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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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歐踮著腳,上下騰挪、左右橫跳,終於在與泰迪狗鬥智鬥勇的追逐戰裏,保住了陽臺那十多盆長壽花。
他哭喪著臉,幾乎以頭搶地:“小祖宗,你饒了我吧!咱們出去好不好?哥哥給你買肉吃!”
如此卑微地哄了十來分鐘,布蘭克逐漸平覆,邁著小短腿蹦過來,揚起腦袋,嗚嗚兩聲,仿佛驕傲的小公主發號施令:“你可以抱我啦!”
歐歐大松一口氣,抱上布蘭克,推門出去。
結果還沒走到大廳,就被人迎面敲了一榔頭。
“啊——”他喊到一半,看見方敏氣到扭曲的臉,立馬閉嘴退後兩步。
方敏揪住他後頸衣領,一把將人薅過來:“小兔崽子,你剛剛跑到哪裏去了?”
“我、我在追它。”歐歐推出布蘭克擋槍。
方敏仍是那套手法——揪住布蘭克的後頸皮,把它丟進旁邊的房間,關門落鎖,然後拎著歐歐,以二十多厘米的身高差,拎小雞崽似的,一路把他拖進那個著名的雜物間。
途中路過接待大廳。歐歐這時才發現,派對已經結束,客人都走了。留在大廳裏的都是自家員工,個個眼含同情,仿佛他馬上要登死刑臺。
發生什麽事了?歡哥呢?
歐歐有不好的預感,但他那不算靈光的大腦一時也想不出什麽所以然,只好任由方敏拖著。
雜物間和他離開時沒什麽不同,沒有打鬥,也沒有血跡。以他的經驗,應該沒發生什麽了不得的大事。
但方敏的反應卻不是如此。經紀人目光如劍,戳得他渾身都是血窟窿。
“盛歐歐,你給老娘交代清楚!陸欣為什麽會出現在這裏?你們倆瞞著我,究竟都幹了哪些好事?”
突然被人叫全名,歐歐嚇得一激靈。他馬上就明白今晚鬧出的事是什麽等級,立馬把自己知道的竹筒倒豆子,抖落得幹凈。什麽突發奇想、千裏探病送溫情啦,什麽女方以為他圖謀不軌,突襲生日派對,想來問個究竟啦……
方敏越聽越氣,跳起來一個巴掌打在他後腦勺:“你個傻球娃子!他要暗度陳倉,你特麽不會望風嗎?追著一只傻狗跑什麽跑!”
歐歐摸著被打疼的腦袋,終於弄明白方敏在氣什麽了。好像似乎確實是他失職。唉。可是,哥也沒讓我看門呀!他從頭到尾,都是讓我看狗的嘛。
歐歐委委屈屈,但礙於方大經紀人的淫威,終究沒敢還嘴。
程應歡確實只叮囑了歐歐看狗。
唉,一時疏忽,他也不可能事事想得完美。但他對助理一向寬容,因此也沒覺得歐歐失職。
畢竟,他正忙著跑臺階。
三十六層,一千多個臺階。才跑一半,他就已經累得上氣不接下氣,手腳幾乎和身體分家。
其實程應歡體能不差,真要按節奏走,也可以很從容。奈何有時限!
他想起某次拍戲演警察,需要從頂樓速降抓人。他吊著威亞,一個跟頭就跨一層樓,身法帥得要命,被觀眾讚為“神仙下樓”。
唉,現實和影視,中間橫著馬裏亞納海溝啊。
他這會兒若有一根威亞繩助力……算了,做什麽夢呢!
咽部氣管因缺水而幹裂,胸腔裏灼燙腫脹,有一種撕裂的疼,像被小刀劃開,再用手扯……既然有手撕雞這道菜,為什麽沒有手撕肺片呢?他突然想到,自己如果缺氧窒息,屍體趁新鮮,應該能做一道手撕肺片。
好在,人類的生命力如此強盛,他活著跑到了大樓出口。
推門出去時,他腿軟得差點跪地。回頭看一眼落後幾步的胡笑,程應歡心底發寒。這女人的體能簡直恐怖,竟然真的全程跟拍。淩羽身邊都是些什麽深藏不露的妖魔鬼怪啊!
