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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5章 十大酷吏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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鹹陽城下,一口氣召喚了四個人的王莽志得意滿,臉上露出了一抹笑意。

這四個人有武將,有儒將,還有文臣和美女,算是一次不錯的召喚體驗。

“接下來,朕對後面的榜單更有興趣了!”王莽呵呵一笑,擡頭看向城墻上的嬴政。

嬴政臉上一變,想要開口說點什麽挽回面子吧,卻又不知道自己該說什麽。

剛才的榜單,他大秦可謂是輸得徹徹底底,現在他還有什麽臉面來說人家王莽呢?

“哼!”他也只能冷哼一聲,表示心中的不滿,內心也對最後一個榜單充滿了期待。

若是接下來的榜單他大秦沒有人上榜,那他嬴政只能以目前的實力來應對王莽和大華兵馬。

好在這時,空中的金榜綻放光芒,剛才的十大酒局榜消散,大道之音也出現在眾人耳邊:

“接下來發布十大酷吏榜!”

王莽一聽是酷吏榜,臉上的笑容更盛了,別人不知道哪個朝代酷吏最多,但他卻知道!

漢武帝在位時間長,盛產酷吏!

還有武媚娘事情的大唐,也是一個酷吏橫行的朝代。

大秦想上榜都難,就算有人上榜,也不會有太多的名額。

“看來,這是天要滅大秦啊!”王莽嘴角一咧,內心已經給大秦判了亡國之刑。

而城墻上的嬴政看到酷吏榜,臉色頓時為止一變:“居然是這個榜單!”

大秦雖然也有酷吏,但嬴政並不覺得有多殘酷,和其他的王朝相比,他也沒有太大的把握。

站在他身後的呂不韋見他臉色不好,不禁急忙說道:“陛下不用擔心,或許其他王朝也沒有多少酷吏呢?”

這話倒是說到了嬴政的心上,讓他臉色好轉了不少。

就在這時,空中的金光已組成了一道金光閃爍的榜單,上面的名次也隨之出現:

“十大酷吏榜第十名——燕榮(亡國,歸屬大華王朝)”

“獎勵:內元丹一顆!”

燕榮(~603年),本姓慕容,字貴公,涿郡昌平縣人,鮮卑族。北周到隋代時期酷吏,大將軍燕偘之子。

剛強嚴厲,頗有武藝。北周時期,門蔭入仕,授內侍上士,保衛皇宮。跟隨北周武帝征伐北齊,授開府儀同三司、高邑縣公。隋文帝稱帝,授大將軍、落叢郡公,出任晉蒲第二州刺史。跟隨河間王楊弘大敗突厥,遷上柱國、青州總管。

參與隋滅陳之戰,授行軍總管,攻取吳郡。擒獲叛軍首領蕭瓛,遷檢校揚州總管。入為右武候大將軍。出任幽州總管,抵禦突厥,暴虐兇殘、貪贓汙穢。

隋文帝仁壽三年,坐罪賜死。孫女嫁給唐太宗,成為燕德妃。

燕榮每次巡視幽州境內,聽說官吏百姓的妻子女兒有長得美麗的,就住在那家把這些女子奸汙,貪酷暴虐放縱任意,一天比一天厲害。

他任職幽州總管,嚴刑酷法,接連扳倒兩位幽州都督,可謂手段毒辣,之後向貴族繼續施展他的嚴刑酷法,終於被受刑之人的家屬告向朝廷,結果朝廷派人下來一查,發展燕容貪贓枉法、無惡不作,最終被勒令自殺。

“十大酷吏榜第九名——商鞅(大秦王朝)”

“獎勵:內元丹一顆,糧草十萬!”

商鞅(約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戰國時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衛國人,衛國國君的後裔,姬姓公孫氏,故又稱衛鞅、公孫鞅。後因在河西之戰中立功獲封商於十五邑,號為商君,故稱之為商鞅 。

商鞅通過變法使秦國成為富裕強大的國家,史稱"商鞅變法"。政治上,商鞅改革了秦國戶籍、軍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區劃、稅收、度量衡以及民風民俗,並制定了嚴酷的法律;經濟上商鞅主張重農抑商、獎勵耕織,軍事上商鞅作為統帥率領秦軍收覆了河西。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逝世,其子秦惠文王繼位。秦孝公去世的同年,商鞅因被公子虔指為謀反,戰敗死於彤地,其屍身被帶回鹹陽,處以車裂後示眾。

他在本國歷史上是最出色的政治家,在秦國實施了最嚴酷的法律,使得秦國暴起,統一本國,但是在變法圖強過程中不畏權貴,一視同仁,被史學家評價為刻薄寡恩。

當然,相對而言,他的排名也就比較低了。

沒辦法,他的變法確實死了很多人,在這些人眼中,商鞅也是不折不扣的酷吏!

而嬴政看到自己的大秦終於有人上榜,原本陰沈的臉色也終於好了一些,至少他不用擔心自己的大秦沒有上榜。

“十大酷吏榜第八名——杜周(亡國,歸屬大華王朝)”

“獎勵:內元丹一顆,糧草二十萬!”

漢武帝時期的酷吏,這位酷吏,對豪門權貴比較手狠,但是√普通百姓較為隨和

杜周(-前95年),字長孺,西漢南陽郡杜衍縣人。西漢大臣,杜延年的父親。

出身南陽(義縱)郡吏,甚有能名。推薦給廷尉史張湯,授禦史。受命查辦沿邊郡縣因匈奴侵擾而損失的人畜、甲兵、倉廩問題。他在查辦過程中,嚴格追究造成損失的責任。執法嚴峻,奏事稱旨,得到漢武帝的賞識,加以重用,累遷廷尉、禦史大夫。太始二年(公元前95年),病死。

武帝後期,用刑益嚴。杜周任廷尉時,秉承武帝旨意,極嚴刻之能事。

每年二千石以上官吏(指相當於郡守、九卿以上的官吏)因罪下獄的,前後達一百餘人;加上各郡太守和丞相府、禦史大夫府交付廷尉審訊的案件,每年不下一千餘起。每一起案件所牽連的人數,大的案件達到數百人,小的案件也有數十人。

辦案奔跑的路程,近者數百裏,遠者數千裏。案件既多,獄吏無法一一地詳細審問,只得按照所告事實引用法令條文判罪,有不服的,便采取嚴刑拷打、逼取供狀的辦法來定案。

於是,聽說官府要逮捕的人,都嚇得逃亡藏匿。有的案件拖延十餘年之久尚未結案。當時告狀的多給別人加上"大逆不道"的罪名,牽連到很多人,廷尉及京師官府所屬的監獄所捕的人多至六七萬人;加上執法官吏任意株連,有時多達十餘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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