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番外三 傷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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蟄伏了兩年之後的舉義,發生在博爾頓離宮行獵的一個午後。義兵密訓已久,又以先王的大王子為首,要殺反賊,給部落換一個公正的新王。
博爾頓向來自大,這些年來富貴奢靡的安穩生活消弭了壯年時的野心勃勃,可有人正年輕著,在異鄉打碎了自己的骨頭重新來過,忍辱負重,九死一生地歸來。
要一筆筆地,向他討回兒時的血債。
他自認這片草原上已再無威脅,從起兵大勝的那夜開始,他就堅定地認為,天神是站在他這個勇者身邊的。游獵所隨人等不多,唯獨幾個親兵馳馬相隨,以及他一直引以為傲的那匹白毛狼王,其餘人等候在營地。
這些年偶爾會想起大哥一家,想起那個從他手底下逃走的幼稚孩童。不過五歲,只會吵著要漂亮的馬,精致的駒弓箭,一個嬌生慣養出來的娃娃。在火海裏不知蹤跡,哪怕僥幸逃了,也會死在草原上的雪雨風霜。
而當他穩準狠地射中一只毛鹿時,數十發冷箭於此襲來,他翻身滾落馬下,躲過一輪。
他逐鹿,有人逐他。
親衛吹響骨哨呼援,徹天嘹亮。狼王環繞在他身邊,發出低吼警告。
當他看見那些被他驅逐出去的叛民時,還有幾分不屑。他已順風聽見了踏踏的馬蹄聲浩浩蕩蕩,正向他這邊奔來。
直到,看見義軍散開後,那個打馬而出的少年,那肖似他父親的面容。比他父親更年輕,更鮮活,讓他在對視的一剎那間,周身的血液凝固一涼!
從前反對他的叛民變義軍,擁護的是名正言順的先王之子。塔珠也隨著援軍趕來,年邁老祭祀舉著神節一呼——
頌天神,順民心,誅反賊,擁新王!
此情此景下,有終盼光明的,有及時倒戈的,更有不甘於此要殊死一搏的。
殺戮無法避免,銘雲也在其中,除了中原人的容貌,穿著打扮與這些草原人無異。眾人只見,這個中原人只憑一柄快劍,毫不畏懼地就勒馬突入軍中,劍光如電,出手狠厲,所到處只聽痛嚎嘶聲,再看他轉腕生花,雪亮亮的劍身上,滴血不沾。
銘雲的目光,習慣性地追隨著他那個小徒弟。才發現快十八的赫安在一直在脫離他的保護範圍,揮著彎刀一副不顧生死的模樣,不斷地拼殺,向在重重保護中伺機後退的博爾頓逼近。
他畢生的仇恨與血淚,都在那裏。
銘雲掉馬在砍殺中去追,他著急起來,出手更求一擊斃命,一路殺得太狠,不少部落軍都不約而同地繞開他跑。
可惜最後擒住博爾頓的不是赫安,而是率領另一支隊潛伏預斷對方後路的紮格。
大將軍的兒子,箭無虛發,再次把博爾頓逼下了馬。射中博爾頓的那張弓,是從前神箭大將軍的愛弓。
血雨腥風中,草原染透胭脂色,長風過草撲面是腥鹹,口裏苦澀,眼中酸脹。兵戈卸甲,多年夙願,經年噩夢,刻骨之恨,一朝起,終於後一朝平。
新王未立前,地位最尊崇的塔珠祭祀,主張將博爾頓押進深牢,等待眾人的審判和天神的懲罰。
赫安無暇去管新王誰屬,到他這裏,許多孽還沒真正了。他還沒從廝殺中緩過神來,身上的骯臟鮮血未幹,胸腔中鼓動的洶湧殺意未平,就被人擁簇進了重建後比過往更輝煌瑰麗的皇宮,坐上了過去父王的位置。
俯看那些在祭祀領導下跪拜的臣民,他有些恍惚茫然,仿佛眾人呼喊的是從前父王的名字,那個真正偉大的愛民如子的王。母後會站在父王身邊,帶著年幼的他和更年幼弟弟妹妹,接受子民的歡呼與朝拜。
可他們,都不在了。
他在這個世上,終究再沒有家人了。
他忽然想起一個人來,急切在人群中尋找他的身影,最終什麽也沒見到。
在大殿之外,長廊之上,有個人疲憊極地倒地休息,懷中抱劍,手邊是一張血淋淋的狼皮,唯有幾處和能分辨出原來大概是雪白毛色。那人身上藏藍的袍被染就成烏沈沈的紫,肩上三道利爪撓出來的抓痕,深可見骨。
赫安最後還是見到了他師父,就在巫醫帳裏,也差點,就成了最後一面。
這個敢生殺了草原狼王的中原人,也差點就死在了狼王的險些穿心的鋼爪之下。
而是否真能活下來,還未可知。
赫安在師父的帳裏守到了日落,安靜地替他擦凈臉上身上的血跡。入夜時分,帶上那張血跡幹涸後腥臭難聞又骯臟不堪的狼皮,去了地牢。
他以新王的身份調走了所有守衛,將狼王的皮毛,扔到了那人面前。
戴著沈重枷鎖的博爾頓,被迫以一個仰望的姿勢望著面前的少年。在看到死去的狼王後,眼神有一瞬的震動。可面上的神情,很快由之前的震驚憤怒,變為了深深的鄙夷和不屑。
這樣倨傲的目光,赫安兒時常常見到。因為他的母親是中原人,博爾頓看不起混淆草原部落高貴血統的兄長,更看不上混雜血脈的赫安。
他從骨子裏就是高傲的,兄弟之中,他分明最出色,可該屬於他的位置,卻給了凡事不如他還娶了一個中原女人的兄長!
