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他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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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松很快把衣服做好了。
他把衣服拿到了金玲家裏, 剛好桃花也過來玩,四人便又湊到了一起。
金玲看那衣服,不禁露出了欣賞的神色。
前世她就是個很精致的人, 而且眼光毒辣,不拘一格, 在圈中人稱引領新潮第一人。
只不過穿到了這個年代, 條件所限, 她沒法選擇自己的穿著。
前面柳音夢給她做的衣服好看是好看,但也只是符合這個年代的審美,頂多加一點刺繡小花之類的。
田松就不一樣了。
田松非常大膽。
這個年代的衣服一般都是寬松版的, 田松卻設計了腰線出來。
連領子都和其他人大不同,給劉愛文做的是立領,給她做的是娃娃領。
雖然布匹的顏色也還是經典的藍與黑,但做出來的衣服卻少了很多土氣。
金玲十分滿意。
劉愛文也覺得這衣服看起來很有男子漢氣概,高興得在院子裏打拳。
桃花摸著她的衣服翻來覆去地看,臉上盛滿了羨慕。
第二天,當兩人把新衣服穿出去時,村裏的嬸子、奶奶們差點沒把他們包圍起來,都問是誰給做的衣服。
不可能是供銷社或百貨商場買的。
且不說拿不拿得出來買衣服的錢, 村裏人根本不舍得在穿著上花這麽大的價錢。
於是從那以後田松就出名了,時不時的就有周邊村裏的人找他做衣服, 當然會偷偷的給點錢和票,再不濟也會給點吃的。
田松就像打了雞血一樣, 身上那羞怯的氣質也漸漸淡了, 一個人沈浸在和布匹、線頭打交道的快樂中。
金玲見狀,準備去市給他買點繪畫工具,順便從文化館借點美術和設計方面的書讓他看。
一個人的命運往往就在一念之間。
也許一本把你帶入門的書, 便足以讓你逆轉人生。
到了市裏,借完了書,金玲來到供銷社。
供銷社的櫃臺琳瑯滿目,最顯眼的便是一堆堆花花綠綠糖紙包著的水果糖。
金玲沒有買糖,而是買了一支鉛筆一個橡皮擦,還有一把小刀,順便買了一本草稿紙。
轉身準備去車站坐車的時候,她餘光一瞥,發現好像有人在跟蹤她。
不會吧?這個年代相對太平,不會有當街綁架的事發生吧?
金玲把書包解下來拿在手裏,轉身準備給那人迎頭一擊。
誰想剛揚起包,就聽到了一個熟悉的聲音。
“金玲,是我。”
金玲把包放下來,看著那人朝她跑過來。
此時臨近晌午,明晃晃的陽光穿透街邊的樹,在地上投下一個個不規則的光暈。
紅山市潔凈卻又古樸的街道上,人們穿著質樸,臉上卻都洋溢著滿足的微笑。
建設祖國的純粹理想讓他們看起來充滿朝氣。
在這片欣欣向榮的景象中,曾經躺在床上起不來的男孩兒,那個把疼痛當做愉悅自己的男孩兒,現在正朝她飛奔而來。
那雙長腿已經再沒蹣跚之態,曾經趴在地上拖腿爬行的小可憐,已經被時間的洪流擊得粉碎
金玲知道他為了今天付出了多大的努力。
像是不要命一樣每天只睡兩三個鐘頭,除了走就是走,即使痛得冷汗涔涔也不停下。
於是金玲朝他莞爾一笑:“雲嶺哥哥,你怎麽會回來?”
肖雲嶺走到金玲面前。
原本他緊張情怯,再加上極速奔跑,已經是氣喘籲籲,可到了她的面前卻下意識屏住了呼吸。
“我來看你。走,哥帶你去吃飯。”
金玲便隨著他來到了附近的國營飯店。
肖雲嶺給她點了一道水蒸雞,一道香煎胖頭魚,還有一道紅燒獅子頭,都是國營飯店那天的招牌菜,除了貴沒有缺點。
吃飯的過程中金玲好幾次想要挑起話題,然而肖雲嶺卻只是看著她笑,時不時給她布菜。
這讓金玲有些狐疑。
怎麽好像分別了不久,這小子和她已經生疏了?
