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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三章小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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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戈唱深知,在這個時代這種思想是要不得的,直接犯了七出的“妒”。

再者,她有什麽資格呢,不過是個通房……

想到這心裏拔涼拔涼的,這些天的輕松愉悅又好像變成了昨日黃花般遙遠,高世君也察覺出她驟然而至的低落,本來有些冒火的心就軟了下來,忽然伸手將她抱到木桶裏,驚的戈唱哇哇大叫,高世君哈哈大笑道:

“叫你敢嫌棄我~”

戈唱氣的往他臉上潑水,高世君一把抱住她貼著耳朵道:

“不想我嗎?我可想你……”

高世君的甜言蜜語頻率可不高,戈唱當下還是開心的,但嘴上卻忍不住嗔道:

“秦淮河上佳人那麽多,你還會想我?”

高世君一楞,這才反應過來對方的小性子哪裏來的,不由失笑道:

“原來是吃醋啊,你個小醋壇子!”

說著親了上去,戈唱卻死咬牙關。

高世君輕輕捏住她的鼻子,不一會戈唱終於憋不住張開嘴大口呼吸,他立馬附身上去……這場澡洗的實在轟轟烈烈,差點給臥房淹了,等高世君將渾身癱軟的戈唱抱回床榻,才咬著她的耳朵道:

“爺我只是喝酒來著,其他什麽也沒做~”

戈唱半睜著眼睛,無論身份還是時代背景,高世君都沒必要對她說假話,是以她對自己的小心思有些不好意思起來,遂翻過身,環住他的脖頸柔順的蹭了蹭。

高世君明白過來她求和的意思,撫了撫她後背上的疤痕,便抱著她睡過去了。

次日吃早膳時,高世君才拿出兩只紅木雕漆貼花六角形捧盒,每一角都用金銀貼著花卉,打開一看,裏面竟然是圓柱形的象牙雕花粉盒。

總共十二只,花卉圖案太過繁覆細致,但還是能看出分別有牡丹、月季、芍藥等等,其中有一只是鳳仙花。

“這是……?”

“你不是喜歡做膏子嘛。”

原來是用來裝膏子的,不過看圖案似乎不是臨時買的,擡眼看他吃著稀飯漫不經心的模樣,不由試探道:

“這是專門訂做的吧?”

高世君終於繃不住了,笑道:

“你怎麽看出來的?”

戈唱舉起那只鳳仙花的粉盒,笑嘻嘻道:

“這只圖案是鳳仙花呀!”

高世君對她能看懂自己的心意頗為欣慰:

“喜歡嗎?”

戈唱將東西放好,笑得眉眼彎彎:

“喜歡,我們可以一人六只用。”

高世君奇怪到:

“你為何不用一套?”

戈唱湊過去啪的親了一口:

“我想跟你用一樣的東西唄!”

高世君不由抱她坐到自己腿上親了親鼻尖道:

“那回去把粉盒也拿三只給你……”

他說的是之前戈唱補的生辰禮物,戈唱環著他脖頸依偎上去:

“嗯,我回去再多做點……”

兩人膩味半響,之後便一起抄醫書,高世君看著她之前抄的不由吐槽起來:

“堂堂戈大夫字竟然這麽醜~”

戈唱不服氣了:

“我雖然比不上你,但也不至於醜吧~”

想了想眼珠子一轉又道,

“你既然嫌棄我的,那以後這書都指著你幫我抄,回京城我也專門找人照著你的字跡刻印。”

高世君正在抄寫的手並未停下,頭也不擡的笑道:

“那可真是謝謝戈大夫擡舉了。”

戈唱就靠在他後背上看著,每次他一在她就忍不住偷懶,船早就開動了,打開的窗戶外可以看到岸上的花草樹木,還有遠處的廣袤田野。

偶爾微風從外面吹進來,醺醺然直叫人昏昏欲睡……她輕輕抱住他的腰,感覺到了一種叫幸福的東西。

沒過幾日他們又在太平府的詩城、江城、宛陵等地收購了七家藥鋪,原來江南腹地離京城遠,又靠近江邊貿易發達,人流一大藥鋪自然就多。

看著皖南的小山小水,秋高氣爽怡人心脾,高世君瞧了眼站在船頭欣賞日落的戈唱,隨口問了句:

“你很喜歡皖南嗎?”