他怎能不恨?
赫安?新王?呵,一個混雜血脈生出來的賤種,最後果然也和他父親一樣,靠上了一個中原人,才有本事和自己一爭。
“小雜種,你以為你坐上這個位置,就名正言順了嗎?”博爾頓低低的譏笑聲在空蕩的牢內回響,他道:“你之前是逃到了中原吧?靠著那個中原人的庇護才有命回來。”
“你和你的父親一樣沒本事,優柔寡斷,還自認重情重義。”
“我哪怕死了,也不是因為你有多本事,而是我時運不濟。”
就如當年繼位,不是他不夠好,而是沒得到那一分天神眷顧。可時運總會輪轉,屬於他的機遇不來,他就自己搏來。
“你聽清了嗎?小雜種。”
他想誅對方的心,可對方神色如常,唯獨一雙綠幽幽的眼珠在牢內熹微燈火的映照下,詭秘深沈的可怕。
像匹不動聲色,蟄伏待發的狼。
赫安解了他的枷鎖,將他的長刀還給他。自己,則拔出了腰間的一柄寶劍,出鞘雪光湛湛,鋒利無匹。
劍身與龍柄銜接處,刻了一朵流雲紋。
“他是我師父,救過我,教過我。”
“你殺的人,是我的父母弟妹。”
“今夜不會有別人,我會憑我的本事,親手殺了你。”
………
銘雲醒來的那天,也不知自己昏昏沈沈過了多久,只記得應該是傍晚暮後,因為赫安掀開帳篷隨之透進的光,是帶著淡淡霞紅的餘暉。少年的身形已修長挺拔,面容一半陷在陰影裏,一半敞在霞光處。
離得太遠,銘雲尚看不清他的神情。像如往常一般擡手招招他,看對方不情願又慢吞吞地挪過來。才發現手軟如棉,身上半分力氣也無。
費力地張張口,氣若游絲地吐出一句。
“過來……”
話出口太短太清,也不知道那個木頭似杵著的小子聽見了沒有。
赫安過來了,垂首在他身邊坐下,緘默一如既往。整個人的狀態卻柔軟乖順得不像話,就像在雲州對著他最喜歡的江棠一樣。
又不全一樣。
直到銘雲細看到他左臉下近脖頸處一道新愈的烏紅長疤,再往下,看得見領口遮不住的紗布。身上濃重的草藥氣,與自己不相上下。
他們師徒倆,一個傷在左,一個傷在右,還對稱起來了,都跟這張臉過不去。
可他記得,之前的小徒弟還是好好的。
“誰傷的?”銘雲問。因著氣力不足,話問得輕,聽起來仿佛格外溫柔。
赫安習慣地答了一句:“不疼。”
總是這樣,疼也不疼,死也不怕。銘雲忽然想起他十歲那年,倔強的小孩拖著傷腿,一言不發地追了他一路。他實在看不下去,把他扛回去,給他上藥,教過他:可以不指望任何人,但師父可以。
他最不喜歡管別人閑事,可赫安真成了他徒弟,就不再是別人了。
赫安被師父突如其來的凝望弄得有些手足無措,又解釋了一遍:“真的,不疼。”
最疼的時候,已經過去了。
“我疼。”銘雲望著他道。
少年還想問他哪裏疼,他的師父從不說疼,比他還忍得。想去揭傷口看看,又不知從何下手。
銘雲看他呆頭呆腦地樣子,忍不住笑了,笑得時候牽動了傷口,倒真的疼起來。
發膚之痛猶在,一日終可愈。可心疼,卻真是難控難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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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爾頓向來自大,這些年來富貴奢靡的安穩生活消弭了壯年時的野心勃勃,可有人正年輕著,在異鄉打碎了自己的骨頭重新來過,忍辱負重,九死一生地歸來。
要一筆筆地,向他討回兒時的血債。
他自認這片草原上已再無威脅,從起兵大勝的那夜開始,他就堅定地認為,天神是站在他這個勇者身邊的。游獵所隨人等不多,唯獨幾個親兵馳馬相隨,以及他一直引以為傲的那匹白毛狼王,其餘人等候在營地。
