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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做我們的女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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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玫歸失去家失去親人,無處可去。她沒有去學校,怕老師同學笑話,也沒有可投靠的親人。第一個晚上,她住進了廉價旅館,小旅館黑暗骯臟潮濕,墻壁汙穢,她連碰也不願意碰。老舊的木床吱呀作響,棉被枕頭散發出了骯臟難聞的氣味,小廁所令她作嘔。走廊外有酒鬼走過時踉蹌的腳步聲,使人內心驚慌不安。夜裏睡覺,她用房間裏唯一的木桌子頂住門口。如此這般,她還是睡得不安穩。

住廉價旅館,吃小吃攤,節省每一分錢,她必須要用身上僅存不多的錢堅持最長的時間,直到找到出路。

從天堂掉進地獄,玫歸再怎麽堅強也會難受,有的時候她走在大街上,人群熙攘,陽光直最下來,她看著這繁華世間,想到自己失去一切,很快就可能流落街頭,餐無飽食,她就悲傷地蹲下大哭。

她不去上學。老師同學也已知道她家破產,父母離世,估計著已被親人接走,再不尋她。往昔裏,有點孤傲卻寂寞的公主走了,同學們雖與她不親近,但也沒有人因為她有錢而討厭她,現在她走了,有些人會有些空蕩,但也終會忘記她。

玫歸就這樣堅持了十天,她希望能夠得到一份工作,有吃有住,其它的只能日後再做打算。只是,她還是未成年,沒有人敢雇傭她。

最後,她連旅館的錢也付不出來了,被那兇惡的胖婆娘給趕了出來。她拖著一只小小行李箱開始漫無目地地走。從早上走到中午,從中午走到下午,一邊走一邊想這突然而來的變故,想著想著就會哭,走哭越麻木,她看不到一點希望。路沒有盡頭,可是她覺得已經走投無路。

或許她可以去找以前的老師和同學,總會有人肯暫時收留她,但她就是放不下她的自尊,她不願寄人籬下,遭人嫌棄。

她走到一家小吃店,老板端著一碗碗雲吞送到客人面前,香氣四溢。她把手伸到口袋裏,裏面只剩下五塊錢了。她心一橫,走到店裏,說:“老板,來一碗雲吞”

不多時,一碗雲吞就被端到她面前。熱氣騰騰的,湯面上漂著綠色萄花。

“姑娘,快吃吧。”老板娘溫和地笑著說,然後繼續忙活去了。

玫歸先喝了一口湯,然後有點狼吞虎咽起來。好吃得讓她想哭。她把湯也喝得一幹二凈,然後用最手的五塊錢付了帳,繼續在街上走。

“那姑娘有傷心事呢。”老板娘對在身邊忙活著的伴兒說。

“現在的姑娘哪個沒點心事啊,我們家那個還不是一樣?呵呵呵。”

剛才玫歸就鐵了心了,用最後的錢吃最後一餐,然後沈寂地追隨父母而去。

她在路邊坐了很久,想起過去的種種,以及近來發生的變故,還有她流離失所的日子。這一切就都要結束了,爸,媽,你們等我。她在心裏說。

她爬上了天橋,下面是川流不息的大馬路,跳下去不被摔死也被撞死。就在她要躍身而下的那一刻,一雙有力的左右手抓住了她,並把她抱了下來。是剛才雲吞店的那對夫婦。

“你這孩子這是幹嘛啊?有什麽事可想不開的呢?”說著那位老板娘心疼地把她拉入懷裏。

這懷抱好有媽媽的味道,溫暖得使她放聲大哭。

“好了,不哭,不哭,沒事了啊。”她安慰著玫歸,邊用手拍玫歸的背。

待玫歸哭歇了,她才將自己的事一五一十地告訴他們,她心中明白,這對她是唯一一次機會。

“姑娘,那就做我們的女兒吧。”那對夫婦沈思了良久,最後終於開口對她說。

就這樣玫歸成了李家的養女。她管李春瑞就媽,管李成華叫爸。李春瑞和李成華有一個女兒,比玫歸小兩歲,她就是薔微。

李家經營著一家小吃店,經濟小康。雖然李家夫婦對玫歸像親生女兒一樣,但她心裏明白自己到底是個外人,說話做事都十分小心,但對李家夫婦她是真心對他們好,除了感恩還是很願意把他們當親生父母來愛。

但妹妹薔微對這個突然出來的姐姐十分反感,她恨她的乖巧,恨她奪走父母的愛。她時常弄出一些惡作劇來整玫歸,玫歸卻從來沒有與她較真動氣過。

在學校在家裏薔微都是一個愛惹事生非的青春期叛逆少女。常跟在她身邊的其實就是那個愛笑的女孩。她叫王潔,大家愛叫她潔子。王潔常受人欺負,薔微愛打抱不平,常替她出頭。但只要是薔微出馬,事情只會越捅越大,到最後擺平事情的還是玫歸。所以潔子愛跟在薔微後頭,但她卻比較信服玫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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