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4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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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初就決定的,如果你想阻攔我,就拔劍吧。 ”
阿修羅王沒有說話,黃金眼睛痛惜地看著那雙冰紫的眼眸,良久嘆了口氣:“你走吧,我不會阻攔你的。 ”
冰巫臉上的表情瞬間消失,神聖美麗的面孔只留下漠然,她將手中的劍在虛空中一揮,空間被切開一個可容兩人通過的裂痕,她的目光在人群中轉了一圈,終於找到角落裏的白色人影,手一張,一個白色的影子被她吸過來,她快速拉著那個人影沖進裂縫中。
幾個天人正欲撲上去,被阿修羅王阻止了:“停下,讓他們走!”
“可是王…”現在阻止還來得及,只要把裂痕破壞,那兩個人就將永遠夾在時間與空間的交錯點。
“住口!你們去把羅剎王找來,我想他應該欠我一個解釋。 ”
剛才匆忙一瞥,阿修羅王看清被冰巫帶走的正是小雪,冰巫忽然在天人的軀體上覺醒成玄人是個古怪的異數,聯系前後,最有能力做手腳,最可疑的就是在這之前去過一次洪荒之境的羅剎王。
當初把小雪帶回阿修羅道要他治療的是羅剎王,她出現救下小雪的時間實在太巧合了,好像早就等在那兒的樣子,而且阿修羅王不認為羅剎王會特地挑他和玄王鬥氣的時候冒險跑到他們旁邊救人,還是感情不是特別好的小雪。
阿修羅王看著裂痕快速愈合,黃金眼眸裏燃起熊熊的火焰,夕兒,今天我可以讓你離開阿修羅道,可是我不會放棄的,從第一次見面就許下的誓言,你必定屬於我,即使要忤逆命運,我也要改變三生石的姻緣!
卷三 穿越輪回 第二百七十二話 夏日的苦惱
第二百七十二話 夏日的苦惱
艷陽在空中高高掛起,熾熱的光線灑滿大地,偶爾有一陣清風從偌大的湖邊吹過,帶起嫩綠的柳絮悠悠飄蕩在忙碌的蟬音中,別有一番南國風味。
“啊,還是這裏的空氣好啊!”
一身清爽女裝的渺夕伸了個懶腰,頓時引得路人側目連連,好在她旁邊跟了個俊美的青年替她擋掉了不少煩人的蒼蠅,一雙狐媚妖眼順便電倒想上前挑釁的女人,男女通殺,留給渺夕一片寧靜的夏日。
那天從阿修羅道離開後,冰巫就陷入沈眠了,畢竟她的靈魂一分為三,縱使意識覺醒,可要對付阿修羅王還遠遠不夠,所以她挑了一些阿修羅王在意的陳年往事對他進行精神攻擊,沈湎在對冰巫愧疚中的阿修羅王沒有發現冰巫周身散發的靈氣都是用法術制造的假想,其實只要他一攻擊冰巫必輸無疑,但因為對她心存愧疚,阿修羅王沒心情動手,被冰巫逃過一劫。
原本靈魂分裂之後就以消耗靈力來保存殘缺的魂魄,如果渺夕沒有修真,恐怕她活不過四十歲,而以她現在的修為根本補充不了靈力的消耗,魂飛魄散是遲早的事,這個時候阿修羅王把她帶到阿修羅道正好合了冰巫的意。
早在千萬年前冰巫死亡不久,阿修羅王就給冰巫制造了一個天人的身體,找到渺夕之後又對那個身體作了些許改造,使身體和靈魂能更完美地融合。 當年冰巫把靈魂分裂的時候,為了掩人耳目故意將三分之一地魂魄分散到不同的世界,秉著“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的原則,冰巫把力量最強的三分之一放到了阿修羅道阿修羅王為她轉世準備的軀體裏。
由於天人地身體裏有阿修羅王防止靈力外洩的結界保護,魂魄融合度又高,那三分之一地魂魄作為主要的靈力儲備悄悄融合進無主的身體裏,雖然那個魂魄作為靈力儲備沒有太多自主意識。 但冰巫的頭腦之狡猾媲美雪狐,魂魄入住身體的時候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修改。
沒錯。 因為肉體的陽耀之氣和魂魄地陰玄之氣相互沖突,冰巫的魂魄很自然地作出反抗,經過一萬五千年潛移默化地改造,天人的身體完全被變成了玄人的軀體,陽耀之氣也悄悄換成了陰玄之氣,天人們一直沒發現一半是因為阿修羅王的結界隔絕了靈力,另一半則是冰巫的魂魄狡詐地在囤積陰玄之氣的同時保留了軀體外部的陽耀之氣。 對別人造成幻覺,畢竟不是誰都能像瓏那樣看穿靈魂。
身體和渺夕融合之後,其實渺夕已經收集了三分之二地冰巫魂魄,但她還是不想做無謂的浪費,阿修羅道到處充斥著陽耀之氣,打開阿修羅道的通道消耗了她不少靈力,雖然她可以馬上回洪荒之境,但那勢必再次浪費靈力。 洪荒之境到處是妖魔,缺乏靈力的冰巫在那裏無疑是死路一條。 (汐:仇人多了,明星樣紅,紅得發紫,紫得要死,米辦法啊。 冰巫:雪封!)