這些年偶爾會想起大哥一家,想起那個從他手底下逃走的幼稚孩童。不過五歲,只會吵著要漂亮的馬,精致的駒弓箭,一個嬌生慣養出來的娃娃。在火海裏不知蹤跡,哪怕僥幸逃了,也會死在草原上的雪雨風霜。
而當他穩準狠地射中一只毛鹿時,數十發冷箭於此襲來,他翻身滾落馬下,躲過一輪。
他逐鹿,有人逐他。
親衛吹響骨哨呼援,徹天嘹亮。狼王環繞在他身邊,發出低吼警告。
當他看見那些被他驅逐出去的叛民時,還有幾分不屑。他已順風聽見了踏踏的馬蹄聲浩浩蕩蕩,正向他這邊奔來。
直到,看見義軍散開後,那個打馬而出的少年,那肖似他父親的面容。比他父親更年輕,更鮮活,讓他在對視的一剎那間,周身的血液凝固一涼!
從前反對他的叛民變義軍,擁護的是名正言順的先王之子。塔珠也隨著援軍趕來,年邁老祭祀舉著神節一呼——
頌天神,順民心,誅反賊,擁新王!
此情此景下,有終盼光明的,有及時倒戈的,更有不甘於此要殊死一搏的。
殺戮無法避免,銘雲也在其中,除了中原人的容貌,穿著打扮與這些草原人無異。眾人只見,這個中原人只憑一柄快劍,毫不畏懼地就勒馬突入軍中,劍光如電,出手狠厲,所到處只聽痛嚎嘶聲,再看他轉腕生花,雪亮亮的劍身上,滴血不沾。
銘雲的目光,習慣性地追隨著他那個小徒弟。才發現快十八的赫安在一直在脫離他的保護範圍,揮著彎刀一副不顧生死的模樣,不斷地拼殺,向在重重保護中伺機後退的博爾頓逼近。
他畢生的仇恨與血淚,都在那裏。
銘雲掉馬在砍殺中去追,他著急起來,出手更求一擊斃命,一路殺得太狠,不少部落軍都不約而同地繞開他跑。
可惜最後擒住博爾頓的不是赫安,而是率領另一支隊潛伏預斷對方後路的紮格。
大將軍的兒子,箭無虛發,再次把博爾頓逼下了馬。射中博爾頓的那張弓,是從前神箭大將軍的愛弓。
血雨腥風中,草原染透胭脂色,長風過草撲面是腥鹹,口裏苦澀,眼中酸脹。兵戈卸甲,多年夙願,經年噩夢,刻骨之恨,一朝起,終於後一朝平。
新王未立前,地位最尊崇的塔珠祭祀,主張將博爾頓押進深牢,等待眾人的審判和天神的懲罰。
赫安無暇去管新王誰屬,到他這裏,許多孽還沒真正了。他還沒從廝殺中緩過神來,身上的骯臟鮮血未幹,胸腔中鼓動的洶湧殺意未平,就被人擁簇進了重建後比過往更輝煌瑰麗的皇宮,坐上了過去父王的位置。
俯看那些在祭祀領導下跪拜的臣民,他有些恍惚茫然,仿佛眾人呼喊的是從前父王的名字,那個真正偉大的愛民如子的王。母後會站在父王身邊,帶著年幼的他和更年幼弟弟妹妹,接受子民的歡呼與朝拜。
可他們,都不在了。
他在這個世上,終究再沒有家人了。
他忽然想起一個人來,急切在人群中尋找他的身影,最終什麽也沒見到。
在大殿之外,長廊之上,有個人疲憊極地倒地休息,懷中抱劍,手邊是一張血淋淋的狼皮,唯有幾處和能分辨出原來大概是雪白毛色。那人身上藏藍的袍被染就成烏沈沈的紫,肩上三道利爪撓出來的抓痕,深可見骨。
赫安最後還是見到了他師父,就在巫醫帳裏,也差點,就成了最後一面。
這個敢生殺了草原狼王的中原人,也差點就死在了狼王的險些穿心的鋼爪之下。
而是否真能活下來,還未可知。
赫安在師父的帳裏守到了日落,安靜地替他擦凈臉上身上的血跡。入夜時分,帶上那張血跡幹涸後腥臭難聞又骯臟不堪的狼皮,去了地牢。
他以新王的身份調走了所有守衛,將狼王的皮毛,扔到了那人面前。
戴著沈重枷鎖的博爾頓,被迫以一個仰望的姿勢望著面前的少年。在看到死去的狼王後,眼神有一瞬的震動。可面上的神情,很快由之前的震驚憤怒,變為了深深的鄙夷和不屑。
這樣倨傲的目光,赫安兒時常常見到。因為他的母親是中原人,博爾頓看不起混淆草原部落高貴血統的兄長,更看不上混雜血脈的赫安。
他從骨子裏就是高傲的,兄弟之中,他分明最出色,可該屬於他的位置,卻給了凡事不如他還娶了一個中原女人的兄長!