“你……”他嗓子啞得說不出話。
“放心,我會把視頻發給淩淩的。”胡笑竟然領會了他的意思。
程應歡感激地點頭。
等等,感激個頭啊!缺氧使人愚蠢,果然如此。他走出住宅樓,大口呼吸。北方的空氣冰涼而幹燥,激得他一個幹嘔,眼睛直飆淚。
這生日過得,真是狼狽而糟心啊。
他抹掉眼淚,朝著離這裏最近的北門奔跑。一路跑過去,始終沒有看到人。
程應歡敲開北門保安室的窗戶:“大叔,你剛剛有沒有看到一個女孩子從這裏出去?我們在辦化裝舞會,她穿得很顯眼,黑色禮服、銀卷發……”
保安大叔聽完他的描述,搖搖頭:“沒有。”
“別這麽肯定嘛。仔細想想呢?或者看一下監控……”
大叔白他一眼:“照你說的,那姑娘穿得那麽花哨,我又不是瞎子,肯定不會漏看啊!”
程應歡被頂得一噎。但大叔說得有理,他默默退下,轉身往其他出口跑。
這小區一共四個出口。東西南北,分布於四個方向。他氣喘籲籲地跑個遍,問了一圈,得到的答案都是“沒有”。
穿著高跟鞋,總不至於翻墻吧?所以,應該還在小區裏。躲哪兒了呢?
高檔小區,住戶不多,再加上萬聖夜,小區為了迎合節日的恐怖氣氛,只吊著幾盞骷髏頭燈籠。幽幽藍光,不規則地散布在花樹樓林間,這一處,那一處,似野墳地裏的鬼火。
程應歡當然不怕。但光線過暗,限制了他的視野。他必須鉆到林子裏,一平米、一平米地找。
“淩羽!”
他原本不想喊的,但找了一個小時未果後,終於破罐破摔,懶得去在意有沒有擾民、會不會被人聽見了。
程應歡又翻完一片林子。
他想起當時買房時,售樓部自豪向他介紹,說越高檔的小區,綠化面積越大,他們這裏的綠化面積占比是全北京最高的!真是自作孽啊。人住的地方,為什麽要栽那麽多樹呢?
他從灌木叢裏鉆出來時,嚇到一位遛狗的阿姨。
“哎喲我的媽!”她拍著胸脯驚叫,引得她腳邊的幼年阿拉斯加直沖他齜牙。
還好阿姨拉緊了狗繩,拍它頭:“亮亮不怕,姥姥在呢!”
然後她才看著程應歡嘖嘖搖頭:“你們年輕人哦,就愛玩這些一驚一乍的——嘿,你這打扮,跟剛才那個小姑娘一樣,不聲不響坐在那兒,嚇得我喲……”
程應歡身子一挺:“阿姨,你說的那個姑娘在哪兒?”
“就那邊啊,兒童樂園。”
為了方便有孩子的住戶,小區裏單辟一塊空地,並配有滑梯、秋千等娛樂設施,大家稱之為“兒童樂園”。
程應歡跑過去,遠遠看到秋千上掛著一個人影。
其實,那個阿姨說得不對。她並不是“坐”在那兒,而是“站”在那兒。
她站在秋千的橫凳上,手抓兩邊繩索,時不時屈腿用力,一前一後地微微晃動。因為穿著蓬蓬裙,身影上小下大,又全身漆黑,夜裏望去,像一只倒吊的巨型蝙蝠。
“淩羽。”
他想起之前學習人物心理分析時,有一個經典案例,描述的是人在尋找過程中的心情變化曲線——剛開始著急,然後會生氣,緊接著暴躁,但隨著時間繼續拉長,到最後,會什麽脾氣都沒了,只剩下慶幸。
此刻,他就萬分慶幸。淩羽還沒走,並且被自己找到了。
“淩羽……”
走到近處,他又叫了一聲。
這回,淩羽聽見了。
看到他出現,她既不惱怒,也不驚訝。雙腳一蹬,準備從秋千上跳下來。程應歡那句“小心”還沒來得及喊出口,她就已經平穩落地了。
“你……還沒走啊。”
“我在等你。”
樂園周邊只有兩盞燈,也是藍幽幽的。淩羽半張臉都藏在陰影裏,他無法判斷她的情緒。耳光的痕跡仍在,普通人絕沒有那麽快忘記。但她既然願意等,就說明一切尚有轉機。是在等他的解釋嗎?該從何說起呢?
