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4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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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漂不漂亮,她讀了多少書,她家裏是城市還是農村。可她平凡的長相在我眼中已經是最美,她滿嘴的俏皮話在我看來已經是足夠深度,她的勤儉節約吃苦耐勞已然超越了任何一個城裏的姑娘。和她在一起那麽直接那麽純粹那麽舒服。我不用擔心自己今天穿了什麽衣服,頭發理沒理,有沒有胡茬,我不用說話小心翼翼擔心自己太淺薄暴露了沒文化,我不用因為是異鄉人沒有根基而在異樣的眼光中頭皮發麻。
等發現的時候,我已經深深地愛上了她。
我本以為我們可以一直交往下去,然後順理成章的結婚,努力攢錢買房,然後生個娃,一起孝敬爸媽。直到那一天我發現謝總看她的眼神是那麽不尋常,而她面對謝總和孟小姐又是那麽緊張又壓抑。我才漸漸意識到,原來事情早已不像我預想的那樣。我和她,也已經在不知不覺中錯過了交點,彼此越行越遠。
可我不相信,我不相信謝總會看上她。做男人到謝總那個份上,或許真的已經說不清到底還有什麽是得不到的了。就像小學時候那個三道杠,我就算竭盡了權利也只能是望洋興嘆,而他卻連伸手要的力氣都不用出便已到手了。都說女人之間不能比,男人又何嘗不是如此?
一個坐擁百花後宮的男人,佳麗三千都不眨眼,最終還是得拜倒在正宮娘娘孟小姐的腳下。他怎麽會看得上楊沫?他們本應是最不相幹的兩個人。
可他們倆之間就是有事,而且怎麽看都是謝總在一頭使勁兒。楊沫不說,我也不提,我堅信她是明白道理的,她是我好不容易挑中的正常姑娘,她不會和那些個貪慕虛榮的女人一樣的。她跟我說過,我比謝總年輕,比謝總帥,比謝總有未來。我一直記得,放在心裏,感動了好久好久。這是最高的嘉獎,比小時候的兩道杠還偉大。
她陪我看電影,她戴我送她的手鏈,她給我做飯。那是我媽之外,第一次有別的女人給我做飯。很普通的家常味道,卻那麽好吃,那麽香。我吃到第一口的時候就覺得,我想要一輩子都能吃到這個味道。一輩子,多美好。
可我終究是沒有機會的,因為謝總追著她出去了。我竟是如此的確定,謝總一定是追著她出去的。然後,我打她的電話就打不通了,我的短信她也沒有回覆。他們在一起做什麽呢?我很後悔,如果那時候我也追著出去,是不是結果就會不一樣了。可我沒有,我失去了最後的機會。為什麽呢?我自己也不清楚,也許是因為追出去的人是自己的上司,潛意識裏我還是想要保住這份安身立命的工作的。也許是我相信楊沫不會答應他的胡攪蠻纏,因為楊沫不像是個會為金錢所動的女孩子。也許是我自負,覺得這樣需要挽回的愛情就不再是愛情了。
確實不是愛情,從一開始就不是。這件事竟然是直到我與楊沫分手的時候,我才終於意識到的。這個大咧咧沒心眼而的女孩子,原來從一開始就已經把心給了別人,自己竟然還不知道,竟然還傻乎乎的做了我女朋友,我竟然還沒發現。看來我是太過於沈浸在自己第一次戀愛的美好幻覺中,忘了現實有多殘酷。我那麽愛她,她卻從未愛過我。多諷刺。
可這又是怪不得她的,因為她也是第一次戀愛。所以我們彼此都是新手,就這麽錯付了彼此的第一次愛情。都是泡影。
她不懂愛情,可她愛的人卻是那個情場高手謝林森。所以她的愛情註定頭破血流,一事無成。
到底還是個實心眼兒的傻姑娘,明明已經和謝總分了手,卻還是要老老實實的跟我交代了本可以隱瞞的實情。我後來也在想,如果那時候她和謝總分了手什麽都不說,我會不會假裝什麽都不知道繼續和她交往。答案是肯定的,我不是那麽小心眼兒的人。而且,我愛她。
可我們還是分了手,她哭的不像樣子,我心裏疼的流血。為什麽呢?明明我們那麽合適,明明我們都那麽珍惜對方。我喝了整整一大瓶的可樂,第一次感慨這東西和酒是不能比的,因為它發洩不了我心中的郁悶。我一向是私下只喝可樂不喝酒的人,一直都把工作上的喝酒當成是為了求生而不得已的慢性自殺。
是誰說過的,愛情之所以美好就是因為它很傷。多麽矯情的一句話,現在卻完全是我心情的寫照。