最主要的原因還是。 冰巫剩下的另外三分之一地魂魄還在和現代平行世界的古代人間,至於是誰就要渺夕自己找了,冰巫要養精蓄銳。
冰巫是個很高明的政策家,她不會在肉體支配權上作多餘的競爭,而是很大方地把身體讓給渺夕,只要渺夕在重要時候把身體讓給她就可以了,這樣及可以保障渺夕的日常享受,也不會讓渺夕對她產生叛逆心理在危機時刻拖後腿。
當然,冰巫不會以為自己離開阿修羅道又不在洪荒之境就安全了,即使阿修羅王不追她。 她的仇敵也多得堪比天上繁星的數量。 還大多是高手級的,她現在的實力雖然很強。 但她習慣謹慎,在休息之前給身體加了結界隔絕氣息,即使仇敵很想當即秒了她,也找不到她的人,等她恢覆之後…哼!哼!一個都別想逃!
渺夕支配身體地時候,小雪地存在就是必不可少的了,以渺夕懶且迷糊地個性,衣食住行樣樣離不開他的照顧,最主要還是這個雪狐很聰明,萬一遇上危險也能幫渺夕一把,能力弱點不是問題,頭腦聰明才是最重要的,權威博士的年收入總比相撲選手高,根據利益與能力成正比,頭腦好的寵物比肌肉多的木頭更劃算,也是冰巫會答應渺夕救小雪的原因。
小雪確實是很盡職的寵物弟弟,手藝雖然比不上瓏,但比起煮大鍋餵豬的廚子好上不止百倍,自從瓏不在身邊之後,渺夕的壞習慣又變本加厲,以前她只是晝伏夜出,現在倒幹脆晚上睡覺,白天睡到日上三竿,如果不是考慮到還有吃飯的習慣,她早睡四在木床上了。
還有一件麻煩就是渺夕的容貌,說到這個,渺夕只能咬牙切齒地含恨吞淚,洛夕兒簡直不是人!人怎麽可能美得這麽離譜!簡直是打擊所有女性的最具殺傷力的武器,連對身外物最不在乎的渺夕也要感嘆,你說這人和人之間怎麽就能長得差了那麽多!雖然現在這張臉是她自己的,可是她一點也高興不起來!超~~郁悶~~的說!
再來就是小小的問題了,當初憐給她一個紅玉手鐲調節氣溫,渺夕可以四季如春,穿什麽衣服都只想好看與否,不求溫度高低,標準地貫徹“只要風度,不要溫度”八個大字。
然而,渺夕悲哀地揮淚,這個空調手鐲現在還寄放在瓏那裏!
更該死的是現在在這個世界是最熱最熱的盛夏,渺夕本來就極怕熱,以往夏天她都是白天窩在家裏吹空調,晚上沒必要外出的話她還是繼續吹空調,萬不得以要外出的時候也必定是防曬油、防曬傘、濕紙巾、自動小風扇、外附扇子一柄…全副武裝,只要往太陽下一站,不到一分鐘站在她旁邊的人就能知道什麽叫“揮汗如雨”、“汗如雨下”,衣服前後通濕不算,汗水還會沿著頭發滴得地上一樣濕潤,跟灑水似的。
作玄人就是這點不好,怕熱體質不但沒有改善,還大大增強了,她現在穿的是最薄的絲綢衣服,手裏拿著一杯小雪準備的冰球果汁,旁邊的小雪一只手撐傘給她擋太陽,一手還要扇扇子,不過渺夕的另一只手還是揪著手帕拭擦臉上的汗水。
“為什麽為什麽為什麽為什麽為什麽!真要命,我該死的為什麽要在這麽熱的天氣出門?”
