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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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主的孩子叫沈思然,我一聽就知道這名字的寓意,不就是沈公子思念白明然麽,這麽老套的名字十年前就不用了,雖然我覺得有些憋屈,總覺得自己的孩子取一個和自己毫不相關的名字真是讓人討厭,突然想起這孩子本就不是我的,是金主仁慈,才讓孩子認我做爹,我可不能恃寵而驕,一般這樣的人都沒有好下場,我可不敢這麽做。
孩子快滿百天了,我在街上隨便晃蕩,想著有沒有什麽東西是我能買得起又送的出手的,結果走著走著,我便眼前一黑,不知今是何夕了。
等我睜開眼睛,才發現自己被五花大綁仍在了床上。
床板硬邦邦的,說實話朝暮閣比這裏條件好多了,我心裏砰砰跳,就是不知道發生了什麽事。
直到我被人提到一個滿身刀疤面目猙獰的人面前,我才醒悟,我是被人綁架了!
所以說富貴人家是非多啊,我真是沒有自覺,這回平白讓人綁了吧,要是爺不給贖金,估計我就完了。
而後我又被關了三天,第三天晚上,有人怒氣沖沖的把我拎到他面前,周圍是一堆不懷好意的人,那頭子火冒三丈:“還以為你多麽得寵,沒想到十萬兩銀子都不樂意給,真是沒用!”
我都要嚇癱了:“十萬兩銀子!爺,誰給的起啊!我不過以男寵,長得也不上臺面,哪值這個價啊!”
“算你有點自知之明。”那頭子道,“最後商量了一下,還是以四萬兩銀子成交了,還算是沒白劫了你,不過,損失六萬兩還是讓爺很心疼啊,你這男寵怎麽賠爺啊?”
我心一沈。
一般這種劫匪只對女人有興趣,但頭目總是不同尋常的,我被剝光了扔在刀疤男的床上,那男人惡狠狠道:“你還是乖一點好,免得吃苦,到時候把你給那個沈玉辛,不傷臉就行了!”
我心裏說不上是什麽滋味,我第一次知道爺的名字,居然是這個即將要強暴我的人告訴我的。我覺得很惡心,可明明以前多麽惡心的男人我都接得下來,現在居然覺得惡心。我如被潑了一盆冷水,瞬時間就清醒了。看來我有點喜歡金主了,金主對我其實是特別好的,不僅給我錦衣玉食,還會陪我說話,就連兒子都可以分我一半,現在還能拿出四萬兩來贖我,我應該對金主感恩戴德,我應該為他燒高香,保佑他一輩子平安。可為什麽……我就這麽不甘心呢?
說到底,我還是很自私的一個人,我怕疼,所以我很配合那個頭目,我把雙腿纏在他的腰上,任他蹂躪我前面的子孫根,任他在我身上留下各種痕跡,絲毫沒有羞恥心的求饒。而後,我被折磨了整整一夜。
小倌和女人一樣,有人對他好了,就如同揪住了浮游中的浮萍,即使知道不長久,也想溺斃在那溫柔裏。我就是這樣,再淡漠的人,都想有人疼。
第二天,我被傷痕累累的送回了沈府裏,以四萬兩的身價。
估計贖我的時候,四百兩就綽綽有餘了吧,這麽說來,金主簡直就是下了血本,我都替金主覺得不值。
我被送了回去,硬生生七八天沒敢讓金主碰,我怕他看到我一身的痕跡,頓時就嫌棄我把我攆出去,怕他嫌我坑臟,連孩子都不讓我抱了。
可金主不這麽想,他覺得我是怨他:“清風,這幾個月生意上除了很大的問題,很多地方都破產了,我能擠出的,也就是四萬兩了。”
我聽了大驚,金主不能以為我是貪得無厭吧,不會認為我是不滿足現在的待遇,覺得四萬兩的身價不夠吧?這聽得我一身冷汗,慌忙解釋道:“爺,爺,我怎敢有這種想法,實在是目前……配不上爺啊。”
話我只能說到這個份上了,至於有沒有理解,這就看金主的智商了。
很明顯,金主的智商不低,他一把撕開我的衣服,看到我身上正慢慢淡去的各種痕跡。我心裏頓時什麽想法都沒了,只覺得很難受、很難受,不知是難受我身上這些羞辱的痕跡,還是難受要被趕出去、再也看不到孩子的命運了。
金主果然很憤怒,一掌就把桌子拍碎了,然後沖了出去,留我在原地楞神。