然後呢?愛也愛過了,傷也上過了。生活卻還是要馬不停蹄的繼續。我還是我,陽光好青年小周,我也還是堅持著積極向上的生活態度,我也仍在盼望著能找到一個像楊沫一樣的好姑娘。執迷不悔也好,死性不改也罷,我還是堅信只有這樣的姑娘才適合我。就像我永遠只能做言情小說的炮灰男一樣,我的她也絕不會是沒事找虐的缺心眼兒女主。我要找個平凡的女人,然後積極熱情的普普通通的過一輩子。
7373孟憐伶,博弈與尊嚴
我叫孟憐伶,今年28歲,歐洲名校畢業建築師,未婚。每每提到28歲到現在都還沒有嫁出去這件事,不止震驚了其他人,連我自己都有些不敢相信。因為我周圍的所有人,熟悉的,不熟悉的,都會叫我一聲美女或者大美女,可就是這樣一個人們口中的美女,卻依舊嫁不出去。
對,我是美女,這件事打我有記憶起就已經知道了。幼兒園時候老師們就最喜歡我,每次有表演我都是最出風頭的那一個。母親也是立志要把我培養成一名既有才華又有智慧的美女,於是我五歲起開始學鋼琴,七歲又開始學芭蕾,小學畢業時我已經是全校聞名的才女。天之驕女這個名號也從那時起一直伴隨了我二十幾年的人生。
對於別人對我的讚許,我一向是坦然接受並且回以微笑的。我很少故作謙遜,更是幾乎沒有做作的假裝受寵若驚。這一點和中國人所崇尚的傳統思想很不同,因為我一直都是接受西方式的教育長大的。所以我很清楚自己的水平,就像是展臺上陳列的待估價的商品一樣,我確實出眾,所以就值一個更高的評價。又有什麽好推辭的呢?
母親一直崇尚著女兒要富養的說法,從小就極力的給我最優渥的生活環境。我的一切都必須是最好的。所以當別的女孩還在穿普通花裙子的時候,我穿的是精致的公主裙,當別的女孩午飯吃學校的盒飯的時候,我吃的是家裏保姆做的豐盛午餐,當別的女孩假期一起約著出去玩跳皮筋的時候,我和母親一起坐在音樂廳聽歌劇。母親總說,憐伶,你天生就是個公主,所以你必須高雅,必須優秀。
我確實優秀,而且一直很優秀。從上小學起,我的成績就一直都是名列前茅的,初中,高中,始終都是重點班的好學生。為了準備高考,我甚至放棄了練琴整整一年。於是順利考上了a市最好的大學,學了自己最想學的建築專業。為什麽當初沒有進音樂系?因為我雖然愛彈鋼琴,卻從未打算靠彈鋼琴作為事業過活一生。音樂於我而言,不是用來表演的,而是用來凈化心靈。
老天好像特別的寵愛我,所以我的人生一直都過得風調雨順,無波無瀾。就像母親給我取的這個名字一樣,憐伶,我天生下來就是該被人憐惜被人疼愛的。
確實有很多人愛我,從小到大,絡繹不絕。這是每一個美女成長過程中都必經的事情。小學時候我是班裏第一個收到情書的女生,初中時候我是班裏第一個情人節收到玫瑰的女生,高中時候排隊送我生日禮物的男生可以在走廊排起長隊,到了大學我宿舍樓下每晚都會有男生為我擺起心形的蠟燭彈吉他。
可對於這些愛慕者,我的態度也都是始終如一的微笑著拒絕。因為我不可能跟他們每一個人都談一次戀愛,我的存在並不是為了滿足他們的夢。那時我對愛情的看法其實很簡單,就是找一個人,他愛我,我愛他。可關鍵就在於,這個人,必須是配得上我的,最好的男人。對於這個最好的男人,母親的解讀是,至少在家世背景,學識風度,樣貌品行上都要與我相當,甚至更好的男人。她說,女人這一生就只能好好的嫁一次,否則,就算是再美的女人嫁第二次也只能是委曲求全。
第一個滿足條件的男人是張逸白,遇見他的時候我剛上大二。他見到我第一眼的時候,我就知道他愛我。可我卻怎麽也無法做到愛他。他的確符合條件,我甚至把他帶給母親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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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發現的時候,我已經深深地愛上了她。
我本以為我們可以一直交往下去,然後順理成章的結婚,努力攢錢買房,然後生個娃,一起孝敬爸媽。直到那一天我發現謝總看她的眼神是那麽不尋常,而她面對謝總和孟小姐又是那麽緊張又壓抑。我才漸漸意識到,原來事情早已不像我預想的那樣。我和她,也已經在不知不覺中錯過了交點,彼此越行越遠。
可我不相信,我不相信謝總會看上她。做男人到謝總那個份上,或許真的已經說不清到底還有什麽是得不到的了。就像小學時候那個三道杠,我就算竭盡了權利也只能是望洋興嘆,而他卻連伸手要的力氣都不用出便已到手了。都說女人之間不能比,男人又何嘗不是如此?
