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四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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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陸依依說出自己父親名字的時候, 甄一唯就知道她一直以來為什麽會那麽痛恨強女幹案了。

陸建軍甚至可以說是改變刑事訴訟法學史的人物,是刑事案件中繞不開的一頁篇章,甚至因為他而改變了證據的認定標準。

一直掩埋在心底的秘密,在今天開口之後, 陸依依發現將它傾訴出來並沒有那麽讓人難以接受, 甚至有種如釋重負的感覺。

“那一年我剛滿六歲, 很多記憶都已經模糊,只有我母親被家暴的畫面依然歷歷在目。”陸依依說話的時候眉眼輕蹙,似乎在努力找尋多年前的記憶。

甄一唯看著溢滿悲傷的陸依依覺得讓她訴說這樣的事情太過殘忍,想要打斷, 卻又覺得或許這是一個讓她釋放壓抑的機會,猶豫再三, 終是沒有阻止,只是默默陪伴在她身旁。

即便已過去二十年,陸依依回想起事發前後那混亂不堪的一年依舊難過悲傷:“很多事情都已經見諸報端,我想你們檢察系統內部應當也有詳細記載的資料。一九九七年, 也是在這樣的盛夏時節,我的母親遭受到相熟鄰居的侵犯,無力反抗的她在事後第一時間求助於我父親,無助的想尋求來自於她丈夫的幫助,卻沒料到獲取的不是寬慰與疏解, 而是像餘緋父親這樣更加強烈的指責。兩人一開始是激烈的爭吵,發展到後來演化為暴力沖突。我總是被鎖在黑黝黝的屋子裏,聽著外面激烈碰撞的聲響, 那時的我很害怕回家。”

陸依依原以為這麽多年過去,自己再講述的時候應該是很平靜的,像一個旁觀者,用轉述的口吻,沒有任何情感代入。未曾想,只是剛起了頭,眼淚便忍不住落下,或許是餘緋父親的形象太過生動,瞬間將她拉回到九七年的時空,那個她至今依然不願意重新踏入的絳縣。

“有一天我父親如同往常的每一天一樣在外面喝酒,母親忍不住抱著我回到外公外婆家,向他們求助,她忍受不了這種日日被暴力毆打的日子了。我的外公外婆卻同樣嫌棄她丟人,又覺得夫妻間一些矛盾算不得什麽,原本也是她有錯在先,我父親氣不順很正常,所以連夜把她送會家中。”即便許多畫面已經模糊,但那晚母親抱著她被押送回家時,一路上不斷顫抖的身體,依然深刻的烙印在她的腦海中。

“我父親知道母親想逃後暴怒,那是第一次他甚至忘記將我關進臥室,我親眼目睹了那個場面,他用力的拽著母親的頭發向墻上磕撞,我不停的尖叫,想要上去阻止,卻被他一掌推開,倒在地上暈了過去。”陸依依淚流滿面。

甄一唯將紙巾遞到她面前,想說些安慰的話,可所有言語都是那麽蒼白,他不是當事人,甚至沒資格告訴她一句簡單的“沒關系,都過去了”。

陸依依捉住他的手腕,眼裏滿是乞求,聲音顫抖:“我可以抱抱你嗎?”

甄一唯沒有猶豫,上前一步攬她入懷。胸前濡濕的襯衫讓他的心臟微微緊縮,對他而言這是一種未曾經歷過的特殊感覺。

陸依依的聲音隔著他的衣衫傳來,有種悶悶的感覺:“第二天我醒來時母親消失了。父親茫然又失落的告訴我她跑了。此後更是日日酒醉。一個月後,村裏的河流中發現了一具女屍,致命傷是額頭遭受重擊,身形和我母親極其相似。外公外婆一口指認那就是我的母親,在家裏的墻壁上提取到母親的大量血跡,我證實了那晚發生的事情。”原本一直默默流淚的陸依依再也忍受不住嚎啕出聲。她會極其怕水,就是因為當年目睹了整個屍體打撈的現場,她一直以為那是她的母親,目擊現場畫面的沖擊力巨大,讓她從此害怕河流與水。