原來有人能一掌拍碎桌子啊,原來真有人武功這麽高。
我第一個念頭居然是這個,我覺得我簡直無藥可救了,我很嫌棄自己,特別的嫌棄,我讓人打了水,好好的洗了一遍澡,換上衣服,等著我被驅逐的消息。
畢竟不到最後一刻,我都舍不得離開。在這裏生活過是我這輩子最幸運的事情,我是坑臟了,配不上爺,以爺的本事,完全可以買下沒開過苞的,我本身就坑臟,從兒時起就是在泥地裏爬的人,本身就帶著泥濘汙濁。爺喜歡白明然的高貴、出塵不染,白明然和我簡直就是一個對比,我拿什麽和人家比,說自不量力都是輕的。
看來我的生活,是到此為止了。
我以為我馬上就會被趕走,沒想到爺卻是好幾天都沒回來。
我問管家爺去了哪裏,管家說他去北方處理事情了,順帶還藐視的看了我一眼,估計覺得我得寵的日子已經快結束了,爺連去哪裏都不告訴我了。和話本裏不同,我沒有失魂落魄,我只是穿過了回廊,去了孩子的房間。
沈思然慢慢長大了,他的眼珠滴溜溜的轉,特別的可愛。這孩子長大,一定是無憂無慮的,就算他在地上打滾,也只能是童年的嬉戲。我不曾知道富貴人家,可我現在卻特別的羨慕富貴人家,要是我也是富貴人家的孩子就好了,我可以讀書,我可有很多的知識,說不定我也可以在朝廷縱橫,說不定也會有很多人喜歡我。真是不甘心啊,這輩子,第一次這麽不甘心。
我看著孩子,心裏湧出一絲絲柔軟。我可以給他換尿布,可以抱著他哼小調,可以哄他睡覺,到後來,都不知道是孩子離不開我,還是我離不開孩子。
但這不是我的孩子,這是爺的孩子,他叫沈思然。
我認字,以前認字,只為了附庸風雅,給恩客增加一點小情調,現在卻用來看一些我不懂的東西,比如《國策》、比如《經綸》,這些東西都不該存在於我的世界,我對他們是那麽陌生,他們說的我很多都不懂。我慢慢的合上書,然後看著搖籃裏的孩子,這個孩子以後會讀這樣的書,他一定會變得很了不起,哪怕以後他不認識我了也沒關系。
不過我心中那絲絲執念卻還是存在的。
我想要一個自己的孩子,我會給他取一個屬於自己的名字。
爺依舊沒有回來,那麽我的生活就只剩下孩子,平日裏吃的美味的食物也慢慢淡了,不知道是廚房偷工減料了,還是我已經習慣了。俗話說得好,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我可能就是這樣。我都想不清朝暮閣的食物了。
孩子百天那天,爺還是沒有回來,他居然就把這個孩子完全給了我,一點記掛都沒有。我想給他慶祝一下都沒辦法,在這揚州我認識的,除了我的恩客,就是小倌,他們都上不了臺面,正如我一樣。因此這孩子的百天居然是那麽的慘淡,我有點不甘心,就如同他是我的孩子一樣。我親自給他煮了面,他還沒長牙,吃不了,我就給他喝了點面湯,然後我拿了很多東西讓他抓,他一把就抓到了那本《國策》,我很欣慰。
管家在一邊看的直搖頭,真是不知道是可憐我還是可憐他。
我給他買了一個長命鎖,這個長命鎖對於我來說很貴,我很心疼,不過這都比不上我疼愛的這個孩子,然後我還是親手給他戴上了,我希望他能長命百歲,多子多孫。
孩子啊,知道麽,白明然就是朝廷上有名的大官,你要好好學習,出人頭地啊。
作者有話要說:
娶妻生子有孩子是所有loser和小倌的夢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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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快滿百天了,我在街上隨便晃蕩,想著有沒有什麽東西是我能買得起又送的出手的,結果走著走著,我便眼前一黑,不知今是何夕了。
等我睜開眼睛,才發現自己被五花大綁仍在了床上。
床板硬邦邦的,說實話朝暮閣比這裏條件好多了,我心裏砰砰跳,就是不知道發生了什麽事。
直到我被人提到一個滿身刀疤面目猙獰的人面前,我才醒悟,我是被人綁架了!