程應歡正瘋狂組織語言,淩羽突然湊近,伸手摸摸被她打過的那半邊臉頰:“對不起,打疼了吧。”
程應歡倒抽一口氣。這反應,不太對路。
臉貼臉的距離,讓他可以清晰看到淩羽的眼睛。只見她羞澀而難堪:“唉,沖動了,當著那麽多人的面動手,害你丟臉了。對不起啊。”
程應歡看不懂了。
他稀裏糊塗、語無倫次,脫口而出了一句印在條件反射裏的禮貌用語:“沒、沒關系。”
隨即意識到這話真傻逼。
程應歡尷尬地蹭鼻子。
淩羽卻逐漸輕松,她呼口氣,白色冷霧在兩人間形成一層飄動的薄紗,讓她看上去如同幻影。
“太好了。還以為影響了你帥氣的形象呢!”淩羽拉過他的手揉捏,親昵而甜蜜的模樣,仿佛什麽事都沒發生過。
但程應歡不能裝傻:“我和陸欣……”
“餘情未了,一時沖動嘛。”淩羽大笑著接過他的話,“理解理解,誰沒有幾個刻骨銘心的前任呢!”
刻骨銘心?程應歡咬咬牙。確實,這個說法他無法反駁。可是,真的就這麽翻篇嗎?真的不用他解釋嗎?
他回握住淩羽的手:“真的沒關系嗎?”
“我沒那麽小氣啦。”淩羽揮揮手,一臉“吾乃宰相也,肚大能撐船”。
風起帆揚,彩旗飄飄,這麽寬容大度的女人或許是全天下男人夢寐以求的伴侶。就算晴天霹靂一個響雷砸在自己跟前,也能安之若素,揮揮手,表示都是小場面。
若是尋常的男人,碰到眼前這種情況,早該跪地感謝娘娘不殺之恩,然後連夜抄經焚香,慶祝自己大難不死,順利度過雷劫。
但程應歡沒有。他不太開心。渾身上下別扭無比,好像衣服不合身,鞋子不合腳,到處硌得難受。
“淩羽,你也有刻骨銘心的前任嗎?”
淩羽的笑容凝結在臉上,眼睛瞇起,似乎有些不滿。
“我知道,這個問題很卑鄙。但你剛才那句話,我實在很在意。”
淩羽抿緊嘴,像在考慮要不要回答,或者是否要說真話。
最後,她吐吐舌頭,用撒嬌的語氣抱怨:“小氣鬼,偏不告訴你!”
淩羽那晚還是走了。但她沒有回自己家。
次日,她在一張雙人床上醒來,扭頭看到費琮已經在換衣服了。
“淩淩,你不該來找我的。”
男人赤/裸的背好似一幅油畫,線條流暢,色塊勻稱,讓人想就著一支筆刷,輕輕描摹那些深色的凹窩。於是淩羽撲過去,在他後背落下一排牙印。
“嘶!”費琮沒料到她會偷襲。
淩羽抱掛在他背上,放肆地笑,順便回答他先前的話:“你可以不開門呀。哼,我又不會賴在門口。”
我不忍心。——這種話,費琮依舊不會說。
他輕咳一聲:“起來洗漱,五分鐘後吃早飯。”
“哦。”淩羽撇撇嘴,沒了再鬧的興致。
五分鐘後,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兩人坐在餐桌前。
早餐是雞蛋肉絲面,配胡蘿蔔鮮榨汁。
“你還在喝胡蘿蔔汁啊。”淩羽晃晃杯子。
“習慣了。”費琮擡眼看她,“你要是不喜歡,我給你換別的。”
淩羽聳肩說:“不用,好久沒喝了,正好換換口味。”
費琮猶豫了一下:“你,還是規律飲食吧。換來換去的,對胃不好。”
“健康的飲食結構,難道不該保證攝入的多樣性嗎?”
“你知道我說的不只是吃的。”
淩羽沒有回答,單手托著下巴淺笑:“琮哥,我昨天差點就能擁有《LOST》的二十周年珍藏版了。你還記得它的封面嗎?”
費琮的眼神恍惚一瞬,而後平靜地說:“記得。那張圖……是叫《舊愛》吧?”