一個坐擁百花後宮的男人,佳麗三千都不眨眼,最終還是得拜倒在正宮娘娘孟小姐的腳下。他怎麽會看得上楊沫?他們本應是最不相幹的兩個人。
可他們倆之間就是有事,而且怎麽看都是謝總在一頭使勁兒。楊沫不說,我也不提,我堅信她是明白道理的,她是我好不容易挑中的正常姑娘,她不會和那些個貪慕虛榮的女人一樣的。她跟我說過,我比謝總年輕,比謝總帥,比謝總有未來。我一直記得,放在心裏,感動了好久好久。這是最高的嘉獎,比小時候的兩道杠還偉大。
她陪我看電影,她戴我送她的手鏈,她給我做飯。那是我媽之外,第一次有別的女人給我做飯。很普通的家常味道,卻那麽好吃,那麽香。我吃到第一口的時候就覺得,我想要一輩子都能吃到這個味道。一輩子,多美好。
可我終究是沒有機會的,因為謝總追著她出去了。我竟是如此的確定,謝總一定是追著她出去的。然後,我打她的電話就打不通了,我的短信她也沒有回覆。他們在一起做什麽呢?我很後悔,如果那時候我也追著出去,是不是結果就會不一樣了。可我沒有,我失去了最後的機會。為什麽呢?我自己也不清楚,也許是因為追出去的人是自己的上司,潛意識裏我還是想要保住這份安身立命的工作的。也許是我相信楊沫不會答應他的胡攪蠻纏,因為楊沫不像是個會為金錢所動的女孩子。也許是我自負,覺得這樣需要挽回的愛情就不再是愛情了。
確實不是愛情,從一開始就不是。這件事竟然是直到我與楊沫分手的時候,我才終於意識到的。這個大咧咧沒心眼而的女孩子,原來從一開始就已經把心給了別人,自己竟然還不知道,竟然還傻乎乎的做了我女朋友,我竟然還沒發現。看來我是太過於沈浸在自己第一次戀愛的美好幻覺中,忘了現實有多殘酷。我那麽愛她,她卻從未愛過我。多諷刺。
可這又是怪不得她的,因為她也是第一次戀愛。所以我們彼此都是新手,就這麽錯付了彼此的第一次愛情。都是泡影。
她不懂愛情,可她愛的人卻是那個情場高手謝林森。所以她的愛情註定頭破血流,一事無成。
到底還是個實心眼兒的傻姑娘,明明已經和謝總分了手,卻還是要老老實實的跟我交代了本可以隱瞞的實情。我後來也在想,如果那時候她和謝總分了手什麽都不說,我會不會假裝什麽都不知道繼續和她交往。答案是肯定的,我不是那麽小心眼兒的人。而且,我愛她。
可我們還是分了手,她哭的不像樣子,我心裏疼的流血。為什麽呢?明明我們那麽合適,明明我們都那麽珍惜對方。我喝了整整一大瓶的可樂,第一次感慨這東西和酒是不能比的,因為它發洩不了我心中的郁悶。我一向是私下只喝可樂不喝酒的人,一直都把工作上的喝酒當成是為了求生而不得已的慢性自殺。
是誰說過的,愛情之所以美好就是因為它很傷。多麽矯情的一句話,現在卻完全是我心情的寫照。
然後呢?愛也愛過了,傷也上過了。生活卻還是要馬不停蹄的繼續。我還是我,陽光好青年小周,我也還是堅持著積極向上的生活態度,我也仍在盼望著能找到一個像楊沫一樣的好姑娘。執迷不悔也好,死性不改也罷,我還是堅信只有這樣的姑娘才適合我。就像我永遠只能做言情小說的炮灰男一樣,我的她也絕不會是沒事找虐的缺心眼兒女主。我要找個平凡的女人,然後積極熱情的普普通通的過一輩子。
7373孟憐伶,博弈與尊嚴