所以說富貴人家是非多啊,我真是沒有自覺,這回平白讓人綁了吧,要是爺不給贖金,估計我就完了。
而後我又被關了三天,第三天晚上,有人怒氣沖沖的把我拎到他面前,周圍是一堆不懷好意的人,那頭子火冒三丈:“還以為你多麽得寵,沒想到十萬兩銀子都不樂意給,真是沒用!”
我都要嚇癱了:“十萬兩銀子!爺,誰給的起啊!我不過以男寵,長得也不上臺面,哪值這個價啊!”
“算你有點自知之明。”那頭子道,“最後商量了一下,還是以四萬兩銀子成交了,還算是沒白劫了你,不過,損失六萬兩還是讓爺很心疼啊,你這男寵怎麽賠爺啊?”
我心一沈。
一般這種劫匪只對女人有興趣,但頭目總是不同尋常的,我被剝光了扔在刀疤男的床上,那男人惡狠狠道:“你還是乖一點好,免得吃苦,到時候把你給那個沈玉辛,不傷臉就行了!”
我心裏說不上是什麽滋味,我第一次知道爺的名字,居然是這個即將要強暴我的人告訴我的。我覺得很惡心,可明明以前多麽惡心的男人我都接得下來,現在居然覺得惡心。我如被潑了一盆冷水,瞬時間就清醒了。看來我有點喜歡金主了,金主對我其實是特別好的,不僅給我錦衣玉食,還會陪我說話,就連兒子都可以分我一半,現在還能拿出四萬兩來贖我,我應該對金主感恩戴德,我應該為他燒高香,保佑他一輩子平安。可為什麽……我就這麽不甘心呢?
說到底,我還是很自私的一個人,我怕疼,所以我很配合那個頭目,我把雙腿纏在他的腰上,任他蹂躪我前面的子孫根,任他在我身上留下各種痕跡,絲毫沒有羞恥心的求饒。而後,我被折磨了整整一夜。
小倌和女人一樣,有人對他好了,就如同揪住了浮游中的浮萍,即使知道不長久,也想溺斃在那溫柔裏。我就是這樣,再淡漠的人,都想有人疼。
第二天,我被傷痕累累的送回了沈府裏,以四萬兩的身價。
估計贖我的時候,四百兩就綽綽有餘了吧,這麽說來,金主簡直就是下了血本,我都替金主覺得不值。
我被送了回去,硬生生七八天沒敢讓金主碰,我怕他看到我一身的痕跡,頓時就嫌棄我把我攆出去,怕他嫌我坑臟,連孩子都不讓我抱了。
可金主不這麽想,他覺得我是怨他:“清風,這幾個月生意上除了很大的問題,很多地方都破產了,我能擠出的,也就是四萬兩了。”
我聽了大驚,金主不能以為我是貪得無厭吧,不會認為我是不滿足現在的待遇,覺得四萬兩的身價不夠吧?這聽得我一身冷汗,慌忙解釋道:“爺,爺,我怎敢有這種想法,實在是目前……配不上爺啊。”
話我只能說到這個份上了,至於有沒有理解,這就看金主的智商了。
很明顯,金主的智商不低,他一把撕開我的衣服,看到我身上正慢慢淡去的各種痕跡。我心裏頓時什麽想法都沒了,只覺得很難受、很難受,不知是難受我身上這些羞辱的痕跡,還是難受要被趕出去、再也看不到孩子的命運了。
金主果然很憤怒,一掌就把桌子拍碎了,然後沖了出去,留我在原地楞神。
原來有人能一掌拍碎桌子啊,原來真有人武功這麽高。
我第一個念頭居然是這個,我覺得我簡直無藥可救了,我很嫌棄自己,特別的嫌棄,我讓人打了水,好好的洗了一遍澡,換上衣服,等著我被驅逐的消息。