戈唱攏了攏鬥篷,這件鳧靨裘還是之前縣主的賞賜,這趟出來她把賞雪烤肉時高世君給的那件也帶了出來,現在正披在他身上。

“當然喜歡,這裏多好啊,有山有水離京城的是是非非也遠,如果將來能在這裏安家就太好了。”

高世君向西邊眺望過去,天際的雲彩好像打翻了顏料般,被最後的餘輝渲染的五彩斑斕,他看了會,忽然若有所思道:

“幼時聽她說,夏家當年也是關內遷居而去,起初只為躲避戰亂,覺得徽州風水不錯,後來在徽州興學教禮,倒真是作出地傑人靈之勢了……”

戈唱知道他說的“她”是指前縣主,遂道:

“夏家就是野心太大了,若不然別說幾百年,千年也是可以延續下去的。”

高世君不由側目道:

“你怎知他不會再延續下去?”

戈唱咬了咬唇,暗忖倆人都到如此份上了何必再生隔閡,便靠過去半偎著他道:

“你等了一圈還要來收拾嚴家,那對你威脅更大的夏家也是早晚了……”

高世君摟住她喟嘆道:

“若不想再如從前般任人左右,只有化被動為主動。”

“你做的沒錯,事關重大,必須未雨綢繆防患於未然,”戈唱將他的鬥篷抓緊,好擋著點江風,

“我會陪著你的……”

高世君聽了脈脈無語,覺得心裏正被一種無形的、溫暖的東西盛滿,無法用言語表明,只有將懷裏人摟的更緊一些。

又過幾日終於到了臨安,這次高世君沒帶他們下船轉悠,而是令曹飛帶幾個護衛守在船上等著。

至於他自己則帶著高木每天早出晚歸,有時候幹脆不歸,也不知在忙什麽,但戈唱隱隱覺得,應該還是跟嚴家有關。

兩日後下了場雨,秋天是下一場冷一場的,好在江南不比北方,他們衣裳帶的足也不怕凍人。

可戈唱實在無聊,想下船又覺得既然高世君不讓下去必然有因,還是聽他的吧,避免萬一成拖後腿就不好了。

其實她想的倒是沒錯,高世君果然是去嚴家的,可沒她想的那麽兇險,因為那位爺再次回來時帶了兩個婢女,名喚春江、花月,容貌艷麗姿態裊裊,聽說是還未開苞的瘦馬,正是嚴倉送的。

戈唱頓時無言以對,只讓海棠安排這兩個丫頭住下,等只剩二人在臥房時才問:

“你去嚴府了?”

高世君“嗯”了一聲,由她幫著脫去外袍:

“怎麽,又吃味了?”

戈唱皺了皺鼻子:

“你也太小瞧我了,事出反常必有妖,你在秦淮河都能把持住,遇到嚴倉就把持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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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有親說前後風格迥異,其實一開始的歡脫風格,

第一源自我自個兒的惡趣味,

第二源自於那時女主男主都還小,無論是所處的生活環境,亦或是性情都還處於較為單純的階段,所以行事較為直率,

第三,我說過這本書雖然有神仙穿越這種背景在,但其實 主線 是走現實主義路線,所以男女主不可能一開始就“天雷勾地火”的,之前回答男主對女主心態時也說過,男主所在的階級、所受的教育,是不可能讓他一開始就平等看待女主的,但女主是個現代人靈魂,所以,他們之間必然要有一個逐漸互相接納包容的過程 —— 因此一開始故意將倆人相處寫的逗比,既表露原始性情,也是為了增加閱讀趣味性。

至於後面的風格越來越趨向於嚴謹,最大原因是男女主的生活環境慢慢變得嚴酷,倆人都被迫越來越成熟,說話做事當然不會跟小時候時那麽隨性坦然,不過第一次見面是他們的前緣也是基石,否則女主沒那麽容易愛上男主的。

要知道第一印象對愛情是很重要的,所以在女主眼裏,男主無論後面做了什麽事,潛意識裏都覺得男主是個單純爛漫的昂揚少年,如此在她心裏才能減少倆人的距離感,才敢喜歡上男主。

若沒有這前頭如此“逗比”的相處,沒有一起在夜裏上屋頂看星星,沒有知道男主也會因為失戀難過,恐怕在女主眼裏,他只能是個老奸巨猾的小狐貍,外加能夠隨意左右她生死的掌權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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