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玉之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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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堂。”
高元無精打采地說,將驚堂木在案桌上隨意一敲。
因為三棵蔥而鬧上公堂的兩個男人似乎對於他的裁決並不滿意,牛二覺得自己不應該賠償,因為金得財家院子的圍欄壞了,自己家的雞才會進去踩壞他的蔥,而金得財覺得三文錢太少,牛二應該把雞賠給他,因為那只雞不僅踩壞了他的蔥,還傷了他的心。
一個壯如黑熊的男人聲淚俱下地控訴一只公雞是如何殘忍地踩壞了他“心愛的”蔥,好像是件很有趣的事,除非你已經聽了十幾遍。雖然金得財咬牙切齒地說他只有吃這只雞的肉、喝這只雞的血才能消除他心中的憤恨,但是高元覺得他就只是饞了而已。三文錢足夠買塊白糖糕吃了,沒人能用三棵蔥換來一只雞,哪怕這三棵蔥是你的老婆。
高元倒沒寂寞到會把蔥當做自己的老婆,不過他最近跟湘妃竹筆筒聊天的頻率越來越高了。那個尷尬的夜晚之後,高元就再沒見過林琰,因為第二天早上,林若光到縣衙以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告訴他:“我家少爺今天早上離開安平縣去……拜師學藝了。”
拜師學藝?才怪!這根本就是要避開他找的借口——我人不在府中,所以不要過來。除此之外還有其他?不可能!他氣得嘴唇發抖,佯裝不在意的樣子問:“是嗎?到哪裏學藝去了?”
“呃……泰山。”
明顯是在現編,林若光卻一臉“愛信不信”的表情看著高元。真想叫衙役去把林琰抓回縣衙,問問他:“你不是去泰山了嗎?”以什麽借口好呢?對了,就以偷捕鯉魚這個罪名好了。
太悲哀了,實在太悲哀了。他深吸一口氣,眨了兩下眼睛,低聲回答道:“祝你家少爺一路平安。”
以後的一年零兩個月,他一次都沒見到過林琰。自己不僅僅是被拒絕了,而且被厭惡了。想到這裏,無法抑制的悲哀就從心底湧出。
“大人,你有沒有聽到我的話?”
“啊?”
林若光不耐煩地嘆了口氣。
“大人,雖然你很閑,也不用一早上就發白日夢吧?”
“有什麽就說。”
“我是說,縣衙裏參軍錄事的職位不是一直空缺著嗎?有一個合適的人選不知道大人你想不想見見。”
參軍錄事的職位自從曹文被免職以後就一直空缺著。衙役雖然不少,但識字的沒幾個,而縣裏的人覺得縣衙給的俸銀太少,沒人願意做這個吃力不討好的工作。
“當然。人現在在哪?”
林若光的手指向書齋。他點點頭,走進了書齋。一個身著青衫的男人正挺直脊背坐在椅子上。光看他的上半身就知道他是個相當高挑的人,他的下巴繃得緊緊的,似乎有些緊張。大概是聽到了腳步聲,他擡起頭轉向門口,對高元微笑致意。他膚色微黑,有著挺拔的鼻梁和一雙清亮的黑眼睛,眉宇間透著英氣。
看起來是個不錯的人,至少很健康。上一個看了告示來縣衙的人在書齋裏緊張地吐血暈倒了,結果郎中診斷他得了嚴重的肺癆。高元給了那個秀才五兩銀子治病才讓他離開,擦幹凈那攤血跡足足用了一下午。
“大人,你覺得怎麽樣?”
林若光在他耳邊悄聲說問。
“唔,還不錯……”
“太好啦!”林若光突然打斷了他的話,高興地拍起手來,“少爺,大人同意了。”
“不要自做主……”他的腦袋好像挨了重重一擊,“你……你叫他少爺?”
“對啊。”
“為什麽?”
“當然因為他是我家少爺。”
“哪個少爺?”
