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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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依依填寫到申請人那一欄的時候, 筆尖停頓。
當事人都幹脆認罪了,她一個指定辯護人,有必要來申請走鑒定程序嗎?
會見陳爾那天的畫面,一幀一幀, 慢鏡頭回放般一幕幕閃現在她眼前。
“陸律師?”甄一唯需要備份申請表, 等待良久, 見她神游,不由出聲提醒。
“嗯?”陸依依再次擡頭,不再將怒氣寫在臉上,而是神色茫然。
甄一唯索性拖出桌邊木凳, 坐於她身側,“申請不寫了嗎?”
“申請?哦, 申請。”陸依依再次看向只剩最後簽名欄空白的申請,一時心裏拿不定主意。猶豫再三,試探開口:“你覺得陳爾有問題嗎?”
“精神?”甄一唯同她確認,見她沒回應, 只當默認。認真回想訊問陳爾時對方的表現,予以否定:“沒問題。”
現在天網遍布,許多犯罪現場都能調取視頻影像,以他多年經驗判斷,真正喪失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 攻擊多為突發,表現具有明顯的無序性,甚至是無差別攻擊。
像陳爾這種心思縝密, 事前踩點,耐心策劃,一擊斃命的類型,即便鑒定出有精神病史,殺害關振平也應該是在精神狀態穩定下所為。學術點說,就是間歇性精神病人在未發病期間行兇,具有完全的控制能力和辨認能力。簡稱:構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可以定罪量刑。
不過當前趨勢是,出現惡性犯罪後,律師必定申請精神鑒定,萬一真鑒定出有精神病,用來與控方糾纏肯定還是有幫助的。
因此甄一唯難得失誤,對陸依依目前的心理狀態判斷出現偏差。
他以為陸依依的這種游移不定與茫然無措,是因為她也認為陳爾精神健全,走一道鑒定程序純屬浪費時間,並不能為她的辯護提供任何幫助。
陸依依遲疑的一遍又一遍回想和陳爾見面的所有畫面,最終定格在她那句“我沒有家人,也不需要聯系家人”。陳爾的神色一直冷漠,甚至帶有些許麻木,卻在說這句話的時候有一絲裂變。細小微弱,被她捕捉。
這案子絕對有問題,而且事關她近親。是她的家人讓她呈現出當前的表現。
陸依依找到了問題,但面前又出現了新的問題。她到底要不要繼續深入下去。面對陳爾這種油鹽不進的態度,她懷疑對方是否真的需要自己在這個案子中投入過多精力。
“陸律師?”甄一唯見她又游離了,無奈再次出聲提醒。
陸依依不確定的開口:“我覺得這案子遠比目前陳爾的有罪供述覆雜。”
“你覺得哪裏有問題?”甄一唯興致勃勃的與她討論。他也認為口供得到的太容易,不過證據證明力已經足夠,對於公安停止繼續偵查,移送案件過來進入審查起訴的決定也能接受。
“不知道。”陸依依沮喪。還沒來得及調查,就被陳爾的認罪驚嚇到,匆匆忙忙趕到這裏,連卷宗都還沒看過。對了,卷宗。
陸依依緊接著開口:“我要申請閱卷。”
甄一唯聽到她的“不知道”只覺得荒謬兒戲。正準備催她簽字,聞言只得道一句:“稍等。”
回到辦公室原本準備將卷宗交給金朝,讓他下去陪同閱卷,想到這段時間內對陸依依的了解,自己抱著材料再次回到案管會見室。
陸依依急忙接過卷宗,匆匆翻閱起來。所有材料反覆斟酌,逐字體味。將最後一本卷宗合上之後,陸依依目光灼灼看向甄一唯:“沒有動機?”疑問語氣。
“沒查到動機。”甄一唯陳述確認。他對於整個材料中唯一的不滿也來源於此。
不過即便沒有找到動機,也達到定罪標準了。犯罪動機是為了確認兇手是出於故意而犯罪。現在陳爾雖然動機不明,但她前後持續整整一個月的行為,配合事發當時的監控,與她本人的認罪供述,幾相結合也能認定她的主觀心理是故意了。
“事情肯定不是我們看到的這麽簡單。她如果是故意殺人,一定有原因的,現在的材料看不出這個原因你沒發現嗎?在這堆材料中,他們兩人甚至都不認識,陳爾沒理由去殺他。沒有原因去殺人的是精神病,那你們整個程序就完全錯了。”如果是精神病人,那麽現在應當啟動的是強制醫療程序,而不是公訴程序。
