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72章 林詩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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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年。

林詩蘭大學畢業,研究生考上了心儀的專業。

最後一次覆診是七月。

心理醫生已經很久沒給林詩蘭開藥了,今天的例行檢查也很順利。醫生說,她的情況很特殊。精神病一般不能用痊愈,只能說情況有改善。而在他看來,林詩蘭的改善非常巨大。她從原來的程度恢覆成這樣,是難以想象的奇跡。

走出精神病院,林詩蘭發現下雨了。

手伸出屋檐,指尖接到幾滴清涼的雨水,望著水珠,她有些走神。

這一整個雨季,沒再看見任何異象。

誓言的魔力消失了。她和同齡人一樣,忙著學習忙著打工,偶爾跟舍友一起逛逛街。

——是的。林詩蘭搬回了大學宿舍,並且跟同一寢室的女孩們成了朋友。

承諾過的「好好活下去」,她做到了。

出來看病,林詩蘭跟學校請了假,今天也不用打工。

難得的空閑。她看著淅淅瀝瀝的雨水,突然有點想回回雁縣看看。

坐火車,轉大巴,轉小巴士,再走二十分鐘的路。

林詩蘭早晨出發,到雁縣舊址的時候,已是傍晚。

沒路了,不能再往前走了。

她停在斷裂的石橋前,幾乎認不出這裏是她的家鄉。

災難改變了地貌。

河的這邊,壘著許許多多碎成小塊的水泥,原是道路的地面,只剩大大小小的坑窪。

河的對岸,鎮子荒廢,植被茂盛。

野草一叢一叢,肆意瘋長。一眼望去,唯有那些斷壁殘垣、油漆斑駁的破木板,能夠證明有個小鎮在這兒存在過。

林詩蘭坐在岸邊,拉開背包的拉鏈。

她帶了兩杯奶茶過來。

雨停了。寧靜的夕陽灑在河面,金光跳躍。

那一輪光芒耀眼的太陽,就懸掛在遠方巍峨的山丘之上,將樹梢的葉子照得橙黃透亮。

被光晃得睜不開眼,她默默揩了揩眼角。

手機響。

是她心理醫生的來電。

林詩蘭接起電話。醫生壓低聲音,神神秘秘的。

「有件事,不跟你說,我的良心過不去。」

「之前你對我說過一個平行時空的故事,你還記得嗎?」

她應了一聲「嗯」。

他索性將埋藏心底的話一股腦倒了出來。

「後來,我按你說的日期找過。去年確實有一個叫譚盡的患者在你看病的那天來過,查得到他的就診記錄。但我不知道是不是同名同姓的人,可能是一場誤會……總歸,我覺得這事應該讓你知道。」

林詩蘭向他道了謝。

醫生長籲一口氣,掛斷電話。

握著手機,她又在河邊呆坐許久。

兩杯奶茶,林詩蘭一個人全喝完了。

她想著平行世界的他們,不知道那裏的林詩蘭和譚盡是否活著,在做什麽,過得好不好。想著想著,她突然看到一只眼熟的小土狗出現在對岸的雜草中。

「靜靜。」林詩蘭大聲喊它。

小土狗回過頭,咧著嘴,沖她搖尾巴。

可惜,不等林詩蘭確認那是不是靜靜。小狗冷不丁往後瞅了一眼,飛快地跑走了。

……

傍晚,正是開飯的時候。

山風拂面,能聞見濕潤的花香,混合著泥土和樹木。

雁縣炊煙裊裊,好聞的米飯香從各家各戶飄出來。

小土狗跑向它的主人。

主人將它一把抱起來,摸摸它的小腦袋:「靜靜,跑哪去啦?那邊有什麽嗎?」

她走向小狗之前駐足的地方。那兒是一面墻,並沒有路。

靜靜被林詩蘭打了一下屁股。「你剛才在對著別人的墻壁尿尿是不是?」她自以為洞悉了真相。

小土狗冤枉,朝主人「汪汪汪」地控訴。

林詩蘭沒功夫再管靜靜。今天家裏請客吃大餐,她媽讓她出來買水果,時間緊迫著呢。

一邊買東西,一邊翻開手機通訊錄,她撥通了蘇鴿的電話。

「餵,」等著她似的,蘇鴿馬上接了:「林詩蘭,你回來啦?」

林詩蘭哈哈笑:「對呀,放暑假回來玩了。」

蘇鴿感嘆:「哇,時間過得真快!一年就這麽過了嗎,我都沒什麽實感。」

「去年的時間才快呢!」林詩蘭語氣比她更誇張:「我都不知道我的高考是怎麽考完的。水災那麽嚴重,差一點整個鎮子都被淹了,按理說,經歷了生死劫難的我應該記憶猶新,我卻沒有太多的記憶。」