“對。據說,這名字是出版社的編輯起的,原來的名字叫《錯誤》。你說,閔大攝影師的原意是什麽?到底哪裏錯了?是相遇,還是分離?”
“千人千面,每個人的理解都不同。我說的,未必是你想要的。”
“你覺得,我想要什麽?”
“你想要那本影集。”
淩羽一楞,隨即大笑起來。
費琮這個人,有時覺得,他好像一點也不懂你,不說你喜歡的話,不做你喜歡的事。有時又覺得,他其實什麽都懂,只是說不出、做不到。並非不願意,是沒辦法,他無法改變自己。就像一件已經打磨至完美的工藝品,任何一絲更改都會把它毀掉。
文藝作品裏時常歌頌愛情的偉大,古往今來,總有情聖願意為了愛把自己搓成圓的扁的各種樣子。但在真正的、完整的人面前,愛,終究是太過弱小的力量,不足以撼動自我。
為愛改變,只是某些人的一廂情願,是獵手為了捕獲而造出的浪漫謊言。
如她,如費琮,所有人,無一例外。
淩羽笑著越過餐桌,低頭親吻眼前的男人。
後面的一切都順理成章。她被托起,坐上了餐桌,手藏在身後,故意掀翻桌上的面碗。
只聽砰砰兩聲,精致的水紋陶瓷落地,碎裂成渣,泛著油花的湯汁飛濺各處,落在他那昂貴的羊絨地毯和紅木酒櫃上。也不去管男主人的潔癖會不會發作,故意搞破壞似的,要把他這個單調而潔凈的世界攪得天翻地覆。
費琮的喘息逐漸粗重,他伸手攬住淩羽的腰,側頭蹭她的耳朵,仍是那個問題:“淩淩,你愛他嗎?”
淩羽輕蔑地哼笑一聲。這次,她可以回答了。
“不。”她堅決地說。
她不愛任何一個男人。因為玩具根本不值得被主人深愛。
胸前的吻變得密集而滾燙,淩羽在親熱的間隙裏忽然想起昨晚——
她站在路邊等車,天很冷,手凍得厲害,於是伸進口袋裏取暖。然後,摸到那枚藏了一天、幾乎被她遺忘的熟雞蛋。當時,她是怎麽做的來著?是的,她毫未猶豫,掏出來就摔在地上,一腳踩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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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哭喪著臉,幾乎以頭搶地:“小祖宗,你饒了我吧!咱們出去好不好?哥哥給你買肉吃!”
如此卑微地哄了十來分鐘,布蘭克逐漸平覆,邁著小短腿蹦過來,揚起腦袋,嗚嗚兩聲,仿佛驕傲的小公主發號施令:“你可以抱我啦!”
歐歐大松一口氣,抱上布蘭克,推門出去。
結果還沒走到大廳,就被人迎面敲了一榔頭。
“啊——”他喊到一半,看見方敏氣到扭曲的臉,立馬閉嘴退後兩步。
方敏揪住他後頸衣領,一把將人薅過來:“小兔崽子,你剛剛跑到哪裏去了?”
“我、我在追它。”歐歐推出布蘭克擋槍。
方敏仍是那套手法——揪住布蘭克的後頸皮,把它丟進旁邊的房間,關門落鎖,然後拎著歐歐,以二十多厘米的身高差,拎小雞崽似的,一路把他拖進那個著名的雜物間。
途中路過接待大廳。歐歐這時才發現,派對已經結束,客人都走了。留在大廳裏的都是自家員工,個個眼含同情,仿佛他馬上要登死刑臺。
發生什麽事了?歡哥呢?
歐歐有不好的預感,但他那不算靈光的大腦一時也想不出什麽所以然,只好任由方敏拖著。
雜物間和他離開時沒什麽不同,沒有打鬥,也沒有血跡。以他的經驗,應該沒發生什麽了不得的大事。
但方敏的反應卻不是如此。經紀人目光如劍,戳得他渾身都是血窟窿。
“盛歐歐,你給老娘交代清楚!陸欣為什麽會出現在這裏?你們倆瞞著我,究竟都幹了哪些好事?”
突然被人叫全名,歐歐嚇得一激靈。他馬上就明白今晚鬧出的事是什麽等級,立馬把自己知道的竹筒倒豆子,抖落得幹凈。什麽突發奇想、千裏探病送溫情啦,什麽女方以為他圖謀不軌,突襲生日派對,想來問個究竟啦……
方敏越聽越氣,跳起來一個巴掌打在他後腦勺:“你個傻球娃子!他要暗度陳倉,你特麽不會望風嗎?追著一只傻狗跑什麽跑!”
