析他的語意。

詹姆斯咳了一下,“我不是浪漫的人,但我是真心喜歡你,喜寶!”

沈夢昔笑著搖頭,眼淚忽然掉下來,“我沒有父母了,這世上再沒人真正疼惜我,全都來欺負我!”

詹姆斯有些慌,三十多年的閱歷中,從沒見過亞洲女孩無聲落淚的樣子,他變得無措,不疊地哄著她說:“你要去香港就去吧,你去你去,我雖有父母,可也沒人疼惜我。我太知道被人限制的滋味了,你去香港吧,那老頭不敢再招惹你,你要活得自由自在的,找個喜歡的人結婚,就如同我也自由自在的了。”

沈夢昔哭不下去了,她被詹姆斯弄得心裏也真的有些難過了。

這世界有真正自由的人嗎?

大概沒有。大家都被各種欲望、各種責任限制著,戴著各種面具,扮演各種角色。

其實,不必想做什麽就做什麽,只要不想做什麽就能不做什麽,已經是極大的自由了。

“你真是個好人。”沈夢昔真誠地說。

只來得及和愛麗絲簡單告別,沈夢昔就被好人詹姆斯的保鏢送上飛機,直飛香港。

落地看到滿眼的華人面孔,沈夢昔滿心歡喜。

但還未出機場,就又有四個人將她接上,直接送到石澳的一套房子住下。

沈夢昔勃然大怒,她好容易從狼窩逃脫,這是又落入虎口了?

她幾次逃跑都被捉回,又不能動刀動槍,報警都沒人受理。她明白上當了:她裝可憐迷惑詹姆斯,詹姆斯也在裝好人迷惑她。

陰溝裏翻船的沈夢昔,惱羞成怒,將房子裏家具砸得稀巴爛。

詹姆斯打來電話,說下月他生日,會到香港與她共度。

沈夢昔破口大罵:我是瞎了狗眼,救了你這個王八蛋,還信了你的屁話上了飛機,你辜負了我對你的信任,你就是這樣對待恩人的嗎?我詛咒你,詛咒你當一輩子的王子,永遠不能轉正......”

詹姆斯哈哈大笑,“喜寶,我不限制你的自由,只要你答應陪著我!”

“呸!”沈夢昔掛斷電話。

很快她又被帶到另一幢房子,四個女傭個個恭謹,寸步不離。

沈夢昔也冷靜下來,她不再生自己的氣,只是安靜地打坐練功,靜候時機。

******

約翰已經醒來三天,身體依然虛弱,他的內臟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傷,醫生要他至少在醫院觀察半個月。並且不斷有醫生從溫哥華過來看他,都說他是人間奇跡。

他一直看著病房的門,期盼著。

保羅來看他,他也不怎麽回應,醫生說他的大腦也受到損傷,恢覆得會比較慢。

保羅只是記憶有些雜亂而已,他記憶最深刻的就是在冰冷的海水中,沈小姐給他吃了一粒世上最神奇的藥丸,以及她握住自己的溫暖的手,一股熱流從她的手心湧向自己的心房。

後來他又覺得渾身發熱,他想脫掉身上的衣服,想跳進海水裏降溫。

再後來,他不能動了,又覺得渾身冰冷僵硬,但意識一直都在,他依稀知道,是海豚將他推到岸邊,也知道又是沈小姐,握住他的手,將暖流輸送到全身各處。

他堅信,沒有沈,他活不下來,海豚感知到他的生命力,才會將他一直推回到了岸上。

可是,她卻一直沒有來。

以至於約翰開始懷疑,那天醒來第一眼看到沈小姐,根本就是幻覺。

那是個穿著軍服的人,難道真是幻覺?

難道他感覺到的暖流,也是幻覺?

愛麗絲在周日來看他,說沈小姐回香港了,托她代為與他們道別。

約翰忽然嚎啕大哭。

******

十一月,詹姆斯並沒有來香港,想必他並不是想做什麽就做什麽的。

沈夢昔松了一口氣,她一直擔憂,如果她控制不住,打傷了詹姆斯會有什麽後果。

沈夢昔每日都乘車到街上兜風,算上司機有三人陪著她,一邊坐一個。

她不能下車,只得讓司機去給她買雞蛋仔、魚蛋、臭豆腐,然後就在車裏吃,每天吃一種,好好的勞斯萊斯,每日充斥著街頭廉價小吃的氣味。

一日,她在車裏等司機去買奶茶,忽然看到周潤發匆匆走過,發哥只有二十多歲,正是帥得驚天動地的年齡,驚鴻一瞥,讓人永生難忘。

沈夢昔對身邊膀大腰圓的女傭說:“他很帥是不是?”

“是。”女傭誠實地說。

“和王子比,哪個帥?”沈夢昔接過奶茶,剩餘三杯分給監控她的三人。

女傭嘿嘿一笑,“一樣的帥!”

沈夢昔蔑視地笑,她想找個刻薄的詞,忽然一轉眼,看到窄窄的馬路對過,勖存姿坐在勞斯萊斯魅影裏,正看著她,

沈夢昔有些呆了。

勖存姿蒼老了許多,只看到車窗邊的一個頭,就能感覺到他的脊背也是彎的。

他微瞇著眼睛,就那樣看著沈夢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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