我叫孟憐伶,今年28歲,歐洲名校畢業建築師,未婚。每每提到28歲到現在都還沒有嫁出去這件事,不止震驚了其他人,連我自己都有些不敢相信。因為我周圍的所有人,熟悉的,不熟悉的,都會叫我一聲美女或者大美女,可就是這樣一個人們口中的美女,卻依舊嫁不出去。
對,我是美女,這件事打我有記憶起就已經知道了。幼兒園時候老師們就最喜歡我,每次有表演我都是最出風頭的那一個。母親也是立志要把我培養成一名既有才華又有智慧的美女,於是我五歲起開始學鋼琴,七歲又開始學芭蕾,小學畢業時我已經是全校聞名的才女。天之驕女這個名號也從那時起一直伴隨了我二十幾年的人生。
對於別人對我的讚許,我一向是坦然接受並且回以微笑的。我很少故作謙遜,更是幾乎沒有做作的假裝受寵若驚。這一點和中國人所崇尚的傳統思想很不同,因為我一直都是接受西方式的教育長大的。所以我很清楚自己的水平,就像是展臺上陳列的待估價的商品一樣,我確實出眾,所以就值一個更高的評價。又有什麽好推辭的呢?
母親一直崇尚著女兒要富養的說法,從小就極力的給我最優渥的生活環境。我的一切都必須是最好的。所以當別的女孩還在穿普通花裙子的時候,我穿的是精致的公主裙,當別的女孩午飯吃學校的盒飯的時候,我吃的是家裏保姆做的豐盛午餐,當別的女孩假期一起約著出去玩跳皮筋的時候,我和母親一起坐在音樂廳聽歌劇。母親總說,憐伶,你天生就是個公主,所以你必須高雅,必須優秀。
我確實優秀,而且一直很優秀。從上小學起,我的成績就一直都是名列前茅的,初中,高中,始終都是重點班的好學生。為了準備高考,我甚至放棄了練琴整整一年。於是順利考上了a市最好的大學,學了自己最想學的建築專業。為什麽當初沒有進音樂系?因為我雖然愛彈鋼琴,卻從未打算靠彈鋼琴作為事業過活一生。音樂於我而言,不是用來表演的,而是用來凈化心靈。
老天好像特別的寵愛我,所以我的人生一直都過得風調雨順,無波無瀾。就像母親給我取的這個名字一樣,憐伶,我天生下來就是該被人憐惜被人疼愛的。
確實有很多人愛我,從小到大,絡繹不絕。這是每一個美女成長過程中都必經的事情。小學時候我是班裏第一個收到情書的女生,初中時候我是班裏第一個情人節收到玫瑰的女生,高中時候排隊送我生日禮物的男生可以在走廊排起長隊,到了大學我宿舍樓下每晚都會有男生為我擺起心形的蠟燭彈吉他。
可對於這些愛慕者,我的態度也都是始終如一的微笑著拒絕。因為我不可能跟他們每一個人都談一次戀愛,我的存在並不是為了滿足他們的夢。那時我對愛情的看法其實很簡單,就是找一個人,他愛我,我愛他。可關鍵就在於,這個人,必須是配得上我的,最好的男人。對於這個最好的男人,母親的解讀是,至少在家世背景,學識風度,樣貌品行上都要與我相當,甚至更好的男人。她說,女人這一生就只能好好的嫁一次,否則,就算是再美的女人嫁第二次也只能是委曲求全。
第一個滿足條件的男人是張逸白,遇見他的時候我剛上大二。他見到我第一眼的時候,我就知道他愛我。可我卻怎麽也無法做到愛他。他的確符合條件,我甚至把他帶給母親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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