“那不怪你,你只是說出了自己目擊的事實。”甄一唯輕拍她後背,放緩語氣,溫柔安慰。

“是我的證詞最終送他進了監獄,整整十年,他應該恨我的。”陸依依崩潰哭道。

“送他進監獄的是當時不完善的證據提取方式,那時候確實沒有現在這麽先進的DNA比對手段,不是你的錯。”甄一唯嘆了口氣。

新聞上、課本上、內部刊物上都說當時最有力的指證來自於嫌疑人和受害人兩人孩子的供述。

“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裏,我是恨他的,他在獄中整整十年,我沒去看望過一次,奶奶姑姑都來找過我,說他最想念的就是我,請求我去看他一次,可只要想到他對我母親施加的傷害,那晚被鮮血染滿的墻壁,甚至他在最後還殺害她將她棄屍河中,我都覺得他是這個世界上最面目可憎的人,我對他的恨是那麽的理直氣壯又深入骨髓。”陸依依緊緊抓住甄一唯的衣角,就像溺水中的人緊緊抱住浮木。

“你當時只有六歲,只是說出了你目擊到的現場,他的罪是從公安到檢察院到法院一系列工作人員認定的,不是你判罰的,當時除了你,周圍的鄰居和你母親的親人也都出來指證了。”甄一唯回想著陸建軍案的所有材料,不斷在陸依依耳畔安慰。

陸依依在他懷中劇烈搖頭:“不是的,是來自於我的所謂第一現場直接證據造成最後結果的。”厚重的愧疚感幾乎要將她壓碎。

所有人都認為這是鐵案,連陸依依都在心中激烈的痛恨著自己的父親,直到十年後她的母親再次出現。

她當年連夜逃出絳縣,一別十年,在遙遠的北部省份重新定居,有了新的事業與家庭,十年後思念家人,這才重新踏上故土。

一石激起千層浪,故意殺人案的受害人竟然重新出現。

這大概是刑事法律活動史上最大的冤假錯案之一。真正的受害人身份不明,兇手不明,成了一樁無頭公案。而被冤枉陸建明,一審判決甚至是死刑。

陸依依痛恨自己父親對母親的所作所為,因此在陸建軍坐牢的十年間,她從未因自己將他推向監獄而愧疚,相反十六歲的她在母親再次出現之前,一直為六歲時勇敢站出來指證的那個自己而驕傲。

然而世界在她母親重新回來的一瞬間徹底崩塌。

今天的她依舊痛恨父親施暴的罪行,但誤會父親並讓他背負故意殺人罪名差點被處死,即便最後變更刑罰為無期徒刑,但內疚與悔恨仍然將她淹沒。

從那時起,這些年她的內心一直飽受煎熬。

正因如此她才會堅定的走上刑事辯護人的道路,家暴是家暴,殺人是殺人,她父親家暴的行為極其可惡,但也只應該在虐待或故意傷害的範圍內承擔應有的責任,而不是擔上未曾做過的故意殺人的罪責。

單獨言辭證據不具有證明力、不能定罪的規則正是因陸建軍案而白紙黑字明文規定。

“造成最終結果的是錯認死者。”甄一唯糾正,“這才是整個案件中最根本的失誤。”

陸依依松開緊緊環在他腰間的雙手,離開他的懷抱,用力抹掉臉上的淚痕,試著露出笑容:“我沒事的,不用安慰我,只是把整件事情埋在心裏太久,突然想講出來,謝謝你願意聽這些亂七八糟的過往。”

甄一唯搖搖頭示意沒事:“人是社會性動物,有些事獨自承受太難,以後要是還需要樹洞,可以來找我的。”他目光灼灼的看向陸依依,表情專註又認真。

“甄一唯。”

“嗯?”

“我喜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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