歐歐摸著被打疼的腦袋,終於弄明白方敏在氣什麽了。好像似乎確實是他失職。唉。可是,哥也沒讓我看門呀!他從頭到尾,都是讓我看狗的嘛。
歐歐委委屈屈,但礙於方大經紀人的淫威,終究沒敢還嘴。
程應歡確實只叮囑了歐歐看狗。
唉,一時疏忽,他也不可能事事想得完美。但他對助理一向寬容,因此也沒覺得歐歐失職。
畢竟,他正忙著跑臺階。
三十六層,一千多個臺階。才跑一半,他就已經累得上氣不接下氣,手腳幾乎和身體分家。
其實程應歡體能不差,真要按節奏走,也可以很從容。奈何有時限!
他想起某次拍戲演警察,需要從頂樓速降抓人。他吊著威亞,一個跟頭就跨一層樓,身法帥得要命,被觀眾讚為“神仙下樓”。
唉,現實和影視,中間橫著馬裏亞納海溝啊。
他這會兒若有一根威亞繩助力……算了,做什麽夢呢!
咽部氣管因缺水而幹裂,胸腔裏灼燙腫脹,有一種撕裂的疼,像被小刀劃開,再用手扯……既然有手撕雞這道菜,為什麽沒有手撕肺片呢?他突然想到,自己如果缺氧窒息,屍體趁新鮮,應該能做一道手撕肺片。
好在,人類的生命力如此強盛,他活著跑到了大樓出口。
推門出去時,他腿軟得差點跪地。回頭看一眼落後幾步的胡笑,程應歡心底發寒。這女人的體能簡直恐怖,竟然真的全程跟拍。淩羽身邊都是些什麽深藏不露的妖魔鬼怪啊!
“你……”他嗓子啞得說不出話。
“放心,我會把視頻發給淩淩的。”胡笑竟然領會了他的意思。
程應歡感激地點頭。
等等,感激個頭啊!缺氧使人愚蠢,果然如此。他走出住宅樓,大口呼吸。北方的空氣冰涼而幹燥,激得他一個幹嘔,眼睛直飆淚。
這生日過得,真是狼狽而糟心啊。
他抹掉眼淚,朝著離這裏最近的北門奔跑。一路跑過去,始終沒有看到人。
程應歡敲開北門保安室的窗戶:“大叔,你剛剛有沒有看到一個女孩子從這裏出去?我們在辦化裝舞會,她穿得很顯眼,黑色禮服、銀卷發……”
保安大叔聽完他的描述,搖搖頭:“沒有。”
“別這麽肯定嘛。仔細想想呢?或者看一下監控……”
大叔白他一眼:“照你說的,那姑娘穿得那麽花哨,我又不是瞎子,肯定不會漏看啊!”
程應歡被頂得一噎。但大叔說得有理,他默默退下,轉身往其他出口跑。
這小區一共四個出口。東西南北,分布於四個方向。他氣喘籲籲地跑個遍,問了一圈,得到的答案都是“沒有”。
穿著高跟鞋,總不至於翻墻吧?所以,應該還在小區裏。躲哪兒了呢?
高檔小區,住戶不多,再加上萬聖夜,小區為了迎合節日的恐怖氣氛,只吊著幾盞骷髏頭燈籠。幽幽藍光,不規則地散布在花樹樓林間,這一處,那一處,似野墳地裏的鬼火。
程應歡當然不怕。但光線過暗,限制了他的視野。他必須鉆到林子裏,一平米、一平米地找。
“淩羽!”
他原本不想喊的,但找了一個小時未果後,終於破罐破摔,懶得去在意有沒有擾民、會不會被人聽見了。
程應歡又翻完一片林子。
他想起當時買房時,售樓部自豪向他介紹,說越高檔的小區,綠化面積越大,他們這裏的綠化面積占比是全北京最高的!真是自作孽啊。人住的地方,為什麽要栽那麽多樹呢?
他從灌木叢裏鉆出來時,嚇到一位遛狗的阿姨。
“哎喲我的媽!”她拍著胸脯驚叫,引得她腳邊的幼年阿拉斯加直沖他齜牙。
還好阿姨拉緊了狗繩,拍它頭:“亮亮不怕,姥姥在呢!”