不對,不是生疏,是一種更奇怪的氛圍?
金玲擡頭看肖雲嶺。
少年的臉上有了些許血色,但還是白。
白就算了,偏偏線條越加銳利,比從前都顯得更加清冷幾分。
個子已經躥得老高了,身材還是那樣瘦瘦的,不過已經不是從前那種孱弱的瘦,而是像一顆勁松,有了迸發的力量。
好在金玲從前就有社交牛逼癥,一個人把話題繼續了下去。
“雲嶺哥,你在京市還好嗎?竹子姐她怎麽樣?你是住在她們家裏嗎?嬸子和伯母呢?她們還好吧?”
就這麽邊吃邊說著,反應過來的時候,才發現那道水蒸雞所有的骨頭都被用筷子剃了出來,肉被擺放在她的碗裏,堆成了一座小山頭。
金玲:“!!!”
看不出這小子還挺有暖男潛質的?
她都快忘了他從前是怎樣的一個人了。
金玲美滋滋吃著無骨雞肉,又說:“那你跟我回北溝村嗎?要麽你還是不要回了,現在時局還是比較敏感,前段時間很多上頭的人都到肖爺爺那裏去盯著他了。”
肖雲嶺仍是沒說話,只微笑著看著她,然後把一個什麽東西用筷子夾到她嘴裏。
金玲下意識一品那東西。
嗯表面光滑,觸舌即化。
嫩!
她下意識的看了下桌面,發現肖雲嶺正夾了一塊魚臉上的肉,準備再往她嘴裏塞。
肖雲嶺見她楞住了,笑道:“魚臉上的這塊肉是最嫩的,整個魚身上只有兩塊,好吃嗎?
金玲:“!!!”
怎麽感覺被撩了一下?!
原來真是個暖男啊!
金玲便也笑了,說:“很好吃,雲嶺哥你怎麽不吃啊?”
肖雲嶺卻自顧自把座位上的一個大布包打開,把裏面的東西一樣一樣拿出來擺在桌上。
“金玲,這是我媽給你買的新衣服,是最潮流的,京市裏的年輕女人都在穿。”
“這是你最愛吃的鋸齒餅幹,這是巧克力,還有這些,你最愛的水果糖。”
“水果糖各種口味我都給你找齊了。我記得好像是有三十六種,每樣我都買了一斤,你放在家裏慢慢吃吧。”
“不許給別人
吃。”
“紅朝哥說你在看書,我給你帶了很多書來,不過你最好不要讓別人知道,你偷偷藏起來看就好了。但晚上不許看,對眼睛不好。”
“我已經買好了車票,等一下就要回去,你在北溝村要好好照顧自己。”
話說到這裏停下了。
金玲就這麽看著肖雲嶺低著頭把那些東西又重新放回了布包裏,耳尖紅艷艷的。
隨後他坐了下來,夾了一塊魚肚子上的嫩肉放到她那碗“山頭”的尖尖上。
“金玲,我爸有消息了。我馬上也要去當兵了,你能等我嗎?”
金玲咀嚼的動作停了下來。
她看著耳朵發紅的肖雲嶺。
這孩子怎麽回事?
什麽叫你可以等我嗎?
不就是出去當個兵嘛還用得著等?
這臺詞就很容易讓人想到某些狗血戀愛劇,男主要去搞事業消失一段時間,但心裏又暗戀著女主,於是對女主說,你可以等我嗎?
可你肖雲嶺只是個十五歲的少年,而姐姐我今年已經二十五歲了呀!
怎麽滴,你這棵嫩草還覬覦姐姐這頭社會經驗豐富的牛女王啊!
不,一定是搞錯了,電視劇可真是害死人!
可能小孩的意思是,你可以等我當兵回來,回北溝村跟你一起玩嗎?
