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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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上上在一旁插嘴問道:“那鞋子呢?鞋子總不可能也換了一雙, 然後把鞋子扔了吧?”壞個衣服也算合情合理,要是連鞋子也壞了,那也太說不過去了,這個時候的鞋子可都是手工制作, 耐磨的很, 不可能出去采個藥就壞了。
老婆婆回道:“鞋子倒是沒有丟。”
封上上眼睛一亮, “那雙鞋子呢?現在在哪?”
“你們要看鞋子?”老夫妻兩有點摸不著頭腦,不明白怎麽盡問些衣服鞋子的事情, 這事情跟啥案子有關?但兩人也不敢多問, 生怕犯了忌諱。
應青雲出聲:“勞煩帶我們去看看。”
老婆婆連忙帶著一行人往裏走,邊走邊道:“少爺的衣服鞋子都是放在單獨的房間裏的,我帶你們去,少爺的鞋子都是我親生做的, 每一雙我都清楚,我帶你們去找。”
一行人來到一間更衣室,老婆婆推開門,就見裏面放著許多架子,架子上工工整整地擺放著鞋子和各種衣物, 室內還放著熏爐, 散發出淡淡的香味。
老婆婆走到放鞋的那排小架子前, 眼睛一一看去, 突然發出一聲疑惑的“咦——”
封上上心裏一個咯噔,“怎麽了?鞋子呢?”
老婆婆又仔細看了一遍,疑惑地說:“我明明記得鞋子就放在這裏的啊,當時少爺還說鞋子不臟, 讓我不用洗呢,怎麽現在不見了呢。不對啊, 少爺走的時候穿的不是那雙啊,那怎麽不在這裏呢?”
封上上問::“是不是一雙全黑色的鞋?”
老婆婆點頭,又疑惑,“是黑色的,姑娘你怎麽知道的?”
要想鞋子上沾了血卻看不出來,只有黑色的鞋子才能做到。不過這話封上上沒說出來。
她看了眼應青雲,應青雲也回視她,兩人心知肚明,那雙鞋子一定被楚墨悄悄處理了。
應青雲眉色沈凝,眉宇間壓了一層陰影。
封上上又問老婆婆:“婆婆,你家少爺是不是經常像這樣扔衣服丟鞋子啊?”
“也不算經常吧。”老婆婆遲疑著說:“少爺要上山采藥,采藥的時候容易刮破衣服,有時候刮的太厲害了少爺就扔了。”
“那鞋子呢?像這樣莫名其妙不見了的事情發生過幾回了?”
“這......今年也就不見了這一雙,去年.......去年丟的有點多,好像丟了兩雙還是三雙來著,我記不清了,估計是少爺帶出去忘了帶回來了吧,像少爺這樣的大男人,對衣物等事難免粗心大意的。”
封上上呵呵,他才不是粗心大意,而是太細心了!
封上上走到一邊,朝應青雲招了招手,應青雲頓了頓,踱步朝她走去。
封上上踮起腳,在他耳邊小聲道:“大人,那鞋子肯定被他處理了,不知道扔哪去了,我們不一定能找到那雙鞋,現在,只能從第二點入手了。”
她說話時的熱氣撲到自己耳邊,有點癢,應青雲不太自在,微微往後退了退。
封上上以為他是不習慣跟人靠這麽近,也沒再跟他耳語,而是用更小聲的聲音道:“根據傷口的形狀來看,他砍死兇手的刀不是普通的菜刀,也不是幹農活用的鐮刀和柴刀,而是鋒利的砍刀,長約十寸,寬約兩寸,這樣的刀是不允許老百姓私有的,所以他一定會將這刀藏起來,不敢示於人。”這個時代鐵器刀具管的嚴,普通百姓家裏,一戶只允許一把菜刀一把鐮刀,頂多再加一把砍柴刀,而且這些都需要造冊登記,想要隨時去打一把刀,那是不可能的。
應青雲“嗯”了一聲,“他每次作案都要用到這把刀,但每次作案都是在商會上臨時起意,所以,刀一定是近身收藏,方便隨時拿到,同時又不會被別人發現。”
封上上“噗通噗通”點頭,“沒錯,所以他要麽藏在那間破廟裏,要麽藏在家裏,要麽就藏在他的馬車裏。”藥材館裏人來人往,且眾多學徒雜役,是不可能藏刀的。
應青雲:“破廟中已搜查過,並沒有長刀。”
封上上:“那就只有家裏和馬車裏了。”
應青雲立馬叫來衙役,讓他們分為兩隊,一隊去搜查楚墨的馬車,另一隊搜查這間宅子。
看衙役們盡然搜起了家,兩個老人家都覺察出不對勁了,急得眼淚都快出來了,“怎麽了啊各位官爺,為什麽要搜我們家宅子,我家少爺到底怎麽了?”