他怎能不恨?
赫安?新王?呵,一個混雜血脈生出來的賤種,最後果然也和他父親一樣,靠上了一個中原人,才有本事和自己一爭。
“小雜種,你以為你坐上這個位置,就名正言順了嗎?”博爾頓低低的譏笑聲在空蕩的牢內回響,他道:“你之前是逃到了中原吧?靠著那個中原人的庇護才有命回來。”
“你和你的父親一樣沒本事,優柔寡斷,還自認重情重義。”
“我哪怕死了,也不是因為你有多本事,而是我時運不濟。”
就如當年繼位,不是他不夠好,而是沒得到那一分天神眷顧。可時運總會輪轉,屬於他的機遇不來,他就自己搏來。
“你聽清了嗎?小雜種。”
他想誅對方的心,可對方神色如常,唯獨一雙綠幽幽的眼珠在牢內熹微燈火的映照下,詭秘深沈的可怕。
像匹不動聲色,蟄伏待發的狼。
赫安解了他的枷鎖,將他的長刀還給他。自己,則拔出了腰間的一柄寶劍,出鞘雪光湛湛,鋒利無匹。
劍身與龍柄銜接處,刻了一朵流雲紋。
“他是我師父,救過我,教過我。”
“你殺的人,是我的父母弟妹。”
“今夜不會有別人,我會憑我的本事,親手殺了你。”
………
銘雲醒來的那天,也不知自己昏昏沈沈過了多久,只記得應該是傍晚暮後,因為赫安掀開帳篷隨之透進的光,是帶著淡淡霞紅的餘暉。少年的身形已修長挺拔,面容一半陷在陰影裏,一半敞在霞光處。
離得太遠,銘雲尚看不清他的神情。像如往常一般擡手招招他,看對方不情願又慢吞吞地挪過來。才發現手軟如棉,身上半分力氣也無。
費力地張張口,氣若游絲地吐出一句。
“過來……”
話出口太短太清,也不知道那個木頭似杵著的小子聽見了沒有。
赫安過來了,垂首在他身邊坐下,緘默一如既往。整個人的狀態卻柔軟乖順得不像話,就像在雲州對著他最喜歡的江棠一樣。
又不全一樣。
直到銘雲細看到他左臉下近脖頸處一道新愈的烏紅長疤,再往下,看得見領口遮不住的紗布。身上濃重的草藥氣,與自己不相上下。
他們師徒倆,一個傷在左,一個傷在右,還對稱起來了,都跟這張臉過不去。
可他記得,之前的小徒弟還是好好的。
“誰傷的?”銘雲問。因著氣力不足,話問得輕,聽起來仿佛格外溫柔。
赫安習慣地答了一句:“不疼。”
總是這樣,疼也不疼,死也不怕。銘雲忽然想起他十歲那年,倔強的小孩拖著傷腿,一言不發地追了他一路。他實在看不下去,把他扛回去,給他上藥,教過他:可以不指望任何人,但師父可以。
他最不喜歡管別人閑事,可赫安真成了他徒弟,就不再是別人了。
赫安被師父突如其來的凝望弄得有些手足無措,又解釋了一遍:“真的,不疼。”
最疼的時候,已經過去了。
“我疼。”銘雲望著他道。
少年還想問他哪裏疼,他的師父從不說疼,比他還忍得。想去揭傷口看看,又不知從何下手。
銘雲看他呆頭呆腦地樣子,忍不住笑了,笑得時候牽動了傷口,倒真的疼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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