想到這裏,金玲把嘴裏的東西咽下,朝他眨了眨眼:“雲嶺哥,我等你,你要早點回來喲!”
就在那一刻,她看見一直都在矜持微笑的肖雲嶺突然朝她綻開了一個大大的笑容。
他笑得把那排潔白的上牙都露了出來。
金玲心裏一個咯噔,總覺得哪裏不對
兩人匆匆見面,便又要別過了。
他們沈浸在重逢的喜悅和各自完全不同的心態中,絲毫不知道在國營飯店門外,有個人盯著飯店大門,眼裏冒著火花。
劉慕梅好不容易又從家裏逃出來卻碰到了年少時期曾愛而不得的人。
她以為前世肖雲領年少回來的事已經不會再發生了,沒想到今世他居然還是回來了。
肖雲嶺長得比以前更好看了。
一張面皮白得發光,卻又帶著點微微的粉色,頭發烏黑飄逸,眼睛又大又深邃,高挺的鼻尖英氣凜然,嘴唇嫣紅如血。
他極速奔跑的樣子健美而又靈動,絲毫沒有這個時代男人所慣有的那種老實巴交的迂腐氣,仿佛後世那些光鮮亮麗的明星,輕易挑動她的心弦。
可他從她身邊擦過,卻完全沒有註意到她,而是朝那個該死的劉金玲直奔而去。
他竟然還帶劉金玲去了國營飯店!
這是多大的榮耀啊,能夠在國營飯店吃上飯!
更可惡的是,這人見了劉金玲之後,給她留下一大包東西居然就這麽的走了。
就好像他來這裏一趟就是為了見劉金玲而已。
劉慕梅看到他坐上了前往京市的火車,更是氣的牙齒發酸。
他居然去了京市!
肯定又是劉紅朝在罩著他!
而這事劉金玲肯定也脫不了幹系!
多可恨啊!
大家都以為他和他媽是流浪去了,怎麽也不會想到他居然是被救去了京市享福。
他千裏迢迢從京市趕回來,就是為了見劉金玲一面,只見劉金玲!就連他自己的爺爺他也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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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衣服拿到了金玲家裏, 剛好桃花也過來玩,四人便又湊到了一起。
金玲看那衣服,不禁露出了欣賞的神色。
前世她就是個很精致的人, 而且眼光毒辣,不拘一格, 在圈中人稱引領新潮第一人。
只不過穿到了這個年代, 條件所限, 她沒法選擇自己的穿著。
前面柳音夢給她做的衣服好看是好看,但也只是符合這個年代的審美,頂多加一點刺繡小花之類的。
田松就不一樣了。
田松非常大膽。
這個年代的衣服一般都是寬松版的, 田松卻設計了腰線出來。
連領子都和其他人大不同,給劉愛文做的是立領,給她做的是娃娃領。
雖然布匹的顏色也還是經典的藍與黑,但做出來的衣服卻少了很多土氣。
金玲十分滿意。
劉愛文也覺得這衣服看起來很有男子漢氣概,高興得在院子裏打拳。
桃花摸著她的衣服翻來覆去地看,臉上盛滿了羨慕。
第二天,當兩人把新衣服穿出去時,村裏的嬸子、奶奶們差點沒把他們包圍起來,都問是誰給做的衣服。
不可能是供銷社或百貨商場買的。
且不說拿不拿得出來買衣服的錢, 村裏人根本不舍得在穿著上花這麽大的價錢。
於是從那以後田松就出名了,時不時的就有周邊村裏的人找他做衣服, 當然會偷偷的給點錢和票,再不濟也會給點吃的。
田松就像打了雞血一樣, 身上那羞怯的氣質也漸漸淡了, 一個人沈浸在和布匹、線頭打交道的快樂中。
金玲見狀,準備去市給他買點繪畫工具,順便從文化館借點美術和設計方面的書讓他看。
一個人的命運往往就在一念之間。
也許一本把你帶入門的書, 便足以讓你逆轉人生。
到了市裏,借完了書,金玲來到供銷社。
供銷社的櫃臺琳瑯滿目,最顯眼的便是一堆堆花花綠綠糖紙包著的水果糖。
金玲沒有買糖,而是買了一支鉛筆一個橡皮擦,還有一把小刀,順便買了一本草稿紙。
轉身準備去車站坐車的時候,她餘光一瞥,發現好像有人在跟蹤她。
不會吧?這個年代相對太平,不會有當街綁架的事發生吧?
