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是否盛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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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祎很快就回來了,把手裏的兩個塑料袋扔到路重越桌面。
他回身脫了外套,將自己的椅子拽過來,在路重越身邊坐下。
路重越手指利索地剝開塑料袋,又掰了一雙筷子遞給修祎,修祎接過,很自然地拾起塑料袋邊上的勺子也遞了回去。
身邊的人幾乎都會笑話路重越,快二十歲的人了還跟個小寶寶似的,餐餐都要用勺子吃。剛和修祎關系變親密的時候,路重越以為他也會笑話自己,可是並沒有。
很多個日夜之後,路重越才漸漸懷疑,修祎也許並不在意他用什麽吃飯,也並不在意他。
“你什麽時候點的外賣?”
路重越用勺子去戳躺在拌飯正上方的煎蛋,蛋黃液從破口湧了出來,緩緩滲入米粒的縫隙。
“中午。”
修祎簡短地回答了路重越的問題,然後夾起他面前那盒飯上面的雞蛋,擱到了塑料袋邊緣,挖了一口飯塞到了嘴裏。
路重越回憶了一下,腦中的畫面和修祎的話對上了號,於是他隨意點點頭。
拿起眼前單獨裝醬料的小盒子,他把裏面的醬汁倒在飯上,再攪動手裏的勺子,把那些半熟的蛋黃液和配菜跟米飯都拌勻了。
他沖修祎伸了伸手:“你的醬也給我吧。”
修祎又往嘴裏送了一筷子蔬菜,搖搖頭道:“太鹹,你少吃。”
“哦。”路重越老老實實撤回手,嘀咕了一聲,“這都幾點了,吃的叫什麽飯。”
他覺得,修祎可能不愛吃石鍋拌飯,只不過吃什麽都行,就陪他吃了。
而且和修祎相處的這幾個月,路重越還真沒發現他特別愛吃什麽東西。
不吃零食,也不怎麽吃水果,更不愛喝飲料。沒有什麽特別中意的飯食,連吃東西的口味都很清淡。
要不是熟知這人不禁欲,路重越都要懷疑修祎是哪個深山老林跑出來的苦行僧了。
“墊一口就得了,晚上帶你去小吃街。”
修祎又吃了幾口,就放下了手裏的筷子。
聽到“小吃街”幾個字,路重越眼睛“唰”地放了光,也不跟他計較醬料和態度惡劣的事兒了,美滋滋地挖了一勺飯送到嘴裏。
“真的?”
“嗯,”修祎把自己面前的塑料袋整理好系上,扭頭看見路重越快咧到耳根的嘴角,想了想補充道,“但是晚自習你要把單詞背完。”
路重越的嘴角立馬歸位,眼裏的光也暗了下去。
再三打量修祎的表情,確定他不是在開玩笑後,路重越嘆了口氣:“哦……”
大一有以班級為單位的強制性晚自習,路重越和修祎不在同一間教室,但修祎總是會給他留些學習任務。
可能是小男子漢的“責任心”作祟,又或者是怕路重越把掛科怪到自己的頭上吧。
吃完飯,修祎下樓扔外賣盒子,回來後就把椅子搬回了自己桌前,從書架上抽出一本英語卷子準備做題。
路重越對學習一向興致不濃,便理所當然地白了修祎的背影一眼。他站起身在空地上溜達了一會兒,然後爬上床把被子疊好,再坐回到桌子前面。
探著身子從一邊掛著的外套口袋裏拿出了耳機,路重越隨便點開了一首歌。
Now I know
Spanish Harlem are not just pretty words to say
I thought I knew
But now I know that rose trees never grow
In New York city
後面又播放過了很多句,甚至已經到了下一首歌,可他的腦子裏一直在重覆著那句“rose trees never grow”,思緒裏都是修祎模棱兩可的態度。
想著想著,路重越揪下耳機走到修祎背後,雙手從他腋下插了進去,將整個人的重量都壓到他背上。
修祎正寫得認真,沒想到路重越會突然撲過來,手裏握著的筆尖還來不及擡起來,“嘩啦”一聲劃破了卷子的紙頁。
“鬧什麽?”
修祎皺了皺眉,把手裏的筆扔開,但身子沒動,任由著路重越趴在他背上,用雙手胡亂在他胸前和腹部來回摸蹭。
“修祎,”路重越撅著屁股將頭湊得更近,嗅了嗅修祎頸窩裏面的皮肉味道,“你到底喜不喜歡我?”
修祎聽見路重越的問話後動動肩膀,路重越稍微起來了一點,不過仍然沒有松手。
“路重越,你怎麽老是問,”修祎捉住扣在他胸前的那只手,猶豫了一下,最終沒有把它甩開,“你是小姑娘嗎?”