畢竟不到最後一刻,我都舍不得離開。在這裏生活過是我這輩子最幸運的事情,我是坑臟了,配不上爺,以爺的本事,完全可以買下沒開過苞的,我本身就坑臟,從兒時起就是在泥地裏爬的人,本身就帶著泥濘汙濁。爺喜歡白明然的高貴、出塵不染,白明然和我簡直就是一個對比,我拿什麽和人家比,說自不量力都是輕的。
看來我的生活,是到此為止了。
我以為我馬上就會被趕走,沒想到爺卻是好幾天都沒回來。
我問管家爺去了哪裏,管家說他去北方處理事情了,順帶還藐視的看了我一眼,估計覺得我得寵的日子已經快結束了,爺連去哪裏都不告訴我了。和話本裏不同,我沒有失魂落魄,我只是穿過了回廊,去了孩子的房間。
沈思然慢慢長大了,他的眼珠滴溜溜的轉,特別的可愛。這孩子長大,一定是無憂無慮的,就算他在地上打滾,也只能是童年的嬉戲。我不曾知道富貴人家,可我現在卻特別的羨慕富貴人家,要是我也是富貴人家的孩子就好了,我可以讀書,我可有很多的知識,說不定我也可以在朝廷縱橫,說不定也會有很多人喜歡我。真是不甘心啊,這輩子,第一次這麽不甘心。
我看著孩子,心裏湧出一絲絲柔軟。我可以給他換尿布,可以抱著他哼小調,可以哄他睡覺,到後來,都不知道是孩子離不開我,還是我離不開孩子。
但這不是我的孩子,這是爺的孩子,他叫沈思然。
我認字,以前認字,只為了附庸風雅,給恩客增加一點小情調,現在卻用來看一些我不懂的東西,比如《國策》、比如《經綸》,這些東西都不該存在於我的世界,我對他們是那麽陌生,他們說的我很多都不懂。我慢慢的合上書,然後看著搖籃裏的孩子,這個孩子以後會讀這樣的書,他一定會變得很了不起,哪怕以後他不認識我了也沒關系。
不過我心中那絲絲執念卻還是存在的。
我想要一個自己的孩子,我會給他取一個屬於自己的名字。
爺依舊沒有回來,那麽我的生活就只剩下孩子,平日裏吃的美味的食物也慢慢淡了,不知道是廚房偷工減料了,還是我已經習慣了。俗話說得好,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我可能就是這樣。我都想不清朝暮閣的食物了。
孩子百天那天,爺還是沒有回來,他居然就把這個孩子完全給了我,一點記掛都沒有。我想給他慶祝一下都沒辦法,在這揚州我認識的,除了我的恩客,就是小倌,他們都上不了臺面,正如我一樣。因此這孩子的百天居然是那麽的慘淡,我有點不甘心,就如同他是我的孩子一樣。我親自給他煮了面,他還沒長牙,吃不了,我就給他喝了點面湯,然後我拿了很多東西讓他抓,他一把就抓到了那本《國策》,我很欣慰。
管家在一邊看的直搖頭,真是不知道是可憐我還是可憐他。
我給他買了一個長命鎖,這個長命鎖對於我來說很貴,我很心疼,不過這都比不上我疼愛的這個孩子,然後我還是親手給他戴上了,我希望他能長命百歲,多子多孫。
孩子啊,知道麽,白明然就是朝廷上有名的大官,你要好好學習,出人頭地啊。
作者有話要說:
娶妻生子有孩子是所有loser和小倌的夢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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