小雪無聲地從儲物空間拿出一個保溫瓶,把裏面冷藏好的果汁給渺夕添上,至於渺夕疑問的答案沒人比他更清楚了,不就是他的美女主人想看看花城芳鎮夏日盛開的荷花,自己跑來湖邊湊熱鬧的,當然小雪不會把答案說出來,因為美女主人問這個問題是不會想聽答案的。
以前雖然沒見過渺夕對溫度的反映,但是作為聰明絕頂的雪狐,小雪多少知道各族對溫度的反映,尤其是洪荒之境統治一族的玄人,“冰雪支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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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修羅王沒有說話,黃金眼睛痛惜地看著那雙冰紫的眼眸,良久嘆了口氣:“你走吧,我不會阻攔你的。 ”
冰巫臉上的表情瞬間消失,神聖美麗的面孔只留下漠然,她將手中的劍在虛空中一揮,空間被切開一個可容兩人通過的裂痕,她的目光在人群中轉了一圈,終於找到角落裏的白色人影,手一張,一個白色的影子被她吸過來,她快速拉著那個人影沖進裂縫中。
幾個天人正欲撲上去,被阿修羅王阻止了:“停下,讓他們走!”
“可是王…”現在阻止還來得及,只要把裂痕破壞,那兩個人就將永遠夾在時間與空間的交錯點。
“住口!你們去把羅剎王找來,我想他應該欠我一個解釋。 ”
剛才匆忙一瞥,阿修羅王看清被冰巫帶走的正是小雪,冰巫忽然在天人的軀體上覺醒成玄人是個古怪的異數,聯系前後,最有能力做手腳,最可疑的就是在這之前去過一次洪荒之境的羅剎王。
當初把小雪帶回阿修羅道要他治療的是羅剎王,她出現救下小雪的時間實在太巧合了,好像早就等在那兒的樣子,而且阿修羅王不認為羅剎王會特地挑他和玄王鬥氣的時候冒險跑到他們旁邊救人,還是感情不是特別好的小雪。
阿修羅王看著裂痕快速愈合,黃金眼眸裏燃起熊熊的火焰,夕兒,今天我可以讓你離開阿修羅道,可是我不會放棄的,從第一次見面就許下的誓言,你必定屬於我,即使要忤逆命運,我也要改變三生石的姻緣!
卷三 穿越輪回 第二百七十二話 夏日的苦惱
第二百七十二話 夏日的苦惱
艷陽在空中高高掛起,熾熱的光線灑滿大地,偶爾有一陣清風從偌大的湖邊吹過,帶起嫩綠的柳絮悠悠飄蕩在忙碌的蟬音中,別有一番南國風味。
“啊,還是這裏的空氣好啊!”
一身清爽女裝的渺夕伸了個懶腰,頓時引得路人側目連連,好在她旁邊跟了個俊美的青年替她擋掉了不少煩人的蒼蠅,一雙狐媚妖眼順便電倒想上前挑釁的女人,男女通殺,留給渺夕一片寧靜的夏日。
那天從阿修羅道離開後,冰巫就陷入沈眠了,畢竟她的靈魂一分為三,縱使意識覺醒,可要對付阿修羅王還遠遠不夠,所以她挑了一些阿修羅王在意的陳年往事對他進行精神攻擊,沈湎在對冰巫愧疚中的阿修羅王沒有發現冰巫周身散發的靈氣都是用法術制造的假想,其實只要他一攻擊冰巫必輸無疑,但因為對她心存愧疚,阿修羅王沒心情動手,被冰巫逃過一劫。
原本靈魂分裂之後就以消耗靈力來保存殘缺的魂魄,如果渺夕沒有修真,恐怕她活不過四十歲,而以她現在的修為根本補充不了靈力的消耗,魂飛魄散是遲早的事,這個時候阿修羅王把她帶到阿修羅道正好合了冰巫的意。
早在千萬年前冰巫死亡不久,阿修羅王就給冰巫制造了一個天人的身體,找到渺夕之後又對那個身體作了些許改造,使身體和靈魂能更完美地融合。 當年冰巫把靈魂分裂的時候,為了掩人耳目故意將三分之一地魂魄分散到不同的世界,秉著“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的原則,冰巫把力量最強的三分之一放到了阿修羅道阿修羅王為她轉世準備的軀體裏。
由於天人地身體裏有阿修羅王防止靈力外洩的結界保護,魂魄融合度又高,那三分之一地魂魄作為主要的靈力儲備悄悄融合進無主的身體裏,雖然那個魂魄作為靈力儲備沒有太多自主意識。 但冰巫的頭腦之狡猾媲美雪狐,魂魄入住身體的時候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修改。
沒錯。 因為肉體的陽耀之氣和魂魄地陰玄之氣相互沖突,冰巫的魂魄很自然地作出反抗,經過一萬五千年潛移默化地改造,天人的身體完全被變成了玄人的軀體,陽耀之氣也悄悄換成了陰玄之氣,天人們一直沒發現一半是因為阿修羅王的結界隔絕了靈力,另一半則是冰巫的魂魄狡詐地在囤積陰玄之氣的同時保留了軀體外部的陽耀之氣。 對別人造成幻覺,畢竟不是誰都能像瓏那樣看穿靈魂。
身體和渺夕融合之後,其實渺夕已經收集了三分之二地冰巫魂魄,但她還是不想做無謂的浪費,阿修羅道到處充斥著陽耀之氣,打開阿修羅道的通道消耗了她不少靈力,雖然她可以馬上回洪荒之境,但那勢必再次浪費靈力。 洪荒之境到處是妖魔,缺乏靈力的冰巫在那裏無疑是死路一條。 (汐:仇人多了,明星樣紅,紅得發紫,紫得要死,米辦法啊。 冰巫:雪封!)