“她的行為表現出的是故意殺人,她的主觀也已經承認自己是故意殺人,那麽她就是故意殺人,至於理由,不管出於什麽理由,故意殺人就是犯罪,她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甄一唯對情緒激動的陸依依冷靜強調,同時食指點點桌面上那張被陸依依壓在手掌下的申請書:“她精神狀況你我的判斷都做不得準,要看最後的鑒定結論。”
陸依依不可置信的看向甄一唯。這是一個能將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辦的像故意殺人案一樣紮實的檢察官,而現在面對真正的故意殺人案,他卻對其中明顯的問題視而不見。
“那你覺得她的認罪態度正常嗎?她接受你們訊問的態度正常嗎?從當初定她過失致人死亡到現在定她故意殺人,你覺得她的表現是正常人應該有的嗎,你在她身上看見一點驚慌了嗎?她一個才剛滿18歲的小姑娘,你覺得她表現的沒問題嗎?兩次認罪是不是都太幹脆了?”陸依依的音量拔高許多。
“正常人就幹不出來故意殺人的事。”甄一唯眼前浮現出上半年那場故意殺人案開庭時,六名嫌疑人被當場宣告無罪後,受害人家屬絕望流淚與嫌疑人高聲慶賀相互交映的刺目畫面。
他是檢察官,他的職責是打擊犯罪,目前的證據能夠證明陳爾故意殺人的事實,他就有責任來追訴她的罪過,無論她的殺人動機是什麽,究竟她和關振平之間發生過什麽,她殺了人,她就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而他要做的,是送她去接受法律的審判。
陸依依氣急,專撿他痛處戳:“你也就是仗著陳爾在昨天做有罪供述了,她如果當庭翻供,我必定讓你重溫上半年那場失利。”
“哈,我拭目以待。”甄一唯輕笑,仿佛在面對一個不自量力的稚兒,態度令人著惱。
兩人再不言語。陸依依用力在申請人處簽下自己姓名,甄一唯覆印備份。期間沈默無言,全無交流;事後各自冷臉,不歡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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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見陳爾那天的畫面,一幀一幀, 慢鏡頭回放般一幕幕閃現在她眼前。
“陸律師?”甄一唯需要備份申請表, 等待良久, 見她神游,不由出聲提醒。
“嗯?”陸依依再次擡頭,不再將怒氣寫在臉上,而是神色茫然。
甄一唯索性拖出桌邊木凳, 坐於她身側,“申請不寫了嗎?”
“申請?哦, 申請。”陸依依再次看向只剩最後簽名欄空白的申請,一時心裏拿不定主意。猶豫再三,試探開口:“你覺得陳爾有問題嗎?”
“精神?”甄一唯同她確認,見她沒回應, 只當默認。認真回想訊問陳爾時對方的表現,予以否定:“沒問題。”
現在天網遍布,許多犯罪現場都能調取視頻影像,以他多年經驗判斷,真正喪失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 攻擊多為突發,表現具有明顯的無序性,甚至是無差別攻擊。
像陳爾這種心思縝密, 事前踩點,耐心策劃,一擊斃命的類型,即便鑒定出有精神病史,殺害關振平也應該是在精神狀態穩定下所為。學術點說,就是間歇性精神病人在未發病期間行兇,具有完全的控制能力和辨認能力。簡稱:構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可以定罪量刑。
不過當前趨勢是,出現惡性犯罪後,律師必定申請精神鑒定,萬一真鑒定出有精神病,用來與控方糾纏肯定還是有幫助的。
因此甄一唯難得失誤,對陸依依目前的心理狀態判斷出現偏差。
他以為陸依依的這種游移不定與茫然無措,是因為她也認為陳爾精神健全,走一道鑒定程序純屬浪費時間,並不能為她的辯護提供任何幫助。
陸依依遲疑的一遍又一遍回想和陳爾見面的所有畫面,最終定格在她那句“我沒有家人,也不需要聯系家人”。陳爾的神色一直冷漠,甚至帶有些許麻木,卻在說這句話的時候有一絲裂變。細小微弱,被她捕捉。