路重越知道自己又在討沒趣,於是自覺地松開了手,站在修祎背後垂著頭,仿佛做錯事情被罰站了一樣。
他正糾結要不要灰溜溜地回自己床下去,然後當作什麽事情都沒有發生,修祎卻突然站起來,轉過身摟住了他的腰。
下一刻,脖頸上那股純粹又幹凈的肉體味道再次飄到他的面前。
修祎吻住了他的嘴唇。
這算回答嗎?
這算回答吧。
路重越不想如修祎所說表現得像個女生,於是吻罷,他仰起頭沖修祎呲牙一笑。
修祎看著路重越,半晌擡手揉了揉他的頭頂,語氣也柔和了不少:“乖,我做聽力了,你要是叫我的話大聲一點兒。”
“好。”
路重越滿口答應。
但是直到傍晚時分,林奇掛著一身臭汗推門進屋,路重越都沒有再和修祎說過話。
不管玫瑰是否盛開,現在我都是擁有它的。
路重越這樣認為著。
他和林奇到晚自習教室的時候,唐彭揚早就在裏面了。兩人走到他身邊坐下,林奇沖唐彭揚一伸手,唐彭揚立刻會意,從自己包裏找出一沓卷子扔了過去。
“謝了,老唐。”
林奇厚顏一笑,翻開了那沓紙頁。路重越扭過頭去看,是唐彭揚做完的四級卷子。
也就是唐彭揚人老實,還不愛多言語,這要擱他身上,聽見林奇說“不用做卷子,我看看你寫的就能學會”,路重越非一口水噴醒對方,再天天施以嘲諷,直到考試成績出來。
真是的,懶就說懶,臭不要臉。
人陸陸續續到齊了,教室裏安靜了下來,不管是看書學習還是玩手機,大家都開始專註地做自己手裏的事兒,沒有多少說話的聲音。
路重越從包裏掏出單詞書隨便翻開了一頁,他盯著最上面的那個單詞出神,心裏仍然亂糟糟的,怎麽也背不進去,便索性插上耳機又開始聽歌。
說是聽歌,其實他一直在胡思亂想,直至感受到被林奇用胳膊肘懟了懟,路重越才回過神兒來。
晃一擡頭,面前站了個不認識的男生,他摘下右邊耳機問:“怎麽了?”
“還怎麽了,”那男生點了點桌子上的單詞書,“你不學習幹嘛呢?晚自習是讓你聽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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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回身脫了外套,將自己的椅子拽過來,在路重越身邊坐下。
路重越手指利索地剝開塑料袋,又掰了一雙筷子遞給修祎,修祎接過,很自然地拾起塑料袋邊上的勺子也遞了回去。
身邊的人幾乎都會笑話路重越,快二十歲的人了還跟個小寶寶似的,餐餐都要用勺子吃。剛和修祎關系變親密的時候,路重越以為他也會笑話自己,可是並沒有。
很多個日夜之後,路重越才漸漸懷疑,修祎也許並不在意他用什麽吃飯,也並不在意他。
“你什麽時候點的外賣?”
路重越用勺子去戳躺在拌飯正上方的煎蛋,蛋黃液從破口湧了出來,緩緩滲入米粒的縫隙。
“中午。”
修祎簡短地回答了路重越的問題,然後夾起他面前那盒飯上面的雞蛋,擱到了塑料袋邊緣,挖了一口飯塞到了嘴裏。
路重越回憶了一下,腦中的畫面和修祎的話對上了號,於是他隨意點點頭。
拿起眼前單獨裝醬料的小盒子,他把裏面的醬汁倒在飯上,再攪動手裏的勺子,把那些半熟的蛋黃液和配菜跟米飯都拌勻了。
他沖修祎伸了伸手:“你的醬也給我吧。”
修祎又往嘴裏送了一筷子蔬菜,搖搖頭道:“太鹹,你少吃。”
“哦。”路重越老老實實撤回手,嘀咕了一聲,“這都幾點了,吃的叫什麽飯。”
他覺得,修祎可能不愛吃石鍋拌飯,只不過吃什麽都行,就陪他吃了。
而且和修祎相處的這幾個月,路重越還真沒發現他特別愛吃什麽東西。
不吃零食,也不怎麽吃水果,更不愛喝飲料。沒有什麽特別中意的飯食,連吃東西的口味都很清淡。
要不是熟知這人不禁欲,路重越都要懷疑修祎是哪個深山老林跑出來的苦行僧了。
“墊一口就得了,晚上帶你去小吃街。”
修祎又吃了幾口,就放下了手裏的筷子。
聽到“小吃街”幾個字,路重越眼睛“唰”地放了光,也不跟他計較醬料和態度惡劣的事兒了,美滋滋地挖了一勺飯送到嘴裏。
“真的?”