然後她才看著程應歡嘖嘖搖頭:“你們年輕人哦,就愛玩這些一驚一乍的——嘿,你這打扮,跟剛才那個小姑娘一樣,不聲不響坐在那兒,嚇得我喲……”
程應歡身子一挺:“阿姨,你說的那個姑娘在哪兒?”
“就那邊啊,兒童樂園。”
為了方便有孩子的住戶,小區裏單辟一塊空地,並配有滑梯、秋千等娛樂設施,大家稱之為“兒童樂園”。
程應歡跑過去,遠遠看到秋千上掛著一個人影。
其實,那個阿姨說得不對。她並不是“坐”在那兒,而是“站”在那兒。
她站在秋千的橫凳上,手抓兩邊繩索,時不時屈腿用力,一前一後地微微晃動。因為穿著蓬蓬裙,身影上小下大,又全身漆黑,夜裏望去,像一只倒吊的巨型蝙蝠。
“淩羽。”
他想起之前學習人物心理分析時,有一個經典案例,描述的是人在尋找過程中的心情變化曲線——剛開始著急,然後會生氣,緊接著暴躁,但隨著時間繼續拉長,到最後,會什麽脾氣都沒了,只剩下慶幸。
此刻,他就萬分慶幸。淩羽還沒走,並且被自己找到了。
“淩羽……”
走到近處,他又叫了一聲。
這回,淩羽聽見了。
看到他出現,她既不惱怒,也不驚訝。雙腳一蹬,準備從秋千上跳下來。程應歡那句“小心”還沒來得及喊出口,她就已經平穩落地了。
“你……還沒走啊。”
“我在等你。”
樂園周邊只有兩盞燈,也是藍幽幽的。淩羽半張臉都藏在陰影裏,他無法判斷她的情緒。耳光的痕跡仍在,普通人絕沒有那麽快忘記。但她既然願意等,就說明一切尚有轉機。是在等他的解釋嗎?該從何說起呢?
程應歡正瘋狂組織語言,淩羽突然湊近,伸手摸摸被她打過的那半邊臉頰:“對不起,打疼了吧。”
程應歡倒抽一口氣。這反應,不太對路。
臉貼臉的距離,讓他可以清晰看到淩羽的眼睛。只見她羞澀而難堪:“唉,沖動了,當著那麽多人的面動手,害你丟臉了。對不起啊。”
程應歡看不懂了。
他稀裏糊塗、語無倫次,脫口而出了一句印在條件反射裏的禮貌用語:“沒、沒關系。”
隨即意識到這話真傻逼。
程應歡尷尬地蹭鼻子。
淩羽卻逐漸輕松,她呼口氣,白色冷霧在兩人間形成一層飄動的薄紗,讓她看上去如同幻影。
“太好了。還以為影響了你帥氣的形象呢!”淩羽拉過他的手揉捏,親昵而甜蜜的模樣,仿佛什麽事都沒發生過。
但程應歡不能裝傻:“我和陸欣……”
“餘情未了,一時沖動嘛。”淩羽大笑著接過他的話,“理解理解,誰沒有幾個刻骨銘心的前任呢!”
刻骨銘心?程應歡咬咬牙。確實,這個說法他無法反駁。可是,真的就這麽翻篇嗎?真的不用他解釋嗎?
他回握住淩羽的手:“真的沒關系嗎?”
“我沒那麽小氣啦。”淩羽揮揮手,一臉“吾乃宰相也,肚大能撐船”。
風起帆揚,彩旗飄飄,這麽寬容大度的女人或許是全天下男人夢寐以求的伴侶。就算晴天霹靂一個響雷砸在自己跟前,也能安之若素,揮揮手,表示都是小場面。
若是尋常的男人,碰到眼前這種情況,早該跪地感謝娘娘不殺之恩,然後連夜抄經焚香,慶祝自己大難不死,順利度過雷劫。
但程應歡沒有。他不太開心。渾身上下別扭無比,好像衣服不合身,鞋子不合腳,到處硌得難受。
“淩羽,你也有刻骨銘心的前任嗎?”