金玲把書包解下來拿在手裏,轉身準備給那人迎頭一擊。
誰想剛揚起包,就聽到了一個熟悉的聲音。
“金玲,是我。”
金玲把包放下來,看著那人朝她跑過來。
此時臨近晌午,明晃晃的陽光穿透街邊的樹,在地上投下一個個不規則的光暈。
紅山市潔凈卻又古樸的街道上,人們穿著質樸,臉上卻都洋溢著滿足的微笑。
建設祖國的純粹理想讓他們看起來充滿朝氣。
在這片欣欣向榮的景象中,曾經躺在床上起不來的男孩兒,那個把疼痛當做愉悅自己的男孩兒,現在正朝她飛奔而來。
那雙長腿已經再沒蹣跚之態,曾經趴在地上拖腿爬行的小可憐,已經被時間的洪流擊得粉碎
金玲知道他為了今天付出了多大的努力。
像是不要命一樣每天只睡兩三個鐘頭,除了走就是走,即使痛得冷汗涔涔也不停下。
於是金玲朝他莞爾一笑:“雲嶺哥哥,你怎麽會回來?”
肖雲嶺走到金玲面前。
原本他緊張情怯,再加上極速奔跑,已經是氣喘籲籲,可到了她的面前卻下意識屏住了呼吸。
“我來看你。走,哥帶你去吃飯。”
金玲便隨著他來到了附近的國營飯店。
肖雲嶺給她點了一道水蒸雞,一道香煎胖頭魚,還有一道紅燒獅子頭,都是國營飯店那天的招牌菜,除了貴沒有缺點。
吃飯的過程中金玲好幾次想要挑起話題,然而肖雲嶺卻只是看著她笑,時不時給她布菜。
這讓金玲有些狐疑。
怎麽好像分別了不久,這小子和她已經生疏了?
不對,不是生疏,是一種更奇怪的氛圍?
金玲擡頭看肖雲嶺。
少年的臉上有了些許血色,但還是白。
白就算了,偏偏線條越加銳利,比從前都顯得更加清冷幾分。
個子已經躥得老高了,身材還是那樣瘦瘦的,不過已經不是從前那種孱弱的瘦,而是像一顆勁松,有了迸發的力量。
好在金玲從前就有社交牛逼癥,一個人把話題繼續了下去。
“雲嶺哥,你在京市還好嗎?竹子姐她怎麽樣?你是住在她們家裏嗎?嬸子和伯母呢?她們還好吧?”
就這麽邊吃邊說著,反應過來的時候,才發現那道水蒸雞所有的骨頭都被用筷子剃了出來,肉被擺放在她的碗裏,堆成了一座小山頭。
金玲:“!!!”
看不出這小子還挺有暖男潛質的?
她都快忘了他從前是怎樣的一個人了。
金玲美滋滋吃著無骨雞肉,又說:“那你跟我回北溝村嗎?要麽你還是不要回了,現在時局還是比較敏感,前段時間很多上頭的人都到肖爺爺那裏去盯著他了。”
肖雲嶺仍是沒說話,只微笑著看著她,然後把一個什麽東西用筷子夾到她嘴裏。
金玲下意識一品那東西。
嗯表面光滑,觸舌即化。
嫩!
她下意識的看了下桌面,發現肖雲嶺正夾了一塊魚臉上的肉,準備再往她嘴裏塞。
肖雲嶺見她楞住了,笑道:“魚臉上的這塊肉是最嫩的,整個魚身上只有兩塊,好吃嗎?
金玲:“!!!”
怎麽感覺被撩了一下?!