最主要的原因還是。 冰巫剩下的另外三分之一地魂魄還在和現代平行世界的古代人間,至於是誰就要渺夕自己找了,冰巫要養精蓄銳。
冰巫是個很高明的政策家,她不會在肉體支配權上作多餘的競爭,而是很大方地把身體讓給渺夕,只要渺夕在重要時候把身體讓給她就可以了,這樣及可以保障渺夕的日常享受,也不會讓渺夕對她產生叛逆心理在危機時刻拖後腿。
當然,冰巫不會以為自己離開阿修羅道又不在洪荒之境就安全了,即使阿修羅王不追她。 她的仇敵也多得堪比天上繁星的數量。 還大多是高手級的,她現在的實力雖然很強。 但她習慣謹慎,在休息之前給身體加了結界隔絕氣息,即使仇敵很想當即秒了她,也找不到她的人,等她恢覆之後…哼!哼!一個都別想逃!
渺夕支配身體地時候,小雪地存在就是必不可少的了,以渺夕懶且迷糊地個性,衣食住行樣樣離不開他的照顧,最主要還是這個雪狐很聰明,萬一遇上危險也能幫渺夕一把,能力弱點不是問題,頭腦聰明才是最重要的,權威博士的年收入總比相撲選手高,根據利益與能力成正比,頭腦好的寵物比肌肉多的木頭更劃算,也是冰巫會答應渺夕救小雪的原因。
小雪確實是很盡職的寵物弟弟,手藝雖然比不上瓏,但比起煮大鍋餵豬的廚子好上不止百倍,自從瓏不在身邊之後,渺夕的壞習慣又變本加厲,以前她只是晝伏夜出,現在倒幹脆晚上睡覺,白天睡到日上三竿,如果不是考慮到還有吃飯的習慣,她早睡四在木床上了。
還有一件麻煩就是渺夕的容貌,說到這個,渺夕只能咬牙切齒地含恨吞淚,洛夕兒簡直不是人!人怎麽可能美得這麽離譜!簡直是打擊所有女性的最具殺傷力的武器,連對身外物最不在乎的渺夕也要感嘆,你說這人和人之間怎麽就能長得差了那麽多!雖然現在這張臉是她自己的,可是她一點也高興不起來!超~~郁悶~~的說!
再來就是小小的問題了,當初憐給她一個紅玉手鐲調節氣溫,渺夕可以四季如春,穿什麽衣服都只想好看與否,不求溫度高低,標準地貫徹“只要風度,不要溫度”八個大字。
然而,渺夕悲哀地揮淚,這個空調手鐲現在還寄放在瓏那裏!
更該死的是現在在這個世界是最熱最熱的盛夏,渺夕本來就極怕熱,以往夏天她都是白天窩在家裏吹空調,晚上沒必要外出的話她還是繼續吹空調,萬不得以要外出的時候也必定是防曬油、防曬傘、濕紙巾、自動小風扇、外附扇子一柄…全副武裝,只要往太陽下一站,不到一分鐘站在她旁邊的人就能知道什麽叫“揮汗如雨”、“汗如雨下”,衣服前後通濕不算,汗水還會沿著頭發滴得地上一樣濕潤,跟灑水似的。
作玄人就是這點不好,怕熱體質不但沒有改善,還大大增強了,她現在穿的是最薄的絲綢衣服,手裏拿著一杯小雪準備的冰球果汁,旁邊的小雪一只手撐傘給她擋太陽,一手還要扇扇子,不過渺夕的另一只手還是揪著手帕拭擦臉上的汗水。
“為什麽為什麽為什麽為什麽為什麽!真要命,我該死的為什麽要在這麽熱的天氣出門?”
小雪無聲地從儲物空間拿出一個保溫瓶,把裏面冷藏好的果汁給渺夕添上,至於渺夕疑問的答案沒人比他更清楚了,不就是他的美女主人想看看花城芳鎮夏日盛開的荷花,自己跑來湖邊湊熱鬧的,當然小雪不會把答案說出來,因為美女主人問這個問題是不會想聽答案的。
以前雖然沒見過渺夕對溫度的反映,但是作為聰明絕頂的雪狐,小雪多少知道各族對溫度的反映,尤其是洪荒之境統治一族的玄人,“冰雪支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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