淩羽的笑容凝結在臉上,眼睛瞇起,似乎有些不滿。
“我知道,這個問題很卑鄙。但你剛才那句話,我實在很在意。”
淩羽抿緊嘴,像在考慮要不要回答,或者是否要說真話。
最後,她吐吐舌頭,用撒嬌的語氣抱怨:“小氣鬼,偏不告訴你!”
淩羽那晚還是走了。但她沒有回自己家。
次日,她在一張雙人床上醒來,扭頭看到費琮已經在換衣服了。
“淩淩,你不該來找我的。”
男人赤/裸的背好似一幅油畫,線條流暢,色塊勻稱,讓人想就著一支筆刷,輕輕描摹那些深色的凹窩。於是淩羽撲過去,在他後背落下一排牙印。
“嘶!”費琮沒料到她會偷襲。
淩羽抱掛在他背上,放肆地笑,順便回答他先前的話:“你可以不開門呀。哼,我又不會賴在門口。”
我不忍心。——這種話,費琮依舊不會說。
他輕咳一聲:“起來洗漱,五分鐘後吃早飯。”
“哦。”淩羽撇撇嘴,沒了再鬧的興致。
五分鐘後,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兩人坐在餐桌前。
早餐是雞蛋肉絲面,配胡蘿蔔鮮榨汁。
“你還在喝胡蘿蔔汁啊。”淩羽晃晃杯子。
“習慣了。”費琮擡眼看她,“你要是不喜歡,我給你換別的。”
淩羽聳肩說:“不用,好久沒喝了,正好換換口味。”
費琮猶豫了一下:“你,還是規律飲食吧。換來換去的,對胃不好。”
“健康的飲食結構,難道不該保證攝入的多樣性嗎?”
“你知道我說的不只是吃的。”
淩羽沒有回答,單手托著下巴淺笑:“琮哥,我昨天差點就能擁有《LOST》的二十周年珍藏版了。你還記得它的封面嗎?”
費琮的眼神恍惚一瞬,而後平靜地說:“記得。那張圖……是叫《舊愛》吧?”
“對。據說,這名字是出版社的編輯起的,原來的名字叫《錯誤》。你說,閔大攝影師的原意是什麽?到底哪裏錯了?是相遇,還是分離?”
“千人千面,每個人的理解都不同。我說的,未必是你想要的。”
“你覺得,我想要什麽?”
“你想要那本影集。”
淩羽一楞,隨即大笑起來。
費琮這個人,有時覺得,他好像一點也不懂你,不說你喜歡的話,不做你喜歡的事。有時又覺得,他其實什麽都懂,只是說不出、做不到。並非不願意,是沒辦法,他無法改變自己。就像一件已經打磨至完美的工藝品,任何一絲更改都會把它毀掉。
文藝作品裏時常歌頌愛情的偉大,古往今來,總有情聖願意為了愛把自己搓成圓的扁的各種樣子。但在真正的、完整的人面前,愛,終究是太過弱小的力量,不足以撼動自我。
為愛改變,只是某些人的一廂情願,是獵手為了捕獲而造出的浪漫謊言。
如她,如費琮,所有人,無一例外。
淩羽笑著越過餐桌,低頭親吻眼前的男人。
後面的一切都順理成章。她被托起,坐上了餐桌,手藏在身後,故意掀翻桌上的面碗。
只聽砰砰兩聲,精致的水紋陶瓷落地,碎裂成渣,泛著油花的湯汁飛濺各處,落在他那昂貴的羊絨地毯和紅木酒櫃上。也不去管男主人的潔癖會不會發作,故意搞破壞似的,要把他這個單調而潔凈的世界攪得天翻地覆。
費琮的喘息逐漸粗重,他伸手攬住淩羽的腰,側頭蹭她的耳朵,仍是那個問題:“淩淩,你愛他嗎?”
淩羽輕蔑地哼笑一聲。這次,她可以回答了。
“不。”她堅決地說。
她不愛任何一個男人。因為玩具根本不值得被主人深愛。
胸前的吻變得密集而滾燙,淩羽在親熱的間隙裏忽然想起昨晚——
她站在路邊等車,天很冷,手凍得厲害,於是伸進口袋裏取暖。然後,摸到那枚藏了一天、幾乎被她遺忘的熟雞蛋。當時,她是怎麽做的來著?是的,她毫未猶豫,掏出來就摔在地上,一腳踩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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