“嗯,”修祎把自己面前的塑料袋整理好系上,扭頭看見路重越快咧到耳根的嘴角,想了想補充道,“但是晚自習你要把單詞背完。”
路重越的嘴角立馬歸位,眼裏的光也暗了下去。
再三打量修祎的表情,確定他不是在開玩笑後,路重越嘆了口氣:“哦……”
大一有以班級為單位的強制性晚自習,路重越和修祎不在同一間教室,但修祎總是會給他留些學習任務。
可能是小男子漢的“責任心”作祟,又或者是怕路重越把掛科怪到自己的頭上吧。
吃完飯,修祎下樓扔外賣盒子,回來後就把椅子搬回了自己桌前,從書架上抽出一本英語卷子準備做題。
路重越對學習一向興致不濃,便理所當然地白了修祎的背影一眼。他站起身在空地上溜達了一會兒,然後爬上床把被子疊好,再坐回到桌子前面。
探著身子從一邊掛著的外套口袋裏拿出了耳機,路重越隨便點開了一首歌。
Now I know
Spanish Harlem are not just pretty words to say
I thought I knew
But now I know that rose trees never grow
In New York city
後面又播放過了很多句,甚至已經到了下一首歌,可他的腦子裏一直在重覆著那句“rose trees never grow”,思緒裏都是修祎模棱兩可的態度。
想著想著,路重越揪下耳機走到修祎背後,雙手從他腋下插了進去,將整個人的重量都壓到他背上。
修祎正寫得認真,沒想到路重越會突然撲過來,手裏握著的筆尖還來不及擡起來,“嘩啦”一聲劃破了卷子的紙頁。
“鬧什麽?”
修祎皺了皺眉,把手裏的筆扔開,但身子沒動,任由著路重越趴在他背上,用雙手胡亂在他胸前和腹部來回摸蹭。
“修祎,”路重越撅著屁股將頭湊得更近,嗅了嗅修祎頸窩裏面的皮肉味道,“你到底喜不喜歡我?”
修祎聽見路重越的問話後動動肩膀,路重越稍微起來了一點,不過仍然沒有松手。
“路重越,你怎麽老是問,”修祎捉住扣在他胸前的那只手,猶豫了一下,最終沒有把它甩開,“你是小姑娘嗎?”
路重越知道自己又在討沒趣,於是自覺地松開了手,站在修祎背後垂著頭,仿佛做錯事情被罰站了一樣。
他正糾結要不要灰溜溜地回自己床下去,然後當作什麽事情都沒有發生,修祎卻突然站起來,轉過身摟住了他的腰。
下一刻,脖頸上那股純粹又幹凈的肉體味道再次飄到他的面前。
修祎吻住了他的嘴唇。
這算回答嗎?
這算回答吧。
路重越不想如修祎所說表現得像個女生,於是吻罷,他仰起頭沖修祎呲牙一笑。
修祎看著路重越,半晌擡手揉了揉他的頭頂,語氣也柔和了不少:“乖,我做聽力了,你要是叫我的話大聲一點兒。”
“好。”
路重越滿口答應。
但是直到傍晚時分,林奇掛著一身臭汗推門進屋,路重越都沒有再和修祎說過話。
不管玫瑰是否盛開,現在我都是擁有它的。
路重越這樣認為著。
他和林奇到晚自習教室的時候,唐彭揚早就在裏面了。兩人走到他身邊坐下,林奇沖唐彭揚一伸手,唐彭揚立刻會意,從自己包裏找出一沓卷子扔了過去。
“謝了,老唐。”
林奇厚顏一笑,翻開了那沓紙頁。路重越扭過頭去看,是唐彭揚做完的四級卷子。
也就是唐彭揚人老實,還不愛多言語,這要擱他身上,聽見林奇說“不用做卷子,我看看你寫的就能學會”,路重越非一口水噴醒對方,再天天施以嘲諷,直到考試成績出來。
真是的,懶就說懶,臭不要臉。
人陸陸續續到齊了,教室裏安靜了下來,不管是看書學習還是玩手機,大家都開始專註地做自己手裏的事兒,沒有多少說話的聲音。
路重越從包裏掏出單詞書隨便翻開了一頁,他盯著最上面的那個單詞出神,心裏仍然亂糟糟的,怎麽也背不進去,便索性插上耳機又開始聽歌。
說是聽歌,其實他一直在胡思亂想,直至感受到被林奇用胳膊肘懟了懟,路重越才回過神兒來。
晃一擡頭,面前站了個不認識的男生,他摘下右邊耳機問:“怎麽了?”
“還怎麽了,”那男生點了點桌子上的單詞書,“你不學習幹嘛呢?晚自習是讓你聽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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