“我家就一個少爺。”
林若光沖他翻了個白眼。不敢相信眼前所見的他揉了揉眼睛,幾乎要把自己的眼珠子瞪出來了。這個人就是林琰?那個幾乎胖成一根柱子,皮膚白得像塊白糖糕的人現在竟然變成了這樣?更重要的是,他來幹什麽?
就在高元的腦子因為沖擊而亂成一團的時候,林琰居然笑呵呵地對他說:“好久不見。”
好久不見?林琰居然輕松自在地跟他說好久不見!這麽久見不到都是因為誰啊?
“啊。”高元夢囈般地說,“你來幹什麽?”
“大人,你真的做白日夢做傻了。我家少爺是來縣衙做參軍的呀。而且剛才你同意了,現在我家少爺就是縣衙的參軍錄事了,見見你的新參軍吧!”
林琰來縣衙做參軍?那豈不是每天都要見面了?為什麽?難道他被拒絕了還不夠淒慘,現在他還要每天跑到自己面前來嘲笑他嗎?絕對不行,寧願沒有參軍也不要林琰來做。
“我還沒同意!”高元心急火燎地反駁道,“我覺得他不合適。”
“你剛才還說不錯。”
“我話還沒說完。”
“大人覺得我哪裏不合適呢?”
林琰突然站起身走到他面前。他不敢看著那雙失望的眼睛,不自在地移開了視線。
“呃,參軍要能文能武。”
“我家少爺就是文武全才。大人,你懷疑我家少爺不識字?”
護主心切的林若光高聲質問道。
“高縣令,您可以放心,我……”
“我不是懷疑你不識字!”
高元低聲吼道。他當然知道林琰識字,沒有必要一臉嚴肅得解釋這種事。
“那你就是懷疑我家少爺不會武功了?”
“這個您更可以放心。”
林琰說著一掌打在書案上,平時看起來很結實的書案立刻斷成了兩半,劈裏啪啦地變成一堆廢木頭。
就算證明自己會武功也不用把書案給打爛啊,這個是要花錢買的。高元郁悶地看著今天晚飯的柴火,始終想不明白林琰為什麽突然跑來要做參軍。
“大人,需要我家少爺給你打一套金剛伏虎拳嗎?”
“不用了!”高元捂著耳朵大叫道。什麽面子,他不要了。只要林琰不做參軍,不每天出現在他面前嘲笑他,把他的面子當鞋墊子踩都行。
“總之我就是不要他當參軍,沒有理由!”說著,他轉向林琰,“你不是去泰山學藝了嗎?回你的泰山去!”
胡攪蠻纏地發洩了一通之後,他扔下瞠目結舌的兩人跑回自己的房間。關上房門,他好像失去了全身的力氣一樣倒在床上。為什麽?被林琰拒絕的那天晚上,他可是偷偷哭了一整晚。在他經歷了一年零兩個月十三天的痛苦,在他決定要跟筆筒共度一生的時候,為什麽又要突然出現在他面前?林琰不是厭惡他嗎?今生都不想再見到他嗎?
高元把筆筒抱在懷裏,心緒亂成一團。他的房門突然被踢開,林若光擺著一張臭臉走了進來。
“有人擊鼓鳴冤,大家都在等著你開堂呢。”
他背著林若光偷偷把筆筒藏到枕頭邊上,站起身理了理衣衫。走到林若光身邊時,他聽到對方小聲說:“沒有理由這種理由我和我家少爺都不會接受的。這次開堂你就讓我家少爺試試,如果我家少爺沒有出錯,你就要同意。”
“我才是縣令,誰做參軍應該由我來決定。”
“那你有更好的人選嗎?”
一句話問得高元啞口無言。他的確沒有更好的人選,林琰品行良好,學識豐富,又能一掌把書案打碎,沒有比他更合適的人選了。在縣衙缺人而林琰有無可指摘的情況下拒絕,只會讓人覺得他徇私忘公。可他才是縣令,為什麽連參軍的人選都不能自己決定?或許正因為他是縣令才不能任意妄為。
“你們兩個以前關系不是不錯嗎?你要幹嘛鬧別扭?”