封上上勸道:“兩位老人家你們站遠點,小心誤傷,這事情跟你們無關,等案子破了你們自然就知道了。”
看她柔柔弱弱的,像是個好說話的,老婆婆大著膽子抓住她的衣袖,驚慌地說:“姑娘,你們是不是搞錯了?我家少爺可是好人啊,他心地特別好,經常看病不要錢,他這樣心善的人不可能做壞事的,你們可不能冤枉他啊。”
“唉——”封上上都不忍心打破老婆婆心目中對於楚墨的好形象。
正在這時,吳為急匆匆跑了過來,手上還拿著一把刀,臉色很是難看,“大人,找到了!楚墨的馬車底下竟然有個暗格,非常隱秘,要不是我來來回回搜了好幾遍差點發現不了,這把砍刀便是在這暗格裏找到了。”
兩個老人家被這把大刀嚇了一跳,不明白馬車裏怎麽藏了這麽大一把刀,他們少爺斯斯文文的一個人怎麽會藏刀呢?
應青雲小心地將刀接過來,只見刀身長十寸,寬約兩寸,跟封上上推測的一般無二,刀身鋥亮,厚重而鋒利,刀柄呈暗木色,其上遍布著許多花紋,這些花紋並沒什麽特別的,特別的是,花紋的紋路凹槽裏似乎有種常年積累的暗色物質,乍一看讓人以為是泥垢。
應青雲盯著這些“泥垢”看了很久,然後將刀柄小心地湊到封上上眼前。
封上上立馬會意,仔細觀察了一下,又找來一根細針慢慢地將紋路裏的‘泥垢’刮出來放到一張白色的手帕上,不一會兒就形成了一小堆暗黑色的粉末。
封上上將這些粉末溶於水中,水很快變成血紅色,半晌後,她直起身來道:“是血。”
一群人聞言精神一震。
應青雲快步往外走,“回去,再審楚墨!”
————
楚墨被關在牢中幾天,除了下巴上長出了胡茬,人瘦了幾分之外,整個人依舊溫潤,嘴角微彎,仿佛在哪裏都不能影響他。
看著依舊笑容柔和的楚墨,吳為再也沒有親近之感,只覺得毛骨悚然,也是第一次體會到什麽叫“人不可貌相”,虧他之前對這人那麽有好感,覺得兇手一定不是他,結果呢?活生生被打了臉!
應青雲開門見山:“楚墨,你還不肯承認是你殺了紅雲等人?”
楚墨無奈一嘆:“大人,您肯定弄錯了,我從未殺過人。我連紅雲是誰都不清楚,我為何要殺她?至於其他人,我更是聞所未聞。大人,還望您仔細調查,還我一個青白。”
應青雲直直逼視著他,眼神冷厲如刀,“那本官問你,商會第二天,你自稱出門采藥,結果回來後卻換了一套衣服,還將衣服直接丟掉,這是為何?”
楚墨解釋道:“我采藥的時候衣服被刮破了很大的口子,犯不著縫補了,便扔了,采藥損壞衣服是常事,所以我會隨身帶著一套新衣,免得衣衫不整地出入城門,大人,這不奇怪吧?”
應青雲點點頭,“不奇怪,但你當天穿出去的鞋子呢?難道也丟了?”
楚墨無辜地眨眨眼,“鞋子自然不會丟,我穿了回去,在我家裏啊。”
“我們已經去過你家,你那天穿的鞋子不見了,你怎麽解釋?”
楚墨驚訝,“不見了?不可能啊,好好的鞋子怎麽可能不見了呢,我當天明明穿回家了啊。”
看他滿臉無辜的樣子,應青雲“呵”了一聲,“你不知道?那我來告訴你鞋子哪去了!當天你在破廟中殺了人,血跡濺了滿身都是,所以當場換了身新衣,舊衣直接扔掉,而鞋子直接扔掉會引起懷疑,你便穿了回家,因為鞋子是純黑色,就算沾了血跡不仔細看也看不出來,但一直放在那遲早會被你家老仆發現,所以你故意讓她不要刷鞋子,第二天出門的時候帶走了鞋子,借機扔掉。”
“什麽破廟?什麽血跡?”楚墨茫然又無助,同時伴隨著被誤會的委屈,“大人,你說的這些我半分不知情,我不明白好好的怎麽就都落在了我的身上,那天我真的是去采藥了,回來的時候采了一整背簍的藥呢,哪來的什麽殺人?大人,為何你非要將罪名往我的身上安呢?”