這案子絕對有問題,而且事關她近親。是她的家人讓她呈現出當前的表現。
陸依依找到了問題,但面前又出現了新的問題。她到底要不要繼續深入下去。面對陳爾這種油鹽不進的態度,她懷疑對方是否真的需要自己在這個案子中投入過多精力。
“陸律師?”甄一唯見她又游離了,無奈再次出聲提醒。
陸依依不確定的開口:“我覺得這案子遠比目前陳爾的有罪供述覆雜。”
“你覺得哪裏有問題?”甄一唯興致勃勃的與她討論。他也認為口供得到的太容易,不過證據證明力已經足夠,對於公安停止繼續偵查,移送案件過來進入審查起訴的決定也能接受。
“不知道。”陸依依沮喪。還沒來得及調查,就被陳爾的認罪驚嚇到,匆匆忙忙趕到這裏,連卷宗都還沒看過。對了,卷宗。
陸依依緊接著開口:“我要申請閱卷。”
甄一唯聽到她的“不知道”只覺得荒謬兒戲。正準備催她簽字,聞言只得道一句:“稍等。”
回到辦公室原本準備將卷宗交給金朝,讓他下去陪同閱卷,想到這段時間內對陸依依的了解,自己抱著材料再次回到案管會見室。
陸依依急忙接過卷宗,匆匆翻閱起來。所有材料反覆斟酌,逐字體味。將最後一本卷宗合上之後,陸依依目光灼灼看向甄一唯:“沒有動機?”疑問語氣。
“沒查到動機。”甄一唯陳述確認。他對於整個材料中唯一的不滿也來源於此。
不過即便沒有找到動機,也達到定罪標準了。犯罪動機是為了確認兇手是出於故意而犯罪。現在陳爾雖然動機不明,但她前後持續整整一個月的行為,配合事發當時的監控,與她本人的認罪供述,幾相結合也能認定她的主觀心理是故意了。
“事情肯定不是我們看到的這麽簡單。她如果是故意殺人,一定有原因的,現在的材料看不出這個原因你沒發現嗎?在這堆材料中,他們兩人甚至都不認識,陳爾沒理由去殺他。沒有原因去殺人的是精神病,那你們整個程序就完全錯了。”如果是精神病人,那麽現在應當啟動的是強制醫療程序,而不是公訴程序。
“她的行為表現出的是故意殺人,她的主觀也已經承認自己是故意殺人,那麽她就是故意殺人,至於理由,不管出於什麽理由,故意殺人就是犯罪,她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甄一唯對情緒激動的陸依依冷靜強調,同時食指點點桌面上那張被陸依依壓在手掌下的申請書:“她精神狀況你我的判斷都做不得準,要看最後的鑒定結論。”
陸依依不可置信的看向甄一唯。這是一個能將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辦的像故意殺人案一樣紮實的檢察官,而現在面對真正的故意殺人案,他卻對其中明顯的問題視而不見。
“那你覺得她的認罪態度正常嗎?她接受你們訊問的態度正常嗎?從當初定她過失致人死亡到現在定她故意殺人,你覺得她的表現是正常人應該有的嗎,你在她身上看見一點驚慌了嗎?她一個才剛滿18歲的小姑娘,你覺得她表現的沒問題嗎?兩次認罪是不是都太幹脆了?”陸依依的音量拔高許多。
“正常人就幹不出來故意殺人的事。”甄一唯眼前浮現出上半年那場故意殺人案開庭時,六名嫌疑人被當場宣告無罪後,受害人家屬絕望流淚與嫌疑人高聲慶賀相互交映的刺目畫面。
他是檢察官,他的職責是打擊犯罪,目前的證據能夠證明陳爾故意殺人的事實,他就有責任來追訴她的罪過,無論她的殺人動機是什麽,究竟她和關振平之間發生過什麽,她殺了人,她就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而他要做的,是送她去接受法律的審判。
陸依依氣急,專撿他痛處戳:“你也就是仗著陳爾在昨天做有罪供述了,她如果當庭翻供,我必定讓你重溫上半年那場失利。”
“哈,我拭目以待。”甄一唯輕笑,仿佛在面對一個不自量力的稚兒,態度令人著惱。
兩人再不言語。陸依依用力在申請人處簽下自己姓名,甄一唯覆印備份。期間沈默無言,全無交流;事後各自冷臉,不歡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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