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四十一章

關燈
洋城市公安局工作效率很高。第二日就通知申請已經被批覆, 同意為他們調取封存材料。

“陳處,謝謝。”甄一唯跟隨陳文走入洋城市公安局檔案室。

“當時為了徹底封存,我們把電子信息都重新設置了,只在這裏和省廳備份了原始材料。”陳文打開檔案室大門, 甚至不用索引查詢, 就直接走到了陳爾檔案存放處。

陸依依等待在門外, 內心焦灼,這一瞬間她甚至分不清自己到底希望陳爾是一個惡性犯罪的加害人,還是另一起惡性犯罪的受害人。

這兩日她和甄一唯分析交流很多,最終連甄一唯這個經年的辦案人都無法確定陳爾的身上到底發生過什麽。

卷宗只有一本, 甄一唯接過時卻覺得分量沈重,在迷霧中走的太久, 突然看到目的地,相比喜悅,他的心裏更多的卻是一份沈重。

“走吧,去辦公室, 我們慢慢聊。”陳文關上了厚重的檔案室大門,情緒覆雜的邀請。

這本卷宗塵封兩年,沒想到還有被打開的一天。

“餘緋,也就是陳爾,今年應該是十七歲, 當時我們為她改大了一歲。”陳文對認真翻閱卷宗的甄一唯和陸依依介紹。

“兩年前的七月十五日,當時她剛剛中考完畢,晚上下補習班和另一個周性同歲男生一起回家, 中途發生的爭執,周性男孩就先走了。”陳文頓了一下,才接著說道,“那晚關振平就在餘緋回家的一條小巷子裏,強迫她發生性-關系,周性男孩後來後悔,又沿途折返去找她,看到她正在被侵犯,上去阻止,扭打過程中用刀具捅穿了關振平的右腎。”接著不確定的說道:“關振平的傷,餘緋是知道的,他右腎已經被取了,關振平這次左腎受到重創,我想即便車禍後沒有當場死亡,送到醫院去也很有可能就不回來。”

“陳爾,不,餘緋對整個殺人的手法和會造成的創傷,應該是有策劃的。”甄一唯點頭讚同她的推測。

“案子很快就報到我們這裏來了,餘緋的父母想要五十萬賠償,這個賠償數額應該是由雙方自願協定的,我們只在一次訊問的時候告知了關振平餘緋父母願意和解的意願和要求賠償的數額,關振平在偵查階段不願意賠償那個數額,我們就按照正常程序報捕了,沒有再進一步調解。”陳文原本平淡敘述的聲音此時多了幾分不確定,“其實事情發展到今天,我有時候也會懷疑當時的決定是不是錯誤的。”接著又多了幾分困惑,“調解基於自願,就算我們介入也只是當個見證人和主持人,不會幫餘緋的父母幫忙索賠,否則我們成什麽了。”

甄一唯的目光離開了卷宗,那裏面有證明案情的材料,但不會包含辦案時的方方面面,陳文是當時的承辦人,她才最了解這一切。

“餘緋父母大概是不滿意我們和檢方在此期間沒有盡力調解的行為。”陳文聲音裏有濃濃的自嘲,“他們不再寄希望於我們的調解,而是走起了制造社會輿論路子,將整個案子鬧得全洋城滿城風雨。我們這裏是個小城市,走在街上遇到的路人可能有一半都面熟的能聊上幾句,之前我們怕影響餘緋,一直緊守保密程序,但餘緋夜晚回家的路上被強女幹的事,好像一夕之間就傳遍街頭巷尾。”

“是我想的不周到,當時只顧著辦案,忘記餘緋一個才十五歲的小姑娘受到創傷以後又在那樣的環境裏會承受多大的壓力,沒有及時介入為她疏導。”話鋒一轉,陳文顯露出濃濃的後悔與無奈。

“後來他們真的就賠償金額達成了一致,代價是餘緋父母當庭翻供,說餘緋是自願的,餘緋在質證的時候沒有否認,關振平被當庭宣判無罪。”

陳文作為那個案子的承辦人,專門去旁聽了開庭:“當時我坐在庭下,有點違反職業道德的在想,餘緋如果小一歲的好了,那樣無論關振平和她父母達成怎樣的協議,都成立犯罪既遂。”

《刑法》以十四歲為界限,成年人同未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發生性-關系,無論這名未成年人是否自願,都屬於強女幹。

“關振平大概沒想到,當年他受益於餘緋的年齡,被宣判無罪,今日卻也會因為餘緋的年齡,讓他被餘緋殺害後整個案子走向不明。”陳文冷笑說道。

餘緋處於未滿十八歲就意味著此前甄一唯拿到的所有口供全部成為瑕疵證據,他們訊問餘緋時,應當有她的監護人在場,否則全都會被算作非法證據予以排除。

“你一定奇怪我為什麽提起關振平厭惡會這麽明顯吧。”陳文對一直坐在旁邊沒有作聲的陸依依說道,“關振平在宣判無罪的當天就去告了那個周姓男孩。”

“一開始我們認定餘緋當時正在受侵犯,周姓男孩的行為是正當防衛,可餘緋沒有否認她父母在庭上翻供的說辭,侵犯不存在了,正當防衛自然也消失了,他成故意傷害了。關振平要讓那個男孩家賠償五十萬。饒了一圈,最後要承受處罰的成好心解救的見義勇為少年了。”即便時隔兩年,陳文在說起這段往事時仍然憤怒異常。

“你們真的定那個男孩故意傷害了?”陸依依打斷陳文沈浸在往事中的情緒,不可置信的質問。

作者有話要說: sorry,今天有點晚,重要劇情,刪刪改改好多遍,就是不滿意o(╥﹏╥)o

過兩天文章可能要改名成《指定辯護人》,感覺更切題一些,給大家帶來麻煩了,抱歉鞠躬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