應青雲微微一笑,卻笑得很是冷肅,“你不承認,好,那你能解釋解釋為什麽你的馬車裏會有個暗格,暗格中會有一把砍刀嗎?你不要告訴我,你不知道你的馬車裏有暗格,也不知道暗格裏有刀。”
說著,他將那把刀擺到楚墨跟前,讓他看清楚。
楚墨瞳孔一縮,快速地低下頭,似乎是在仔細地觀察面前的刀,過了一會才擡頭,說道:“這刀的確是我的,因為我經常出入深山采藥,山上猛獸眾多,我怕會遇到野獸,所以帶著把刀防身。”
“且不說你熟知山上的路況根本不會往有野獸的地方采藥,而你采藥時隨身帶著鐮刀和柴刀,這兩樣還不夠防身?為何還要特意再帶一把刀?不嫌累贅麽!”
應青雲重重拍了一下桌子,突然提高了音量:“既然是為防身,又為何要那麽隱秘地藏起來!而你刀柄的凹槽中,又為何會有血!”
楚墨的頭垂得更低了,眼睛死死盯在那把刀上,似乎是被他的語氣嚇到一般,“我多帶把刀就感覺多一分安全,相比於累贅,安全才是最重要的,至於藏起來,我只是怕這刀太過鋒利,隨意放在馬車裏怕會無意中傷人,所以才放到了暗格裏,至於大人您說的血,是因為偶爾在山上遇到野兔等物,想打打牙祭,用了這刀,這才沾上了血。”
在這個時代,沒有高科技分析儀器,僅憑這麽一點粉末溶於水中,能看出是血就不錯了,自然辨別不了是人血還是動物血,楚墨懂醫,自然知道這一點。
這話說的合情合理合乎邏輯,誰也無法反駁。
吳為聽得牙癢,這人到現在還在狡辯,可惜大人不讓刑訊逼供,不然非讓他嘗嘗厲害,看他還嘴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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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婆回道:“鞋子倒是沒有丟。”
封上上眼睛一亮, “那雙鞋子呢?現在在哪?”
“你們要看鞋子?”老夫妻兩有點摸不著頭腦,不明白怎麽盡問些衣服鞋子的事情, 這事情跟啥案子有關?但兩人也不敢多問, 生怕犯了忌諱。
應青雲出聲:“勞煩帶我們去看看。”
老婆婆連忙帶著一行人往裏走,邊走邊道:“少爺的衣服鞋子都是放在單獨的房間裏的,我帶你們去,少爺的鞋子都是我親生做的, 每一雙我都清楚,我帶你們去找。”
一行人來到一間更衣室,老婆婆推開門,就見裏面放著許多架子,架子上工工整整地擺放著鞋子和各種衣物, 室內還放著熏爐, 散發出淡淡的香味。
老婆婆走到放鞋的那排小架子前, 眼睛一一看去, 突然發出一聲疑惑的“咦——”
封上上心裏一個咯噔,“怎麽了?鞋子呢?”
老婆婆又仔細看了一遍,疑惑地說:“我明明記得鞋子就放在這裏的啊,當時少爺還說鞋子不臟, 讓我不用洗呢,怎麽現在不見了呢。不對啊, 少爺走的時候穿的不是那雙啊,那怎麽不在這裏呢?”
封上上問::“是不是一雙全黑色的鞋?”
老婆婆點頭,又疑惑,“是黑色的,姑娘你怎麽知道的?”
要想鞋子上沾了血卻看不出來,只有黑色的鞋子才能做到。不過這話封上上沒說出來。
她看了眼應青雲,應青雲也回視她,兩人心知肚明,那雙鞋子一定被楚墨悄悄處理了。
應青雲眉色沈凝,眉宇間壓了一層陰影。
封上上又問老婆婆:“婆婆,你家少爺是不是經常像這樣扔衣服丟鞋子啊?”