是啊,我就是鬧別扭。因為我告白被拒絕了,覺得心痛,覺得羞恥,所以不想見他。但是我每天都想著他,甚至抱著筆筒,對筆筒傾訴。我笨,我任性,我無理取鬧。就是這樣。
高元沈默著走進大堂,告訴自己不要再想那些事情,專註於眼前的案子。堂下跪著一個清瘦的中年婦人,顫顫巍巍地握著一塊破木頭。
“堂下何人?”
“民婦張黃氏,請縣令老爺救救我外子。”
張黃氏說著便哭了起來,斷斷續續地敘述了事情的經過。原來她的丈夫張大力半個月前出海打漁,哪知一去不返,至今全無音訊。她為了找尋丈夫的蹤跡,到處跟漁夫打聽。有一個跟張大力關系不錯的漁夫說,他們當天一起出海,收獲了不少,回程的時候,張大力突然改變了主意。他說張黃氏的誕辰快到了,想要到靈玉島去給她買一塊便宜好看的玉石做條項鏈,於是轉了方向。自此以後就再沒人見過張大力。張黃氏請那個漁夫帶她到島上找尋丈夫,但島上的人都說沒見過。她本以為丈夫在途中出了意外,回家以後就一直準備丈夫的後事,沒想到今天上午出海打漁的漁夫竟然找到了她丈夫的漁船。丈夫打到的魚還裝在漁網裏,但是已經腐爛發臭。她仔細清洗了漁船之後,在船頭發現了現在手中拿的這塊木頭。
高元接過衙役呈上的這塊爛木頭之後,發現上面血跡斑斑。不過並不是噴濺的血跡,而是有人用手指蘸取鮮血來寫字造成的。因為多日的海水浸泡,上面的字跡已經很難辨認,他勉勉強強認出兩個字——“島”和“救”。
如果是意外,不可能漁船完好而漁夫失蹤。高元思考片刻,對張黃氏說:“你仔細跟林縣丞說說你丈夫的特征,我們要畫一副畫像以便尋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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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元無精打采地說,將驚堂木在案桌上隨意一敲。
因為三棵蔥而鬧上公堂的兩個男人似乎對於他的裁決並不滿意,牛二覺得自己不應該賠償,因為金得財家院子的圍欄壞了,自己家的雞才會進去踩壞他的蔥,而金得財覺得三文錢太少,牛二應該把雞賠給他,因為那只雞不僅踩壞了他的蔥,還傷了他的心。
一個壯如黑熊的男人聲淚俱下地控訴一只公雞是如何殘忍地踩壞了他“心愛的”蔥,好像是件很有趣的事,除非你已經聽了十幾遍。雖然金得財咬牙切齒地說他只有吃這只雞的肉、喝這只雞的血才能消除他心中的憤恨,但是高元覺得他就只是饞了而已。三文錢足夠買塊白糖糕吃了,沒人能用三棵蔥換來一只雞,哪怕這三棵蔥是你的老婆。
高元倒沒寂寞到會把蔥當做自己的老婆,不過他最近跟湘妃竹筆筒聊天的頻率越來越高了。那個尷尬的夜晚之後,高元就再沒見過林琰,因為第二天早上,林若光到縣衙以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告訴他:“我家少爺今天早上離開安平縣去……拜師學藝了。”
拜師學藝?才怪!這根本就是要避開他找的借口——我人不在府中,所以不要過來。除此之外還有其他?不可能!他氣得嘴唇發抖,佯裝不在意的樣子問:“是嗎?到哪裏學藝去了?”
“呃……泰山。”
明顯是在現編,林若光卻一臉“愛信不信”的表情看著高元。真想叫衙役去把林琰抓回縣衙,問問他:“你不是去泰山了嗎?”以什麽借口好呢?對了,就以偷捕鯉魚這個罪名好了。
太悲哀了,實在太悲哀了。他深吸一口氣,眨了兩下眼睛,低聲回答道:“祝你家少爺一路平安。”
以後的一年零兩個月,他一次都沒見到過林琰。自己不僅僅是被拒絕了,而且被厭惡了。想到這裏,無法抑制的悲哀就從心底湧出。
“大人,你有沒有聽到我的話?”