原來真是個暖男啊!
金玲便也笑了,說:“很好吃,雲嶺哥你怎麽不吃啊?”
肖雲嶺卻自顧自把座位上的一個大布包打開,把裏面的東西一樣一樣拿出來擺在桌上。
“金玲,這是我媽給你買的新衣服,是最潮流的,京市裏的年輕女人都在穿。”
“這是你最愛吃的鋸齒餅幹,這是巧克力,還有這些,你最愛的水果糖。”
“水果糖各種口味我都給你找齊了。我記得好像是有三十六種,每樣我都買了一斤,你放在家裏慢慢吃吧。”
“不許給別人
吃。”
“紅朝哥說你在看書,我給你帶了很多書來,不過你最好不要讓別人知道,你偷偷藏起來看就好了。但晚上不許看,對眼睛不好。”
“我已經買好了車票,等一下就要回去,你在北溝村要好好照顧自己。”
話說到這裏停下了。
金玲就這麽看著肖雲嶺低著頭把那些東西又重新放回了布包裏,耳尖紅艷艷的。
隨後他坐了下來,夾了一塊魚肚子上的嫩肉放到她那碗“山頭”的尖尖上。
“金玲,我爸有消息了。我馬上也要去當兵了,你能等我嗎?”
金玲咀嚼的動作停了下來。
她看著耳朵發紅的肖雲嶺。
這孩子怎麽回事?
什麽叫你可以等我嗎?
不就是出去當個兵嘛還用得著等?
這臺詞就很容易讓人想到某些狗血戀愛劇,男主要去搞事業消失一段時間,但心裏又暗戀著女主,於是對女主說,你可以等我嗎?
可你肖雲嶺只是個十五歲的少年,而姐姐我今年已經二十五歲了呀!
怎麽滴,你這棵嫩草還覬覦姐姐這頭社會經驗豐富的牛女王啊!
不,一定是搞錯了,電視劇可真是害死人!
可能小孩的意思是,你可以等我當兵回來,回北溝村跟你一起玩嗎?
想到這裏,金玲把嘴裏的東西咽下,朝他眨了眨眼:“雲嶺哥,我等你,你要早點回來喲!”
就在那一刻,她看見一直都在矜持微笑的肖雲嶺突然朝她綻開了一個大大的笑容。
他笑得把那排潔白的上牙都露了出來。
金玲心裏一個咯噔,總覺得哪裏不對
兩人匆匆見面,便又要別過了。
他們沈浸在重逢的喜悅和各自完全不同的心態中,絲毫不知道在國營飯店門外,有個人盯著飯店大門,眼裏冒著火花。
劉慕梅好不容易又從家裏逃出來卻碰到了年少時期曾愛而不得的人。
她以為前世肖雲領年少回來的事已經不會再發生了,沒想到今世他居然還是回來了。
肖雲嶺長得比以前更好看了。
一張面皮白得發光,卻又帶著點微微的粉色,頭發烏黑飄逸,眼睛又大又深邃,高挺的鼻尖英氣凜然,嘴唇嫣紅如血。
他極速奔跑的樣子健美而又靈動,絲毫沒有這個時代男人所慣有的那種老實巴交的迂腐氣,仿佛後世那些光鮮亮麗的明星,輕易挑動她的心弦。
可他從她身邊擦過,卻完全沒有註意到她,而是朝那個該死的劉金玲直奔而去。
他竟然還帶劉金玲去了國營飯店!
這是多大的榮耀啊,能夠在國營飯店吃上飯!
更可惡的是,這人見了劉金玲之後,給她留下一大包東西居然就這麽的走了。
就好像他來這裏一趟就是為了見劉金玲而已。
劉慕梅看到他坐上了前往京市的火車,更是氣的牙齒發酸。
他居然去了京市!
肯定又是劉紅朝在罩著他!
而這事劉金玲肯定也脫不了幹系!
多可恨啊!
大家都以為他和他媽是流浪去了,怎麽也不會想到他居然是被救去了京市享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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