“也不算經常吧。”老婆婆遲疑著說:“少爺要上山采藥,采藥的時候容易刮破衣服,有時候刮的太厲害了少爺就扔了。”
“那鞋子呢?像這樣莫名其妙不見了的事情發生過幾回了?”
“這......今年也就不見了這一雙,去年.......去年丟的有點多,好像丟了兩雙還是三雙來著,我記不清了,估計是少爺帶出去忘了帶回來了吧,像少爺這樣的大男人,對衣物等事難免粗心大意的。”
封上上呵呵,他才不是粗心大意,而是太細心了!
封上上走到一邊,朝應青雲招了招手,應青雲頓了頓,踱步朝她走去。
封上上踮起腳,在他耳邊小聲道:“大人,那鞋子肯定被他處理了,不知道扔哪去了,我們不一定能找到那雙鞋,現在,只能從第二點入手了。”
她說話時的熱氣撲到自己耳邊,有點癢,應青雲不太自在,微微往後退了退。
封上上以為他是不習慣跟人靠這麽近,也沒再跟他耳語,而是用更小聲的聲音道:“根據傷口的形狀來看,他砍死兇手的刀不是普通的菜刀,也不是幹農活用的鐮刀和柴刀,而是鋒利的砍刀,長約十寸,寬約兩寸,這樣的刀是不允許老百姓私有的,所以他一定會將這刀藏起來,不敢示於人。”這個時代鐵器刀具管的嚴,普通百姓家裏,一戶只允許一把菜刀一把鐮刀,頂多再加一把砍柴刀,而且這些都需要造冊登記,想要隨時去打一把刀,那是不可能的。
應青雲“嗯”了一聲,“他每次作案都要用到這把刀,但每次作案都是在商會上臨時起意,所以,刀一定是近身收藏,方便隨時拿到,同時又不會被別人發現。”
封上上“噗通噗通”點頭,“沒錯,所以他要麽藏在那間破廟裏,要麽藏在家裏,要麽就藏在他的馬車裏。”藥材館裏人來人往,且眾多學徒雜役,是不可能藏刀的。
應青雲:“破廟中已搜查過,並沒有長刀。”
封上上:“那就只有家裏和馬車裏了。”
應青雲立馬叫來衙役,讓他們分為兩隊,一隊去搜查楚墨的馬車,另一隊搜查這間宅子。
看衙役們盡然搜起了家,兩個老人家都覺察出不對勁了,急得眼淚都快出來了,“怎麽了啊各位官爺,為什麽要搜我們家宅子,我家少爺到底怎麽了?”
封上上勸道:“兩位老人家你們站遠點,小心誤傷,這事情跟你們無關,等案子破了你們自然就知道了。”
看她柔柔弱弱的,像是個好說話的,老婆婆大著膽子抓住她的衣袖,驚慌地說:“姑娘,你們是不是搞錯了?我家少爺可是好人啊,他心地特別好,經常看病不要錢,他這樣心善的人不可能做壞事的,你們可不能冤枉他啊。”
“唉——”封上上都不忍心打破老婆婆心目中對於楚墨的好形象。
正在這時,吳為急匆匆跑了過來,手上還拿著一把刀,臉色很是難看,“大人,找到了!楚墨的馬車底下竟然有個暗格,非常隱秘,要不是我來來回回搜了好幾遍差點發現不了,這把砍刀便是在這暗格裏找到了。”
兩個老人家被這把大刀嚇了一跳,不明白馬車裏怎麽藏了這麽大一把刀,他們少爺斯斯文文的一個人怎麽會藏刀呢?
應青雲小心地將刀接過來,只見刀身長十寸,寬約兩寸,跟封上上推測的一般無二,刀身鋥亮,厚重而鋒利,刀柄呈暗木色,其上遍布著許多花紋,這些花紋並沒什麽特別的,特別的是,花紋的紋路凹槽裏似乎有種常年積累的暗色物質,乍一看讓人以為是泥垢。
應青雲盯著這些“泥垢”看了很久,然後將刀柄小心地湊到封上上眼前。
封上上立馬會意,仔細觀察了一下,又找來一根細針慢慢地將紋路裏的‘泥垢’刮出來放到一張白色的手帕上,不一會兒就形成了一小堆暗黑色的粉末。
封上上將這些粉末溶於水中,水很快變成血紅色,半晌後,她直起身來道:“是血。”
一群人聞言精神一震。
應青雲快步往外走,“回去,再審楚墨!”