“啊?”
林若光不耐煩地嘆了口氣。
“大人,雖然你很閑,也不用一早上就發白日夢吧?”
“有什麽就說。”
“我是說,縣衙裏參軍錄事的職位不是一直空缺著嗎?有一個合適的人選不知道大人你想不想見見。”
參軍錄事的職位自從曹文被免職以後就一直空缺著。衙役雖然不少,但識字的沒幾個,而縣裏的人覺得縣衙給的俸銀太少,沒人願意做這個吃力不討好的工作。
“當然。人現在在哪?”
林若光的手指向書齋。他點點頭,走進了書齋。一個身著青衫的男人正挺直脊背坐在椅子上。光看他的上半身就知道他是個相當高挑的人,他的下巴繃得緊緊的,似乎有些緊張。大概是聽到了腳步聲,他擡起頭轉向門口,對高元微笑致意。他膚色微黑,有著挺拔的鼻梁和一雙清亮的黑眼睛,眉宇間透著英氣。
看起來是個不錯的人,至少很健康。上一個看了告示來縣衙的人在書齋裏緊張地吐血暈倒了,結果郎中診斷他得了嚴重的肺癆。高元給了那個秀才五兩銀子治病才讓他離開,擦幹凈那攤血跡足足用了一下午。
“大人,你覺得怎麽樣?”
林若光在他耳邊悄聲說問。
“唔,還不錯……”
“太好啦!”林若光突然打斷了他的話,高興地拍起手來,“少爺,大人同意了。”
“不要自做主……”他的腦袋好像挨了重重一擊,“你……你叫他少爺?”
“對啊。”
“為什麽?”
“當然因為他是我家少爺。”
“哪個少爺?”
“我家就一個少爺。”
林若光沖他翻了個白眼。不敢相信眼前所見的他揉了揉眼睛,幾乎要把自己的眼珠子瞪出來了。這個人就是林琰?那個幾乎胖成一根柱子,皮膚白得像塊白糖糕的人現在竟然變成了這樣?更重要的是,他來幹什麽?
就在高元的腦子因為沖擊而亂成一團的時候,林琰居然笑呵呵地對他說:“好久不見。”
好久不見?林琰居然輕松自在地跟他說好久不見!這麽久見不到都是因為誰啊?
“啊。”高元夢囈般地說,“你來幹什麽?”
“大人,你真的做白日夢做傻了。我家少爺是來縣衙做參軍的呀。而且剛才你同意了,現在我家少爺就是縣衙的參軍錄事了,見見你的新參軍吧!”
林琰來縣衙做參軍?那豈不是每天都要見面了?為什麽?難道他被拒絕了還不夠淒慘,現在他還要每天跑到自己面前來嘲笑他嗎?絕對不行,寧願沒有參軍也不要林琰來做。
“我還沒同意!”高元心急火燎地反駁道,“我覺得他不合適。”
“你剛才還說不錯。”
“我話還沒說完。”
“大人覺得我哪裏不合適呢?”
林琰突然站起身走到他面前。他不敢看著那雙失望的眼睛,不自在地移開了視線。
“呃,參軍要能文能武。”
“我家少爺就是文武全才。大人,你懷疑我家少爺不識字?”
護主心切的林若光高聲質問道。
“高縣令,您可以放心,我……”
“我不是懷疑你不識字!”
高元低聲吼道。他當然知道林琰識字,沒有必要一臉嚴肅得解釋這種事。
“那你就是懷疑我家少爺不會武功了?”
“這個您更可以放心。”
林琰說著一掌打在書案上,平時看起來很結實的書案立刻斷成了兩半,劈裏啪啦地變成一堆廢木頭。
就算證明自己會武功也不用把書案給打爛啊,這個是要花錢買的。高元郁悶地看著今天晚飯的柴火,始終想不明白林琰為什麽突然跑來要做參軍。
“大人,需要我家少爺給你打一套金剛伏虎拳嗎?”