「噗,你腦袋泡水,所以記憶力差了唄,」她調侃她:「幸虧救援隊的叔叔們及時趕到,再讓你多泡一會兒,你就沒有聰明的腦子上大學了。」

「是啊,感謝他們拯救了我,還有我們鎮子。」

講了半天,林詩蘭才想起正題:「哎,扯遠啦。我打電話是讓你來我家吃飯的,你有空嗎?」

蘇鴿拒絕得幹脆:「改天吧,今晚我得陪我媽吃飯。」

林詩蘭也不拖沓:「好,那我改天單獨約你。」

拎著水果,牽著小狗,林詩蘭動作迅速地趕回家。

客人們全部到齊了,她跟譚叔叔、譚阿姨,譚子恒都問了好。坐在邊上的譚盡,她也沒落下——眨了兩下眼,就算打招呼了。

放下東西,洗了手,林詩蘭也入座,準備開吃。

有一杯珍珠奶茶插好了吸管,放在她的手邊。

整張桌子就兩杯奶茶。

另一杯正被她對面的人捧在手裏。他翹著二郎腿,嚼珍珠嚼得津津有味。

林詩蘭有預感,這段飯吃得不會太順利。

果然。

大家說說笑笑,吃得快快樂樂;桌子下的動靜,比臺面上的更熱鬧。

吃兩下,他在桌子

喝兩口,他又在桌子

被迫一心二用,林詩蘭恨恨地用眼刀掃他。

譚盡擠眉弄眼地沖她笑。

譚子恒見她飯碗空了,貼心地問了句:「小蘭,要添飯嗎?」

差不多吃飽了,林詩蘭想留點胃吃櫻桃,於是搖了搖頭。

而譚子恒這一問,給某個閑著沒事幹的混蛋找到一個突破口。

「小蘭,要吃腌蘿蔔嗎?」

「小蘭,要吃牛肉嗎?」

「小蘭,要牙簽嗎?」

譚盡來勁了,平均30秒問她一次。

林詩蘭怒火中燒,又對他的獻殷勤挑不出錯處。

「你比我小,不準叫我小蘭。」

憑什麽譚子恒能叫,他不能叫?譚盡不樂意了。

「小蘭小蘭小蘭小蘭小蘭。」他故意挑釁,一口氣叫了好幾個。

「不準叫。」林詩蘭火氣冒上來了。

瞅著他肉嘟嘟的臉,她惡聲惡氣地威脅:「再叫,我把你的小痣摳掉。」

譚盡用一個巴掌蓋住自己的臉上的小紅痣。

他嘴巴張得圓圓,被她的兇殘嚇得花容失色。

見倆小輩玩得開心,看客們忍俊不禁。

「真新鮮,你們交往一年了還能天天鬥嘴。」

「他倆就是這樣,膩膩乎乎的。哎,受不了。」

林詩蘭氣哼哼地瞪著對面的幼稚鬼。

跟譚盡千叮嚀萬囑咐,和家人吃飯,不要像平時那麽黏她。他還是找尋一切機會跟她互動。她不理會,他感覺被忽略了,鬧得更起勁。

她嘟囔道:「都不知道怎麽跟他交往上的,當時鬼迷心竅。」

這話說完,譚盡從椅子上站起來,直接離席了。

看他走得倉促,林詩蘭心想他是不是生氣了,有點心虛——她其實不是那個意思。被家人笑話,小小嘴硬了一下,這個傻瓜是不是誤會啦。

「你去哪裏啊?」她小聲問。

譚盡回過頭。

他嘴角掛著陽光燦爛的笑。

林詩蘭臉皮薄,這人的臉皮卻比城墻還厚。他非常狗腿地對她說:「我要去給林詩蘭洗櫻桃。」

桌上,大家面面相覷,都憋著笑。

林詩蘭的耳根子紅了。

櫻桃還沒吃到嘴,已經嘗到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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