————
楚墨被關在牢中幾天,除了下巴上長出了胡茬,人瘦了幾分之外,整個人依舊溫潤,嘴角微彎,仿佛在哪裏都不能影響他。
看著依舊笑容柔和的楚墨,吳為再也沒有親近之感,只覺得毛骨悚然,也是第一次體會到什麽叫“人不可貌相”,虧他之前對這人那麽有好感,覺得兇手一定不是他,結果呢?活生生被打了臉!
應青雲開門見山:“楚墨,你還不肯承認是你殺了紅雲等人?”
楚墨無奈一嘆:“大人,您肯定弄錯了,我從未殺過人。我連紅雲是誰都不清楚,我為何要殺她?至於其他人,我更是聞所未聞。大人,還望您仔細調查,還我一個青白。”
應青雲直直逼視著他,眼神冷厲如刀,“那本官問你,商會第二天,你自稱出門采藥,結果回來後卻換了一套衣服,還將衣服直接丟掉,這是為何?”
楚墨解釋道:“我采藥的時候衣服被刮破了很大的口子,犯不著縫補了,便扔了,采藥損壞衣服是常事,所以我會隨身帶著一套新衣,免得衣衫不整地出入城門,大人,這不奇怪吧?”
應青雲點點頭,“不奇怪,但你當天穿出去的鞋子呢?難道也丟了?”
楚墨無辜地眨眨眼,“鞋子自然不會丟,我穿了回去,在我家裏啊。”
“我們已經去過你家,你那天穿的鞋子不見了,你怎麽解釋?”
楚墨驚訝,“不見了?不可能啊,好好的鞋子怎麽可能不見了呢,我當天明明穿回家了啊。”
看他滿臉無辜的樣子,應青雲“呵”了一聲,“你不知道?那我來告訴你鞋子哪去了!當天你在破廟中殺了人,血跡濺了滿身都是,所以當場換了身新衣,舊衣直接扔掉,而鞋子直接扔掉會引起懷疑,你便穿了回家,因為鞋子是純黑色,就算沾了血跡不仔細看也看不出來,但一直放在那遲早會被你家老仆發現,所以你故意讓她不要刷鞋子,第二天出門的時候帶走了鞋子,借機扔掉。”
“什麽破廟?什麽血跡?”楚墨茫然又無助,同時伴隨著被誤會的委屈,“大人,你說的這些我半分不知情,我不明白好好的怎麽就都落在了我的身上,那天我真的是去采藥了,回來的時候采了一整背簍的藥呢,哪來的什麽殺人?大人,為何你非要將罪名往我的身上安呢?”
應青雲微微一笑,卻笑得很是冷肅,“你不承認,好,那你能解釋解釋為什麽你的馬車裏會有個暗格,暗格中會有一把砍刀嗎?你不要告訴我,你不知道你的馬車裏有暗格,也不知道暗格裏有刀。”
說著,他將那把刀擺到楚墨跟前,讓他看清楚。
楚墨瞳孔一縮,快速地低下頭,似乎是在仔細地觀察面前的刀,過了一會才擡頭,說道:“這刀的確是我的,因為我經常出入深山采藥,山上猛獸眾多,我怕會遇到野獸,所以帶著把刀防身。”
“且不說你熟知山上的路況根本不會往有野獸的地方采藥,而你采藥時隨身帶著鐮刀和柴刀,這兩樣還不夠防身?為何還要特意再帶一把刀?不嫌累贅麽!”
應青雲重重拍了一下桌子,突然提高了音量:“既然是為防身,又為何要那麽隱秘地藏起來!而你刀柄的凹槽中,又為何會有血!”
楚墨的頭垂得更低了,眼睛死死盯在那把刀上,似乎是被他的語氣嚇到一般,“我多帶把刀就感覺多一分安全,相比於累贅,安全才是最重要的,至於藏起來,我只是怕這刀太過鋒利,隨意放在馬車裏怕會無意中傷人,所以才放到了暗格裏,至於大人您說的血,是因為偶爾在山上遇到野兔等物,想打打牙祭,用了這刀,這才沾上了血。”
在這個時代,沒有高科技分析儀器,僅憑這麽一點粉末溶於水中,能看出是血就不錯了,自然辨別不了是人血還是動物血,楚墨懂醫,自然知道這一點。
這話說的合情合理合乎邏輯,誰也無法反駁。
吳為聽得牙癢,這人到現在還在狡辯,可惜大人不讓刑訊逼供,不然非讓他嘗嘗厲害,看他還嘴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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