“不用了!”高元捂著耳朵大叫道。什麽面子,他不要了。只要林琰不做參軍,不每天出現在他面前嘲笑他,把他的面子當鞋墊子踩都行。
“總之我就是不要他當參軍,沒有理由!”說著,他轉向林琰,“你不是去泰山學藝了嗎?回你的泰山去!”
胡攪蠻纏地發洩了一通之後,他扔下瞠目結舌的兩人跑回自己的房間。關上房門,他好像失去了全身的力氣一樣倒在床上。為什麽?被林琰拒絕的那天晚上,他可是偷偷哭了一整晚。在他經歷了一年零兩個月十三天的痛苦,在他決定要跟筆筒共度一生的時候,為什麽又要突然出現在他面前?林琰不是厭惡他嗎?今生都不想再見到他嗎?
高元把筆筒抱在懷裏,心緒亂成一團。他的房門突然被踢開,林若光擺著一張臭臉走了進來。
“有人擊鼓鳴冤,大家都在等著你開堂呢。”
他背著林若光偷偷把筆筒藏到枕頭邊上,站起身理了理衣衫。走到林若光身邊時,他聽到對方小聲說:“沒有理由這種理由我和我家少爺都不會接受的。這次開堂你就讓我家少爺試試,如果我家少爺沒有出錯,你就要同意。”
“我才是縣令,誰做參軍應該由我來決定。”
“那你有更好的人選嗎?”
一句話問得高元啞口無言。他的確沒有更好的人選,林琰品行良好,學識豐富,又能一掌把書案打碎,沒有比他更合適的人選了。在縣衙缺人而林琰有無可指摘的情況下拒絕,只會讓人覺得他徇私忘公。可他才是縣令,為什麽連參軍的人選都不能自己決定?或許正因為他是縣令才不能任意妄為。
“你們兩個以前關系不是不錯嗎?你要幹嘛鬧別扭?”
是啊,我就是鬧別扭。因為我告白被拒絕了,覺得心痛,覺得羞恥,所以不想見他。但是我每天都想著他,甚至抱著筆筒,對筆筒傾訴。我笨,我任性,我無理取鬧。就是這樣。
高元沈默著走進大堂,告訴自己不要再想那些事情,專註於眼前的案子。堂下跪著一個清瘦的中年婦人,顫顫巍巍地握著一塊破木頭。
“堂下何人?”
“民婦張黃氏,請縣令老爺救救我外子。”
張黃氏說著便哭了起來,斷斷續續地敘述了事情的經過。原來她的丈夫張大力半個月前出海打漁,哪知一去不返,至今全無音訊。她為了找尋丈夫的蹤跡,到處跟漁夫打聽。有一個跟張大力關系不錯的漁夫說,他們當天一起出海,收獲了不少,回程的時候,張大力突然改變了主意。他說張黃氏的誕辰快到了,想要到靈玉島去給她買一塊便宜好看的玉石做條項鏈,於是轉了方向。自此以後就再沒人見過張大力。張黃氏請那個漁夫帶她到島上找尋丈夫,但島上的人都說沒見過。她本以為丈夫在途中出了意外,回家以後就一直準備丈夫的後事,沒想到今天上午出海打漁的漁夫竟然找到了她丈夫的漁船。丈夫打到的魚還裝在漁網裏,但是已經腐爛發臭。她仔細清洗了漁船之後,在船頭發現了現在手中拿的這塊木頭。
高元接過衙役呈上的這塊爛木頭之後,發現上面血跡斑斑。不過並不是噴濺的血跡,而是有人用手指蘸取鮮血來寫字造成的。因為多日的海水浸泡,上面的字跡已經很難辨認,他勉勉強強認出兩個字——“島”和“救”。
如果是意外,不可能漁船完好而漁夫失蹤。高元思考片刻,對張黃氏說:“你仔細跟林縣丞說說你丈夫的特征,我們要畫一副畫像以便尋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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